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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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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公元9年-公元23年),別稱新莽,是繼西漢之后由西漢外戚王莽建立的朝代。新朝分封制郡縣制并行,由于其承自西漢,地方上的行政區劃大致與西漢末年相同,國15年。

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公元9年1月15日),王莽利用假“符瑞”廢皇太子孺子嬰,自立為帝,改國號為“新”,年號為“始建國”,定都常安(原長安,今陜西西安)。王莽稱帝后,大肆分封。天鳳四年(17年)各地農民紛起反抗,形成赤眉、綠林大起義。地皇四年十月初三(公元23年10月6日)綠林軍攻入長安,王莽被殺,新朝滅亡。

新朝在政治上仿照周代的制度推行新政,更改官制與文華殿大學士;在經濟上進行土地改革,屢次改變幣制,實行五均、賒貸及六制度;在外交上將邊疆藩屬削王為侯,引起了新朝與匈奴和東北、西南各族的戰爭。文化上,新朝讖緯之說盛行,此時期的書法和印章藝術水平也較高。新朝統治者王莽還提倡古文經,改定文字為新莽六書。

班固在《漢書·王莽傳》中指出王莽的新朝竊取了西漢的江山,否定了新朝存在的合理性。彭鐘麟和馮國超在其主編的《中國通史·第一卷》中提出:新朝的滅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其在職官、貨幣、土地、稅貸等方面多次進行了改制,導致經濟出現混亂,社會矛盾激化,最后被農民起義所覆滅。

國號

根據《漢書·王莽傳》的記載,王莽于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封為新都侯。清人趙翼在《二十二史札記》中表示“新”源于王莽的封爵號,《文選》晉陸機(機)《五等諸侯論》中有“新都襲漢”,指的正是王莽以“王鳳”的“新”字,作為代"漢"的國名。

新莽是“新”王朝的名號,“新”是王莽建立的,于是世稱“新莽”。在《舊唐書·肅宗紀論》中有記載:“新莽據圖,黔首仍思于漢德。”其中的“新莽”一詞,指的是王莽“新”王朝的別名。

歷史

建立

王莽,字巨君,為王政君王政君之侄,其出生的王氏家族在元帝、劉驁時期先后有九人封侯、五人擔任大司馬。王莽本人在當時素有賢名,深受眾人愛戴。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王莽被封為王鳳,遷騎都尉、光祿大夫、侍中。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王莽出任大司馬。次年,漢成帝去世。隨后漢成帝弟劉康劉康之子劉欣繼位,哀帝的祖母傅昭儀、母親丁姬家族得勢,王莽退隱。

元壽元年(公元前2年),王莽回到京師。次年,漢哀帝去世。因哀帝無子,王政君掌傳國玉璽,王莽回朝任大司馬,立劉衎劉衎。此后王莽大力培植自己的勢力,提拔依附他的官員,誅滅反對他的人。元始元年(公元1年),王莽在多次推辭后,接受了太傅和安漢公的封號,而對封邑推辭不受。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的女兒被立為漢平帝皇后,史稱孝平皇后。同年,王莽稱“宰衡”。次年,朝廷正式加賜王莽“九錫”,位在諸侯王公之上。自此,王莽基本成為朝廷的掌權者。

元始五年(公元5年)十二月,漢平帝去世。此時劉奭的子孫已無,成、哀、平三帝相繼死后都無子嗣,王莽考慮到漢宣帝的曾孫們都已長大成人不易控制,于是他以兄弟平輩之間不能相互作為后代為借口,選擇了漢宣帝玄孫中年僅兩歲的廣戚侯之子劉嬰居攝元年(公元6年)三月,王莽擁立劉嬰為皇太子,號稱“孺子”。四月,安眾侯劉崇和國相張紹率領同族人進攻宛城區(今南陽市)反抗王莽,結果還沒攻進城就失敗了。次月,王政君下詔:王莽朝見太皇太后時可以自稱“假皇帝”。

居攝二年(公元7年)九月,東郡郡長翟義起義,隨后被王莽鎮壓。次年,王莽利用符命之說進行改元,太皇太后批準了王莽把居攝三年改為初始元年的奏章。梓潼人哀章,見王莽居攝,于是制作了一個銅柜,在里面放了兩道題簽,一簽上寫著“天帝行璽金匱圖”,另一簽上寫著“炎帝行璽某傳予黃帝金策書”。其中,某指高皇帝劉邦,書中明確寫著王莽是真天子,太皇太后應順應天命將帝位授予王莽。另外,圖和書都指出王莽有八個大臣,甚至寫明了他們的官職和爵位

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公元9年1月15日),王莽以假“符瑞”為依據,廢皇太子孺子嬰,自立為帝,并將國號改為“新”,年號為“始建國”,首都為常安(原長安,今陜西西安)。

王莽改制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按照哀章的金匱圖書,將官職和爵位一一授予被提及的人,當日,王莽還授任卿大夫、侍中、尚書官職總共幾百人。原來劉姓皇族擔任郡太守(地方長官)的,都調任諫大夫。

王莽稱帝后便熱衷改制。在政治上,王莽實行周代的五等爵制度,固定爵位分“公、卿、大夫、士”四等十三級;將大批文華殿大學士改稱,又增、減了許多官職。在經濟上,王莽頒布王田制,把全國的土地改名為“王田”,將奴婢改稱為“私屬”,均禁止買賣;進行幣制改革;實行“五均”“賒貸”和“六筦”。在軍事上,王莽采取“以軍領政”的方式控管地方,他命令原為文官的“七公六卿”都兼稱將軍,監督地方官吏。在外交上,由于王莽降王為侯的舉措,新朝與周邊民族的關系較為緊張,王莽還發兵匈奴、征伐高句麗西域、西南地區也不時有反莽活動發生。

民變四起

王莽推行新政,一系列改制導致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劇,苛政、亂政使得百姓苦不堪言。反對王莽政權的農民暴動,首先發生在北方邊郡地區。王莽為了出擊匈奴而進行的征發,在邊郡比在內地更為嚴重。駐扎在邊境的數十萬軍隊,不但仰給邊民供應,而且還大肆騷擾,破壞當地人民的生產和生活。邊民不堪其苦,有的流亡內地,為人奴婢;有的鋌而走險,聚眾反抗。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邊民棄城郭流亡,隨處暴動,太原市、平州一帶最為猛烈。天鳳二年(公元15年),五原、代郡民舉行暴動。隨后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也相繼出現了農民暴動。天鳳四年(公元17年),臨淮人瓜田儀在會稽長洲(今江蘇吳縣)舉行暴動,出沒于湖海之間;同年,呂母海曲縣(今山東日照)舉行暴動,殺海曲縣宰,入海堅持戰斗。

天鳳四年(公元17年),新市(今京山市)人王匡王鳳荊州市一帶遇到饑荒時發動饑民起義,由于他們隱蔽在綠林山中(今湖北大洪山),因此被稱作綠林軍。幾個月后,綠林軍發展到七八千人。天鳳五年(公元18年),瑯邪(今山東諸城)人樊崇率領一百多人在莒縣(今山東省日照市莒縣)發動農民起義,以秦山為根據地進行抗爭活動,是為“赤眉軍”。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詔令荊州牧進攻綠林軍,綠林軍獲勝,部隊人數增至數萬人。地皇三年(公元22年),綠林山一帶發生瘟疫,于是他們分兵轉移,一支以王常成丹為首,西入南郡(今江陵縣),稱下江兵;一支由王匡王鳳馬武率領入南陽郡,稱新市兵。同年七月,新市兵進入隨縣(今隨州市)后,平林人陳牧廖湛聚眾數千人起兵響應,稱平林兵,與新市兵聯合反莽。

綠林軍、赤眉軍以外,還有數十支農民起義軍。其中,規模較大的有銅馬、五校、城頭子路、檀鄉、大彤、高湖、重連、鐵脛、大槍、尤來、上江、青犢、五幡、五樓等。這些起義軍各自為戰,彼此不相統一。銅馬軍是河北地區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軍,該軍以東山荒禿、上淮況為領袖,人數最多時達數十萬人,主要活動于魏郡、清河、鉅鹿、信都區、中山諸郡國,即今河北中南部廣大地區。高湖、重連兩部農民軍活動范圍大致與銅馬軍相同,而且它們曾一度與銅馬軍聯合。五校部以高扈為領袖,主要活動于東郡、魏郡、廣平、清河、鉅鹿、真定、信都、趙國等地,人數最多時達二十余萬人。

兵敗昆陽

地皇三年(公元22年)四月,王莽派更始將軍廉丹太師王匡鎮壓樊崇率領的起義軍,雙方在成昌(今山東東平)交戰,結果官軍大敗,廉丹被殺,王匡逃命。之后,起義軍乘勝向西發展,人數已達到十萬人,占領的地區,東至莒縣,西接陳留,南達汝南縣,北到濮陽市。起義軍活動在山東省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等省交界的廣大地區。正月,綠林軍新市兵、平林兵、下江兵各路大軍會合一起,在唐河(河南泌陽)西大破官軍,并包圍了南陽郡。起義軍隊伍迅速擴大,發展到十多萬人。

地皇四年(公元23年)二月,劉玄在陽稱帝,改元更始。封王匡為定國上公,王鳳為成國上公,朱鮪大司馬,劉縯為大司徒,陳牧為司空。劉玄稱帝后,派劉縯率領主力進攻南陽,又派王鳳、王常劉秀北上占領葉縣(今河南葉縣)、定陵(今河南舞陽)和(今河南郾城)等地。

由于新朝官軍節節敗退,王莽便又派大司空王邑、司徒王尋率領各州郡精兵四十二萬,號稱百萬,向宛城進發。五月,王邑、王尋到達潁川,與嚴尤、陳茂的軍隊會合,然后進軍昆陽,把昆陽城包圍起來,王鳳、王常一面堅守陣地,一面派劉秀、宗佻李軼等十三輕騎乘夜出城,到定陵、郾等地搬請救兵。各地支援昆陽的起義軍,人數雖少,但斗志旺盛。趁王邑驕傲輕敵之機,劉秀用三千人沖亂官軍的中堅布陣,向城里增援,王鳳、王常則從內向外沖殺,里應外合,內外夾擊,莽軍大敗,王尋被殺,王邑僅與數千人逃回洛陽市昆陽之戰摧毀了王莽的主力,反莽勢力愈來愈多。當時比較強大的有睢陽(今河南商丘)劉永,瑯玡張布,廬江(今安徽廬江西)李憲東海(今山東郯城西南)董憲,隴西(今甘肅東部)隗囂,巴蜀公孫述,河西(今甘肅西部)竇融,漢中(今陜西南部)延岑等。

滅亡

更始元年(公元23年),更始派王匡進攻洛陽,派西屏大將軍申屠建、丞相司直李松攻打武關。此時許多人紛紛響應反莽號召,殺死牧守,自稱將軍,用漢作為年號,等待漢帝的詔令,一個月之間,起義部隊就遍布全國。九月,王匡攻下洛陽,西路大軍逼近武關。此時,析人鄧曄于匡等起兵,攻下析、丹水,武關都尉朱萌投降,鄧開武關,迎接西路大軍。見此形勢,王莽聽說用哭可以告天求救,于是舉行哭天祭典,隨后任命將軍九人,都用“虎”作為名號,稱為“九虎”。之后“九虎”先后敗亡,起義軍于十月攻破首都常安宣平城門,大司徒張邯被殺。二日,長安市民朱弟、張魚等響應起義軍,火燒宮門,王莽逃入漸臺。次日,王莽被商人杜吳殺死,新朝宣告滅亡。

王莽政權覆滅后,農民起義隊伍開始分裂。在各個武裝力量的角逐中,由漢高祖后裔劉秀建立起的、仍稱為"漢"的政權,取得了最終的勝利,建立起了統一的新王朝,因其首都設在原西漢首都長安的東方洛陽(今河南洛陽附近),故史稱"東漢"。

疆域

新朝分封制與郡縣制并行,由于其承自西漢,除元始之時占西羌之地新設為西海郡(今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外,領土范圍與西漢基本相同,地方上的行政區劃也大致與西漢末年相同,最大的特點是王莽為復古改制,改了許多地名。新朝依照 《尚書·堯典》中 “肇十有二州” 等語把西漢的十三州部改為十二州,這十二州是武威郡、豫州、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益州、幽州、太原市交趾郡;在王莽即位稱帝后的始建國四年 (公元12年),“州從 《禹貢》為九”,又改行了九州之制,《禹貢》九州即冀州、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同時,王莽改涼為雍,改交州為交州。

新朝建立者王莽以長安為西都,洛陽市(今河南洛陽)為東都,將長安更名為常安,陽更名為義陽,將原三輔渭河平原內地區)改為六尉郡,六尉郡包括京尉、師尉、尉、光尉、扶尉和烈尉。王莽還在東都保忠信(漢河南)的周圍也設置了六隊郡,六隊郡包括前隊(漢南陽)、后隊(漢河內)、左隊(漢川)、右隊(漢弘農)、兆隊(漢河東)和祈隊(漢河南之一部)。

人口

趙文林、謝淑君在《中國人口史》認為新朝在公元12年約有六千多萬人口,公元13年約有五千九百八十五萬人,隨后因各種天災人禍,人口持續下降,到新朝末年時人口已降至三千萬以下。

政治

爵位

新朝實行周代的五等爵制度,固定爵位分“公、卿、大夫、士”四等十三級。對自己的家族,王莽根據親屬血緣遠近,斬縗、齊縗、大功、小功、麻等服制的不同,分別賜封王家親屬為“侯、伯、子、男”四等爵位,男的用“隆”字作稱號,女的用“睦”字做稱號,授予印信。諸侯所立的太夫人、夫人和世子,也授予印信。對于諸侯和邊吏,新朝將諸侯王的名號都改為公,四方外族自稱為王的,都改為侯。

官制

新朝在中央官制上設立四輔、四將、三公等十一公,在三公之下設九卿。其中,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職位都是孤卿。王莽把大司農改名為羲和,后來改為納言,大理改名叫作士,太常改名叫宗伯,大鴻臚改名叫典樂,少府改名共工,水衡都尉改名叫予虞,加上三公司卿共九卿,分別歸三公管轄。每一個卿下面設置大夫三人,每一個大夫下面設置元士三人,總共二十七個大夫,八十一個元士,分別主管首都各官府的具體政務。王莽又改光祿勛為司中,改太仆為太御,改衛尉太尉,改執金吾為奮武,改中尉為軍正,又設置大贅官,主管皇帝的車輛、衣服和用具,后來又掌管軍需供應,職位都是上卿,稱為六監。此外,新朝又為太子置太子四師、四友、九祭酒;設五威將帥;置五威司命、中城四關將軍,分掌監察上公以下百官、京師十二城門。

新朝在地方官制上,把郡太守改為大尹,都尉改為太尉,縣令、縣長改名叫宰,郡縣屬吏和鄉、亭、里的各級官稱則沿襲漢代。另外,王莽御史改名為執法,公車司馬改名為王路四門。

此外,新朝還設置司恭大夫、司徒大夫、司明大夫、司聰大夫、司中大夫和誦詩工、徹膳宰,去偵察過失。皇帝王莽下令在皇宮周圍設置建議的旗幟、批評的木牌和登聞鼓,鼓勵人們上言和鳴冤告狀,并派諫大夫四人經常坐在皇城四門接待反映情況的人。

天鳳元年(公元14年),新朝又小規模地更改了官制,設置卒正、連率、大尹,職如知府;屬令、屬長,職如都尉;分長安城旁六鄉,各置帥一人;分三輔為六尉郡,山西省、河內、弘農河南省潁川南陽郡為六隊郡,置大夫,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將河南大尹更名為保忠信卿等。天鳳四年(公元17年),新朝設置執法左右刺奸。地皇三年(公元22年),新朝增設養贍,負責給流民發放糧食。

在其他方面,新朝將俸祿百石級的稱為庶士,三百石級的稱為下士,四百石級的稱為中士,五百石級的稱為命士,六百石級的稱為元士,千石級的稱為下大夫,二千石級的稱為中大夫,三千石級的稱為上大夫。他們使用的車馬和禮服、禮帽,各有不同的等級。

天鳳三年(公元16年)五月,新朝頒布吏祿制度,次月開始將按照制度給官吏發放俸祿,從四輔、公、卿、大夫、士,下至眾多的師爺,俸祿共分十五等。幕僚的俸祿一年是六十六,逐步按等級增加,上至四輔是一萬斛。官吏是用天下的財物供養的,依照《周禮》,國家應當采用年終決算時的統計數目作為根據,年成豐收就盡量按禮制備足,遇到災害就按照百分比的多少來減少進獻的食物。天鳳五年(公元18年),全國的官吏因得不到俸祿,紛紛去牟取非法利益。新朝下詔徹查始建國二年匈奴擾亂中原以來,所有軍官和邊境官吏大夫以上通過牟取非法利益而發財的將被沒收家中所有財產的五分之四,希望能抑制住官員非法牟利的風氣,但該舉措并未取得成效,非法牟利的情況越來越多。

軍事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新朝設立國將軍、前將軍、寧始將軍、衛將軍,此為“四將”。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新朝采取“以軍領政”的方式控管地方,下令七公、六卿都兼任將軍,派著武將軍并等,鎮守各大名城,另派中郎將繡衣使者各五十五人,分別鎮守沿邊大郡,監察擅動干戈興兵作亂之人。天鳳六年(公元19年),王莽招募天下丁男、死罪囚、吏民奴編成“豬突勇”,又廣泛招集有奇巧技術可以用來攻打匈奴的專門人才,把他們任命為理軍。次年,王莽設前后左右中大司馬,賜各州牧號為大將軍,各郡的卒正、連帥、大尹為偏將軍,屬令為裨將軍,縣宰為校尉。隨后王莽還設置了捕盜都尉官。地皇四年(公元23年),王莽任命將軍九人,都用“虎”作為名號,稱為“九虎”。

外交

新朝建立,王莽執政后,派遣武威將王奇等向邊疆少數民族頒發新室印綬,收回漢印綬,把原來漢朝所封的王一律改為侯,結果引發了與邊疆少數民族的矛盾和戰爭。

匈奴

匈奴從漢宣帝時起與漢朝保持著友好的關系。王莽稱帝后,派專使收回單于的“璽”,重新頒發“新匈奴單于章”。隨后,王莽又下令分匈奴全國為十五單于,并派人到邊境招降攣鞮稽侯狦諸子,封為單于。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王莽一面下令把匈奴單于改為“降奴服于”,一面又大發北方各郡國及烏桓、鮮卑等十二部兵,由十二將率領,分十路進攻匈奴,引起匈奴的強烈反抗,結果損失慘重。

天鳳二年(公元15年)單于咸與王莽和親,雙方關系開始緩和,王莽于是命令匈奴改為"恭奴",單于改為"善于",賜印綬,又封骨都侯當為后安公,當子屠為后安侯。天鳳五年(公元18年),單于咸去世,左賢王輿立,新朝與匈奴的關系又緊張起來,隨后王莽發兵進攻匈奴,結果陷入了無休止的拉鋸戰中。

高句麗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新朝王莽欲征召高句麗的兵將討伐匈奴,高句麗人民不愿,于是紛紛逃跑。始建國四年(公元12年),為了鎮壓高句麗的反抗,王莽派嚴尤出兵高句麗,高句麗被征服,并被改名為“下句麗”。

西域各國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新朝王莽派廣新公甄豐為右伯,前往西域。車師后王須置離曾有降匈奴的打算,隨后被斬殺,于是他的兄長輔國侯狐蘭支率領二千余人投降匈奴,西域各國開始脫離新莽政權的控制。

王莽的舉動更促使西域各國紛紛背叛:時有史陳良等殺戊己校尉刁護投降匈奴。三年后,王莽以財貨賂單于,單于即將陳良等殺刁護者及其妻子二十七人,交給王莽派來的使者,不料王莽將這些人接回后,即在長安殺死,從而引起各國的恐慌和怨恨。始建國五年(13年),烏孫之大、小昆彌皆派使者至長安朝貢。大昆彌是漢之外孫,其胡婦所生之子為昆彌,而烏孫人皆歸附于他。王莽企圖籠絡烏孫人心,就派人引小彌使,置大昆彌使之上。此舉遭到保成師友祭酒滿昌劾奏,王莽見奏大怒,立即將滿昌免官。西域各國見王莽如此剛愎自用,不聽勸諫又屢失信義,于是皆生背叛之心:姑墨國王丞殺溫宿國王,并把他的國家吞并。地近匈奴的焉耆首先反叛,將都護但欽殺死。

天鳳三年(16年)王莽派五威將王駿、新任命的西域都護李崇、戊己校尉郭欽等率兵出西域。王駿等率莎車縣、龜茲兵七千余人,分多路進入焉耆。焉耆兵埋伏于途中攔截王駿等部隊。姑墨、尉犁縣、危須各國也共同襲擊王駿軍。王駿軍大敗,只有李崇幸免。戊已校尉郭欽因率兵后至才免遭覆滅,此時各國的軍隊已經撤退,只有焉耆兵還未回國。于是郭欽將焉耆老弱擊殺一通,隨后返回長安王莽封郭欽為"剿胡子"。不久,王莽政權被推翻,西域各國與中央政權終止聯系。

西南各族

劉徹在原所謂"西南夷"等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置郡縣后,今甘肅南部至四川省云南省貴州省等聚居地區各民族,均被劃入西漢版圖。在這些民族中,益州洋柯曾于昭帝時叛亂,時句町侯毋波(一作亡波,毋、亡古相通)率其邑人眾擊叛亂者有功,被封為句町王。

新朝王莽稱帝后將各少數民族王均貶為侯,句町王邯怨怒不從。王莽為制服句町,于始建國四年(公元12年)派周殺害句町王邯,隨后各族人民紛紛起兵反莽。天鳳元年(14年),起義軍益州大尹程隆殺死,王莽派平蠻將軍馮茂率兵前往鎮壓,戰爭持續三年,馮茂也未能將起義軍鎮壓。于是王莽將其召回處死,另派寧始將軍廉丹、庸部牧史熊率兵鎮壓。天鳳三年(公元16年)王莽派廉丹、史熊率軍進攻句町。最初頗能獲勝,但句町人民堅持戰斗,最后官軍因軍糧前后不繼而最后失敗。王莽又任馮庸長沙市連率,以文齊為益州知府,他們采取懷柔政策,改變一味動兵用武的做法,希望與西南各族恢復關系,隨后該地區的武裝反抗逐漸平息下來。

經濟

土地改革

新朝恢復井田制,把全國的土地改名為“王田”,奴婢改稱“私屬”,都禁止買賣。若是家庭人口不滿八人,而占有土地超過一井的,需要把多余的土地分給親屬和鄉鄰。原來沒有土地,現在應當分得土地的,便按照規定辦理,一對夫婦可以分田一百畝。同時,新朝規定,反對該制度,無視法律惑亂民眾的,就把他們流放到極遠的邊疆去。

幣制改革

居攝二年(公元7年)王莽宣布進行第一次貨幣改革起,到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滅亡,這十六年間他四次下詔改革幣制,五次下詔重申貨幣改革的命令和禁止民間私鑄貨幣的嚴刑峻法。

第一次是在居攝二年(公元7年)五月,王莽以周錢的子母相權為由,增鑄錯刀、契刀、大泉五十,跟原來的五銖錢同時流通。規定一枚錯刀幣當五銖錢五千枚,一枚契刀幣當五銖錢五百枚,一枚大泉五十當五銖錢五十枚。王莽還下令,列侯以下不準私藏黃金,一律送交御府,以得到相同的價值或代價。

第二次是在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將已發行了兩年的錯幣、契刀幣廢除,同時也把五銖錢廢除,增鑄小錢。

第三次是在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允許稀有金屬充當貨幣流通,名為“寶貨”。“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是金、銀、銅、龜、貝,作為不同的幣材;六名是金貨、銀貨、龜貨、貝貨、布貨、泉貨,作為不同的貨幣類型;二十八品即標有不同幣制的二十八種貨幣,其中包括黃金一品、銀貨二品、龜寶四品、貝貨五品、泉貨六品、布貨十品。由于新幣在流通過程中遇到了很大阻力,不久王莽宣布暫停龜、貝、布等幣類的流通,專行大泉和小泉兩種貨幣。

第四次是在天鳳元年(公元14年),王莽將原來的金、銀、龜、貝之貨的價值稍作增減,再次充斥市場。同時,他廢除了大、小泉兩種貨,實行“貨布”和“貨泉”兩種貨幣。但因大錢流通已久,不好直接禁用,于是準許百姓暫時使用大錢,期限六年。

五均六筦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新朝實行五均、賒貸及六筦制度。

“五均賒貸”,其實就是王莽所推行的都市經濟管理政策。具體而言,即在長安、洛陽、邯鄲市臨淄區、宛(今南陽市)、成都市等城市設立五均官,原長安市令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的市官改稱五均司市師,市師下面設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其主要職能有:(1)“市平”,即評定物價,就是官府某些重要商品所規定的平價。其具體辦法是由各市以每一季度的仲月該商品市場價格作為基礎,按該種商品的質量定為上、中、下三種平價作為一種標準價格,即所謂“市平”。(2)平準:當某種商品如“五谷布帛絲棉”等的市場價格上漲,超過平價時,有關市政府應以同種類商品按其平價向市場拋售;反之,如市場價格低于平價時,則聽其自由買賣。(3)政府收購滯銷的重要商品:當五谷等重要的物資出現滯銷時,政府按其成本價收購,不使其蝕本。(4)政府賒貸:賒,當市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時,市政府“以收入工商之貢”借與市民,期限為“祭祀無過旬月喪紀毋過三月”(不計息);貸,即當市民因生產性物資短缺而告貸,則市政府“均授之”,以滿足其生產經營的需要。“除其費,計所得受息,毋過歲什一”,即根據其“利潤”的十分之一取息。

新朝對工商經濟的管理措施,后來發展為六筦。這就是鹽、鐵、酒由政府專賣,銅冶錢布由國家鑄造,名山大澤由國家管理,五均賒貸由政府經辦。

文化

思想

西漢末期讖緯作為一種神秘主義思潮迅速興起,王莽大肆制造、傳播讖語符命作為他取代漢朝的合法性,比如哀章制作的金匱圖書,在銅柜中放置兩道題簽,其中明確寫著王莽是真天子,王莽借此登基之后還頒布了《符命》四十二篇。因此,新朝時期,讖緯之說盛行,日、月、星、云、光等天象的形狀與色彩變化,在社會生活和人們的觀念中被賦予了特別的天人感應意義。“天垂象,見吉兇”“觀乎天文以察時變”主導了同時代的思想文化。

新朝統治者王莽不惜人力、財力大興迷信之事。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聽方士蘇樂的鼓吹,習“黃帝谷仙之術”,以萬金起八風臺,順風作液湯,又種五粱禾于殿中,煮鶴髓、犀玉等二十余物,用其汁漬谷種,每斛粟成費一金。地皇元年(公元20年)七月,大風毀王路堂,發屋拔木,王莽憂恐,由大風聯想到二子多病,于是改二子名號,以為如此便可天下太平。王莽當政前后經常有所謂“符瑞”出現,如哪里母雞變為公雞,哪里出現“黃龍”等等。

語言與文字

平帝元始四年( 公元4年) ,剛加尊號“宰衡”的王莽便于五經以外增設樂經,增加古文經博士和博士弟子的人數五人,并且擴建太學和太學生宿舍,廣招生徒。王莽與劉歆等儒者提倡古文經,從平帝即位( 1 年) 到王莽垮臺( 23 年) 的二十多年時間里,古文經學被正式立為學官,得到朝廷重視,古文經《左傳》《毛詩》《周官》《文言文尚書》《樂經》等從民間學術走向官方學術。

新朝統治者王莽改定文字為新莽六書,即文言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鳥)蟲書。奇字,就是古文的異體字,篆書指小篆,左書與隸書相同,繆篆與摹印相同,鳥蟲書與幡信相同。

生活在西漢、新莽時期的楊雄,對全國的方言作了調查研究,將當時各地的方言匯總,寫成《方言》一書。

藝術

書法

新莽時期的篆書銘文大部分刻于各類青銅器上,其中又以《新莽嘉量》銘文最具代表性,其書體形態以長為主,轉折化圓為方,在篆書字體中別具一格。此時期的金文篆書既不同于秦朝小篆,又與一般的漢篆有所區別。新莽時期的篆書有著自己獨特的風格和特點,就載體而言,幾乎全部鑄刻在青銅器皿之上,如嘉量、詔版、衡桿、銅權錢幣等,所銘之文風格相近。新莽篆書結體縱長,重心上移,縱向筆畫極盡伸展。雖總體取法于秦篆,然其方硬的風格已經突顯。

印章

新莽時期的印章屬于秦漢印章的系統,沿襲了西漢印章的發展,但在制度、印文、字數、名稱等方面又與秦、兩漢、魏晉南北朝的印章有較大的區別。在制作上,新莽印章工藝水平較高,在藝術上也有著自已明顯的特色。其在實際使用時也頗“講究”,出土的新莽封泥與兩漢的相比,一般都“泥形光潔,泥質堅固”,“泥背相對較為平整,泥形大小比較接近,繩紋規矩。

君王年表

評價

東漢史學家班固在《漢書·王莽傳》中評價王莽新朝:“王莽始起外戚……以成篡盜之禍……及其竊位南面,處非所據,顛覆之勢險于桀、紂。”其“王莽篡漢”的觀點否定了新朝存在的合理性,認為王莽并非天命所歸,勢必會被圣王覆滅。

清史專家彭鐘麟和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馮國超在《中國通史·第一卷》中評價新朝:“王莽新朝共歷經十五年,在禮義、職官、貨幣、土地、稅貸等方面多次進行了改制,導致了經濟混亂,社會矛盾激化,最后終于葬送在農民起義的熊熊烈火中。”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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