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羅馬帝國(德語:Heiliges R?misches Reich;英語:Holy Roman Empire),全稱是“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羅馬帝國”,也稱“神圣羅馬”,是指962年到1806年期間統治歐洲中部的封建帝國。
西羅馬帝國滅亡后,日耳曼人建立法蘭克王國。查理大帝在800年接受羅馬教皇加冕成為古羅馬皇權的繼承者,建立查理曼帝國。843年,查理曼帝國瓦解,東法蘭克王國逐漸成為德意志國家的雛形。962年,薩克森公國王朝國王奧托一世被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為皇帝,建立神圣羅馬帝國。1024年,亨利二世去世,康拉德二世被推選為皇帝,薩克森王朝被法蘭克尼亞王朝取代。1073年,羅馬教廷趁帝國內亂推選新教皇格雷戈利七世,試圖爭奪主教任命權,皇帝亨利四世被迫屈服。1122年,亨利五世放棄對教會的統治,皇權和教權斗爭得以和解。亨利五世去世后,法蘭克王國尼亞王朝結束,蘇普林堡家族的洛泰爾二世繼位。1138年洛泰爾二世去世,康拉德三世即位,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統治開始。康拉德四世去世后,帝國陷入“大空位”時期。1273年,各大諸侯選定哈布斯堡家族的魯道夫為皇帝。1356年,查理四世頒布金璽詔書,確認皇帝須由七大選帝侯推選,為封建割據提供法律根據。1438年,哈布斯堡王朝再次取得帝位,此后幾乎一直統治著帝國。
16世紀,天主教會和神權統治阻礙了資本主義的發展。馬丁·路德領導的宗教改革運動和托馬斯·閔采爾領導得農民戰爭,將反教會斗爭推向高潮。隨著新舊教諸侯的斗爭加劇,神圣羅馬帝國爆發“三十年戰爭”。戰后,控制帝國政權的奧地利走向衰落,勃蘭登堡侯爵開始興盛,于1701年建立普魯士王國,之后數次打敗奧地利,動搖奧地利在德意志地區的領導地位。18世紀末,法國爆發大革命后,普魯士與奧地利積極武裝干涉,并屢次參加歐洲的反法同盟,與法國作戰。期間奧地利遭到沉重打擊,被迫大量割地賠款。1806年7月,拿破侖·波拿巴在德意志建立了萊茵聯邦,將奧地利完全排擠出德意志地區。1806年8月6日,在拿破侖·波拿巴的勒令下,皇帝弗蘭茨二世被迫放棄“神圣羅馬皇帝”的稱號,僅保留奧地利帝國皇帝稱號,神圣羅馬帝國從此滅亡。
神圣羅馬皇帝是帝國的最高代表,其權力主要依賴于世襲領地的大小。從1356年開始,皇帝由“七大選帝侯”推選,首相由選帝侯美因茨大主教兼任,地位僅次于皇帝。公元1663年,帝國開始有了常設性的議會。1527年,帝國的法院開始獨立并在此后得到發展。帝國前期主要依靠騎士作戰,16世紀前后建立了雇傭軍,18世紀開始設置軍校。帝國早期主要通過軍事入侵擴張領地,后來通過政治聯姻,獲得拜占庭王室的認可,又在15到16世紀獲得對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統治權。到了17世紀,帝國長期與英國、法國陷入戰爭博弈。帝國前期,農奴制和采邑制盛行,15到16世紀開始出現經濟作物專業區和各種形式的手工工場,河海沿岸出現了眾多的城市,銀行資本開始經營工商業。帝國建立后,封地制開始取代采邑制,貴族、教士、騎士等大小領主構成了統治階級,教會的神權統治和嚴酷盤剝激起了社會各階層尤其是平民的強烈不滿,最終引發了“宗教改革運動”和“三十年戰爭”。文化上,18世紀德意志文學先后掀起了啟蒙運動和狂飆突進運動,誕生了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和席勒等文學巨匠。
國名由來
公元962年,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奧托一世(936年-973年在位)在羅馬被教皇加冕為“皇帝蓋烏斯·屋大維”。為了強調帝國對羅馬帝國的繼承,奧托于966年開始使用“羅馬和法蘭克的皇帝奧古斯都”(imperator Romanorum augustus ac Francorum)的頭銜。為了獲得拜占庭(拜占庭帝國)對自己統治地位的承認,奧托于972年為兒子——后來的奧托二世(973年-983年在位)迎娶了一位東羅馬公主。976年,奧托二世開始采用“羅馬皇帝奧古斯都”(Romanorum imperato raugustus)的稱號。1034年,康拉德二世(1024年-1039年在位)為了對抗東羅馬帝國,將國號改為“羅馬帝國”(Imperium Romanum)。1157年10月,腓特烈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在貝桑松召開帝國會議時,教皇哈德里安四世寫信提醒他,是教皇“把帝國的全部權力交給他”的。腓特烈大帝為了強調帝國權力直接來自上帝的神圣性,在公文中使用“神圣帝國”(sacrum imperium)和“羅馬帝國”的稱號。后來這兩種國號結合起來,形成“神圣羅馬帝國”(sacrum Romanum imperium)的稱呼。目前發現最早的確定記錄在1184年。
1512年,科隆議會頒布法令,改國名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羅馬帝國”(德語:Heiliges R?misches Reich DeutscherNation),以強調帝國統治新的含義。20世紀前期,德國民族主義者和納粹黨將神圣羅馬帝國稱為“神圣羅馬”,稱德意志帝國為“第二帝國”,稱納粹德國為“第三帝國”。
產生背景
奴隸制度的瓦解
公元5世紀到10世紀,西羅馬帝國已經滅亡。隨著日耳曼氏族制度和羅馬奴隸制度的瓦解,自由農民紛紛喪失土地淪為農奴,農村公社開始緩慢地向封建莊園轉化。原處羅馬帝國中心地帶的法國和意大利,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較高,在9-10世紀基本形成封建制度;處在原羅馬領土之外的德意志地區經濟發展和階級分化較慢,直到10世紀到12世紀封建制度才開始形成。
羅馬帝國的崩潰
公元5世紀,日耳曼人摧毀了西羅馬帝國,建立了許多小王國,其中的法蘭克王國到9世紀初幾乎囊括了西歐所有的國家,版圖與之前的西羅馬帝國相去無幾。公元486年,法蘭克第一個國王克洛維一世(公元481年-511年在位)擊潰羅馬駐軍于蘇瓦松,合并了兩河之間的土地,國勢日益始強。在他之后,法蘭克又陸續征服圖林根、勃艮第、普洛溫斯、加斯科尼,并迫使巴伐利亞人和薩克森人臣服。到6世紀中葉,法蘭克已是西歐最強大的國家。
王權教權的勾兌
日耳曼人入侵羅馬帝國后,基督教很快在日耳曼人中間傳播起來。公元496年,克洛維接受羅馬天主教的洗禮后,在高盧的天主教會支持下加強了統治地位。8世紀,法蘭克王國國王矮子丕平把意大利中部土地贈與教皇,教皇開始取得了世俗統治權。此后,羅馬教廷又編造了“君士坦丁一世恩賜”的文件,宣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曾把統治西歐各國的權力授予教皇,從而使羅馬教廷凌駕于歐洲各國之上,使教皇凌駕于歐洲所有君主之上。公元800年,法蘭克國王查里大帝(768年-814年在位)接受羅馬教皇的加冕,號稱“羅馬人的皇帝”,獲得了古羅馬皇權的繼承資格。843年,查理曼帝國根據《凡爾登條約》一分為三:查理的孫子路易獲得日耳曼人聚居地東法蘭克王國,稱為日耳曼路易;禿頭查理獲得西法蘭克;洛泰爾一世獲得從萊茵河下游到意大利的中法蘭克王國和皇帝稱號。
歷史沿革
奧托一世加冕
公元911年,東法蘭克王國卡羅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去世,世俗貴族康拉德(911年-918年在位)被推選為國王,建立了薩克森公國王朝(919年-1024年),德意志早期的封建國家由此誕生。德意志國王、薩克森的奧托一世(936年-973年在位)于951年開始向經濟發展較快的意大利擴張,占領了倫巴第。961年,奧托在教皇約翰十二世的請求下,出兵羅馬幫助鎮壓了貴族的反叛。教皇為了報答奧托,于962年2月2日在羅馬圣彼得大教堂為奧托加冕,稱他為“羅馬皇帝奧古斯都”,成為羅馬的監護人和羅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統治者。此后,奧托通過奧格斯堡市之戰徹底擊潰威脅帝國安全的匈牙利;通過聯姻政策控制了士瓦本、法蘭肯尼亞、洛林、巴伐利亞州、薩克森公國五大公爵領地;通過構建帝國的教會體系,利用主教們的效忠來抗衡世俗貴族。通過上述舉措,奧托一世建立起了強大的王權,德意志在此后的840多年便被稱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羅馬帝國”(習慣上又稱神圣羅馬),它集合了羅馬帝國的傳統、天主教會的特權、法蘭克王國的王權。
公元1024年,亨利二世去世,康拉德二世被公爵和貴族推選為皇帝,法蘭克尼亞王朝開始取代了薩克森王朝在帝國的統治。此時的神圣羅馬帝國包括了四個王國:德意志王國(962年成為德意志帝國的一部分)、意大利王國(962年-1801年)、波希米亞王國(1002年為波希米亞公國,1198年升格為王國)、勃艮第王國(1032年-1378年)。
主教敘任之爭
在德意志封建化過程中,羅馬教皇擁有給皇帝加冕的特權,地方封建主往往借助教會的力量來削弱王權。從奧托一世開始,皇帝控制了羅馬教廷,教會主教由皇帝任命。11世紀中葉,教會勢力開始增強。1073年,教會趁帝國內亂推選了新教皇格雷戈利七世。1075年,新任教皇頒布敕令,宣稱教皇的地位高于一切,羅馬教廷有權罷免教會貴族和包括皇帝在內的世俗貴族,并警告亨利四世(1056年-1077年在位),如果不服從教皇命令,將被逐出教會甚至廢黜王位。亨利四世展開了強烈反擊,于1076年1月在沃爾姆斯召開帝國會議,宣布廢黜教皇格雷戈利七世。然而亨利四世遭到士瓦本公爵、巴伐利亞州公爵等諸侯的強烈反對,被迫屈服。1077年1月,他輕裝簡從來到意大利北部的卡諾沙城堡,身披罪衣,赤腳在風雪中悔罪三天,終于得到了格雷戈利的赦免,恢復了他帝國皇帝的權位。1084年,亨利四世在鞏固政權后以武力驅逐了格雷戈利七世,重新擇立了新教皇。此后,皇權和教權的斗爭一直持續到亨利五世(1111年-1125年在位)時才和解——1122年,雙方簽訂《沃爾姆斯協定》,皇帝放棄對教會的統治。維護帝國統一的國家教會體系徹底崩潰,皇帝的神圣地位被剝奪,教會和諸侯開始主導帝國的政治體系,帝國的分裂進一步加劇。
南征意大利
公元1125年,亨利五世去世,法蘭克尼亞王朝結束,蘇普林堡家族的薩克森公國公爵洛泰爾二世繼位。1138年,洛泰爾二世駕崩,諸侯貴族們為了阻止王權在蘇普林堡家族傳承,推選康拉德三世即位,由此開啟了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統治。神圣羅馬帝國建立后,皇帝們一直希望能在意大利建立真正的統治,使帝國能由此真正擁有羅馬,獲得意大利豐富的財富。為了得到封建領主的支持,皇帝只好打擊新興的市民階層討好諸侯。這不但壓制了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而且助長了封建割據勢力。加上連年征戰消耗了帝國的實力,更加劇了皇權的衰落和諸侯的強大。腓特烈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時期,持續30余年6次遠征意大利。據說意大利人民的鮮血都染紅了他的胡子,他也因此被稱為“巴巴羅薩”(Barbarossa,意為“紅胡子”)。1162年,他下令將米蘭城夷為平地,北意城市聯合組成“倫巴第大區同盟”,同盟軍在教皇的支持下,于1176年大破帝國軍隊于林雅諾。意大利城市聯盟和羅馬教廷對帝國的反抗更加強烈。
大空位時期
腓特烈大帝(1212年-1246年在位)時期,政策重心進一步向意大利偏移,這一時期也成了帝國皇權由盛而衰的轉折點。皇帝長期在外征戰,帝國的皇權日漸空虛。1254年,康拉德四世(1250年-1254年在位)去世,霍亨斯陶芬王朝被推翻,帝國侵略意大利的戰爭受挫。自此直到1273年的20年間,帝國甚至陷入沒有皇帝的“大空位”時期。1273年,神圣羅馬帝國的諸侯們經過反復博弈,最終選定了哈布斯堡家族的魯道夫作為皇帝,稱魯道夫一世(1273年-1291年在位)。此后的皇帝都沒有實權,他們既不能討伐諸侯也無力討伐意大利,只想擴大自己的領地。1356年,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1347年-1378年在位)頒布“黃金詔書”,為封建割據提供了法律根據。帝國的領土不斷地縮小,皇權不斷削弱,又沒有共同的法律、最高行政機構、固定的賦稅、常備軍。帝國也由皇帝擁有實權的封建帝國,演變成皇帝只有名義權威的南北戰爭。
分裂與擴張
14世紀到15世紀,由于城市對農產品的價格打壓,加上黑死病喪失了大量人口,導致帝國產生了農業危機。在西部和西南部還形成了新的農奴制,西南部也成了農民起義的中心,起義者同盟一度包括60多個城市和地區。與此同時,各地諸侯在政治動蕩中不斷強化割據和獨立。至14世紀中葉,帝國治下除7大選帝侯外,還有10多個大諸侯、200多個小諸侯、1000多個帝國騎士,這些領地就成了眾多的大小邦國。1437年,盧森堡王朝絕嗣。次年,哈布斯堡王朝再次取得了神圣羅馬帝國的帝位。此后,除了1742年到1745年間外,帝國的皇帝就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擔任,直到帝國滅亡。
1479年,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年-1519年在位)通過政治聯姻,繼承了勃艮第伯國的附屬領地尼德蘭。后來他的兒子腓力又娶了西班牙公主胡安娜。1516年,腓力與胡安娜的兒子查理繼承了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二世的王位,不久查理又繼承了神圣羅馬帝國的皇位,稱查理五世(1519年-1558年在位)。1581年,葡萄牙公主的丈夫,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1556年-1598在位)繼承了葡萄牙王位,稱菲利佩一世(1581年-1598年在位)。16世紀末,西班牙王室已經在美洲殖民地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行政管理機構。17世紀初,神圣羅馬帝國不斷擴張,并在歐洲形成了兩個政治中心:一個在維也納,一個在馬德里。神圣羅馬帝國不但從政治上,而且從宗教上影響著歐洲。
宗教改革運動
16世紀,歐洲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日益發展,民族國家也逐步形成,以教皇為首的羅馬天主教會和神權統治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歐洲資產階級想要改造社會,就必須先改造教會。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1483年-1546年)為了斥責教會販賣“贖罪券”,寫了“九十五條論綱”,被譯為德語后迅速傳遍了德意志,人民群眾紛紛譴責教會。1521年1月,路德為反對教皇開除他的教籍,寫了《反對反基督者的敕令》和《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貴族書》,號召沒收教會地產,建立獨立于羅馬教廷的教會。席卷歐洲的反對天主教的“宗教改革運動”于是首先在德意志爆發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查理五世(1519年1558年在位)隨后在沃姆斯召開帝國議會,要馬丁·路德到會公開悔罪,路德則在一些大諸侯的支持下拒絕妥協,并藏身于薩克森公國公爵的瓦德堡躲避追捕,還將《圣經》譯成德語傳播,使社會各階層都可以引用《圣經》作為反擊教會的武器。
1555年,查理五世被迫與諸侯們簽訂《奧格斯堡市合約》,正式承認諸侯權選擇天主教或路德教。實際上意味著加強皇權的努力又一次失敗,諸侯分裂的狀態進一步加強,哈布斯堡王朝最終放棄了建立歐洲基督教帝國的夢想。隨著宗教改革的深入,德意志社會逐漸分裂為三大政治集團——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集團,由皇帝、高級教士、部分諸侯和城市貴族組成;溫和的改良派集團,由新興資產階級、中小貴族、部分大諸侯組成,主張建立脫離羅馬教廷的民族教會,但反對革命;激進的革命派集團,主要由農民和城市平民組成,他們要求徹底推翻現存封建制度。路德在斗爭日益尖銳的情況下,接受諸侯的保護并成了溫和改良派的代言人。
帝國農民戰爭
馬丁·路德投靠諸侯后,托馬斯·閔采爾(1490-1525年)便開始領導下層人民繼續斗爭。他公開號召工農大眾殺盡不敬雅威者,把天國在人間建立起來,并建立了秘密的革命組織“基督教同盟”。在閔采爾的宣傳組織下,1524年6月1日,農民戰爭首先在士瓦本爆發,很快發展到3-4萬人。起義農軍接受了閔采爾的主張,提出斗爭綱領《書簡》,要求沒收封建主的財產,建立閔采爾所說的天國——沒有階級差別、沒有私有財產、沒有國家政權的平等社會。閔采爾領導的農民戰爭把德意志宗教改革運動推向了高潮,有2/3的農民參加,席卷了帝國的大部分地區。很多貴族也進入了起義隊伍,企圖從內部破壞農民革命;一些接受資產階級影響的貴族則企圖把農民戰爭引向資產階級革命的軌道。1525年5月,農民軍戰地辦公室總理文德爾·希普勒主持制訂了《海爾布瑯綱領》,提出在帝國建立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廢除國內關稅,統一貨幣和度量衡,沒收教會土地分給小貴族。文德爾·希普勒的主張正是呼應了資產階級的訴求。由于“最有利害關系的集團即城市市民的不堅決”和新興資產階級的背叛,以及農民作為小生產者本身固有的地方狹隘性,農民戰爭最終被封建主各個擊破。1525年5月16日,托馬斯·閔采爾在弗蘭肯豪森城外被俘后犧牲。25日,繆爾豪森城陷落,帝國“人民進行的最偉大的革命嘗試以忍辱失敗而告終了”。路德教諸侯們則于1531年組成士馬卡登同盟,繼續反抗以皇帝為首的天主教諸侯武裝。直到1555年,雙方才締結《奧格斯堡和約》,規定諸侯有權決定臣民的信仰,路德教和天主教有平等地位。
歐洲三十年戰爭
宗教改革運動開始后,帝國的諸侯分成新教諸侯和舊教諸侯兩大集團,為爭奪教產連年征戰。新航路開辟后,神圣羅馬帝國由于遠離西歐新興經濟中心,經濟日漸衰退,政局長期動蕩,各邦實力的衰弱和資本競爭力的缺乏,為外部勢力的進入創造了可趁之機。英、法、荷等國支持新教勢力,力圖削弱哈布斯堡皇室。丹麥、瑞典等北歐的新教國家也企圖插手帝國內爭,奪取北海、波羅的海沿岸的帝國領土和港灣。17世紀初,帝國不僅內部斗爭激烈,還成了歐洲國際矛盾的焦點。1618年,波希米亞(捷克)新教徒因為反對宗教迫害,爆發了“擲出窗外事件”,這是捷克反哈布斯堡王朝斗爭的開始,也是“三十年戰爭”的導火索。
“三十年戰爭”從1618年打到1648年,歷時30年,分為四個階段:捷克-普法爾茨階段(1618年-1624年)、丹麥階段(1625年-1629年)、瑞典階段(1630年-1635年)、法國-瑞典階段(1635年-1648年)。最后,交戰各方于1648年10月24日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結束了戰爭。和約規定:法國得到3個主教區(梅林、圖爾、凡爾登)和整個阿爾薩斯(斯特拉斯堡除外)。瑞典取得西波美拉尼亞、東波美拉尼亞的部分、維斯馬、不來梅、維爾登兩個主教區,從而得到波羅的海和北海港口。正式承認荷蘭、瑞士獨立;帝國境內勃蘭登堡侯爵、薩克森公國巴伐利亞州等邦諸侯領地恢復到戰前狀況,諸侯們獲得完全獨立,在轄區內享有全部的行政、司法權力,對外有締約、結盟、宣戰、和等特權。戰爭使帝國損失了1/3的人口,300多座城市和2000多個村莊被毀。封建主利用戰爭造成的破壞,大肆霸占土地,許多自由農變成了農奴,13世紀已被廢止的農奴制得以復活。戰爭結束后,德意志發達的采礦、冶煉、金屬加工工場遭到毀滅,城市和工商業普遍衰落,農業全面凋零,薩克森、勃蘭登堡侯爵等地人口銳減過半;德意志進一步分裂成近300個小邦和1000來個騎士領地,皇帝、議會、法院的權力進一步虛化,帝國徹底成為眾多邦國的集合體;德意志民族的統一開始成為國際問題。
普奧爭霸德意志
“三十年戰爭”結束后,歐洲所形成的短暫的均勢格局和穩定局面,很快就由于各國實力的消長被打破。在神圣羅馬帝國的各諸侯國中,奧地利已走向衰落,勃蘭登堡正開始興盛。1655年到1660年波瑞戰爭后,選帝侯腓特烈·威廉建立了勃蘭登堡-普魯士專制政權。1701年1月18日,選帝侯腓特烈三世接受帝國皇帝加冕,建立了普魯士王國。此后,普魯士開始與奧地利展開了德意志地區霸權的爭奪。
1720年,普魯士王國國王腓特烈·威廉二世奪得西波美拉尼亞和柏林。1740年到1748年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后,奧地利遭到削弱,普魯士實力則得到增強。1756年到1763年的七年戰爭中,奧地利再次被普魯士打敗,幾乎喪失了對德意志的控制。1772年俄、普、奧第一次瓜分波蘭后,東、西普魯士完成了統一。
反封建斗爭
進入18世紀后,資本主義關系在帝國初步成長了起來,在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出現了集中的手工工場,1785年德意志出現了第一臺蒸汽機。然而,封建農奴制和分裂割據阻礙了資本主義的發展。法國大革命爆發后,薩克森農民于1790年春發動起義,起義迅速在帝國蔓延。城市的工人斗爭也接連不斷:西里西亞織、斯圖加特、德累斯頓、漢堡市等地都爆發了罷工甚至起義。資產階級民主派和貴族自由派也投入斗爭。1793年3月17日,萊茵德意志國民大會開幕,福斯特當選為副議長。大會委派福斯特率領代表團訪法,向巴黎國民公會宣告:萊茵河和摩澤爾之間的地區為自由獨立的共和國一一美因茨共和國,與帝國政府和皇帝斷絕關系,并加人法蘭西共和國;共和國廢除貴族和教會的封建特權。這是帝國出現的第一個共和國,教會貴族和世俗貴族被驅逐,經濟、政治、文化生活都按資產階級的民主法則進行了改造。由于德意志民族的資產階級當時還不夠強大,加上政治上和信仰上的分裂,反封建斗爭最終未能形成大范圍的響應。美因茨共和國經過3個多月的保衛戰后也終告失敗。1794年1月10日福斯特英勇就義。
干涉法國大革命
法國爆發大革命后,帝國的普魯士王國和奧地利為了防止革命蔓延,決定聯合出兵干涉。1792年2月,兩國簽訂《匹里尼茨宣言》。3月,帝國新皇帝弗朗茨二世(1792年到1806年在位)即位,拒絕了法國吉倫特派內閣反對普奧干涉的要求。4月20日,法國向奧地利宣戰。1792年8月,普奧聯軍遭到巴黎人民新組建的國民自衛軍的反擊;同年9月,普奧聯軍在凡爾登西部的瓦爾密被法軍擊退。1793年2月,奧地利參加了英國糾集的,向法國發動猛烈進攻。
1796年10月,拿破侖·波拿巴兵臨維也納后,奧地利被迫簽訂《坎波·佛米奧和約》,割讓陸上和海上領土。1799年3月,奧地利又加入了第二次反法聯盟,與各國一起從意大利、瑞士、荷蘭三個方向發起進攻法國。但同年底拿破侖只身返國,發動霧月政變并取得法國軍政大權,成為法國第一執政。1800年5月,奧地利再次被拿破侖·波拿巴打敗。1801年2月,奧地利被迫與法國簽訂《呂內維爾和約》,將意大利北部讓給了法國。1804年11月稱帝后,奧地利也于1805年8月加入第三次反法聯盟,隨后于10月在烏爾姆戰役中大敗,奧軍主力遭到法軍的沉重打擊,首都淪陷。1805年12月,奧地利被迫與法國簽訂《普萊斯堡和約》,承認拿破侖·波拿巴為意大利國王;賠款4000萬弗羅林。
帝國滅亡
第三次反法聯盟戰爭后,拿破侖為了鞏固自己對歐洲大陸的統治,于1806年7月在神圣羅馬帝國境內建立了萊茵聯邦,奧地利被完全排擠出了德意志地區。同年8月6日,在拿破侖·波拿巴的勒令下,帝國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被迫宣布放棄“神圣羅馬皇帝”的稱號,僅保留奧地利帝國皇帝稱號,專任奧地利皇帝,稱弗蘭茨一世(1806年-1835年在位),神圣羅馬帝國正式消亡。
國家標志
國歌
神圣羅馬帝國國歌的歌詞是奧地利詩人豪什卡1796年寫的詩《天佑吾皇弗朗茨》(Gott Erhalte Franz den Kaiser);弗朗茨·海頓當年年底為這首詩譜曲后,1797年2月獻給神圣羅馬帝國皇帝弗朗茨二世,被定為帝國的國歌。
國旗
神圣羅馬帝國并沒有專用國旗,而是用皇旗代替。皇旗為金色背景,圖案為黑色紅爪紅嘴的雙頭鷹。鷹在羅馬帝國時代象征著主神朱庇特,大約從公元前104年開始作為羅馬軍團的標志,后來又成為羅馬皇帝的標志。在羅馬帝國早期的標志中鷹是單頭的,后來在地處歐亞大陸結合部的東羅馬帝國逐步演變為雄視東西方的雙頭鷹。神圣羅馬帝國為了彰顯對羅馬帝國皇權的繼承,也以雙頭鷹作為皇旗的圖案。
國徽
神圣羅馬帝國有皇帝采用雙頭鷹紋章,國王采用單頭鷹紋章的傳統。1189年,腓特烈一世在硬幣上采用雙頭鷹圖案,此后雙頭鷹紋章開始逐步為皇帝所采用。15世紀初,皇帝西吉斯蒙德在位時正式確定了以頭頂皇冠的雙頭鷹為帝國紋章的圖案。雙頭鷹標志著皇帝必須用他的劍捍衛教士與俗人;黑色是懺悔與哀悼的顏色,意味著皇帝要分擔基督的殉難之苦;鷹張開的翅膀象征耶穌在十字架上的雙臂,盾牌的金色是神靈之光。
疆域
版圖變化
神圣羅馬帝國版圖以德意志地區為核心,一度覆蓋今天的德國、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列支敦士登,丹麥、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大部、法國東部、波蘭西部、意大利北部。神圣羅馬帝國初期,一直向南擴張,占領了意大利北部地區。14世紀前期,統治帝國的哈布斯堡皇室先后被瑞士和巴伐利亞王國打敗,喪失了萊茵河以南的土地。15世紀,石勒蘇益格和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兩個諸侯領地被丹麥吞并,捷克和瑞士也宣布獨立。1466年,普魯士王國成為波蘭的附庸。
16世紀初,統治帝國的哈布斯堡家族通過聯姻和兼并,不斷擴張帝國的版圖,當時帝國疆域囊括了奧地利及其附屬領地捷克和匈牙利一部分、7大選帝侯的領地、德意志的封建小邦、勃艮第伯國的附屬領地尼德蘭。17世紀初,帝國繼續通過聯姻和繼承取得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統治權;帝國也在歐洲占據了兩大政治中心:一個是維也納,一個是馬德里;神圣羅馬帝國不但從政治上,而且從宗教上影響著歐洲。1699年奧土戰爭后,哈布斯堡皇室奪取了整個匈牙利。1715年,奧地利通過《烏得勒支和約》獲得南尼德蘭和意大利的米蘭、曼托瓦、托斯堪納、那不勒斯王國的大陸部分、撒丁島。18世紀中后期,帝國的普魯士王國和奧地利通過數次瓜分波蘭,攫取了波蘭西部大片領土和大量人口,最終導致波蘭一度滅亡。拿破侖戰爭爆發后,神圣羅馬帝國陸續割讓了比利時、盧森堡、萊茵河左岸、威尼斯、伊斯特里亞、達爾馬提亞給法國。到了1806年帝國滅亡前夕,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奧地利為中心的60萬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領地。
政治中心
神圣羅馬帝國從成立到滅亡,先后經歷了十余個歐洲王室的統治。所以帝國也一直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首都,只有一個名義上的法定首都羅馬,實際上在不同王室統治時期則形成了不同的政治中心:
人口
神圣羅馬帝國建立初期,人口大約在470萬;經過200多年的發展,在公元1200年,帝國人口達到1020萬。到了公元1600年,帝國人口翻倍,達到2300萬人。但是隨之而來的三十年戰爭使人口銳減,帝國人口下降到公元1700年的1500萬。神圣羅馬帝國解體前夕,人口約2460萬。
政治
議會
帝國議會最初是有表決權的成員或代表參加的會議,從公元1663年起,帝國議會變成“永久議會”,由各地方政權的代表參加,由美因茨帝國大首相主持,由選帝侯議團、諸侯議團、帝國城市議團組成。其主要職能有:保障帝國的和平、維持內部的團結、共同抵御外敵、鑄幣、金融、司法改革、社會治安、社會福利、教育事業等。議會的議長由皇帝任命。
皇帝
皇帝是帝國的最高代表、最高宗主、最高法官,其權力主要依賴于世襲領地的大小。在行使涉及整個帝國的權力時,比如內政、外交、宣戰、媾和等,都需要得到帝國議會等勢力的贊同和支持。公元1356年,帝國皇帝查理四世頒布《黃金詔書》,以法律形式確認了皇帝的產生方式——由七大選帝侯選舉產生。三十年戰爭后,皇帝的權力被嚴重削弱,帝國議會也不起實際作用。
首相
帝國首相由選帝侯美因茨大主教兼任。首相自1663年開始領導帝國議會的帝國議事會(相當于參議長)和選侯議團;有權在皇位空缺時攝政;有權主持皇帝的選舉和加冕;有權掌管皇帝印章和帝國檔案;有權任命首相府的組成人員、起草首相府的規章制度。另外,首相還擁有對帝國皇家法院和帝國最高法院的監督權、對帝國郵政業的保護權。
法院
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年-1519年在位)時期,設立了第一個中央機構——樞密院,它既是中央財政部又是最高法庭。1494年,稅務稽核署管理財政從樞密院中獨立。1527年,斐迪南一世(1558年-1564年在位)建立了最高法庭。此后,帝國的司法體系即包含兩個最高帝國法院——即帝國最高法院和帝國皇家法院,皇家法院的所有法官和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均由皇帝任命。帝國皇家法院在國家的許多司法糾紛中保持獨立的立場。大量的民事、商事、治安案件則由行省御前法院負責審理。
諸侯
腓特烈一世時期,重新劃分了諸侯的領地,和諸侯在各自領地內的統治權。腓特烈二世時期更專注于意大利,于是給予了諸侯們更多的特權:分別于1220和1232年頒布了《神圣諸侯契約》《世俗諸侯法案》。使教會和世俗諸侯們先后獲得了關稅、鑄幣、防務等權利,并首次明確了諸侯們“領主”(Domini Terr?)的地位。這成了帝國中央集權瓦解的轉折點,帝國逐漸形成了諸侯服從皇帝總體威權但又不受其直接控制的多層次政治結構,皇帝在政策問題上被迫同大領主們進行商討。德國宗教改革后,諸侯分成新教諸侯和舊教諸侯兩大集團,為爭奪教產連年征戰。1608年,德意志新教諸侯結成新教聯盟,得到英法等國的支持;1609年,天主教諸侯以及小封建主結成天主教同盟,得到帝國皇帝、羅馬教廷等支持。“三十年戰爭”后,諸侯自主權進一步擴大,各自為政,進而組成不同的地方諸侯聯盟。
選帝侯
1356年,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1347年-1378年在位)頒布“金璽詔書”,把薩克森公國公爵、勃蘭登堡侯爵、捷克國王、巴拉丁伯爵,以及美因茨、科倫、特里爾三個大主教列為“七大選帝侯”,宣布以后由他們推選皇帝;詔書承認諸侯在其領地內享有獨立行政、征稅、鑄幣,甚至發動戰爭等權利;詔書規定附庸不得反對領主,城市不得結盟反對諸侯。
等級制度
根據1220年編制的帝國法律文件《薩克森之鏡》,神圣羅馬帝國的統治階級內部依次劃分為國王、教會大貴族、各級世俗貴族、騎士等,共有七個細分等級。
軍事
軍事制度
神圣羅馬帝國前期,不僅政治上四分五裂,軍事上也沒有統一的帝國軍隊,普魯士王國國王腓特烈·在位期間大力擴充軍隊,1733年頒布了《征兵區條例》,創辦了專門的培養軍事人才的士官學校,并將整個國家生活納入軌道。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則在1748年進行軍事改革,向各領地征收“軍稅”購買武器裝備和訓練軍隊,組建了一支穩定的常備軍;還在維也納成立了瑪麗亞·特蕾西亞軍事學校,作為培養軍事將領的搖籃。到1780年,奧地利常備軍已達27.8萬人。約瑟夫二世主持軍隊的工作后,實行以才能和軍功選拔軍官的政策,無能的貴族子弟被清除,大大增強了軍隊的戰斗力。
軍隊構成
帝國前期國家對外戰爭主要依靠騎士軍隊。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為了維持神圣羅馬帝國的軍隊,在沃爾姆斯召開了帝國議會,規定了諸侯必須按規定的數量向帝國軍隊提供兵員和軍費。16世紀前后,統治帝國的哈布斯堡王朝開始建立起了新型的軍隊——雇傭軍。普魯士王國國王腓特烈·在位期間,招募的士兵大都是容克地主子弟,軍官只能是容克地主出身的人擔任。軍隊規模超過8.5萬人,相當其全部國民的4%。腓特烈大帝推行軍國主義和領土擴張,軍隊已擴充到20萬人,并充當外國雇傭軍。
征伐活動
17世紀開始,帝國因為爭奪歐洲霸權和宗教領導權,與英、法為首的歐洲各國進行了長期的博弈甚至爆發戰爭。
外交
與東羅馬
在魯道夫·奧托一世時期,神圣羅馬帝國開始向南擴張,遭到了東羅馬帝國的反制。雙方不僅在意大利展開了激烈的角逐,東羅馬帝國還利用自己的東正教正統地位,不斷擴張勢力范圍成功抵制了帝國的擴張。奧托一世為了獲得東羅馬帝國皇室“對他帝位的承認”,于972年為兒子奧托二世(973年-983年在位)迎娶了一位東羅馬公主。976年,奧托二世開始采用“羅馬皇帝蓋烏斯·屋大維”(Romanorum imperato raugustus)的稱號。1034年,康拉德二世(1024年-1039年在位)為了對抗東羅馬帝國,將國號改為“羅馬帝國”(Imperium Romanum)。歐洲于是又出現了兩個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神圣羅馬帝國。
與意大利
神圣羅馬帝國前期,國王都認為自己是古羅馬帝國及其皇統的繼承人,所以必須占領意大利,使之成為帝國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腓特烈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期間,6次遠征意大利,前后持續約30年。公元1186年第6次遠征后,腓特烈一世讓他的長子亨利六世(1190年-1197年在位)與西西里王國王位繼承人康斯坦絲公主聯姻,并由教皇烏爾班三世為新婚夫婦加冕為意大利國王和王后,為他的后繼者控制意大利鋪路。
與西班牙
哈布斯堡王朝統治帝國后,更多地通過與歐洲各國的政治聯姻來擴張領土,最典型的就是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年-1519年在位)在1479年通過政治聯姻,繼承了勃艮第伯國的附屬領地尼德蘭。后來他的兒子腓力又娶了西班牙公主胡安娜。1516年,腓力與胡安娜的兒子查理繼承了西班牙王位,數年后又繼承了神圣羅馬帝國的皇位,稱查理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1581年,葡萄牙公主的丈夫,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1556年-1598年在位)繼承了葡萄牙王位,開始了對葡萄牙的統治。
與英國
16世紀到17世紀之交,英國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開始在海外殖民擴張和積極干預歐洲事務。“宗教改革運動”后,英國王室為加強專制統治,自上而下地進行了宗教改革,建立了由英國王室主導的脫離羅馬教廷的英國國教會。神圣羅馬帝國皇帝為了建立歐洲霸權,支持天主教徒,反對新教徒,激化了新舊教之間的矛盾。為了反對帝國的擴張和封建統治,英國聯合北歐沿海國家和帝國的新教諸侯,對抗帝國的皇帝和舊教諸侯。最終,兩國及其領導的陣營之間在1618年爆發了“三十年戰爭”。戰后,神圣羅馬帝國開始衰落。1688年,荷蘭執政威廉及其妻子瑪麗當上英國君主后,隨即參加了歐洲國家組成的奧格斯堡同盟,與帝國一起對法作戰。1740年到1748年“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中,英國也公開參戰支持帝國的哈布斯堡王室。戰后,英國和普魯士王國開始聯合,在歐洲大陸對抗法國和神圣羅馬帝國。
與法國
17世紀初的法國,在歐陸長期處被神圣羅馬帝國三面包圍,突圍成為其首要目標。法國于是同歐洲新教國家和帝國的新教諸侯結盟,同帝國的皇帝和舊教諸侯進行了“三十年戰爭”(1618年-1648年)。戰后簽訂的《威斯特發利亞和約》,大大削弱了帝國的皇權和實力,法國則獲取了大片領土。1685年,法王路易十四為了爭奪在歐陸的天主教領導地位,取消了準予信教自由的“南特敕令”。帝國皇帝隨后與英國等新教國家一起,組成了反法的“奧格斯堡同盟”,于1688年發動了對法的“九年戰爭”(1688-1697年)。戰爭結束后,帝國和英、法在歐洲陷入對峙。
1740年,皇帝查理六世逝世后,法國以王位繼承問題為借口,糾集普魯士王國等國入侵統治帝國的奧地利,英國則公開參戰支持奧地利。1748年各方簽訂《亞琛和約》結束戰爭,帝國和法國同時遭到削弱,雙方為了應對共同的敵人普魯士逐漸走向聯合。1756和1757年,雙方簽訂兩次“凡爾賽條約”,共同參加了對抗英普的“七年戰爭”(1756年-1763年)。法國大革命后,帝國內部以普魯士王國和奧地利為主的邦國,充當了國際封建勢力鎮壓法國革命的急先鋒,多次參加反法大同盟并對法作戰,屢次被拿破侖·波拿巴打敗,帝國皇帝最后也被迫放棄帝位。
與教廷
11世紀中后期,帝國皇帝與羅馬教廷為了爭奪主教任命權矛盾空前激化,直至1122年,雙方簽訂《沃爾姆斯協定》,皇帝放棄對教會的統治后,斗爭才得以平息。16世紀初,宗教改革運動開始后,帝國內部由于宗教派別的不同而分裂:北部、東部,以及斯特拉斯堡、法蘭克福、紐倫堡等主要城市為新教區;南部、西部地區大部分仍然是天主教地區。1555年,保祿四世當選新教皇后,查理五世與諸侯們簽訂了《奧格斯堡市宗教合約》,結束了天主教在德意志的一統局面,承認諸侯們有權選擇天主教或路德教。這意味著查理五世最終放棄了建立歐洲的基督教帝國。雖然皇帝和部分諸侯仍然支持教廷反對新教。
經濟
農業
奧托一世(962年-973年在位)統治期間是封建制度充分發展的時期,農民更加依附于封建領主莊園。土地被分為“自由人田”“半自由人田”“農奴田”等不同的等級,每種田地持用者的處境和負擔都不同。自由農的份地可終身使用和繼承,他們與領主的依附關系較為松散,只需繳納固定的實物地租;為數眾多的半自由農依附性較強,不能隨便離開份地,他們除了繳納實物地租外,每周還要從事1天到3天的勞役,領主不能把他們逐出莊園,只有把他們連同土地一起轉讓;農奴只有很少土地或者根本就沒有土地,完全處于依附狀態。11世紀起,封建采邑制的發展和封建等級制度的確立,暫時穩定了現存的社會秩序。勞役地租逐漸為實物地租和貨幣地租所代替,刺激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水力、風力、畜力取代人力,荒地變成永久性的耕地,三圃制取代休耕輪作制,農產品的商品化和專業化開始加強,葡萄、大麻、亞麻等經濟作物也開始種植。15世紀到16世紀,封建農業仍然占統治地位,同時資本主義農業開始孕育,不少地區為了滿足市場需要,出現了棉花、葡萄、亞麻、大青等經濟作物專業區。
工業
15世紀末至16世紀初,資本主義經濟在德意志迅速成長。采礦、冶金、造紙、印刷等行業出現了各種形式的手工工場,其中以采礦、冶金工業最為發達,全國擁有10萬熟煉礦工。貴金屬的開采,在國民經濟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如15、16世紀之際,白銀產量相當于歐洲其他國家總產量的3.5倍,這促進了農、工、商業的發展。恩格斯認為,貴金屬的開采使德意志“1470-1530年在經濟方面處于歐洲的首位,從而使它成為以宗教形式(所謂宗教改革)出現的第一次資產階級革命的中心”。此后的“商業革命”和“價格革命”,促進了工業的空前發展和資本主義實力的增強。
商業
11世紀初,隨著農業商品化和專業化的加強,商品貨幣關系已見端倪。在萊茵河和易北河-薩勒河之間已有商業點200-300處,交易的商品除貴族需要的奢侈品外,也有日常用品和生活資料。城市隨后開始興盛。然而,帝國在政治仍處于分裂割據狀態,這造成了經濟發展的分散性。12世紀到13世紀,帝國雖然興起了許多城市,但國內關卡林立,城市之間商業往來不多,國內統一市場始終沒有形成。沒有象巴黎和倫敦那樣的全國經濟中心。城市為了保衛在國外的經濟利益和防止國內封建主的掠奪,組成了漢薩同盟、萊茵同盟、士瓦本同盟等地方性的聯盟。當英法等國的商品經濟把全國連成一個整體的時候,帝國各地區卻形成了地方性的利益集團。15世紀到16世紀之際,帝國的商業已相當發達,雖然漢薩同盟日見衰落,但聯系東方貿易的地中海到北歐的商道仍然經過德意志地區,商道附近的多瑙河和萊茵河沿岸、波羅的海沿岸城市密布,擁有3000個左右的大小城市,僅小城島爾姆每年就能從商業中得到50萬古爾登的收入。大銀行家,如佛格爾家族,擁有巨額資本,經營各種工商業,向皇帝、諸侯貸款,甚至能影響帝國的政治。
文化
文學
公元12世紀,騎士文學從法國傳入神圣羅馬帝國。1170年,康拉德以法國的《羅蘭之歌》(Chansonde ROLAND)為版本,撰寫了德意志的“武功歌”,集中了早期騎士英雄史詩的特征,著重刻畫基督教騎士以超人的毅力進行戰斗。15世紀,德意志一些大學成立了人文主義的中心。當時著名的人文主義者有鹿特丹的伊拉斯莫、約翰·勒克林、馬丁路德、烏利赫·馮·胡登等。伊拉斯莫(1467年-1536年)是16世歐洲著名的語言學家和文學家,他抨擊神權,反對僧侶干涉政治,譴責貴族的放蕩、虛榮、好戰,蔑視那些“自夸出身高貴”而實際上“與最下流的人毫無區別”的貴族。他的諷刺作品《愚人頌》是最受歡迎的著作。
直到17世紀,帝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還比較落后,愛國的貴族、諸侯、學者為了保護自己的民族語言免遭遺棄,組織了語言學會,努力提高語言的純潔度和追求巴羅克修辭,并以此為基礎創造出一種嶄新的文化——“巴洛克文學”。該學派的開創者是學者、詩人、詩學理論家馬丁·奧皮茨,其代表作是《德國詩論》,這本書影響德意志的詩歌長達一個多世紀。18世紀是德意志文學的啟蒙運動時期,最主要的代表是“德意志民族文學奠基人”菜辛,其代表作《拉奧孔》和《漢堡劇評》確立了德意志美學和戲劇理論的基本原則。18世紀70年代,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和席勒等掀起了狂飆突進運動,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奠定了德意志文學的基礎,其代表作有巨著《浮士德》《少年維特之煩惱》《威廉先生》等;席勒最有名的巨作是《威廉·退爾》。18世紀末期,施萊格爾建立了浪漫主義的理論基礎;克菜斯特是19世紀德意志第一個大戲劇家,他的《洪堡王》被稱為普魯士王國國民的戲曲,《科爾赫士》對于之后反抗拿破侖·波拿巴的運動很有影響;格林兄弟創作的的民間故事集《格林童話》(俗稱《格林童話》),深受全球兒童的喜愛;艾辛多夫的《希臘人之歌》是自由戰爭之后第一部有名的政治詩歌;伊默曼與柏萊頓是德意志浪漫主義文學最后的雙柱,伊默曼的代表作有小說《苗裔》,柏萊頓的代表作有《威尼斯的十四行詩》。
法學
神圣羅馬帝國在中世紀開始接受羅馬法的影響,帝國的法學家們對羅馬法的研究為法學、特別是民法學的發展具有重大的貢獻,也進一步擴大了歐陸法系在世界范圍的傳播。德意志由此成為大陸法的重要代表性國家。日耳曼法是德意志法律的主要淵源,最初適用的是習慣法,13世紀以后出現了成文的習慣法匯編,以地方法的形式公布,其中著名的有《薩克森法典》和《士瓦本法典》。《薩克森法典》是一部權威性極高的日耳曼法典,到15世紀時已在帝國東部北部中部廣泛適用。而在帝國南部,1275年左右出現了《士瓦本法典》。1532年的《加洛林納刑法典》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與刑法兩部分,基本原理就是建立在羅馬法的基礎之上的,對西方刑法史有著重大影響。18世紀中期,帝國諸邦開始了法典編,最先問世的是《巴伐利亞刑法典》和《巴伐利亞州訴訟法典》;1794年生效的《普魯士普通邦法》是羅馬法與地方習慣法相融合的產物,是封建法向資本主義法過渡的產物,一直適用到1900年《德國民法典》生效時為止。
藝術
音樂
神圣羅馬帝國時期音樂主要教是會音樂和宮廷音樂。教會音樂在16世紀時除了古老的古典復調以外,還使用了多聲部、合唱、管風琴音樂及反宗教改革的德意志教堂樂曲。巴洛克時期,耶穌會系統地推動了德意志宗教歌曲的發展。比如1605年美因茨首次出版的《天主教吟詠手冊》,弗里德里希·施佩·馮·朗根費爾德所寫《喔,救星劃開天空》《伯利恒圣誕詠》《在安謐的夜晚》等。17世紀到18世紀,帝國各邦的王室都建立了宮廷樂隊,產生了很多著名的作曲家,比如許茨、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洪爾夫岡·阿馬多伊斯·莫扎特、約瑟夫·海頓、約瑟夫·富克斯、格奧爾格·亨德爾、斯塔米茨曼海姆、卡爾·菲利普·埃馬努埃爾·巴赫、克里斯托夫·維利巴爾德·格盧克等。
美術
17世紀到18世紀,神圣羅馬帝國出現了許多為教會和宮廷服務的畫家,卡波福洛·騰卡拉把奧地利的濕壁畫藝術推進一個全盛的時期。公元1679年起,騰卡拉開始繪制帕騷大教堂內的穹頂畫,創作了巨大的濕壁畫《圣施蒂芬被石砸死圖》(1679年);士瓦本畫家E·加布里爾則為克拉根福的教士禮拜堂創作了著名的穹頂畫《圣巴托羅繆的喜悅》;弗朗茨·德·內韋也為帕騷的耶穌會會士教堂和法蘭西斯卡修會修士教堂創作了許多圣壇畫像;保羅?·特羅格爾則為奧地利的許多教堂和修道院創作了“紀念碑式的穹頂濕壁畫和祭壇畫像”。17世紀下半葉和18世紀初,帝國著名的宮廷畫有卡波福洛·騰卡拉在特勞菲爾斯宮殿慶典大廳中創作的屋頂濕壁畫;維也納美泉宮內由塞巴斯蒂安諾·里奇創作的穹項濕壁畫“藍色階梯”,展示的是一代明君約瑟夫一世;還有安德烈亞·波措在維也納花園宮利希滕施泰因慶典大廳中創作的頌揚大力神海格立斯的屋頂濕壁畫。
建筑
16世紀下半葉,神圣羅馬帝國的耶穌會教士紛紛按照意大利的樣式建造新式教堂,如公元1597年落成的慕尼黑的圣米夏埃爾教堂。1660年到1700年間,這種建筑風格開始在帝國南部流行。在公元1700年以后的幾十年里,巴洛克晚期和洛可可時期的建筑藝術構成了帝國南半部的典型特征。由埃多·庫維尼·阿撒姆設計建造的慕尼黑圣約翰·諾勃姆教堂,是巴洛克建筑的代表作之一。約翰·巴爾達撒爾·諾依曼設計建造的十四圣人巡禮教堂,多變的外形和周圍的自然風景相協調,內部設計綜合了多方面的藝術特色,并使之成為一個整體,整座建筑結合了巴洛克藝術和洛可可藝術的特點,并他二者之間相互和諧。17世紀下半葉和18?世紀,神圣羅馬帝國建起了多座宮殿,例如維也納的美泉宮和貝爾韋德宮殿、慕尼黑附近的施英斯海姆和紐芬堡宮殿、符騰堡境內的路德維希堡宮殿、薩克森公國的莫里茨堡和德累斯頓的茨溫格爾宮、柏林和波茨坦的城市宮殿、勃蘭登堡-普魯士的桑蘇西宮、梅克倫堡的什末林宮殿、漢諾威附近的黑倫豪森宮等。
宗教
中世紀,基督教按照封建等級制度的原則,建立了一套教階制度。教會成了最大的封建地主,西歐有1/3以上的土地歸教會所有;文化教育為僧侶壟斷,只有教士識字,神學有無上權威。政治、法律、哲學、文學都是神學的婢仆;不符合正統神學的思想被認為是異端,宣傳異湍的書要焚毀,宣傳異端的人要處火刑。特別使德意志人民不能忍受的是,僧侶貴族荒淫腐化,凡是預定召開宗教會議的城市,立刻娼妓云集,高級教士荒淫無恥引起德意志社會各階層的憤怒。15世紀,人文主義思想開始在德國傳播。人文主義者特別是伊拉莫斯的作品,淋漓盡致地揭露教會的黑暗腐化,使德國社會各階級反對天主教會的情緒達到了飽和點。16世紀的宗教改革也因此首先在德意志發生。文藝復興是西歐新興資產階級在意識形態領域里的革命,宗教改革則是他們在社會領域里的革命。到了16世紀中葉,4/5的德意志民眾接受了新教。另一方面,宗教也在客觀上促進了神圣羅馬帝國藝術的發展,尤其是建筑、繪畫、音樂等方面。
社會
領主制度
神圣羅馬帝國建立后,世俗貴族和教會貴族大肆掠奪農村公社的土地成為封建領主,源自法蘭克帝國的采邑制也發展為封地制。大大小小的封建領主存在著從屬關系,一個小封建領主通常依附一個大封建領主,前者稱封臣,后者稱封君。封君向封臣封授采邑并保護封臣的安全;封臣需對封君承擔服兵役等義務;分封的土地為世襲領地。大封建領主同時又從屬于更大的封建領主,由此構成了封建等級制度。頂端是皇帝,下有公爵、伯爵、教會主教、騎士。領主在其莊園內是最高的權力主宰,最重要的是擁有領地裁判權。涉及到有關份地、勞役、賦稅、耕種的一切問題,都按所謂“莊園的慣例”進行裁決。因此,莊園不僅是一種經濟組織而且還是一種社會組織。它支配著莊園居民的全部生活。
社會構成
神圣羅馬帝國與其他歐洲國家一樣,貴族是居民中最為重要的居于統治地位的團體。貴族最高層是以邦君及其家屬為代表的上層貴族,在帝國議會中擁有席位和投票權。接下來便是以帝國騎士、鄉村貴族為代表的中下層貴族,他們通過獲得教會的受奉神職,以業主或贊助人的身份出現。處于貴族最底端的是官吏或文書階層,他們通過皇帝封賜官職、購買、聯姻等方式身貴族階層。
帝國的教士包括高級教士、修會修士、世俗教士(即神父)。高級教士大多來自城鄉的平民階層或下層百姓;世俗教士來自社會各個階層,奉行獨身生活,與民眾有著緊密的聯系。
帝國的平民包括城市的市民和鄉村的農民。市民階層的上層通常是大商人、銀行家、藥劑師、金匠行會中的頭面人物;中等階層由行會會員構成,他們地位的高低由從事的職業來劃分,生活與行會息息相關,行會負責他們的工作和收入。農民中只有極少部分是自由民,其余都聽命于封建領主,屬于領主的基本財產。
宗教矛盾
神圣羅馬帝國由于長期分裂導致皇權虛弱,不能象英、法等國那樣有強大的王權抵制羅馬教廷的剝削,使德意志成了教皇剝削的主要對象。除大什一稅外,還有小什一稅,鮮血什一稅等名目。此外,教皇還經常出賣贖罪券、教職、圣物,每年從德意志搜刮的金錢有30萬古爾登之多,等于1497年帝國皇帝所征國稅的21倍,因而德意志有“教皇的奶牛”之稱。15世紀,隨著人文主義思想對教廷的批判以及在帝國的傳播,社會各階層反對教會的情緒普遍高漲,最終在16世紀爆發了“宗教改革運動”。1648年各國簽署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結束了三十年戰爭,允許加爾文主義的存在,但是再洗禮派、阿民尼烏斯派等新教團體仍然不被承認,繼續被壓制。
帝王世系
相關作品
《神圣羅馬帝國,1495年-1806》是英國知名歷史學家彼得·威爾遜(Peter H. Wilson)所著,經北京大學世界史博士殷宏翻譯,于2023年3月在北京出版。該書講述了神圣羅馬帝國從1495年開啟憲政改革到1806年解體的歷史。
奧地利導演安德烈亞斯·普羅查斯卡執導的電視劇《馬克西米利安 Maximilian》于2016年12月首播,講述了統治神圣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皇室政治聯姻等歷史故事。
參考資料 >
Holy Roman Empire.大英百科全書.2023-11-22
.deutsche-biographie.2023-11-23
神圣羅馬帝國,1495-1806(第2版).豆瓣.2023-12-14
豆瓣.馬克西米利安 Maximilian (2016).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