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登條約》即把法蘭克人的加洛林帝國分給皇帝路易一世的3個兒子的條約。路易一世曾經安排由第一個妻子所生的3個兒子繼承產業,但從公元829年起,他又想把大部分領土分給第二個妻子所生的小兒子,即后來的禿頭查理二世,從而引起年紀較大的兒子數次造反。在公元814年,查理大帝逝世后,法蘭克王國逐漸走向分裂。經過數十年的政治動蕩與權力爭奪,查理大帝的三個孫子于公元843年共同簽署了《凡爾登條約》。根據此條約,法蘭克帝國被劃分為三個獨立的部分,這一舉措對西歐國家的近代形成產生了深遠影響。
條約規定,查理大帝的長孫洛塔爾繼承了皇帝的頭銜,并統治中法蘭克王國地區。而他的弟弟路易,因其在日耳曼地區的統治而被稱為日耳曼人路易,成為了東法蘭克國王。另一位弟弟禿頭查理,則執掌西法蘭克王國的權柄。這三個地區后來逐漸發展成為意大利、德國和法國的前身。盡管這三個地區都源于法蘭克王國,但它們的命運卻大相徑庭。西部的“法蘭西”地區繼續沿用了法蘭克的名字,并逐漸發展成為現代的法國。而東法蘭克王國則進一步演變為神圣羅馬,維持了羅馬皇帝的傳統,并在歐洲歷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背景
皇帝虔誠者路易一世(查理大帝之子)曾經安排由第一個妻子所生的三個兒子繼承產業。但從829年起,他又想把大部分領地分給第二個妻子所生的小兒子(即日后的禿頭查理二世),從而引起長子的數次造反。
840年路易一世死后,其長子洛泰爾一世即位。翌年,路易一世的另兩個兒子日耳曼人路易和禿頭查理結成聯盟,反對洛泰爾,展開內戰。
842年,洛泰爾戰敗求和。次年,三方簽訂該條約。
內容
根據條約,加洛林帝國一分為三。洛泰爾仍承襲帝號,并分得意大利中部和北部以及萊茵河和阿爾卑斯山脈以西,埃斯科(斯海爾德)河、默茲河、索恩河和羅訥河以東地區,稱中法蘭克王國;日耳曼人路易分得萊茵河以東地區,稱東法蘭克王國;禿頭查理分得洛泰爾領地以西地區,稱西法蘭克王國。
影響
凡爾登條約奠定了法蘭西王國、意大利王國和神圣羅馬三個國家疆域的基礎。
中法蘭克王國王國夾在東西法蘭克中間的地帶,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形成一個牢固的政治實體。在此后的歷史中,其疆域一直是法蘭西、奧地利爭奪的對象,最后法國得到了大部分土地,德意志神圣羅馬帝國則保留了萊茵河左岸地區,1861年撒丁王國統一意大利成立新的意大利王國。
瓜分剩下的部分構成后來的瑞士、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的領土。查理曼帝國的瓦解奠定了近代西歐諸國的基礎。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