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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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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之治指的是李治李治統治時期(公元649年—公元655年)的一段盛世,這段時間天下在“貞觀之治”的基礎上,繼續維持太平安康,史稱“永徽之治”。

唐高宗即位后的第一個年號為“永徽”,這一時期他任用長孫無忌褚遂良等人為相,在政治、軍事、法律、文化上沿用或發展李世民貞觀年間的措施,如為政上任用賢能、鼓勵進諫、修改律法;軍事上采取主動出擊的態度,維護邊境的穩定;經濟上推行輕徭薄賦、均田制,大力發展農業;文化上確定將《五經正義》作為明經考試科目,促進儒、道、佛三教共同發展;對少數民族主要以招撫為主等,這些措施開創了清明節的政治局面。永徽年間,唐朝的經濟和文化得到進一步發展,百姓生活安定,人口也持續增長,從貞觀年間的不滿300萬戶,增加到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的380萬戶。唐高宗先后滅東突厥、降伏西南蠻、擊敗西突厥、高麗等國,唐朝的版圖進一步擴大,為唐高宗龍朔年間(公元661年三月到公元663年十二月)疆域繼續擴大打下了基礎。

學者趙文潤認為唐高宗繼承了貞觀之治,采取的措施促進了盛唐文化的發展;國學大師呂思勉認為唐高宗能遵守太宗治法,所以永徽之治可媲美貞觀。

概念由來

中國古代將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吏治清明的時期稱為治世。首先對永徽年間治理表示贊揚的是歐陽修宋祁等人編撰的《新唐書》,他們在文中贊揚李治初年長孫無忌褚遂良悉心奉國,永徽之政有貞觀遺風;之后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再次肯定永徽年間百姓富足,政治清明,有貞觀遺風。在此之后,“永徽政治”“永徽之治”慢慢就發展成一個歷史概念了。

歷史背景

唐太宗在位期間(公元627年—公元649年),吸取隋亡的教訓,重用賢才積極納諫,堅持以民為本,進行了政治、經濟、軍事等一系列的改革,使這一時期文治武功卓越,唐朝社會的政治清明,人民富庶,貞觀年間的大治為唐高宗開創永徽盛世奠定了基礎。唐太宗晚年,長子李承乾與四子李泰皇儲之爭后,唐太宗立皇九子李治為太子,并時常親自教導。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李世民崩逝的前一年,他親自撰成《帝范》十二篇,頒賜李治。《帝范》的內容包括君體、建親、求賢、審官、納諫、去讒、戒盈、崇儉、賞罰、務農、閱武、崇文,是李世民對自己統治經驗的一個全面總結。他希望李治繼位后能吸取歷代成敗教訓,以古鑒今,日慎一日,培養鍛煉君德,避免敗家亡國的悲劇發生。除此之外,唐太宗還為唐高宗留下了一批敢于進諫、善于進諫的大臣。唐高宗即位之初,宰相班子中有長孫無忌、李世積、于志寧張行成高季輔,不久,又加進了褚遂良,這些都是唐太宗為他安排的精英人物,他們協助李治延續貞觀之治的良好局面。

歷史時期

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六月初一,李治在太宗靈柩前登皇帝位。六月十日,詔令其舅父司徒趙國公長孫無忌為太尉兼檢校中書令,英國公李勣開府儀同三司,以二人為輔政大臣。八月,山西省發生地震,唐高宗下詔派遣使者前去慰問,免當地賦稅三年。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六月,唐高宗派郎將高侃進攻東突厥,大敗突厥,九月,在此分設單于、瀚海都護府。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七月,唐高宗派遣左武候大將軍梁建方、右驍騎大將軍契苾等人率軍征討西突厥沙缽略可汗,阻止西突厥的進犯;同年九月,李治頒布《永徽令》,下詔全國實施。這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特浪羌酋長董悉奉求、辟惠羌酋長卜檐莫各率領一萬余戶前往茂州(今茂縣)請求歸附唐王朝。

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正月,吐谷渾新羅高麗百濟等國派使節到長安進貢;同年夏,朗州道行軍總管趙孝祖大破西南蠻,西南蠻全部歸屬唐王朝。這一年,高陽公主等人密謀擁立荊州王李元景為帝,不久后事情敗露。次年二月,唐高宗下詔處死房遺愛薛萬徹柴令武等;賜死元景、巴陵郡、高陽公主;李恪李道宗李道宗、王建李愔等也受牽連或死或貶。

永徽五年(公元654年)正月,羌部落酋長凍就歸附唐王朝,李治下令在此地設置劍州;五月,在處月部落(新源縣)所在地設金滿州。次年春,高麗與百濟聯合進攻新羅北境,唐高宗派兵進攻高麗,同時繼續討伐西突厥。十月,高宗下詔廢王皇后,十一月立武則天為皇后,長孫無忌褚遂良先后被貶官。

治世表現

政治

任賢致政

唐高宗初繼承了李世民的任賢致治政策。永徽年間輔相有長孫無忌、褚遂良、李勛、高季輔張行成于志寧崔敦禮韓瑗來濟柳奭等等,都是貞觀舊臣,其中前六位還是貞觀后期的宰輔,在國家大事的決策上,李治與長孫無忌等人配合,對穩定政局起到了一定作用。唐高宗在為政上,任用賢能并能聽從諫言,如《資治通鑒》上就有載唐高宗任用長孫無忌輔政,他的檢驗,高宗都接受。任賢致政是保證永徽年間最高決策集團能夠連續推行貞觀政策的重要條件。

善于納諫,以民為本

唐高宗即位后,遵從李世民的遺命,能夠積極納諫。他曾多次下令臣下進速,征求直言。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正月,唐高宗召見各地朝集使,讓他們面奏不利于百姓的政策,并每日引刺史10人覲見,詢問百姓疾苦以及施政詳情。在納諫的同時,他也為百姓做實事。如永徽元年六月,新豐大雨,零口山洪暴發,沖毀民舍,溺死者90余人。李治下詔給死者捐布、棺木,乏絕者助以資財;永徽二年正月,渭河平原等地前一年發生蟲害和水旱之災,唐高宗下詔賑貸災民。

打破銓選制度用人

唐朝的選之法,有四個標準:一是“身”,即外貌端正;二是“言”,即能言善辯;三是“書”,即書法遒勁有美感;四是“判”,即寫文章有文采、有道理。銓選之時,先看書與判,稱為“試”;再看身與言,稱為“銓”;最后根據個人的長處擬官,稱為“注”,總稱“三銓”,三銓過后,賜予授官的憑證,即“告身”。這種選官制度有弊端,李治即位后,求官者遍布天下,合要求的人也很多,即使變通銓選制度,但仍存在各種問題。唐高宗為選擇合適的官吏常親自過問官吏的貶黜、升遷細節,對于有政治才能的官員用人也會不拘一格。例如汝州人孫處約敢于直言,做事練達,唐高宗任用他為中書舍人中書令奏請按規則應該再安排一位中書舍人,唐高宗言只用孫處約一人就夠了;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弓月道行軍總管梁建方被彈劾擁兵自重,唐高宗以梁建方破突厥有功,沒有問責。

法律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李治長孫無忌等人以《貞觀律》為藍本,稍加修改制定出了《永徽律》十二篇,共500條,同年唐高宗決定編《永徽律疏》,用于闡明《永徽律》的精神實質、重要原則和制度的源流演變和立法意圖,以解決法律適用中的疑難問題,律文與律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批準頒行《永徽律疏》,共30卷,史稱《唐律疏議》。《唐律疏議》中名例律列于全律之首,相當于現代刑法的總則,共6卷57條,是統率其他各篇的大綱,強調“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貫徹全律的核心。唐律依照首次在《開皇律》中確定的五刑制度,稍做修改,確立了笞、杖、徒、流、死五種基本的法定刑罰。《唐律疏議》是中國現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封建法典。由于疏議對全篇律文作出了權威性的統一法律解釋,給實際司法審判帶來便利,清楚明白的律法解釋讓永徽年間的執法狀況公正,犯罪率較低。

軍事

李世民貞觀年間通過軍事行動唐朝的疆域得到了擴展,李治即位后,唐朝的疆域在唐太宗的基礎上繼續擴張,并逐漸達到了一個鼎盛的狀態。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在東突厥舊地設單于、瀚海都護府;平高昌、滅西突厥后,唐朝的疆域東極海,西至焉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焉耆縣),南盡林州南境(今越南高尚之南),北接薛延陀界。

滅東突厥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六月,唐高宗派郎將高侃進攻東突厥,生擒突厥可汗阿史那勃,東突厥投降。九月四日,高侃押解阿史那斛勃抵達長安,唐高宗下令釋放阿史那斛勃,并拜他為左武衛將軍,把突厥殘余部眾安置在郁都軍山。自此,東突厥所有部眾納入唐帝國疆土之內,在此分設單于、瀚海都護府。

亡西突厥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正月,西突厥阿史那賀魯破乙毗射匱可汗,在雙河(今博爾塔拉河)及千泉建立王庭,自立為沙缽羅可汗。七月,沙缽羅可汗進攻庭州(今新疆吉木薩爾縣),占領金嶺城和蒲類縣,殺戮數千人。李治派遣左武候大將軍梁建方、右驍騎大將軍契苾等人率軍征討。

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正月,牢山之戰,唐軍大敗賀魯軍。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唐遣程咬金西征沙缽羅可汗,從此連年用兵西域,一直到顯慶二年(657年),唐大將蘇定方等大破西突厥,次年,西突厥亡,整個西域屬大唐王朝,唐高宗在其地分置陵、池二都護府。

降伏西南蠻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四月,唐高宗派郎州道行軍總管趙孝祖大破西南蠻(云南省中部少數民族),斬殺小勃弄(云南省彌渡縣北)酋長歿盛,生擒大勃弄(云南省彌渡縣)酋長楊承顛。其他各蠻夷部落都集結軍隊據守險要的地方,趙孝祖將擊敗重要部落,逼迫他們投降,隨后,西南蠻全部歸附唐王朝。

出兵百濟、高麗

永徽六年(公元655年),高句麗與百濟聯軍攻新羅北部邊境,占領三十三個城池。新羅國王金春秋派遣使者到長安,請求唐王朝支援,李治先后派兵都督程名振中郎將蘇定方等進攻高麗和百濟,程名振打敗高麗后回軍。

外交

唐高宗延續李世民時的外交政策,即“施恩于臣服者,武力征服不守蕃臣之禮者”。對周邊國家或武力討伐或招撫。對不臣服的國家武力征討,永徽年間,唐高宗先后派兵征討東突厥、西突厥、高麗等國,幾個國家或亡或敗,最后都臣服于唐朝,國土基本納入唐朝疆域。除了征討之外,唐高宗時期與很多國家保持友好的關系,例如唐朝和新羅保持相當緊密的宗藩關系,新羅善德王、真德王、金春秋金法敏四代總共33年間新羅入唐使者35次;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阿拉伯帝國遣使和唐朝通好,在此后的148年間,大食遣使來唐計有39次之多;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正月吐谷渾、百濟等國遣使入貢。

經濟

繼續推行均田制

李治即位后,繼續推行均田制,發展農業生產。李世民貞觀后期,土地兼并加劇,買賣口分田、永業田者日益增多。在永徽年間,唐高宗下令“禁買賣世業、口分田”,并分配荒地給無地的農戶耕種,如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就將大荔縣苦泉牧地賜給貧民,這些措施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和人口的增長。對以權謀私買賣土地的官吏嚴懲,例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十月,中書令褚遂良抑買(低價購買)中書省翻譯官的土地,受到監察御史韋思謙的劾奏,高宗貶宰相褚遂良為同州刺史;大理少卿張睿冊為褚遂良辯護,高宗貶張睿冊為循州刺史,這些措施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和人口的增長。

繼續推行輕搖薄賦政策

李治即位后,繼續推行唐太宗貞觀年間輕徭薄賦的政策。高宗剛即位時,就明令罷除軍役以及土木營建。同時他重視減免賦稅、賑災,如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正月,因很多地方遭遇水蟲災害,唐高宗下罪己詔,派遣官吏撫慰武威郡、同州的災民;其他因災缺糧的地方特令開倉賑濟。永徽五年(公元654年),詔免當年遭水災的麟游等地的課役。唐高宗永徽年間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有利于農業生產的發展。

規范義倉管理,平抑物價

唐高宗即位后,規定義倉所貯之糧不允許雜用,只能用于貯備以備荒年賑濟之用,但仍有吏民征納,或據土地,或據資產,標準不一,監督不便。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六月,唐高宗下敕規定義倉之貯備不按地收稅,規定每戶交納的糧食數量,既便于征收,又避免胥吏從中作弊。為控制物價,永徽六年(公元655年),李治京東集團、京西二市置常平倉;不久,又設常平署職官,目的是在物資供應充分時以高于當時市價的價格買回商品,物資短缺時再以低于市價的價格賣出,使物價浮動保持在一定限度內。

海外貿易

唐朝建立之初,對外貿易就有比較開放的政策,如采用懷柔的優惠政策,即同外商的交易中以高于民間市價的兩倍購買;先后開放廣州市泉州市揚州市等海外貿易港口;設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貿易。海上貿易航線南線通往印度洋和南洋,北線通往日本朝鮮,開明的政策和航路的打通使唐朝的海外貿易得到發展。如李治永徽年間,大食人(阿拉伯人)便從海、陸兩途到唐朝經商,他們多到長安洛陽市、揚州、泉州及廣州等城市,出售藥材、香料、珠寶等物給中國,并將中國絲綢、瓷器、造紙術、煉丹術和養蠶織絲技術輸往歐、非兩州。

文化

統一儒學

唐太宗李世民時期為統一學術,詔令孔穎達等人選定五經義疏,編撰《五經正義》,唐太宗去世時尚未完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下詔,命諸儒再加以考證、增刪。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五經正義》完成,共一百八十卷,李治下詔頒行全國,令每年明經考試以此書為準,《五經正義》頒行后,儒學思想空前統一,為社會發展提供了思想基礎。唐高宗不僅把儒家各派合而為一,而且把獎拔儒官的政策變成了制度,以學習儒術而取官入仕,成為了讀書人不懈追求的目標,唐代儒學再這樣的氣氛中推廣開來。

發展教育

唐初學校分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教學的內容狹窄,醫、藥、卜等職業性教育并未納入國家教育系統,同時對入學資格和入仕資格都有嚴格限定。唐高宗即位后,關注教育的興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改革教育制度中的弊端,取得了效果。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李治針對官學中教師缺乏的現象,下令補授儒官;之后,又設置律學;營建孔子廟堂和學館,促進了教育的發展。

兼容儒道佛三教

唐高宗有很高的文化修養,他尊儒信道崇佛,兼容三教,使其相互競爭、共同發展。他即位后,便以儒家經典治理天下;繼承祖、父傳統,尊崇道教始祖老子李為李皇家族的祖先;重視佛教的發展,永徽三年(公元652年)三月,金蟬子奏請朝廷在大慈恩寺內造塔,用以安放佛經、佛像及舍利等寶物。

社會

生活富足

李治永徽時期,在貞觀之治的基礎上,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經濟持續發展。《新唐書》中記載貞觀初年,一匹絹可換米一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玉蜀黍屬每斗四五錢,馬牛滿坡,百姓生活富足,夜不閉戶;四夷歸降的人有120萬人;天下斷獄,判死刑的只有29人,天下太平。

人口增長

唐高宗統治期間,全國人口從在李世民貞觀年間(公元 627年到公元 640年)的不滿300萬戶,增加到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的380萬戶(約1900萬人)。

民族

策略

對待民族問題上,李治沿襲唐太宗貞觀年間的做法,即繼續推行各民族融合的政策和“降則撫之,叛則討之”的策略,保持國家的強盛和統一。唐高宗永徽時期的民族政策是以招撫為主。當時吐谷渾南詔等唐朝藩屬國都曾遣使入貢。永徽四年(公元653年),為獲得唐帝國的支持,南詔王細奴邏派子邏盛炎出使唐帝國,唐高宗封細奴邏為巍州刺史。

羈縻州制度

唐代羈州有都護府、都督府、州、縣四級,始創自李淵武德年間。羈縻州又分為兩種,一種設置于邊外各國、各族原居地,一種設置于邊外各族遷入內地后的僑居地。李治對征服的各民族仍采用這一制度以達到“撫納”的目的。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十月,唐高宗為加強對北部邊疆的管轄,滅東突厥盡取其地后,在此分置單于、瀚海二都護府;以突厥諸部置舍利、阿史那姓等五州隸屬云中都督府,蘇農、阿德等六州隸屬定襄都督府。

歷史影響

唐高宗采取恩威并重的方式來調節與邊疆少數民族的關系,在保持同大多數國家友好往來的基礎上,堅決捍衛東西門戶。永徽年間取得的軍事上的勝利為唐代疆域進一步擴展打下了基礎,到李治龍朔年間(公元661年三月—公元663年十二月),唐代的疆域達到了頂峰:東起朝鮮半島,抵達日本海;西臨里海,占有半個中亞,抵達阿拉伯;南至越南橫山,越過北部灣,占有半個越南,抵達中南半島;而北部則越過貝加爾湖,占有整個蒙古,疆域達到了1237萬平方公里。

唐高宗即位之后,延續了李世民“施恩于臣服者,武力征服不守蕃臣之禮者”的對外政策,通過對外戰爭鞏固了國威和唐朝共主的地位,為整個唐王朝的對外關系格局和整個唐王朝的強盛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學者趙文潤認為李治繼承了貞觀之治,虛心納諫,勤于政事;關心百姓,發展農業生產;繼續推行較為開明的民族政策;兼容儒道佛三教,促進盛唐文化的發展。其后,高宗執政,武則天輔政,把初唐的歷史文化,推進到盛唐階段。

歷史評價

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鑒》:“故永徽之政,百姓阜安,有貞觀遺風。”

國學大師呂思勉認為:太宗死后,高宗即位,初年任用舊臣,遵守太宗治法,所以永徽之治,史稱其媲美貞觀。

文潤先生在《唐高宗再評價》中認為永徽之政業績的取得,要是因為唐高宗而不是長孫無忌褚遂良。指出“永徽年間是唐朝國力強盛、域遼闊的輝煌時代。這主要應是唐高宗的政績。要說其中有宰相輔助的功勞,那亦在情之中。”

任爽評價認為:唐高宗承貞觀之治余緒,盡守成之主天責,不僅使政治局面得以保持穩定,而且使社會經濟得到繼續發展。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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