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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直
來源:互聯網

司直是中國古代的一個官職名稱,最初設立于西漢,后來在不同歷史階段有不同的職權和隸屬關系。司直的主要職能包括監督和糾正官員的行為,以及審查司法案件。

丞相司直

劉徹元狩五年(前118)時初置“司直”官,屬丞相府,稱“丞相司直”,比二千石。負責協助丞相檢舉不法,地位在司隸校尉之上。武帝時,以御史中丞督察司隸校尉,以司隸校尉督察丞相,以丞相督察司直,以司直督察諸州刺史,以刺史督察官秩在二千石以下的官員。《漢書》記載:“故事,司隸校尉位在司直下,初除,謁兩府,其有所會,居中二千石前,與司直并迎丞相、御史。”

司徒司直

東漢時,裁撤丞相,劉秀效仿漢武帝,設置“司直”官,屬司徒府,稱“司徒司直”。負責協助司徒督錄州郡上奏,并考察官員能力,看其是否稱職。后于光武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裁撤。

廷尉司直

北魏隋

北魏永安二年(529),準御史中尉高穆所奏,設置“司直”十人,屬廷尉,官秩視同五品,地位在廷尉正、廷尉監之上。職責為復核廷尉、御史、諸官吏所監察、彈劾、審判的案件。北齊隋朝皆照此設置。隋朝時,初設十人,隋煬帝時,改為十六人。

唐代

唐朝時,司直為六品,奉旨巡察四方,復核各地的案件。如果大理寺中有疑獄,則負責參議。

宋代

元豐改制后,大理寺設司直六人,屬大理寺“左斷刑”。各地凡是彈劾命官、將校以及死刑犯以下的疑獄,需要審斷的,歸大理寺左斷刑,復審定罪。由司直、評議復審,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丞詳議,大理正判定。

太子東宮司直

唐龍朔三年(663),在太子東宮中設置“桂坊”,權責如御史臺。桂坊令一人,權責如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權責如同侍御史,負責糾察、彈劾太子東宮之中的官吏。后裁撤桂坊。

參考資料 >

說官: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司農、司士、司直.美篇.2024-10-30

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司農、司士、司直,這些古代的官職的職掌分別是什么?.搜狐網.2024-10-30

兩漢時期為何要設立御史中丞?它與丞相司直、司隸校尉有何關系?.網易.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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