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原無題名,又可名《紀年》等,由中國戰國后期魏國史官編纂[zuǎn],是晉朝太康初年在汲郡(今河南省汲縣西南)戰國魏襄王(一說魏安釐王)墓地中發掘出的竹簡古書之一。關于具體的出土時間,陳夢家歸納為四種說法:咸寧五年(279年)、太康元年(280年)、太康二年(《晉書·束皙傳》)及太康八年(《尚書·咸有一德正義》)。
荀勖、和嶠、束皙、衛恒等西晉著名學者,將出土的文言文摹擬作隸書,并整理出先秦古書約十余種,共七十五篇,其中包括“古本”《竹書紀年》?!肮疟尽痹缫焉⒇?,如今輯佚出約四百條,內容始于夏、商、周,終于魏今王二十年(公元前299年),按年編次,在夏、商、西周時期紀年使用夏歷,東周時期用晉紀年,公元前403年三家分晉以后用魏紀年。
現存的《竹書紀年》即“今本”,是后人重編的版本,包括兩卷,上卷包括黃帝、五方上帝以及夏、商的帝王,下卷從周牧野之戰直到周隱王十六年(公元前299年)用周王紀年,從東周平王開始記錄晉國史事。
《竹書紀年》,尤其是“古本”《竹書紀年》,是中國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的編年體通史,第一次較為系統地記述了夏、商、周三代的歷史。它對晉唐間的史學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如今也為中國上古史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并能與傳世、出土書籍進行補充互證,尤其是它與《史記》傳統儒家歷史記載的區別,進一步揭開了歷史真相。
書名
《竹書紀年》本無書名,根據其按年編次的體例,出土當時的整理者將它命名為“紀年”?;蛴指鶕鴮戄d體,稱之為“竹書““竹書紀年”“汲冢竹書”;或根據出土地,稱之為“汲冢紀年”“汲郡竹書”“魏郡竹書”“汲冢書抄”;或根據文字,稱之為“汲郡古文”“汲冢古文”;還有“書紀年”“紀年篇”等稱法。但最通行的稱呼還是《竹書紀年》。
《竹書紀年》書名繁多,尤其是古時各家所述,往往各隨所便,沒有定式,汲冢所出之書皆可稱為“竹書”或者“汲冢書”,渾言不別,即在籠統的稱呼上相同,在閱讀時需要加以斟酌鑒別、辨析異同。
出土與整理
中國晉朝初年,汲郡(今河南省汲縣西南)人不準在戰國魏襄王(一說魏安僖王)墓地中發掘出一大批的竹簡古書,史稱“汲冢書”,其中就有《竹書紀年》。該批竹簡“汲冢書”因戰亂散失,僅《竹書紀年》和《穆天子傳》通過傳抄保留下來?!吨駮o年》原用戰國文字書寫,荀勖《穆天子傳序》稱之為“文言文”,即《說文解字-附音序筆畫檢字》、三體石經等所保存的六國文字資料,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后序》稱之為“科斗文字”,則是古文的別名,這是因為古文的筆畫一般寫得前粗后細,或兩頭細中間粗,形狀像蝌蚪的緣故。
出土年代
關于具體的出土年代,史書記載并不統一,主要存在咸寧市五年(公元279年)、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太康二年(公元281年)、太康八年(公元287年)這四說?,F在一般持太康初年的說法。
《竹書紀年》出土年代的不同說法及相關記載
整理經過
汲冢竹書的出土受到了當時的重視,經過了荀勖、和嶠、束皙、衛恒等當時著名學者的整理,寫定成書七十五篇,共計十余萬字。《竹書紀年》十三篇是其中極為重要的一部。
荀和本
傳世文獻如《隋書·經籍志》、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對汲冢書的出土與整理經過有所記載。司馬炎時期,汲冢竹書出土,但由于發掘者不以為意,竹簡散亂無序,字跡漫不清,已經不能辨認,在傳抄中訛誤益多。于是中書監荀、中書令和嶠奉命對其展開編次工作,并用“今文”,即隸書書寫,遂有初釋本《竹書紀年》,又稱“荀和本”,共十三篇。
《晉書·荀勖傳》記載:“及得汲郡冢中文言文竹書,詔勖撰次之,以為《中經》,列在秘書。”這是說,汲冢書經過整理編次后,還被荀勖列入了中國第一部四部體系分類目錄《中經新簿》丁部之中。
衛束本
由于竹簡文本的殘缺、文字轉寫的訛誤、古文理解的困難等諸多原因,初釋本的內容解讀也存在諸多爭議?!稌x書·王接傳》與《束皙傳》記載,劉徹下命編次隸定工作以后,司馬衷時,任秘書丞的衛恒也展開了對汲冢書的考正釋義,但未完成而遭永嘉之亂,于是佐著作郎束皙接續完成了義證。衛恒、束皙相繼對汲冢書展開了考正、釋義,是為考正本,又稱“衛束本”。
其他
《晉書·王接傳》還記載了在衛恒、束皙之后,還有一代代學者參與了整理工作,比如,時任東萊太守的王庭堅,與束皙一樣,也對汲冢書進行了有理有據的考證,他們二人皆亡故,散騎侍郎潘滔支持并勸說王接繼續開展論說,解決二人留下來的疑問與糾紛,王接于是開始著述論證,其成果得到了對汲冢書有所研究的摯虞、謝衡的贊同?!度辶謧鳌だm咸》記載西晉的文臣續咸也有著作《汲冢古文釋》十卷。
《竹書紀年》的出土整理過程中,在統治者命令下,荀勖、和嶠進行編次隸定,束皙、衛恒進行考正注釋。后續過程中,還有王庭堅、王接、摯虞、謝衡、續咸等學者自發參與了汲冢書的考釋與討論。當時《竹書紀年》流傳甚廣,學術界對其給予了很高的重視。但歷經安史之亂、五代十國等變故,最初的十三卷本,在《宋史·藝文志》僅存《竹書》三卷,元代以后連三卷本也失傳了。
內容與體例
古本竹書紀年
《竹書紀年》是戰國時期魏國的編年體通史,其內容與體例和一般列國史書有很大的不同。
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后序》對《竹書紀年》的性質有扼要的說明:“其《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別也。……下至魏襄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薄吨駮o年》是一部始于上古夏商周三代,終于魏今王(或稱哀王、齊襄王)二十年(公元前299年),即秦統一六國(公元前221年)之前78年的通史,是魏國的史書。
杜預所見荀和本《竹書紀年》起自三代,如今的“古本”《竹書紀年》則輯佚出了五帝紀部分。五帝紀內容簡略,不如“今本”有規整的脈絡,因此其是否應該屬于正文,學界仍存爭議。朱右曾、方詩銘等學者就認為,編年紀事始于三代,五帝紀別為一編,將其視作夏商周紀的附錄。
《竹書紀年》按年編次,在夏、商、西周時期,紀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立春”,使用夏歷,記敘的重點是王室世系與年代,并不涉及王室下屬的列國;東周時期,敘事重心轉移至晉國,用晉紀年;姬午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也是晉烈公十三年,韓、趙、魏三家分晉成為諸侯后,“晉國滅,獨記魏事”,開始專詳魏國史事,用魏紀年。
“古本”《竹書紀年》所記時代及其君王順序
“古本”《竹書紀年》在內容方面存在與傳世史籍截然不同的歷史記載,可以進行對比考證,起到證史補史的作用。例如,《史記·五帝本紀》對堯舜王位繼承過程的記載十分平和:“堯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攝行天子之政,薦之於天?!瓐蛑拥ぶ熘恍ぃ蛔闶谔煜?,於是乃權授舜?!眻蛘J為自己的兒子丹朱不足以勝任,于是將舜推薦給上天。“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為帝舜?!彼捶Q自己繼承王位是上天的安排?!?a href="/hebeideji/6558436341660581687.html">史記正義》引述《竹書紀年》則指出“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舜通過囚禁堯獲得王位。
又如,對于禹的兒子啟得到王位繼承,《史記·夏本紀》記載為“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竹書紀年》則記載殊異:“益干啟位,啟殺之。”《竹書紀年》這一記載在《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戰國策·燕策一》中有相近的說法,與《史記》的傳統說法形成抗衡之勢,《史記索隱》《史記正義》也正是注意到這一點,故時而引用《竹書紀年》對《史記》有所補充。
今本竹書紀年
“今本”《竹書紀年》包括兩卷,上卷始于黃帝,后有五帝,以及夏、商的帝王,記載了夏、商每任君王的即位年、卒年以及相關史事。從堯元年(公元前2145年)開始有系統的編年,各王元年有天干地支紀年。下卷記載了周代從周武王伐紂直到周隱王(周郝王)十六年(公元前299年)期間每一任君王的即位年、卒年以及相關史事。用周王紀年,從東姬宜臼開始記錄晉國史事,不再記錄周王即位。
“今本”《竹書紀年》卷次及其所記君王順序
古今對比
記載時代上,“古本”始于夏,“今本”始于黃帝,“今本”推前了時代的上限,有更豐富的夏朝以前的六帝的資料。
格式體例上,“今本”相比“古本”增加了注釋。
采用紀年上,“古本”春秋戰國時期采用魏、晉紀年,“今本”改為東周王室紀年,并且從堯開始增加了甲子天干地支紀年。
記事內容上,“古本”記事偏重東周以后,“今本”則在東周以前更加詳細,“今本”所記史事基本涵蓋了“古本”的內容。
“古本”“今本”《竹書紀年》與《春秋》對比
價值與意義
古之視角
從古之視角來看,《竹書紀年》對晉唐間的史學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史通·外篇·申左》通過引用束晳之語,給予了《竹書紀年》高度的評價:“若使此書出于漢世,劉歆不作五原太守矣!”《史通》還指出,杜預援引《竹書紀年》與《春秋》經傳互證,干寶以《竹書紀年》為師范,《竹書紀年》在未散佚時,流傳甚廣,被視為信史:“由是世稱實錄,不復言非,其書漸行,物無異議。”《竹書紀年》客觀上推動了晉唐間古文經向史學的轉化,以及歷史考證學與疑古精神的發展。
今之視角
從今之視角來看,作為一部編纂于戰國時期魏國的編年體通史,《竹書紀年》補充了上古歷史史料的空缺,還可以和其他已有的文獻記載進行對比互證,糾正紀事之誤。
上古歷史的重建
《竹書紀年》為上古歷史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史料。《竹書紀年》是中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編年體通史,也是最早系統記錄夏商周三代的傳世文獻。而在此之前,文獻中只有西漢劉歆《三統歷世經》、晉朝皇甫謐《帝王世紀》和漢代所傳殷歷,這三類文獻記載了商周的積年(天文學上的紀年方式),而《竹書紀年》提供了有別于這些資料的夏、商,盤庚遷殷到殷亡、西周的積年。
作為出土的汲冢書之一,《竹書紀年》在學術研究上的重要價值也被王國維先生給予了充分肯定。孔子壁中書、汲冢書,以及甲骨文、敦煌漢簡、敦煌唐寫卷、內閣檔案,這大三類文獻被并列為“中國學問上之最大發見”。如今,“孔壁汲?!背2⒎Q,除了實際含義以外,還可以用來代指先秦古文,或用以比喻珍貴的古代文化典籍。
文獻記載的補充
《竹書紀年》可與傳世、出土文獻進行對比,起到證史補史的作用。傳世文獻中,《竹書紀年》可與先秦秦漢歷史典籍對讀,如《春秋》《史記》等。例如,對于夏啟即位的這段歷史,《竹書紀年》記載:“益干啟位,啟殺之?!边@與《史記·夏本紀》“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之記載殊異,但與《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戰國策·燕策一》的說法正相合。又如,帝太甲因暴虐被伊尹放逐桐宮,最終又回歸帝位,關于這段過程,《史記·殷本紀》稱帝太甲“悔過自責反善”,于是伊尹迎回了太甲,“古本”、“今本”《竹書紀年》則皆記載為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吨駮o年》出土于晉朝時期,《史記》的撰寫并未受到它的影響,且西漢時儒學思想已經占據主導地位,與儒家正統相悖的歷史記載也就難以見于史籍。《竹書紀年》可以進一步為拋開儒家敘事模式來了解歷史真相提供證據。
此外,《竹書紀年》還可以與《史記·六國年表》互為補充,糾正魏、韓、趙、楚、燕、齊六國紀年的混亂。例如,《史記》記載有三位魏王,魏惠王在位三十六年,襄王在位十六年,哀王在位二十三年,但據輯佚的“古本”《竹書紀年》,魏惠王三十六年后改元紀年,于是又從一年開始,直到改元十六年,這三十六年與十六年皆是魏惠王在位。
在出土文獻中,清華簡《系年》與《竹書紀年》都是戰國時期所撰的史書,與“古本”《竹書紀年》體例有相近之處,在西周部分的史實上也可以互相印證。
歷代評價
歷代學者對于《竹書紀年》存在不同的評價,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古本”、“今本”的真偽性質問題。而隨著文獻證據的不斷發現,各種觀點又有不斷的修正與補充。
歷代評價及其代表學者
學術爭議
今本真偽討論
“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一直是各國學者討論的焦點,并且有過兩段重要的研究時期。
清代中期至民國初年
清代少數學者,如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王鳴盛《十七史商榷》等,認為“古本”“今本”皆偽,汲冢原書可能就是晉人作偽的;一些學者篤信“今本”為真,并常引之為史證,如顧炎武《日知錄》、戴震《水經注》校本、徐文靖《竹書紀年統箋》等;還有不少學者主張“今本”出于“古本”,如洪頤煊《校正竹書紀年》、趙紹祖《校補竹書紀年》、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考訂竹書紀年》、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林春溥《竹書紀年補證》等,他們認為“今本”并非出于杜撰,可以和經史互證。英國漢學家理雅各(James Legge)受到此說影響,將“今本”《竹書紀年》譯成英文出版。
此外,還有學者主張“古本”為真,“今本”為偽。此說影響最大,在清代中期以后逐漸成為主流。清代官修解題書目《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崔述《竹書紀年辨偽》、郝懿行《竹書紀年校正》、朱右曾《汲冢紀年存真》等,皆認為“今本”《竹書紀年》是偽作。值得注意的是,王國維在朱右曾的基礎上又作《古本竹書紀年輯?!贰督癖局駮o年疏證》二書,其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逐條證明了“今本”《竹書紀年》偽托之跡,徹底否定了此書的真實性。這是“今本”《竹書紀年》真偽問題討論史上的重要轉折點。此后,“今本”《竹書紀年》是偽書這一觀點被海內外研究者廣泛地接受。
20世紀80年代以來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青銅器等考古實物的不斷出土,器物銘文等出土文獻的釋讀,讓學界對“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進行不斷的修正與補充。仍有相當多的學者堅持“今本”《竹書紀年》之偽,他們除了繼承發展王國維的辨偽方法和觀點,還進一步從“今本”的歲名干支、列王年數、思想傾向、著書體例等方面進行闡發。與此同時,海內外一些學者對王國維的觀點進行了駁斥,認為“今本”《竹書紀年》并非偽作,它雖然經過了后人的篡改和增飾,但與“古本”是一脈相承的,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如四川大學陳力《論別本〈竹書紀年〉》,還有美國漢學家倪德衛(David S. Nivison)《今本竹書紀年論集》,美國漢學家夏含夷(Edward L. Shaughnessy)《〈竹書紀年〉與周武王克商的年代》,在西方學術界有較大影響。然而此兩說至今尚未取得一致意見,《竹書紀年》仍待新的研究與發現。
版本流傳
當今學界一般將《竹書紀年》分為“古本”“今本”。這個說法源于清代樸學大興之際,當時的學者認為,晉朝時出土的原本《竹書紀年》十三篇在兩宋時期逐漸亡佚,稱為“古本”。而通行的《竹書紀年》為“今本”,或稱“今書”“近本”。
也有個別學者持不同的看法。例如,美國漢學家倪德衛(David S. Nivison)認為《竹書紀年》應分為“原本”“今本”“古本”:“原本”可能早已亡佚,“今本”來自晉人對汲冢出土竹簡的整理本,“古本”是近人輯錄古書所引用《竹書紀年》而成的輯佚本。
按照主流的分法,《竹書紀年》可分為以下兩部分。
古本竹書紀年
晉朝出土的《竹書紀年》竹簡早已經散佚,晉代學者所作的整理、釋文也逐漸失傳。
晉、唐間,引用《竹書紀年》的典籍眾多,因此“古本”《竹書紀年》輯佚的文獻來源,主要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歷朝官私所修的大型類書,如《藝文類聚》《北堂書鈔》等;二是對前代古籍的私家注釋,如郭璞《山海經注》、酈道元《水經注》、顏師古《漢書注》、李賢《后漢書注》、李善《文選注》,以及《史記》注文,如徐廣《史記音義》、《史記》三家注(裴骃《史記集解》、司馬貞《史記索隱》、張守節《史記正義》);剩下的專書總歸為一類,如皇甫謐《帝王世紀》、干寶《搜神記》、道宣《廣弘明集》、瞿曇悉達《開元占經》等。
清人朱右曾開創《竹書紀年》“古本”輯佚之先,作《汲冢紀年存真》;在他的基礎上,近人王國維進一步搜集各家類書、古注中所引《竹書紀年》佚文,進行整理、匯輯、校訂,從而形成《古本竹書紀年輯?!?,在海內外皆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今人范祥雍對王國維《輯?!愤M行訂補,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這三部成果前后相繼,在“古本”《竹書紀年》輯本中影響顯著。此外,還有方詩銘、王修齡《古本竹書紀年輯證》等。
今本竹書紀年
現存的《竹書紀年》即“今本”,是后人重編的版本。
由于《竹書紀年》在明代刊刻眾多,清以來學者往往以為“今本”《竹書紀年》是明人所編。范欽《范氏奇書》、趙標《古今逸史》、何允中《廣漢魏叢書》、汪士漢《秘書廿一種》、吳宏基《史拾遺聞》校本、孫承澤《五經翼》校本,皆可見“今本”《竹書紀年》。其中,范欽的天一閣刻本是現存較早的版本。
天一閣本及大多數今本《竹書紀年》系統的版本,卷端都題有“梁沈約附注”,其實是后人重編過程中大量抄錄了后梁沈約所撰《宋書·符瑞志》。
清代雷學淇在其《考訂竹書紀年》中言曾見一部元明間的刻本,今所未見。洪頤煊又在《校正竹書紀年》中指出“羅泌已見今本”,指的是南宋時期羅泌所撰雜史《路史·國名紀》中,引用了《竹書紀年》桓王十二年事,與“今本”全同,將“今本”的出現時間進一步提前到南宋時期。
關于其確切的版本源流,至今仍限于推測,未有直接的證據。
參考資料 >
詩不可說丨神馬傳說,八駿日行三萬里.今日頭條.202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