北周(公元557年—公元581年),又稱后周、宇文周,是中國南北朝時期鮮卑宇文姓于北朝建立的一個政權。其建國時期的治理區域包括今天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和四川省的大部分地區,以及山西省西南部、湖北西部、河南省西部地區。北周歷孝閔帝宇文覺等五位皇帝,國祚[zuò]二十四年,都城為長安(今陜西西安市)。
北魏末年,宇文泰在父兄皆死于戰亂后,投奔爾朱榮麾下大將賀拔岳。賀拔岳死后,宇文泰被推上軍事統帥之位。大統元年(公元535年),宇文泰擁立北魏宗室元寶炬為帝,建立西魏,自此握國家軍事大權,封安定公,再被任命為太師、大冢宰。宇文泰執國家政權二十年,奠定北周基業。拓跋廓三年(公元556年),宇文泰去世,其第三子宇文覺繼承其職務、爵位,稱天王、周公。次年(557年),軍政大權的實際掌控者宇文護逼迫西魏恭帝禪皇帝位給宇文覺,宇文覺受禪繼位,國號周,宇文覺即宇文覺。當年九月,宇文護殺宇文覺,立宇文泰庶長子宇文毓為帝。公元559年,宇文毓[yù]親政,改元武成,宇文毓對內改革郡縣制和官吏制度,對外擊退吐谷渾部落,穩定了北周邊境,并主持編著了《世譜》五百卷。武成二年(公元560年)四月,宇文護毒死宇文毓,宇文毓口頭遺詔其異母弟宇文邕繼位,是為北周武帝,謚宇文毓為明帝,葬清昭陵。建德元年(公元572年),周武帝宇文邕誅殺權臣宇文護,收回軍政大權,建德六年(577年),北周武帝滅北齊,統一了中國北方。宇文赟宇文赟繼位后,荒廢朝政,驕奢淫逸無度,使得北周國力逐漸衰落。579年,宇文赟[yūn]將皇位傳于年僅7歲的太子宇文闡,改年號為大象,自稱宇文赟。同年,宇文赟營建洛陽并籌備遷都,無奈大象二年(公元580年)宇文赟病死,遷都之事就此擱置。宇文赟病死后,隨國公楊堅受遺命為輔政大臣,此后楊堅威望日趨增長,逐漸消滅了反對自己的勢力。581年,楊堅受禪代周稱帝,改國號為隋,北周滅亡。
北周國祚短暫,帝王更替頻繁,其政權本質是北魏、西魏傳統的延續。北周初期控制關隴地區,由于一系列戰亂,民生凋敝,經濟發展相對緩慢,思想文化也趨于保守落后,但是北周政治相對清明,君主多有勵精圖治者,且歷來有志于統一北方。后來的隋、唐統治者亦皆為北魏、西魏、北周王朝的權貴,統治上一脈相承。政治上,北周廢除九品中正制,仿周禮實行六官制,打破門閥傳統,加強中央集權,解放虜奴,吏治相對清明節;經濟上,實行均田制,大力發展農桑,根據收成的豐欠程度靈活調整課稅多寡,促進商業發展;軍事上,北周加強了對邊疆地區的統治和管理,制度上沿襲西魏采用府兵制,擴大兵源,北周的區域文化能夠培養出比北齊優秀的兵源,對于北周最終能夠吞并北齊有著直接的影響,以八柱國統帥六軍,對隋唐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法制上,北周在沿襲歷代前朝律法的基礎上,創立了北周律和刑書要制,對各項刑罰做出了詳細分類的同時,也廢除了如宮刑等一些不合理法條;外交上,北周執行與北方的突厥、柔然交好,集中力量對付東方的北齊和南梁的戰略;文化上,北周重儒重典,但保持住了鮮卑文化本位屬性,根據統治需要調整宗教政策,重視文化德教,培養了一批文化和政治精英,在四大石窟造像、音樂、舞蹈等藝術方面均取得成就。北周是禪讓立國,因此其正統地位比較受關注,后繼的隋、唐也受此影響,建國的方式也類似,反映出這一時期的時代特征。
國號
公元556年12月丁亥,西魏恭帝下詔,將岐陽之地封給宇文覺,并封他為周公,宇文覺稱帝后,即以爵號“周”作為國號。部分史料也稱后周。因其所轄之地處于中國的北方,史稱北周,與西周、東周、五代十國之后周作區分,又因北周皇室為宇文氏,又稱宇文周。“北周”稱呼具有專指性,以區別其他建號為“周”的政權。
歷史
族源
《北周·帝紀一上》記載了宇文氏祖先的由來,宇文氏稱其祖先源自炎帝神農氏,被黃帝所滅后,后代逃至北方居住下來,后代里有個叫葛烏菟的人,總統鮮卑十二部落,世代為大人,他有個后代叫普回,打獵時撿到三枚玉璽,有印文“皇帝璽”,普回認為是上天的賜予,因稱天為宇,稱君為文,因此自號宇文國,并以宇文為姓氏。
普回的兒子莫那,從陰山山脈遷徙到遼西地區,稱獻侯,為北魏的異姓諸侯國。傳到第九代侯豆歸,被慕容皝所滅,侯豆歸的兒子宇文陵封玄菟公,宇文陵跟隨慕容實抵抗拓跋珪戰敗后,歸順了北魏,官拜都牧主,賜爵安定侯。天興初年(公元),北魏把豪杰俱遷至代郡(今河北蔚縣代王城),宇文陵按規定遷到了武川鎮(今內蒙古自治區陰山北麓,呼和浩特市市北)。宇文陵生子宇文系,宇文系生子宇文韜,宇文韜生子宇文肱,宇文泰即宇文肱的小兒子。
建國背景
北魏權臣爾朱榮在宣武靈皇后毒殺元詡后,擁立元子攸為帝,是為敬宗孝莊帝,爾朱榮率軍直指京師,鏟除了胡太后和她所立的幼帝。并以天下喪亂、先帝暴崩,都是大臣們不能輔弼造成的為由,發動“河陰之變”,斬殺朝臣一千三百余人(《資治通鑒》記載殺二千余人),包括丞相、司空和孝莊帝的兄弟均在內。由此,爾朱榮和北魏皇室間的矛盾不可調和。也導致北魏與南梁接壤的多個州郡因恐懼舉州投降南梁,北魏對南梁的防御崩潰。梁武帝蕭衍趁北魏內訌的時機扶立北魏北海王元顥[hào]為魏王,開始向魏土拓疆。爾朱榮先后擊潰并收編了葛榮的軍隊、擊破南梁、蕩平關隴的所謂天健政權,基本統一了北方。爾朱榮屬下將領賀拔岳曾作為先鋒大破元顥,西征關隴時也起到了主導的作用,宇文泰在父宇文肱和兄長宇文連均死于六鎮起義后,輾轉投在賀拔岳麾下,并追隨賀拔岳迎元子攸回洛陽市,然后入關中。
太昌元年(公元532年),宇文泰被賀拔岳任命為左丞,參與決策,永熙三年(534年)賀拔岳被殺害,宇文泰被推上軍事統帥之位,八月,迎魏孝武帝入關,不久又弒殺了孝武帝,擁立北魏宗室元寶炬為帝,以長安為首都,是為西魏,北魏從此一分為二,宇文泰被任命為都督中外諸軍事、大行臺、改封安定公,實際掌控了西魏的軍政大權。又任太師,大冢宰。宇文泰主政期間,東征東魏,侵食南梁,征戰巴蜀,獲得了山西省、巴蜀等地,同時將地方官吏的任命權收歸中央,加強中央集權。宇文泰知人善任、用人不拘一格,培養和提拔了一批人才(如王羆、獨孤信、李弼、蘇綽、楊忠等人),使得這些名將人盡其才,作用得到了最大發揮,使西魏進一步強盛,隋之楊氏也由此發跡。之后宇文泰又頒布了均田制,并創立了府兵制度,依據《周禮》制定新的官制,任命六官,但并未將秦漢官制徹底廢除,而是酌情使用。
大統十七年(公元551年),西魏劉恒元寶炬駕崩,太子元欽繼位,稱西魏廢帝,不立年號,西魏宗室欲陰謀殺死宇文泰而奪回政權,反被宇文泰所殺,廢帝對宇文泰十分不滿,密謀誅殺他,謀劃再次泄露,廢帝三年(公元554年)九月,宇文泰廢黜元欽并殺害了他,擁立其弟齊王拓跋廓繼位,為西魏恭帝。西魏立朝二十二年,宇文泰為實際權力的掌控者,奠定了北周的根基。宇文泰的侄子宇文護從小追隨宇文泰,不僅管理家族事務,又隨軍轉戰,得到宇文泰的信任。
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十月乙亥,宇文泰在北巡途中于云陽(今陜西省涇陽縣)病重,臨終托孤宇文護,去世后葬成吉思汗陵,謚號文公,其子宇文覺繼承其職位和爵位,宇文護輔政。
北周建國
宇文泰死后,西魏恭帝拓跋廓封宇文覺為太師、大冢宰、襲封安定公,之后又下詔將岐陽地域封給宇文覺,封號為周公。宇文護陰謀逼迫西魏恭帝拓跋廓禪位于宇文覺,西魏恭帝三年十二月庚子(557年2月14日),西魏恭帝禪位于宇文覺,宇文覺辭受,百官再三勸進,于是宇文覺受禪為帝,是為周孝閔帝,以封號“周”為國號,“周”字前加方位“北”字,以長安為首都,追贈先祖,封魏恭帝為宋公。
權臣擅政
宇文覺受禪皇帝位后,宇文護任大冢宰,實際掌握著軍政大權。宇文護的專橫和跋扈引起一些大臣的不滿,太傅趙貴、太保獨孤信商議誅殺宇文護,被人告發,宇文護殺了趙貴,罷免了獨孤信。宇文覺想親掌政權,便和對宇文護不滿的大臣李植、孫恒、乙弗鳳等人暗暗謀劃,宇文護接到告密后,將李植、孫恒貶到地方做了刺史。宇文覺總想將他們召回,宇文護便以自己和皇帝是骨肉兄弟以及自己是受叔父臨終托付之重任為由,向宇文覺哭訴,宇文覺被他的懇切所打動,放棄了召回李、孫二人。
宇文護卻開始謀劃廢黜宇文覺并消滅其同黨,九月,他先設計擒拿了宇文覺近臣乙弗鳳等人,接著下令撤銷了宮廷宿衛,宇文護逼宇文覺退位,將其廢為略陽公,殺了乙弗鳳、孫恒等人,不久誅殺宇文覺宇文覺,年十六歲。
孝閔帝元年(公元557年)九月二十七日,宇文護迎宇文泰庶長子宇文毓抵達京城,次日繼位。是為明帝。武成元年(公元559年)八月乙亥,宇文毓改天王為皇帝,追尊父親宇文泰為文皇帝,年號武成。宇文毓在位期間,政治上,改革郡縣制和官吏制度;軍事上,武成元年(公元559年)三月,吐谷渾侵犯北周邊境,宇文毓派大司馬賀蘭祥討伐吐谷渾,擊潰吐谷渾,并攻克洮陽(今定西市臨洮縣)、洪和(今甘肅臨潭縣東南部)二郡,在此設立洮州,穩定了北周邊境;文化上,召集學問深厚的公卿校刊經史,主持編著《世譜》五百卷。為了試探一下,宇文護名義上歸政皇帝,但仍然牢牢把握著兵權,宇文毓同樣不肯做宇文護的傀儡,宇文護見宇文毓不好控制便想除掉他。武成二年(公元560年)四月,宇文護令人在宇文毓的食物里下毒,宇文毓彌留時口頭遺詔傳位于自己的四弟宇文邕,宇文毓被毒殺身亡,年二十七歲。
鏟除權臣
御正中大夫崔猷建議宇文護效法周公,立宇文毓長子宇文賢為帝,但宇文護認為宇文賢年幼,遂在武成二年(公元560年)四月二十一,尊宇文毓遺詔擁立宇文繼位為帝,即為北周武帝,謚宇文毓為明帝,廟號世宗,葬清昭陵。宇文邕繼位伊始,不與宇文護相抗而采取韜光養晦策略,保定元年(561年),宇文邕即任命宇文護大冢宰、晉國公、都督中外諸軍事。給予其軍事大權,日常也極力討好他,一次侯莫陳崇擅自揣測宇文邕用意,揚言宇文護已被誅殺,宇文邕不僅當眾狠狠責罵侯莫陳崇,而且當天派兵沖進侯莫陳崇的家中逼他自殺,以此表明自己對宇文護的維護,還下詔表彰宇文護成就的功業,要求百官不得直稱宇文護之名,而必須用晉國公的尊稱,來表達自己對其的尊崇。宇文護的母親被北齊俘虜,三十五年后才被放回,宇文邕常賞賜其奢華之物,每逢年節,宇文邕均率皇族向宇文護之母行家禮,并稱之為“觴上壽”,以討好宇文護。
保定四年(公元564年),宇文護策劃攻打北齊,被北齊并州刺史段韶用計打敗,這次軍事失敗,令宇文護的威信在北周大大降低。建德元年(572年),經過長期的準備,宇文邕決心鏟除宇文護,宇文邕約宇文護一同面見太后,請求他幫忙勸諫年事已高的太后節制飲酒,并將一篇《酒》交給他,請他向太后宣讀,當宇文護尊宇文邕之旨正向太后宣讀《酒誥》時,宇文邕舉起玉往他腦袋上猛然一擊,然后命宦官何泉用刀砍殺宇文護,何泉手忙腳亂,幾刀均不著要害,宇文邕同母弟宇文直跑出來,幫忙一起誅殺了宇文護,又將宇文護之子和其黨羽趕盡殺絕。大赦天下,改元建德,北周結束了內訌,軍政大權真正開始掌握在皇帝手中。
一統北方
宇文邕削弱大冢宰的權力,規定六府不必聽命于大冢宰令其權力虛化,以加強皇權;改諸軍軍士為侍官,明確其為皇帝的從屬,是國家的機器;取消兵源種族限制,擴充了軍力;對地方行政長官與其僚屬關系予以限定,以防止地方勢力私有化;加強兄弟諸王發揮治國輔助作用,冊封宇文憲、宇文直、宇文招、宇文盛、宇文逌等兄弟王的爵位。
宇文邕為三教定序:儒學為先,道教次之,佛教最后。執行滅佛政策,改變了佛教寺院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卻不承擔徭役賦稅的弊政,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增加了兵源。宇文邕繼續執行與北方突厥的和親政策,與南方陳朝通好,此時的北齊,君主執政暴虐、政局腐敗,政令不行。對于北周來說,內政外交已打好基礎,滅北齊的條件初步形成。
保定三年(公元563年),北周聯合突厥攻伐北齊,攻占北齊二十多座城池。但因突厥生出變故導致這次軍事行動沒有達到目的。建德四年(公元575年),除掉宇文護得以親政的武帝宇文邕,發兵十八萬再次親征北齊,連克北齊三十余座城,卻因患病不得不再次班師。兩年后,宇文邕再次出兵,率大軍攻克北齊首都鄴城遺址(今河北邯鄲市臨漳縣境內),北齊滅亡,宇文邕在他實際掌權的五年時間里統一了中國的北方。
而在北周覆滅北齊的同年(577年,南陳太建九年),南陳頊陳在知曉滅齊一事后,在十月詔令大將吳明徹北伐,爭奪北周的徐州、兗州地區。吳明徹軍隊行至呂梁,和徐州總管梁士彥多次交戰,吳明徹引水灌城,北周派遣大將軍王軌率軍救援。王軌“橫流豎木,以鐵鎖貫車輪,遏斷船路”,南陳軍隊雖嘗試鑿開河壩,趁水勢退軍,但最后還是因為水勢較小而失敗。建德七年(578年)二月,南陳軍隊潰散,吳明徹也被北周俘虜。南陳北伐一事無疾而終。
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六月丁酉,宇文邕在征伐突厥的途中去世,年三十六歲,謚武皇帝,廟號高祖,葬孝陵。
楊隋代周
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宇文赟繼位稱帝,改元大成。宇文邕在位時,對太子管理嚴苛,太子的言行均有人監視匯報給武帝,常常受到武帝責罰,宇文邕聘楊堅長女楊麗華為皇太子妃,宇文赟繼位后,楊麗華被立為皇后。楊堅因為是皇后之父晉升柱國大將軍、大司馬。楊堅的地位和威望日益增長,宇文赟曾在發怒時對楊麗華說出要滅其家族的話,于是召楊堅入宮,對侍衛們交代只要楊堅有臉色有任何變化就殺了他,不料楊堅入宮后神情臉色自若,楊堅逃過一劫。
宇文赟一改往日謹慎,沉湎于酒色之中,荒淫暴虐,誅殺皇叔宇文憲,導致北周國力衰落。大象元年(公元579年),宇文赟將皇位禪讓給其長子宇文闡,是為周靜帝,宇文赟自稱天元皇帝,因縱欲過度而致健康惡化,于大象二年(公元580年)五月十一日病逝,年二十二歲。謚宣皇帝,葬于定陵。時靜帝宇文闡年僅八歲,宣帝遺命由隋國公楊堅為輔政大臣,輔佐宇文闡執政。
楊堅輔政后,周靜帝拜楊堅假黃、左大丞相,百官均要聽命。楊堅以趙王宇文招之女將要嫁至突厥為名,將周皇室五藩王召進京,以防止他們反叛。五藩王看到楊堅擅政心中不平,相州總管尉遲迥于是舉兵東下,響應者眾,旬日間集結十萬兵馬。楊堅命上柱國、勛國公韋孝寬出兵擊敗了尉遲迥,五王看到楊堅平定了尉遲迥更加增長了威望,圖謀作亂,楊堅斬殺了武威郡牧畢王宇文賢,又下令五王劍履上殿,入朝不趨,以此安定五王。之后又以謀反的罪名,先后殺了五王,清除掉反對自己的鮮卑力量。同時拉攏元諧、元胄、宇文忻等鮮卑貴族,如此,楊堅改朝換代的計劃順利進行,已經消除了幾乎全部障礙。
楊堅在軍事上采用主力進攻時置途中敵軍堅固據點于不顧、急尋敵軍主力決戰的策略,沁水戰勝后又直趨鄴城消滅叛亂中心,迅速平定叛亂,為其代周建隋奠定了軍事基礎。大定元年(公元581年)二月甲寅,楊堅被封隋王,同月甲子,宇文闡下詔宣布禪讓帝位于隋王,楊堅三讓后,最終受禪即皇帝位,改國號為隋,改元開皇,降宇文闡為介國公,北周滅亡。五月,宇文闡被害,謚號靜帝,葬恭陵。
疆域
范圍變遷
公元535年,宇文泰擁立北魏宗室元寶炬為帝,史稱西魏,控制著洛陽市以西地區。公元553年,西魏取得得蜀地,次年又得了江陵縣。北周繼承了西魏,這也是北周建國后統治的疆域,包括今天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和四川省的大部分地區,和山西省西南部、湖北西部、河南省的西部地區。到宇文邕宇文邕繼位后,于公元577年滅了北齊,統一了中國北部。至此,整個黃河流域和長江上游的巴蜀、湖北西部,都納入了北周的版圖。
行政區劃
南北朝時期,割據政權需要安置的官員太多,因此對晉朝所劃分的州域,化大州為小州,將其原本的19個州進行分州析郡,到南北朝之末時,南北達幾百州之多。北周建德初年,北周統治下有共121州。而北周滅齊之后,疆域擴大,所設州也愈加變多。至北周大象末年,北周所統治區域為211個州,508郡,縣1124。每一州下轄兩三郡,每一郡轄兩三縣,比如北周都城所在的今天的陜西省境內的州就達到25州,包括武威郡領12郡(后期領4郡)、同州領3郡、華州領2郡、宣州領3郡、南岐州領2郡、隴州領2郡、豳州領1郡、涇州領4郡、商州領4郡、敷州領2郡、延州領2郡、丹州領2郡、綏州領2郡、銀州領3郡、夏州領2郡、長州領2郡、鹽州領1郡、寧州領2郡、梁州領3郡、洋州領3郡、鳳州領2郡、興州領2郡、直州領2郡、金州領3郡、州領1郡等。州級的刺史、縣級的令到任理事,而郡的長官知府只領薪水并不理事,實際操作上已是州、縣二級行政了。到隋朝時進行省并,州的數量大大減少,后來均改為了郡。
人口
南北朝時期的北朝為北魏、西魏、東魏、北齊和北周五朝,歷經一百四十余年,人口起伏變動比較大。北魏前期,國內階級矛盾、民族矛盾錯綜復雜,生產力受到抑制,中國北方戶數在300萬左右,人口不足2000萬。拓跋宏實施政治經濟改革后,加速了封建化進程,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經濟得到了全面恢復和提升,人口開始快速增長,又因為北方地區實現了統一,實行三長制的黨、里、鄰三長負責制,負責戶口的稽查和督促稅賦徭役;實行均田制以家庭為單位征收賦稅,大大減輕了人民負擔,令大批人戶脫離豪強宗主,成為均田政策受益者的農民,加上不斷地漢化,人口數量上增長很快,鼎盛時期有戶數600萬,人口規模達3000萬人。
北魏分裂成西魏、東魏的過程中,農民起義風起云涌,統治者血腥鎮壓六鎮起義,戰爭不息,人口流離,戶數僅余337萬,損耗減少數量很大。但在北齊、北周對峙時期,社會開始穩定下來,人口均實現了大幅增長,規模接近北魏盛時的人口,北周在大象年間有359萬戶,北齊有330萬戶,北周略高于北齊。具體人口數,北周在公元577年兼并北齊時,北周人口約3000萬,北齊的人口約為2700萬人(另一說法為北周3590萬,北齊3300萬人),北部中國的人口規模達到了東漢以來的最高數字水平。
政治
施政理念
北周繼承了null的施政理念,主張德治教化為主、法治約束為輔的原則。用儒家學說的修身、仁義、孝悌、忠信、禮讓、廉平、儉約等思想主張和道德規范來教育和要求各級官吏,用儒家倫理綱常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和思想,使人心和志靜,邪僻之念不生,以穩定社會秩序。用人上,主張德才兼備、唯才是舉,不限出身資歷,此舉打破了魏晉以來的門閥傳統,西魏及北周吏治較為清明,各項政策得以順利貫徹執行,大批漢族士人得以進入西魏政權參政。
六官制
西魏和北周在政治上具有連續性,元寶炬大統元年(公元535年),宇文泰頒布二十四條新制,至大統七年(公元541年),頒行由大臣蘇綽起草的《六條詔書》,又頒布十二條新制。前后共三十六條新制。其改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并據此推行系列施政措施。宇文泰仿周禮實行六官制,即皇帝以下設置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的六府機構。長官為卿,副長官為上大夫,各府設置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政府文告模仿先秦體,旨在取得中原漢族大地主的擁護,北周建國后,此制被延續行用。宇文護執政時期,因他本人兼任中外諸軍事和大冢宰,天官府即統管了其他五府。直到楊堅代周稱帝后,又恢復了魏晉發展形成的三省制,廢除了六官制。
禁衛、內史和御正
禁衛,一直是皇權的基礎,西魏時期,天官府下設立宮伯、諸侍,夏官府下設立武伯、六率,兩個系統構成禁衛制。職責為擔任皇帝御寢、臨朝、祭祀、巡幸等時的護衛,也隨皇帝隨軍親征,還包括擔任皇帝顧問、侍從、作為使者派遣等工作。武帝時期,進行了禁衛改革,禁衛的各層級武官均為皇帝近臣,直屬于皇帝。直到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后歸司武、司衛指揮。
劉徹親政后,廢止了中外府,削弱了大冢宰的權利,天官府將至和其他五府同級,提升了內史的權力,統括六府。皇帝實際掌握了軍事權和行政權。御正是皇帝身邊,下達皇帝語言和敕令的官員,也是天子的顧問官員,也行起草詔敕,武帝時期,御正的工作范圍更加廣泛,兼政治、軍事、禮制事務的皇帝顧問。
宣帝繼位后,改革了一部分官制,仿照《禮記》和《尚書》新設四輔官,四輔官是最高顧問官,相當于三公,實際上沒有具體職掌,是一種名譽性的職位。
加強集權
宇文邕宇文邕在誅殺宇文護極其黨羽后,實際掌握了政權,為了加強皇權,宇文邕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當時世家大族和豪強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他們的利益和國家財政相沖突,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國力,鞏固中央權威,宇文邕在宇文泰施行均田的基礎上,加大了對世家豪族的打擊,武帝強化法制建設,在《六條詔書》基礎上,增加了《刑書要制》,如規定監守自盜二十匹布以上,小盜及詐騙公物三十匹布以上,各級行政官員隱瞞五戶及十個丁男以上,隱瞞土地三頃以上的,處以死刑。予以大地主隱瞞土地和人口行為處于嚴厲打擊。《刑書要制》的目的,嚴刑約束了官僚地主豪強的勢力,禁止他們肆意兼并土地和人口,同時也防范農民侵犯地主階級的利益和造反;宇文邕改革府兵制,罷中外府,大選諸軍將帥,改諸軍士并為侍官,加強對軍隊的控制;分化大冢宰的權力,使其成為虛職;限制地方行政長官與其屬僚的關系,以避免地方行政權力私有化。
釋放虜奴
武帝宇文邕于保定五年(公元565年)下詔江陵人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為官家奴婢的,下令釋放。公私奴婢有年齡到了七十歲以上的,其所在的官府,應當將他們贖身為平民。 到了建德元年(公元572年),宇文邕再次下詔所俘虜為奴充官者,一律釋放為平民。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宇文邕再次下詔河南省諸州在滅齊戰爭中俘虜為奴者,不論官私,全部釋放免罪為平民,愿意去淮南的,遵從他們自己的意愿,愿意去淮北市的,予以安置。另凡因戰事和其他原因被沒為奴婢者,均予以釋放為平民。經過幾次詔書,因抄略、被沒等成為俘虜和奴隸的,全部都予以了赦免。宇文邕還規定,自古奴隸不用常典,他們的后代都得不到寬恕,那這樣刑罰就沒有了止境,法律就沒有了公平。應當使用寬大的刑典。凡是奴仆雜役,一律釋放為平民。處罰奴仆的條文法令,也因此永遠得以削除。將俘虜奴隸轉化為平民,為國家增添了戶籍和賦稅人口。
法制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形式,仍然是以秦漢以來的律、令、科、比為主,但是已經開始向律、令、格、式過渡。這個時期各朝代的立法活動非常頻繁,除南梁的宋、齊以外,各朝都制定了相關法律,如魏律、晉律、梁律、陳律、北魏律、北齊律、北周律等等。北周的立法成果主要有二:一是北周的大律;二是《刑書要制》。為了整治吏治,宇文泰將貪贓者,放寬到滿三十匹才處大辟死罪。這比《梁律》的滿十匹處死和北魏北齊的“贓滿一匹者死”都要寬松,但是這是為了更好地執行法律。他赫然公告:“殺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
北周律
根據《隋書·刑法志》的記載,宇文泰早在西魏大統元年(535年),就令有司編寫了二十四條“今古通變,可以益時”的制度上奏元寶炬元寶炬,大統七年(541年)又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十二條,總計三十六條制度,之后令廷尉卿趙肅以其為基礎編撰法律。趙肅編撰多年,律未成便已逝世。北周成立后,北周朝廷又令司憲大夫拓跋迪繼續進行編撰,至宇文邕保定三年(563年)乃成,即為北周大律。北周大律共二十五篇,即刑名、法例、祀享、朝會、婚姻、戶禁、水火、興繕、衛宮、市、斗競、劫盜、賊叛、毀亡、違制、關津、諸侯、廄牧、雜犯、詐偽、請求、告言、逃亡、系訊、斷獄。設有一千五百三十七條罪責,相比被稱為“隋唐定律范本”的北齊律多出十三篇,五百八十八條。所以《隋書·刑法志》對北周大律的評價是“大略滋章,條流苛密,比之齊法,煩而不要。”
學者喬偉認為,雖然北周大律相對來說比較繁雜,但是在北周初期其執行情況相比于北齊律卻要略好一些。據《隋書·刑法志》記載,北周武帝“性甚明察,自誅護后,躬覽萬機,雖骨肉無所縱舍,用法嚴正,中外肅然。”同時周武帝還廢除了奴隸的后代不得寬恕的傳統法條,以及刪去了北齊律中所謂的“十惡”重罪,但學者喬偉認為北周只是沒有立“十惡”重罪的名目,實際上對于這十項罪行還是會從重處理。
刑書要制
北周建德六年(577年),北周滅北齊,統一北方。平齊之后,由于新占領地區階級矛盾十分尖銳,為加強統治,北周頒布了《刑書要制》。其主要內容中對強盜、詐取官物、隱田隱戶等罪行制定了嚴酷的刑罰,“隱五戶及十丁以上、及地三項以上,皆死。”"而到了宇文赟宇文赟時期,其人誅殺無度,斥大臣,于是又將刑書要制的內容擴充,愈加嚴峻其法,號稱刑經圣制。后來宇文赟又制“天杖”,以一百二十為度,多打者則為二百四十杖。學者喬偉認為,北周后期的嚴刑峻法破壞了北周封建政權的統治基礎。
經濟
勸課農桑
北周的農業思想源自宇文泰,宇文泰按照儒家先富后教的思想,積極于農桑,獎勵耕植,具體措施有:恢復被破壞的均田制,令那些因為土地兼并、戰亂、流亡等原因喪失土地農民重新擁有土地,擴大農事生產;降低人民勞役,將服役年齡從北魏時的十五歲上調為十八歲;將服役期按年成的豐或歉分三個等級,豐年服役不超過一個月,中年服役不超過二旬,下年服役不超過十天,大大縮減了服役期限;人數上每戶農民服役者限一人,避免過度動用民力,以免妨害農業生產。與之相配套的還有戶籍制度和計賬制度,預先制定概數次年徭役,以達到徭役征發的合理,對絹的長度做出統一規定,四十尺為一匹,避免人為盤剝。
為保障農事生產,規定地方官吏有關發展農業生產的職責制度,如每年伊始,各州縣行政長官必須督促百姓,凡能持農具者,均下田耕作,以免貽誤農時,對好逸惡勞者予以處罰,宇文泰考核地方政績的標準之一即是勸課農桑,因此地方官吏大都重視農桑生產,經濟也隨之逐漸發展,到宇文泰死之前,整個社會已呈現出倉廩充實的小康局面。
盡地利均賦役
《六條詔書》中“盡地利”為西魏以及北周主要經濟思想。盡地利,即大力發展農業。蘇綽認為,想讓人民知禮,需先足其衣食,教化的事也就順理成章。蘇綽重視農時,春耕秋收冬食,是非常緊要的事,哪怕差錯一點兒,就可能沒有了收獲,如果不予以人民指導此三時,就是絕老百姓的性命。且要利用閑暇和前庭后院等閑地,種桑植麻、種蔬栽果、修園育雞。要有牛之家兼濟無牛之家,勞動力有余者幫助勞動力不足者,鄰里相助。
《六條詔書》中“均賦役”的重點是“均”,主導思想是在豐收之年,人民的賦稅相對產出比較輕,生活上會寬裕一些,而歉收之年,賦稅不變將令人民不堪重負,但國家之患未平,用兵需要的資費多,因此,要綜合考量,不使豪強轉嫁賦役的負擔給人民,并適當減輕窮困者的負擔,但在現實操作中,這一理想狀態很難實現。蘇綽認為勸課的重點,是發展生產以提高人民的納稅能力,而不是機械地督促人們按時納稅。蘇綽對賦役問題雖看得較為深透,但鑒于當時政府財政的客觀困難,他擬定的稅法是比較重的,他自己也知道這并非平世法,提出希望后世之君能在國家財政好轉后予以減輕人民的負擔,蘇綽的兒子蘇威后來在楊堅時任度支尚書,果然念及父親的心愿奏請皇帝能減輕賦役,隋文帝楊堅采納了他的建議。
土地稅賦制度
北周的稅賦制度基本沿襲北魏,建立在均田令的基礎之上,北魏將土地分為露田即糧田、桑田、麻田和宅地,規定十五歲以上的男子耕作露田40畝、桑田20畝,不適宜植桑者植棗榆等樹種。婦女、奴婢和耕牛耕作二十畝或三十畝。宜麻區域男丁分種十畝,女分種五畝。每三人分宅地一畝造房。民年齡到七十歲身死則還田,對官吏也按職務高低分田。北魏末年,因土地兼并嚴重,農民被迫出賣露田、桑田、宅地,均田令遭到嚴重破壞,北周、北齊代魏之后,均重新頒布均田令,北周還另外規定,隱匿人戶、男丁和田地者,均要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北周沿襲了北魏稅賦制度的“民調”,包括田租和戶調,即一夫一婦帛一匹,粟兩石,男丁年滿十五歲未娶的,四個人出和一夫一婦同樣的租調。
北周課稅年齡原則上男丁為十八歲到六十四歲,輕度殘疾者亦為課稅對象,露田以粟或別的糧食收租;桑田、麻田收絹、綿、麻、布等,不適合種桑植麻者,則收取不同作物的加工產品。北周列出三種稅賦收取方式,分上、中、下三等,根據豐年兇年收成的豐欠靈活調整稅賦的多寡。
商業和貨幣
經過魏晉的戰亂,北周處于商業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時期。北周統治者自立足渭河平原后,大力發展農業,富國強兵,促進了商業貿易的發展。宇文覺即位便宣布廢“除市門稅”,即廢除了在魏末因國家財政不足而征收的按人頭征收的課稅。保定元年(公元561年),宇文邕決定重新鑄錢,錢文叫做“布泉”。以一枚當值五錢,與原五銖錢一起流通。后來又重新鑄造五行大布錢,一枚五行大布錢值十枚布泉錢,和布泉錢一起流通。與之相配套,宇文邕頒布統一的度量衡,均為積極促使商業發展的措施。
長安歷來商業交通發達,經濟雄厚,從北魏至北周建國,西安市逐漸恢復往日的繁華,北周的城市貿易有固定的區域,北周政府設置司市下大夫官職,對市場、商業秩序進行管理。政府設平準中士,為實現市場交易的公平,北周規定凡在市場交易皆須有文券,交易雙方需要簽寫契券,說明交易受到監督和保護的,政府從中提取一定的稅收。宇文邕宇文邕于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頒布統一的度量衡,以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隨著疆土的擴大,北周開始發展境外貿易,貿易對象主要是西域,還有突厥、吐谷渾和波斯,綿葛衣服、毛皮衣服從各地屬國而來,各國商賈,住滿了酒樓。
軍事
軍事制度
北周軍事制度的核心是府兵制,府兵制是中國軍事制度史上的重要制度。它創制于西魏,形成于北周,隋唐之際繼續沿用,直到李隆基天寶才最后被廢止。在長達200余年的時間里,府兵制度一直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西魏大統八年(542年),宇文泰將渭河平原六鎮胡族士兵整編為六軍,次年,高歡將兵十萬,渡過黃河,據邙山(今洛陽西北)列陣,宇文泰領軍與之激戰于邙山,結果大敗,士卒損失六萬余人,他經過數年經營建立起來的軍隊損失大半。當時關隴地區的鮮卑族人數有限,不可能再大量補充軍隊,因此邙山之戰后,宇文泰開始從漢族中間吸收兵員,三月,宣布征募關隴地區的豪強地主武裝,使得西魏兵力很快獲得充實。在這樣的背景和基礎上,宇文泰于西魏大統十六年( 550 年) 創建了府兵制。
府兵制初創時期,在形式上采用鮮卑舊制,即八部之制,設八位柱國大將軍,稱“八柱國”。“八柱國”位在丞相之上。除在大統三年(537年)由西魏文帝任命為柱國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實為西魏軍隊實際統帥的宇文泰本人,以及大統十四年(548年)被任命的掛虛名的西魏宗室廣陵王元欣以外,其余六位在同年被任命的柱國大將軍直接統帥六軍,作為抵御外敵之主力。柱國大將軍之下均有兩名大將軍,共十二名大將軍。每個大將軍下有兩名開府,即二十四開府。每名開府下有兩名儀同,即四十八儀同。一名儀同領兵千人,開府即領兵二千人,一名大將軍領兵四千人,一名柱國大將軍即領兵八千人。同時宇文泰將有功的諸將士繼承鮮卑三十六國九十九姓,原有鮮卑復姓不予更動,在以前改制將復姓改為單姓的將領則重新改為復姓,采用漢姓或原本就是漢姓的,則賜予鮮卑姓氏,如趙貴賜姓乙弗氏,李虎賜姓大野氏,李弼賜姓徒何氏,楊忠賜姓普六茹氏等,宇文泰借原鮮卑氏族部落的血緣紐帶關系,組織府兵,令將士之間、將士和統治者之間添加一層宗族的親密關系,有助于提高府兵的戰力。
宇文護執政時期,宇文護提高了二十四開府將軍的地位,使二十四軍成為府兵制中最重要的單位。北周劉徹宇文邕親政后,于建德二年(573年)革新府兵制度,改諸軍士為侍官,建立府兵輪番宿衛的定制,取消了柱國大將軍自相統率府兵的權力,使府兵直接隸屬于皇帝。宇文邕還取消了招募府兵的限制性標準,使得貧戶農民也能服兵役,并享受3年免除賦役的待遇。這樣,府兵制的招收范圍擴大,原來帶有種族性歧視的規定被打破,廣大漢族農民也擁有加入府兵的權力。
而均田制則和府兵制內在有著緊密的關聯,均田制是王朝通過直接向人民授予、重新分配土地,實現掌控賦稅、兵役、徭役等資源的目的,是構成北周政治有效運行的經濟基礎。府兵制正是在此基礎上調整和創建出的一種軍事管理制度,且府兵有單獨的戶籍門類,稱府戶、營戶或軍戶等。學者張碧波、董國堯認為,周武帝對府兵制的改革不僅使北魏以來實行的"均田制"在新形勢下與府兵制度更有機地結合,而且還拓展了北周政權軍事系統的兵源,加強了該政權的統治基礎,緩和了民族矛盾,增加了北周政權的武備力量,從而使得它在同北齊政權的對抗中處于極為有利的地位。同時也進一步促使鮮卑族和北方地區各少數民族人民同廣大漢族人民的交往融合。
戎秩序列
戎秩序列,由府兵軍號發展而來,相比職事官而言,無權力與職掌,僅作為一類品階而存在,在北周官品中占據重要位置,與將軍號一道在官階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魏晉南北朝時期用以確定官階的軍號,是以戰國秦漢以來將軍制的演化為基礎的。將軍號原是軍職名,然其名號不斷虛銜化則發展為一類品階,《文獻通考》有言:“自宋、齊、梁、陳、北魏、北齊以來,諸九品官皆以將軍為品秩,謂之加戎號。”南北朝政權通行以將軍號為戎號,這一戎號亦可稱作戎秩。北周亦置戎秩,但并不以將軍號充任,而是由府兵軍號發展得來,包括了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等號。府兵制初創時,擁有府兵軍號者,是府兵軍事組織中真正意義上的領兵之官。從府兵職官統屬關系來看,柱國大將軍是府兵軍事系統最高長官,所謂“八柱國”,僅 8 人。其后隨著戰爭不斷擴大,大批立有軍功的人物獲得“柱國”名號。至北周建德元年 (572年) ,進位柱國的人數急劇增加,有33人先后獲得“柱國”名號。
大批軍功人物被授予“柱國”名號,柱國以下軍號除授則是更多。府兵軍號逐漸從職位發展為散秩,用以表達他們的政治身份,并無實質上的領兵權,體現了散秩化的軍號與軍職間的分離。于是,府兵軍號按功能不同可分成兩類,其中,擁有“六柱國十二大將軍”軍號者,是事實的領兵官;其他以“位次”獲取軍號者“不得預于此列”,其名號則為散秩。學者熊偉由此認為,府兵軍號與將軍號有著相似的經歷,皆經由軍職向虛銜化方向發展。
而在北周后期,散秩的府兵軍號又發展為戎秩。北周戎秩承襲了散秩的所有特征,具有了相對獨立的官階形式。北周“戎秩”是一種賞軍功、獎勛勞的品階,擁有“戎秩”者,獲得的不是實際控制的更多兵士數,而是從屬于個人的、表示官僚身份的品階,有附麗于品階的各種特權。戎秩形成后,主要運用在進位授階中,如《周書·宇文導傳》云,“(宇文) 導督左右禁旅,會于沙苑,與齊神武戰,大破之,進位儀同三司。”上述材料中傳主所獲“儀同三司”號,便是以品階形式存在,用于官僚進位授階,乃是官僚遷轉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
兵役制度
五胡亂華后,北方各族先后建立的政權大致都以本族人和附從各少數族人組成主力部隊,本族人是核心和骨干,特別是禁衛軍,基本上以本族人組成。漢人只有在大規模戰爭時才行征發,通常只提供力役。拓跋弘占領淮北諸州后,開始出現征自農民的番上戍兵,之后如東魏的十五丁兵,西魏的六丁兵,北周的八丁兵、十二丁兵,都是這類普遍征發的服役丁男,也即是受田百姓。他們承擔的兵役除了在特殊情況下征行作戰之外,通常番上防戍,丁兵從來不是軍隊的主力。番上防戍的丁兵下番之后,仍然是州縣編戶,他們的身份不低于一般百姓。
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實際上只是十六國以來部落兵的繼續。從北魏以至齊周的軍隊主力都是鮮卑部落兵,因此軍令用的是鮮卑語。而到了宇文邕時期情況出現了變化,建德二年(573年)漢人大量應募入軍,他們本來是郡縣戶籍上登記的百姓,一旦入軍,就全家編入軍籍,不必再承擔賦役。但這種措施也導致了地方賦役的征收出現困難,使王朝中央的財政難以維持。因此,周武帝就在推行均田制的基礎上,對府兵制度做進一步的調整。新的制度規定,六戶中等以上的人家,家有三丁者,需選出一人充任府兵。這種府兵,也是除去了縣籍的職業士兵,因此不再需要從事農業生產,但他又不再是由國家來供養,而是由這六個均田戶來共同供養。這些由均田戶共同奉養的府兵,一般都就近安置在各個地方。同時宇文邕在滅佛的過程中,一方面沒收許多寺院財產和土地,而還俗的僧侶,年齡達到服兵役要求的,則編入府兵,進一步擴大了府兵來源,從而建設了一支規模達數十萬人且戰斗力很強的府兵隊伍。
兵種構成
西魏時期,西魏朝廷的軍隊主要以六鎮將領作為軍事統帥,而到了北周時期隨著六鎮將領的不斷去世,其子孫也沒能繼承其父祖的軍事特長,使得六鎮軍人在北周軍事中漸漸地淡化,漢族將領、尤其是關隴人物在軍事中的地位不斷增長。關隴人物在軍隊中所占比例的增加,也引起了兵種構成的關隴地方化,即步兵成為了北周的主力兵種。據 《北齊書·段韶傳》記載,在齊武成帝大寧元年,北齊和北周分別在太原市和洛陽市進行了一場大戰。北齊軍事統帥段韶指出北齊與北周軍隊的不同是 “彼徒我騎 ”。即北周軍隊以步兵為主,北齊軍隊以騎兵為主。
《隋書·禮儀志》的軍禮部分記錄了北周的振旅之禮,涉及到北周的戰陣“乃陳徒騎,如戰之陣……險野則徒前而騎后,易野則騎前而徒后。”由引文可知,北周的戰陣由步兵和騎兵組合而成,根據地形的不同有不同的排列。而戰陣中步兵與騎兵的比例,學者蘇小華通過考證《通典·兵典》中記載唐初兵種構成為步兵一萬人配騎兵四千人。考慮到唐代府兵繼承了北周,由此學者蘇小華推測北周的步騎構成也是步兵遠多于騎兵的。同時步兵克制騎兵的戰術也在不斷完善,這種戰術因為西魏北周的特殊國情而被最先采用,并被隋唐所繼承。
軍事裝備
北周在軍事裝備上,府兵除需自備一副弓馬刀外,其他的軍事器械,都由國家供給。北周非常重視軍械的制造,《周書·薛善傳》記載:“又于夏陽諸山置鐵冶,復令善為冶監,每月役八千人,營造軍器。"為保證兵器的質量,還采用了嚴酷驗收措施:“既成呈之,工匠必有死者。射甲不入即斬弓人,如其入也,便斬鎧匠。"
新中國成立后,西北文物清理隊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對咸陽底張灣的一批北周將軍墓葬的考古挖掘中,顯示了北周步兵、騎兵武器、甲胄、技術裝備的詳細狀況。在防護武器裝備方面,北周時期騎兵的服飾、裝束廣泛地采用了胄和甲。從殷周一直至戰國、秦、漢,胄多用銅制,形如盎倒戴,圓長而上尖,常為武將出征作戰時戴用,用以防御堅韌武器的刺戳。而到了北周時期,圓長而尖的胄,逐漸發展成為圓而低,形似鍋,兩側有護耳,稱之為"兜"。北周拓跋虎、叱羅協、若干云、王德衡、尉遲運等墓出土的甲士俑,頭上都戴有兜鍪,北周的兜鍪分為兩種,多不用銅制,而是用厚革制成。第一種兜鍪是,兩側都有護耳,胄頂或護耳上都綴用魚鱗紋甲片,兜鍪在前額正中處下突,與眉心相交,胄頂上豎有長纓。第二種兜鍪是,兩耳有護飾,護飾垂至肩部,兩耳護飾在頜下部相連成帶狀,兜上、護耳上都不綴魚鱗或龜貝甲片,而頂上飾以較寬的長纓。以上這兩種兜鍪,都比較以前的胄更加輕便而靈活,為北周軍隊中臨陣指揮的將官所戴,既能防鋒利的兵刃,也便于指揮作戰,是當時軍事上主要流行的服飾。
而北周時期的鎧甲,則是以筒袖鎧、明光鎧、兩襠鎧為主。筒袖鎧,是在東漢鎧甲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新型鎧甲。到了兩晉時期,已成為軍隊中兵士服飾的主要裝備,北周的筒袖鎧,為皮質扎甲,甲片都是近于橢圓的長方形,每片甲片上都有幾組小孔,用皮條橫置連綴在一起,形狀也好似魚鱗一般,身甲采用橢圓長條形的甲片綴成,胸部有四排,腰的下部有四至七排不等的甲片綴成,背部有的亦有橫行的甲片編成,鎧甲下垂至膝蓋部位。肩處有護肩,護肩上又綴以橢圓的長條狀甲片。步兵穿的甲衣,衣身較長,而騎兵穿的甲衣,衣身都較短,其原因是騎兵騎馬作戰穿著長甲不便行動。
而北周的明光鎧則更為完善,肩上有披膊,護住肩胛和項頸,鎧甲的前身分為左右兩片,每片在胸口部位裝有圓形護鏡。在領下居中部位,縱束一條(或兩條)甲絆,并在胸前正中系結,然后左右橫束,一直繞到背后,兩臀正中用帶捆扎,護肩上周圍鉚小釘,將鐵甲鉚在護肩的皮革之上。腰束寬帶,腰部以下的鎧甲上又綴五至六排的魚鱗狀甲片。
兩襠鎧則是從北方少數民族服飾“襠”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兩襠甲形制如背心,以皮革制之,并綴結甲片。兩襠鎧的特點,是空出雙臂,使作戰靈活,便于攻守。學者員安志認為,筒袖鎧、明光鎧、兩襠鎧是北周步兵的主要裝備,這種軍事裝備,對于滅西魏、建立北周王朝,以致于北周與北齊的戰爭中,直至滅北齊的軍事勝利中,都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宗教
佛教
南北朝時期佛教逐漸繁榮,尤其是在上層社會風靡,南梁的宇文邕甚至將佛教奉為國自己舍身入佛寺為奴的地步;普通民眾也崇信佛法,以修來世。北周政權建立后,致力于復興周政,重道尊儒,因此也延續了北魏的尊佛崇道的傳統。北周實際創立者宇文泰與佛教僧侶關系甚佳,創業元從多篤信佛教。受此影響,北周時期的民間佛教信仰十分盛行。學者崔峰通過對北周時期遺存的造像進行分析,認為北周時期以邑和邑義為名稱的民間佛教造像組織十分發達,其內部構成反映了當時社會的階層結構,規模也與地域性基層村社有關。從造像題材看,北周民眾的信奉對象以釋迦最多,其次是觀世音,與北齊民眾信仰有明顯不同,反映了二者文化和地域性的差異。
道教
相比佛教,北周更加尊崇道教,樓觀道興起于北朝后期,在北周頗為流行。樓觀道這一派在南方影響甚微,北魏時因拓跋燾崇信道教,樓觀道受到青睞,到北周臻于鼎盛,而武帝宇文邕為其重要推手。宇文邕禮敬樓觀道的焦曠、王延師徒,甚至拜焦曠為師,為他建造華山宮觀,《云笈七簽》中也記載了武帝召請王延之事,宇文赟的年號“大象”也是直取自《道德經》。天和五年(公元570年),就在北周朝廷的支持下組織編訂了道經目錄《玄都經目》,通道觀建立后,武帝命王延校三洞經圖,珍藏于觀內,為道教經書的收集、校對、流傳做出貢獻。
而樓觀道受到武帝宇文邕青睞的原因,則是與樓觀道善于煉丹有關。從秦始皇服食仙丹以來,歷代皇帝迷信丹藥者大有人在,服食丹藥也成為權貴之間頗值夸耀的時尚。皇帝也用丹藥賞賜親密臣下,以示恩寵。宇文泰曾以丹藥賞賜部將,宇文邕宇文邕亦復如此。武帝朝元老竇熾“名位素隆,至于軍國大謀,常與參議。嘗有疾,高祖至其第而問之,因賜金石之藥。其見禮如此”。深得北周武帝青睞的王延,其道友李順興亦以煉丹出名,人稱“李煉師”,而復旦大學“三至九世紀北方民族譜系研究”研究課題組,對劉徹宇文邕和阿史那皇后遺骨,以及墓室土壤等進行基因提取和成分分析后認為,武帝宇文邕正是因為服食丹藥導致慢性坤中毒而死。
其他信仰
除佛道信仰之外,南北朝時期禮制規定范圍之外的祭祀風行,比如連董卓、石崇類也有人設祠祭祀,城隍神這時也出現了,這類祭祀雖時有被地方長官誡絕但仍會死灰復燃。自然崇拜同樣廣泛存在于民間,比如山神、水神、動植物,生活器具的灶、門、船等等的崇拜;和一些被神化的歷史人物的崇拜,像皇帝、蚩尤、女媧、堯、舜、禹、周文王、姜子牙等等;普通人物也會被神話成崇拜對象,典型的像戚夫人被神話成紫姑等,而北周亦有此種情況出現,紀念春秋戰國時期齊地孝婦顏文姜的顏文姜祠,最早便是修建于北周時期。
而民間祭祀之外,北周時期還保留著瑣羅亞斯德教的信仰,教稱天曰ahura,依上古漢化讀法,得變為hun。有時省略為hu,《毛詩·風》:“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胡天”“胡帝”,就是后來北魏之“胡天神”。徐鉉在《說文新附》中稱“關中謂天為祆”,學者岑仲勉認為,鮮卑祭胡天實承匈奴之俗。高緯及北周均拜胡天,北周為胡天設官制祝,后為隋襲,設薩保以管理祆教。
宗教政策
nullnull重儒學,意圖以周孔之教為治國根本,雖在繼位之初循例事佛,但當時寺院占有大量土地、人口,卻置身稅賦徭役之外,削弱國家財政收入和兵源,國力漸弱。武帝宇文邕先后三次組織有德眾僧、名儒、道士、文武百官,討論佛教、null之教義,辯論三教的優劣,最后定下三教次序,即儒教為先,道教次之,佛教為后,事實上已是滅佛的前奏。
null三年(公元574年)五月,武帝宇文邕下敕令禁斷佛道二教,一時間,北周境內“融佛焚經,驅僧破塔……寶剎伽蘭皆為俗宅,沙門釋種悉作白衣”,經書佛像皆被毀掉,令沙門、道士還民,滅佛道的同時連同各種民間宗教一并罷黜。null本不愿毀滅道法,但佛教的勢力過大,如果保留道教,勢必引起佛教徒的反抗而難以施行,只好兩教俱斷。劉徹于建德六年(577年)滅北齊后,繼續推行滅佛運動,共毀寺廟四萬余座,令三百萬僧尼還俗,重新成為國家戶籍和賦稅人口,減輕了人民的負擔。但這次在原北齊地區推行的大規模廢佛行動沒有涉及道教。學者劉康樂認為,關羽在宗教問題上是崇道抑佛的。武帝宇文邕的這次滅佛運動也于北魏太武帝滅佛、唐武宗滅佛一起被稱為“三武滅佛”,佛教界稱之為三武法難。大象二年(公元580年)六月,宇文闡正式下詔,恢復佛道二教。此時北周政權已經為null所把持,復行佛道的政策,學者劉康樂認為此政策應是楊堅所決定。
而除了經濟層面外,關于武帝宇文邕滅佛的政治原因,學者韓昇認為,武帝宇文邕禁佛,是在特定的政治條件與環境下做出的決定,目的在于建構政治統領的國家文化,回歸融合胡漢、自居華夏本體的文化傳統,同時借助打擊外來佛教來鏟除宇文護勢力。武帝固然親近道士,甚至服用丹藥致死,但他禁佛的決定是深謀遠慮的政治決斷,不是道士之流挑唆的一時沖動,或者出自個人恩怨情感的行動。
文化
鮮卑文化本位
經漢末魏晉十六國數百年的民族遷徙,政權更迭,宗教文化的傳播,關隴地域已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特色。宇文鮮卑和北魏的拓跋鮮卑,同族同種,有著一樣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是,拓跋鮮卑主動吸收、融入漢文化,而宇文鮮卑則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屬性。北魏后期,宇文鮮卑更緊密地靠攏了中原政治,但始終生活在漢文化相對薄弱、鮮卑文化相對強烈的地區 。六鎮兵變后,宇文鮮卑政權進入關中,躋身中原政治,地區已歷代被多個少數民族政權侵占,已經形成漢文化的空白,于是漢族士人不愿踏足關中,這是西魏、北周政權濃郁鮮卑文化特征得到保持的條件基礎。北周雖然是北魏的繼承者,文化上卻與北魏斷絕了,走了一條和拓跋宏截然不同的道路。
北周政權提倡鮮卑文化反對漢風,宇文毓曾下詔稱,南遷的前朝遺民皆稱為河南之民,今周朝的子民,指隨周進入關中的民眾,均更改為京兆人。即改變了魏晉以來門閥郡望的概念,也是發揚本民族文化本位的重要舉措。北周政權還進行了“賜姓”文化政策。種姓是中國人重要的文化標志,姓氏代表著自己的出身和身份認同,北周的“賜姓”之舉卻遍于王朝的始終,比如建立隋朝的楊氏楊忠就被賜鮮卑姓普六茹氏,楊堅建立隋朝時方改回漢姓“楊”。賜姓的目的無非是為加強鮮卑文化的本位主義。
以鮮卑民族文化本位實施到政治上,則意味著北周政權在進行政治建設的過程中,拋棄了漢、魏、晉成熟的漢文化精神的政治制度,而去仿效西周王朝的政治制度,于是,北周的政治空氣中籠罩著一股復古的風氣。北周政權基本上是靠“二十四條”“十二條新制”治國的,即在蘇綽“六條”治國方略基礎上的擴展,但憑三十六條法規來治國,對于一個國家的運行來說略顯簡單。北周政權和許多少數民族政權治國從簡有類似之處,與歷代漢政權的文化豐富、繁文縟節對比鮮明。
文學
北周建立政權的關隴地區,自北魏至西魏,均不是經濟、文化中心。北周相比對峙的北齊,無論經濟、軍事還是文化均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北方士人相對更愿意選擇東魏、北齊留居。但北周政治集團更有眼光,宇文泰在執政西魏之初,就重用漢人蘇綽,繼而出臺《六條詔書》等文誥,提倡復古文風,崇尚《尚書》文體,這比北齊的高歡集團在文化和政治上更高明,到北周建國時,北周的政治和經濟實力已經追趕上了北齊。北周出現的文人不多,代表人物有庾信和王褒。
庾信十五歲作蕭統講讀,經歷后,追隨到江陵,公元554年西魏滅梁,庾信從此屈身仕魏,后仕北周,官至驃騎將軍,。滕王曾編定有《庾信集》二十卷,今存作品《》十六卷。庾信發展和創造了詩的體裁,其中五言、七言對唐詩影響較大,學者周建忠認為,庾信是通向詩歌時代的一座橋梁,為唐詩的繁榮做了必要的準備。其代表作品有《哀江南賦》《枯樹賦》《燕歌行》等。
王褒是南齊名臣王儉曾孫,曾為蕭衍、梁元帝時的朝臣,江陵陷落后,仕西魏、北周,官至太子少保、小司空、宜州刺史。王褒的詩作風格為用典少而對仗工整,風格清麗,近似永明詩風,為六朝文章的杰作,代表作有《燕歌行》《關山月》《出塞》《渡河北》等。
重儒重典
北周遵從儒學的風氣,源自西魏宇文泰時期。宇文泰尊崇儒學,以儒學思想來棄鮮卑一些落后習俗以及糾正當時風靡的空談、玄理、崇佛、好道之類的不務實習氣,并設立國子學,拜儒學大師盧誕為國子,通過教育培養一大批被儒學思想武裝起頭腦的士人,作為國家執政的意識形態支撐。而到了宇文邕時期,則愈加重視儒學,武帝天和元年(566年),武帝宇文邕親自在正武殿召集群臣宣講《禮記》,表示了要吸取失禮喪國的殷鑒、規范君臣政治秩序、重振北周的政治的志向。劉徹親自講論的《禮記》,不同于設官分職的政典《周官》,也不同于詳細規定冠、昏、喪、祭、朝、聘、燕享等典禮儀式的《儀禮》,著重闡發支撐禮儀制度背后的“禮義”,亦即制定禮儀的精神原則。《禮記》以禮為主線論述國家政治和社會秩序的原則規范,是儒家治國思想的匯編。在天和三年(569年),武帝更是將宣講范圍進一步擴大,將佛、道人士也納入了宣講對象,并在之后定下了儒教為先,道學次之,佛教為后的三教次序。學者韓昇認為,武帝宣講《禮記》不僅是要重振朝綱,建立崇尚君權的政治秩序,還進一步提升為國家文化建構,在儒釋道三教并存的文化界,確立儒家政治學說的至高地位。崇尚儒學不僅是君臣權力斗爭,更是統一國家的文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政治與文化意義。
編經纂史
明帝期間,召集公卿等文學修養優等者,在麟趾殿校刊經史。又編纂自、神農至西魏末年的譜系稱《世譜》,共五百卷,今已亡佚。明帝本人博覽群書,善于文章,著有文章十卷。
石窟造像藝術
北周建國后,江南的佛教藝術傳至(今及周邊地區),至今還保存著許多北周佛教雕刻,反映著北周京地區的佛教藝術風格。如所藏的北周立佛像、西安市出土的5尊大型佛立像等。北周在在修建了四十多所石窟,秦州區李允信就為其父在麥積山造了七佛龕,并請撰寫碑文,此七佛就在麥積山第四窟,位于東崖最高處。麥積山多數北周石窟為方形平面的盈頂結構,內部空間不大, 有仿木構的框架結構,用來象征佛帳。一般石窟正壁安置主佛像,左右兩側壁各安置三身坐佛,均是七佛題材。仿木結構、七佛題材,構成了麥積山北周石窟的主要特征。
位于寧夏固原,北周時期開鑿,數量多、規模大,造像也更為精美。石窟造像集中在圓光寺區的崖壁上,呈上下兩層分布,其中第45、46窟雕鑿最為完整、繁麗。須彌山北周石窟形制特點為平面方形,廡殿頂的中心柱窟。窟內為仿木結構帳架,四角雕立柱,這些仿木結構還穿插有裝飾雕飾,比如第45窟柱座四角各浮雕一象頭,每面中心雕一個博山爐,兩側雕四身伎樂,中心柱四面各雕一帳形龕,龕的邊沿雕飾龍、象,口中銜著流蘇。如第46窟四角雕立柱,四壁下端寶裝覆蓮座,頂部雕橫枋。中心柱四角雕四個八角柱,下有覆蓮柱礎,柱頭火焰寶珠及斗拱。窟頂四披有斜枋連接四角及中心柱四角斗拱。對比造像,須彌山北周石窟新出現了仿木型結構、帳形龕形制,為現實題材在佛教造像石窟建筑中的借鑒運用。
音樂舞蹈
北周有專管音樂的機構,設音樂職官,制定有音樂制度。《周書·武帝紀》有“改禮部為司宗,大司禮為禮部,大司樂為樂部”的記載,是音樂專設機構的直接證明。又有記載宮廷排演舞樂的活動,曰:“甲子,初造《山云舞》,以備六代之樂”,為舞樂創作之功能用處的證明。北周宣帝時期,也記載有宮廷在御正武殿舉辦有百官、宮人、內外命婦參加的大型文藝活動。北周管理音樂的官員稱“官至樂部下大夫”。說明音樂和舞蹈,已經成為北周政治生活的一部分。
外交
同突厥的關系
北周立國之時,所處環境極為不利,在北方有突厥,南方有陳朝,東方則有北齊,此外還有后梁及一些少數民族政權。上述的政權真正對北周友好的并不多。前三大政權雖不一定都比周強大,卻至少與之勢均力敵,它們無一不對北周虎視眈眈。北周的外交戰略就是實施于如此政治形勢之中的。
長江以北,北周、突厥、北齊三大勢力鼎峙。其中,周和齊由于歷史與現實的因素嚴重對立,而突厥勢力強大,對周和齊均形成嚴重的軍事威脅。對此,北周的外交戰略,非常明確:與突厥保持友好關系,爭取并維持與突厥結成對付北齊的同盟,最低限度就是使突厥保持中立,不助齊制周。
北周與突厥的關系發生較早,在西魏宇文泰時"即與突厥和親,謀為角,共圖高氏",使北方的壓力變成可資利用的力量。北周建立后,當政的宇文護、宇文邕繼續運用這一策略,使自己弱于齊的軍事力量得以增強,實施對北齊軍事打擊。保定三年(563年),突厥木桿可汗集結精騎十萬,會合北周大將楊忠所率萬騎,進攻北齊重鎮晉陽。次年九月,木桿可汗復率眾十余萬,南侵齊之幽州。而北周為了結好突厥,則作出了諸多努力:
其一,與突厥建立和親關系。根據《周書》卷三十三《王慶傳》的記載,北周曾以“朝議”的方式制訂和親突厥、抗衡北齊的外交方針。之后北周多次派遣使者前往突厥求親,最終在保定五年(565年),宇文邕宇文邕迎娶了突厥木桿可汗之女阿史那皇后。
其二,加強與突厥的經濟往來,結突厥之歡心。北周每年送給突厥繒絮、錦彩十萬段,突厥則經常以名馬饋贈北周,每次有萬匹之多。突厥在京師者,北周待之以優禮,使其衣錦食肉者常以千數。
其三,堅決維護與突厥同盟。保定五年(565年),宇文護感齊還母之恩,不打算應突厥約伐齊,但恐負突厥約,更生邊患,最終還是征關中府兵及秦、隴、巴、蜀之兵二十萬伐齊。
在北周的外交作用下,直到齊亡,突厥都未對北周動武力相威脅,其矛頭基本指向北齊。學者陳金鳳認為,北周以結好突厥為處理北方問題的要務,用積極籠絡甚至妥協退讓的方式換得了北部邊境的安定與突厥軍事上的支持,而使北齊在外交上處于比較孤立,軍事上處于西、北夾擊的形勢。
同南陳、北齊之間的相互關系
學者萬繩楠認為,北周所以能滅掉北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但為治史者所往往忽略的原因,那就是太建五年(575年)以來,陳頊對北齊發動的無止境的戰爭。甚至在北周滅齊之時,吳明徹還在淮北作戰。北齊的滅亡實際上是亡于陳、周二國的聯合進攻。
北周、北齊與長江以南的陳構成了外交上的三角關系。一方面,三國之間都有歷史與現實形成的恩恩怨怨,相互都是敵對關系。另一方面,三國之中都有利用一方攻擊另一方或者自己坐山觀虎斗,火中取栗的策略。相對地,陳的地位占據主動。因為陳既可以聯周攻齊,也可以聯齊制周,然周、齊卻無可能聯手攻陳。由自此,北周在堅持攻陳、滅陳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改善與陳的關系,與其保持睦鄰友好。
本來,周與陳之間不是沒有障礙。西魏以來,北周侵占了南方政權的大片土地。同時扶植建立蕭氏后梁政權,以蕭齊正統旗號與南陳相對抗。西魏末,還曾把陳霸先之子陳頊俘虜至長安。同時北周對陳朝湘州一帶甚至整個陳朝的土地都有吞并之心,而陳則希望周歸還部分鯨吞的土地。然而,自武成二年(560年)攻陳受挫后,北周意識到自己的國力還不足以和陳作對,于是對陳改以外交方略。保定元年(561年),放陳項回江南,隨后又放回陳項之妻及長子叔寶。陳頊歸南方后,陳朝即連連向北周派出聘使通好。
而阻礙周陳關系發展的不利因素是,齊也力圖緩和與陳的對峙狀態,希望以陳制周,據《北齊書》《陳書》本紀,齊、陳的外交聘使往來亦相當頻繁。特別是齊武成帝一世,鑒于齊、陳交惡如鷸蚌之爭,只對北周有利,所以自齊河清元年(562年)二月,北齊幾乎年年與陳往來,陳也積極回應,雙方取得了和靜邊境的良好效果。
齊、陳關系的最終破壞,個中原因,除了齊、陳之間的歷史恩怨以及南陳急切收復被齊占據的江北淮南地之外,北周在齊、陳關系中的外交離間活動也起了相當的作用。齊武成帝親近陳的時期,正是周、陳關系緊密時期,故齊的外交努力收獲不大。后因陳將華皎叛入北周,周盡管施展外交手段緩和與陳的關系,但兩國之間卻也產生了深深的縫隙。本來這是齊、陳關系發展的良好時機,但齊卻迫于突厥和國內政治的壓力以及認為與陳和好無實質進展,轉而主動與北周發生聯系。據《周書》《北齊書》本紀的記載,陳將華皎叛入北周一事發生后,周、齊使節往來近十次。周、齊之間如此密切往來,據《周書》卷三十《于翼傳》的記載,只不過是軍事手段的輔助,而從上引交往史實可知,主要還是起到麻醉北齊的作用。在周、齊通使期間,北周與陳、陳與齊也未斷絕"友好"往來,但陳與齊的關系卻被北周有意識的離間所妨礙,使齊、陳之間繼續以前的相互戒備、警惕、懷疑,雙方的關系僅僅限于通聘使的階段。而另一方面,北周卻利用齊壓迫陳,使其不敢與北周為敵。學者陳金鳳認為,北周通過與北齊、南陳的外交,達到了一箭三雕的效果。
同后梁的關系
對于后梁政權,北周自始至終采取扶植與羈的政策。如北周天和六年,后梁遣人對北周稱:“梁主即失江南諸郡,民少國貧······望借數州,以資梁國。”宇文邕即以基、平、三州歸于后梁。學者陳金鳳認為,扶植后梁,自然妨礙了周、陳關系的發展,然有了后梁作緩沖地帶,就既擁有了向南進攻的一個基地,又迫使陳不敢輕易以周為敵手。兩害權其輕,為外交政治中的一個基本原則。
社會
婚姻家庭
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家庭作為個體呈現出各種類型,由一對夫妻加上其未婚子女構成的家庭占主導地位。北周的均田制也按丁男、丁女授田,如此,聚族而居的大家族式的大家庭逐漸瓦解,自給自足的小家庭逐漸成為主流。北周以至更廣闊時間段的兩晉南北朝時期是門閥士族專政的時代,士族們享有特權,血統、門第、出身是這一時期衡量一個人身份價值的標尺度,相應地,婚姻一為保持血統的純化,二為鞏固階級統治。士族婚姻的特點首先是重視門第,聯姻即意味著締結政治同盟,是擴大家族利益的手段,因此門當戶對的婚姻觀十分牢固;其次聯姻有著突出的地域性因素。所以,以婚姻和血緣鏈接起來的宗法世家大族是家庭的又一種表現形式,這樣的家庭家族,占有土地、財產、人口是其賴以維系和發展的基礎,大族們為聚族而居,緊密的社會關系有親戚、賓客等,形成政治經濟勢力集團,集團內部的小家庭的生產生活都仰仗和依賴宗族群體的保護和資源分配。
這一時期的婚姻總結有五項目的,一是二姓聯合;二是繁衍子孫;三是男方求內助;四是防止血統混亂;五是定人倫人道。為了保證如期達到婚姻的目的,因此對婚姻的禁忌和規范頗多,比如限制階級流動的尊卑、良賤、士庶、門第之差等均不婚,再有民間傳統的五行相克、各類忌諱等亦不婚。
衣食住行
北周的人們在衣、食、住、行物質消費方面,由于地域和民族差別,呈現出多樣化的特征。主食為五谷的面食,人們通常將面食成為“餅”,蒸出的面食稱“蒸餅”,水煮(油炸)的面食稱“湯餅”,烘焙而成的稱“爐餅”,副食的食材以及烹調技術都較前代有了長足的進步,漢魏之前笨重的炊具、食器已經輕量化了許多,飲食上有較為突出的胡漢融合特點,比如漢族將一種外域流傳過來的面食制作方式稱“胡餅”。主副食之外,飲品也有了選擇,以茶、酒兩種最具代表性,南北朝時期的中國尚未完全掌握蒸餾酒技術,酒的釀造工藝傳統,但仍然會喝醉到影響健康的程度,早在晉時期,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就習慣于隨走隨飲,一個仆人扛著鋤頭跟在后面,因被交代喝死了就隨地埋葬。
南北朝時期人們的衣著,分元服、體衣、足衣三種。元服就是帽子;體衣,即衣裳,其中衣單指上衣,裳是下衣,單指裙,而非今天人們普遍認為的褲裝;足衣就是鞋襪,鞋比較豐富,有履、屨、屐等之分,用料主要以布、葛、麻、皮、絲等制成。一如胡餅的風靡,胡服同樣是漢地的流行,胡服在黃河流域已經和漢族實現平分秋色,隋唐時期的服裝樣式就多是以胡服為設計基礎之一。
在以漢民族生活的傳統的農業區內,人們居住的房屋主要為土木材料墻壁用干打壘的結構,屋頂用懸山頂或平頂,窗狹小而長,居民院內設有廁所和畜舍(圏),室內多以木作家俱、陶制器具等生活用具,這時胡床已是遍布社會各個角落,人們行路攜帶胡床已為普遍現象。而牧業為主的少數民族,建造居所形制相對簡單,多以木盒毛氈為主要材料的穹廬氈帳,室內用具也比較簡單,就是胡床、繩床等。上流社會的居所則更加講究,有庭院式的大宅和樓閣式的大宅,以庭院式府邸為主流,格式多樣,如日字型、三合式、四合式、曲尺型等。樓閣式府邸少則兩三層,也有高至五六層的。
南北朝時期,中國南北方的陸路、水路交通網已經基本形成,對外交流的通道已經成熟。交通工具也較前朝更加精良,上流社會的人們出門多乘牛車、羊車,普通的民眾,更多的是一種叫鹿車的人力木制手推車,輕便又可載乘,深受歡迎。
社會和階級
北周創立者宇文泰,作為鮮卑宇文部人,因參加六鎮起義,又追隨爾朱榮、賀拔岳,鎮壓關隴起義軍繼而掌握了這支部隊,控制了關隴地區。關隴地區的實力不足六鎮起義的另外一支,即高歡奠基的北齊。因此,宇文泰為鞏固統治,大力拉攏關中漢人,尤其是拉攏關隴門閥的支持。典型代表即重用武功世族蘇綽和范陽門閥盧辯。宇文泰的八柱國和府兵制,尤其是改鮮卑舊姓,這一做法并沒有阻止鮮卑族漢化的進程,府兵從創制起本質就是民族融合的縮影,北周的崇周禮、崇儒學,漢化了的鮮卑一天天強盛和增強了凝聚力。在劉徹宇文邕放免奴婢、俘虜、雜戶,加上因禁佛而還俗的三百余萬僧侶,令他們均成為了國家的均田農民,兵源獲得了保證,賦稅大幅增長。鮮卑以及其他的少數民族,在經濟、風俗、語言、習慣上已經和漢字沒有了區別,社會各族各階級,已經渾然一體,比如楊堅在取得掌權地位后,即恢復了自己的漢姓,中原地區北方,已經完成民族融合。
關隴集團形成于北魏,壯大于西魏、北周,代表人物即賀拔氏、西魏八柱國和十二大將軍。他們建立了西魏、北周、隋、唐四個王朝,是上層的統治階級。其中,八柱國之一的宇文泰子孫為北周皇族;李虎子孫為唐朝皇族。十二大將軍中,楊忠子孫為隋朝皇族。
君王世系
遺址紀念
文帝宇文泰成陵
文皇帝宇文泰的成陵,位于陜西富平縣宮里鄉宮里小學院內,距富平縣城十一公里,距宮里鎮政府一百七十米,陵寢原封地因歷代均建有有住宅已無法考證。成陵為宇文泰和嫡妻馮翊公主元皇后合葬陵。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陜西巡撫畢沅為文帝宇文泰成陵題寫陵碑。陵冢現存高12米,周長142.8米,冢上種植有松柏和雜樹,冢前立有清畢所立石碑一通,北宋開寶六年(公元973年)所立的“大宋新修后周太祖文皇帝廟碑”殘石。
孝閔帝靜陵
北周孝閔帝宇文覺靜陵,位于渭城區周陵街道北賀村。墓東北約7.8公里處為北周宇文邕宇文邕的孝陵。墓葬坐北朝南,為斜坡墓道帶四個天井的單室土洞墓,墓室底距現地表深約10米,墓曾被盜,出土有隨葬遺物146件(組),以各類陶俑為主,皆為矮小的半模俑,與西魏、北周墓葬出土陶俑形制一致。墓志置于墓室入口的東側,蓋盝頂素面呈方形,墓志石為方形素面,正面朱砂描紅楷書:“周故略陽公宇文覺墓二年十月壬申”字樣,以此確定墓主人即為北周開國君主宇文覺宇文覺。《周書·帝紀三》載孝閔帝葬靜陵,因此確定該墓即孝閔帝靜陵。而孝閔帝宇文覺以“略陽公”身份安葬,也佐證了權臣宇文護先廢黜宇文覺帝位貶為“略陽公”的史實。
武帝孝陵
宇文邕孝陵,位于陜西省咸陽市底張街道陳馬村東南約1公里處,墓葬全長68.4米,包括有斜坡墓道,五個天井,五個過洞,四個壁龕,甬道,土洞單墓室共同組成。墓道寬2.6至2.8米,隨葬品放置于壁龕內,墓甬道長3.9米,墓室平面為凸字形,墓室南北通長5.5米,東西寬3.8米,底部均鋪有地磚,有東西并列的兩套木棺遺痕。出上的文物有武帝孝陵志石,武德皇后志石, “天元皇太后”金璽,金步搖殘件,銅器,玉器,陶器等。武帝孝陵志為方形,志蓋盤頂,素面無紋,志石陽刻篆書三行共九字:“大周高祖武皇帝孝陵。”《周書·帝紀六》載周武帝宇文邕于宣政元年(公元578年)葬于孝陵,皇后阿史那皇后于隋開皇二年(公元582年)與武帝合葬 。
參考資料 >
營建洛陽 入隋被殺 ——《高虬墓志》解讀.洛陽日報.2025-10-31
陜西發現北周開國君主宇文覺靜陵.今日頭條.2023-09-26
陜西咸陽有重要發現.今日頭條.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