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首輔,即內閣中位列第一的輔臣。在明代,“首輔”是對內閣大學士(少數以翰林學士入直內閣)中位居第一者的尊稱,與內閣“次輔”、“群輔”相對,一說大致產生于朱祁鎮天順年間,始自李賢;另有從朱高熾時大學士初兼師保之官的楊士奇起算、從朱棣創建內閣時起算、從明世宗在位期間起算 等說法。
內閣首輔并無明文規定,而是政治實踐的產物。嘉靖、隆慶與萬歷初年,首輔、次輔界限嚴格,首輔之權最重,主持內閣大政,尤其是掌握票擬權,次輔不敢與之抗衡。在內閣之外,內閣首輔也已成為文臣之首,并能有力地影響六部,其中張居正還嘗試通過考成法以使對六部的控制得到制度化。張居正之后,內閣首輔權力趨于衰落。
對于內閣首輔的性質和地位,存在“顧問”、“宰相”、“開府之書記”、“輔相”等多種說法,當代學界主流觀點認為其并非宰相。嚴格意義上,在明代內閣制形成初期及清代等不強調大學士職權差別的時代,不存在”內閣首輔“的概念。
歷史背景
唐宋學士
內閣官員的名稱,如“某某殿大學士”、“某某閣大學士”等官名,始創于唐朝。但唐朝的集賢殿學士的職責主要是編輯圖書、發現推薦文學賢才,不是掌握行政權的中央機構。宋朝設立的“殿閣大學士”名目繁多,如“觀文殿、端明殿、龍圖閣、天章閣、寶文閣、顯謨閣”等學士,但多是作為榮譽銜,無實際職責,與宰相不一定重合。
內閣初建
明朝建立之初設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廢丞相,罷中書省,親自掌管六部。然而,政務繁重,朱元璋獨自處理,也感到力不從心,遂先設置春夏秋冬“四輔官”,后又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設文淵閣、東閣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這些官員作為很小,與前代宰輔不可同日而語。此外,他也從翰林院中臨時啟用官員協助處理章奏。
朱棣篡位后,于建文四年(1402年)八月特派翰林院官員解縉、胡廣、楊榮等七人入午門值文淵閣,參預機務,此后秘書官員常設,漸有“內閣”之稱。內閣中的官員一般以“某殿或某閣大學士”作為官職名,但該“大學士”僅作為兼銜,其正式職務仍為翰林院官員,品級不過五品,其下不設置新官署,職權受到限制,其性質也仍屬“顧問”。然而,閣臣們憑借接近皇帝,對皇帝的決策仍有重要影響力。洪熙、宣德年間,多人內閣逐漸簡為“三楊”輔政,而閣臣官階、內閣權力都開始快速上升。
閣臣分化
內閣首輔并非由制度規定在內閣中設置的職位,而是在實際政務運作當中形成的,其產生源于內閣“輔臣”(一般情況下即大學士)位次的差異和由此帶來的職權、地位的不同。
在永樂年間,七人內閣組成之初,成祖對內閣有所命令,就會說“解縉等”;解縉被貶謫后,就改說“胡廣等”。宣德、正統時,閣臣論事,經常是以楊士奇領銜,羅汝敬稱其為“四朝耆臣,二圣元輔”(《明史》中“耆”作“老”)。王世貞在追述史事時,也將楊士奇稱為內閣首輔。但這個時侯,各位閣臣地位相近,又多在御前議事,首次尚無明顯區分。
正統年間,“三楊”與新入閣的陳循等人差距凸現出來。章奏票擬的機務原由“三楊”主掌,陳循等在三楊中僅剩楊溥一人的情況下,經過禮部奏請,才得以參預其中。這被趙翼認為是閣臣間職權不等的一條例證。
正統、景泰之際,閣臣議政票旨皆在文淵閣,當時楊溥已逝,由陳循主議。葉盛攻擊陳循,說他“謬當內相之首”,朱祁鈺也曾敕諭陳循說“朕任卿掌內閣事”:這些都體現了陳循地位的特殊性。但是,在景泰年間的內閣中,仍有王文、高谷抗衡陳循;在內閣外,六部分權、直屬皇帝的祖制仍得到堅持,景泰帝信任兵部尚書于謙也遠遠超過閣臣。曾有御史建言“請六部大事同內閣奏行”,被于謙依據祖制駁斥。
制度沿革
首輔產生
天順初年,李賢二度入閣,朱祁鎮命其“掌文淵閣事”?,加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在內閣地位獨尊。李賢自己也說,文臣中只有自己“濫叨少保”?。英宗凡軍國大事皆與他商議。這樣,李賢就被群臣目為首輔。《明實錄》云:“事皆處分于(李)賢。……賢卒,(陳文)首秉國鈞。”這是《明實錄》中第一次提到閣臣“首秉國鈞”,此后沿為故事。學者方志遠據此認為,明代首輔的出現宜定在天順、成化之際。此外,在《明史》列傳部分,“李賢”也是諸位內閣輔臣中被記載為“大學士”的年代最早的一位。
隨著位居第一者開始有了”首輔“的尊稱,其次的閣臣就稱為次輔,余人稱群輔。內閣首輔的人選,依閣臣的入閣先后、資歷、才能、聲望及皇帝旨意來確定。朱祁鎮天順之世,李賢為內閣首輔;朱見深時,萬安等為內閣首輔;武宗時,有李東陽、楊廷和等為內閣首輔。
這一階段,圍繞內閣首輔之位展開的黨爭已經出現,例如成化年間著名的“紙糊三閣老”中,首輔萬安與南人結黨,閣臣劉珝則與北人結黨,相互傾軋,最后以萬安和劉吉獲勝、劉珝致仕而告終。內閣首輔也對內閣之外的牽制力量進行打壓,例如弘治初年,劉吉曾對彈劾自己的言官進行陷害。
權傾一時
最晚到嘉靖時,內閣班次已經列于六部之前,在閣、部之爭中占得上風。明世宗于嘉靖九年(1530年)恢復永樂舊制,令閣臣單獨排班,即使是缺少加官的閣臣也免居各部尚書之后。與此同時,宦官的勢力也受到排斥,”閣權始專“。也正是從明世宗即位起,內閣首輔在朝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權勢更重,尤其是擁有了專斷票擬的資格。在諭旨、詔令中,明世宗也首次正式使用大學士、元輔、首臣、首相等對首席內閣大學士加以稱呼,楊廷和即曾被稱為“內閣首輔”。不過,在君臣關系上,明世宗仍自操威柄,專制獨裁,內閣首輔雖有票擬權,但沒有獨立裁決的權力,而仍是承旨辦事。在閣部關系上,嘉隆萬時期內閣在與六部的權力交鋒中占據了上風,但是最終未能突“祖制”而完成宰相化。嘉靖一朝,首輔先后有楊廷和、楊一清、張璁、李時、夏言、翟鑾、嚴嵩、徐階等。朱載坖時,首輔有李春芳、高拱等。
這一階段,閣臣之間圍繞大學士位置的傾軋爭奪愈演愈烈,既存在內閣首輔頻繁更換的情況,也出現了多位強勢的內閣首輔。首先,張璁借大禮議取得明世宗信任。排擠楊廷和、楊一清;其后,夏言與嚴嵩、嚴嵩與徐階相繼展開了激烈的爭斗,其中夏言成為明代首位棄市的內閣首輔,嚴嵩則開創了利用內閣首輔的票擬權處死輔臣和諫官(楊繼盛)的先例。
徐階成為內閣首輔后,吸取嚴嵩等專權獨斷的教訓,與閣臣袁煒共同 草擬詔書而不專斷,又開言路、薦人才。然而,高拱不愿屈居其下,與他相互傾軋,又架空李春芳,取得了內閣首輔之職。朱翊鈞登基之初,張居正聯結馮保、使用權術,又代高拱為內閣首輔。激烈的斗爭,符合專制君主維護自身權力的需要,但也反映了內閣地位的提高、大學士地位的突出以及宦官權力的相對削弱。
張居正擔任內閣首輔期間,所受優待,在明代是罕見的。與他同時在內閣的閣臣先后五人,都是由他疏薦入閣的。神宗命張四維、馬自強、申時行入閣諭旨是:“著隨元輔等入閣辦事。”萬歷六年(1578年),張居正南歸葬父,神宗命次輔呂調陽等:“有大事勿得專決。仍馳之江陵聽先生處分。”至比,首輔成了內閣的長官,閣僚則降為首輔的屬員。至于部院員缺,特別是吏、兵二部尚書的推用,實際均由居正決定。這樣,六卿對首輔也只有“同色探旨”,唯唯聽命了。張居正利用難得的政治機遇推行改革(見張居正改革),使得明朝統治一度出現振興跡象,其本人也成為明代歷史上權勢最重的內閣首輔。內閣制度至此也發展到高峰。
首輔權衰
張居正死后不久即被攻訐,其家被籍沒,至天啟二年(1622年)方恢復名譽。同時,包括考成法在內的大部分新政被廢除。直到明亡,內閣大臣大都碌碌無為,浮沉守位,沒有再出現此前一類”權臣“。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張居正等人的悲劇命運給繼任者帶來震撼,使他們小心翼翼;皇帝與朝臣對立,而內閣首輔則因相對接近皇帝,被視為皇帝心腹,從而成為朝臣激烈批評的對象,更難有所作為;而關鍵原因,在于閣權擴張使神宗感到威脅,遂削奪閣權,不再委政內閣。事實上,衰敗的不僅僅是內閣首輔一人的權力,明代內閣整體上亦日趨衰落,權力地位下滑,已難以發揮作用。
朱翊鈞親政后,張四維、申時行相繼任內閣首輔,期間,內閣在各方玫擊中勉強維持現狀。當時廷臣群起追論張居正,集中攻擊內閣侵奪吏、兵二部用人權和用考成簿挾制科臣二事違背祖制,應永為禁革,而張四維、申時行先后引嘉靖以來朝政的成例加以申辯,閣權得以茍延殘喘。嗣后,內閣又與吏部就人事權展開長期斗爭,內閣首輔張位成功排擠多位吏部尚書,但人事權之爭還是以吏部的勝利告終。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之后,因閣臣得不到補充,以至于朱賡、葉向高、方從哲都曾一度成為內閣中的“獨相”。又因為處于皇帝怠政時期,閣臣往往只能通過票擬與皇帝進行文字聯絡,長期不能見面。
天啟年間,閹黨權盛,阿附魏忠賢的魏廣微為了獲取更大權力,通過魏忠賢嘗試分割了內閣首輔韓爌的部分票擬權。不過,方志遠認為在顧秉謙擔任內閣大學士后,首輔“主批紅”的權力應該得到了恢復,但其原因恰恰在于顧秉謙也是閹黨分子,主票擬不過便利了他為魏忠賢服務。這期間,閣臣們也被譏諷為“魏家閣老”。
崇禎時,內閣首輔頻繁更換,多至十余人。在此期間,倪元珙再次提出分割票擬權,獲得明思宗首肯。不過,崇禎一朝仍出現了周延儒、溫體仁這樣的權奸首輔。
名存實亡
清代內閣大學士中雖仍有所謂“領班大學士”(有時亦被稱為首輔),但與明代內閣首輔不可同日而語。清代曾在內閣任職的席吳鏊說:“明重首揆,次輔幾不敢與齒,本朝閣臣少所差別。”(《內閣志》)具體分析清代閣臣狀況可知,清朝大學士的班次權力意義不甚明顯,閣臣彼此在職權上接近。在更嚴格的意義上,“首輔”成為對”領班軍機大臣“的稱呼,不再存在”內閣首輔“的概念。
首輔職權
在明代,一般而言,內閣首輔指大學士中入閣最早、資歷最深、加官 最高者,而此人通常又最受皇帝信任,擁有相對重要的職權、地位。
其一,票擬權。票擬權起初并非由內閣輔臣獨享,更不為首席內閣大學士壟斷。但后來,票擬權逐漸專歸于內閣,在內閣之中又由內閣首輔執筆主稿,首輔委托則其他閣臣可以執筆。嘉靖以后,大學士趨于專斷票擬,不僅主稿,而且不容其他閣臣置喙。一方面,首輔極力維護其“主票擬”的地位;另一方面,其他閣臣一旦受命與首輔共主票擬,則意味著他將取而代之。此后,首輔對票擬權的主掌,在天啟、崇禎年間先后受到過魏廣微和倪元璐的沖擊,但大體維持了下來。
其二,對六部的影響力。嚴嵩、張居正等內閣首輔在事實上控制了六部,張居正還試圖通過”考成法“使這種控制正規化。
其三,位次。隨著地位的提升,閣臣常擁有各部尚書的兼銜,雖起初與六部的實任尚書仍不可同日而語,但其后則慢慢反超,科舉讀卷時的次第反映出了這種微妙的變化,朝會位次亦然。此外,自李賢以后,內閣首輔的加官都在正二品及以上。概括而言,內閣首輔一般官以“少師太子太師兼吏部尚書”(但不絕對),位列文臣之首。
此外,在內閣書寫詔旨、奏議朝政、封駁帝命、保薦人 才、輔導太子、主持修書、外出督師等職權中,內閣首輔(包括早期的首席大學士)也有參與,在集體奏議等情形下具領銜地位。也有學者就其中的封駁帝命,討論內閣首輔的“封還執奏”權,不過學界一般把封還執奏視作內閣整體的權力,其對于內閣首輔的專屬性似不明顯。還有學者探討內閣首輔在黨爭過程中運用的司法權,等等。
內閣首輔的實際職權因人、因時而異,其行使職權的效果也是如此。嘉靖以后,內閣首輔已具備皇帝之下、七卿以上的輔政大臣的地位,然而,明廷典制對此始終未明確承認,在《大明會典》中內閣也僅被附于翰林院之下(其中也未明確規定“內閣首輔“之職)。總體上,閣權依附于皇權,并受到司禮監,外廷部院、科道等官的牽制。
代表人物
? 制度萌芽期:解縉,楊士奇(“三楊”均曾在內閣居首位),陳循;
? 初創發展期:李賢,商輅,萬安(“皇帝閣老”),劉吉(“劉棉花”),劉健,李東陽;
? 嘉萬鼎盛期:楊廷和,張璁,夏言,嚴嵩(“青詞宰相”),徐階,高拱,張居正;
? 動蕩衰敗期:申時行,王錫爵,葉向高(“獨相”),方從哲,顧秉謙,溫體仁,周延儒。
制度評價
總評
盡管明代中葉的內閣出現了多位“無宰相之名,行宰相之實”的權臣,而且閣臣也常常被俗稱為相,但從嚴格意義上說,內閣仍不能與過去的宰相等同。有明一代一共有160多位閣臣(包括50余名內閣首輔),像張居正那樣勇于任事者只是少數,大多數人的作為十分有限。
歷代評價
張璁:內閣設官,止備顧問,後加以代言擬旨,遂招權納賂,從來內閣之臣,鮮有能善終者。蓋密勿之地,易生嫌疑,代言之責,易招議論,甚非君臣相保之道也。伏乞體念祖宗之制,宜有所處,或下廷臣集議,以建國家長策,全君臣終始。
王世貞:帝之罷設丞相,著為甲令,重其典,危其辭,豈不諄諄偲偲哉?然卒避名而陰操其實,以至于極重不可反者,萬幾不獨斷,睿智不恒操,耳目之用必有憑,而積漸之勢成也。
申時行:夫閣臣之參機密,自永樂以來,二百馀年,天下之政出于一,自古記之矣。······若使六曹各司其事,則意見紛出,事權渙散,其勢必不能安。
葉向高:①我朝閣臣,只備論思顧問之職,原非宰相。中有一二權勢稍重者,皆上竊君上之威靈,下侵六曹之職掌,終以取禍。臣備員六年,百凡皆奉圣斷,分毫不敢欺負,部務盡聽主者,分毫不敢與聞。②然昔之宰相,事得專行,故不必于謀議。今之閣臣,虛冐相名,自票擬而外,毫無事權。茍中有所見,而默無一言,是并謀議而失之矣。
馮元飆:政本大臣,居實避名,受功辭罪。平時養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輒曰:“昭代本無相名,吾止供票擬。”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語,叢百欺。夫中外之責,孰大于票擬?有漢、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國初顧問之榮而兼隆位號,地親勢峻,言聽志行,柄用專且重者莫如今日,猶可謝天下責哉?
黃宗羲:或謂后之入閣辦事,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也。曰:不然。入閣辦事者,職在批答,猶開府之書記也。其事既輕,而批答之意,又必自內授之而后擬之,可謂有其實乎?
張廷玉等《明史》:①仁、宣朝,大學士以太子經師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內柄無大小,悉下大學士楊士奇等參可否。雖吏部蹇義、戶部夏原吉時召見,得預各部事,然希闊不敵士奇等親。自是內閣權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長與執持是非,輒以敗。至世宗中葉,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然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于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于是朝廷之紀綱,賢士大夫之進退,悉顛倒于其手。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間有賢輔,卒蒿目而不能救。②至仁宗而后,諸大學士歷晉尚書、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諸輔之中,尤以首揆為重。
紀昀等《欽定歷代職官表》:惟是大學士委寄雖隆,而終明世,秩止正五品,故其官仍以尚書為重,其署銜必曰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本銜在下而兼銜反在上,此則其沿襲之失,而名實不能相副者也。
趙翼:①然同在內閣中,亦有差等,大事皆首輔主持,次揆以下不敢與較。②案明代首輔權雖重,而司禮監之權又在首輔上。······《文震孟傳》:大臣入閣,例當投刺司禮,大奄兼致儀狀。是司禮之尊,久已習為故事,雖首輔亦仰其鼻息也。究而論之,總由于人主不親政事,故事權下移。長君在御,尚以票擬歸內閣,至荒主童昏,則地近者權益專,而閣臣亦聽命矣!
錢穆:若張居正在漢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論,張居正是一內閣學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領袖,不得以內閣學士而擅自做宰相,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異于漢唐宋傳統的。張居正要以相體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雖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樹,但當時清議,并不講他好話,這就因為認他是一個權臣,非大臣。······我們詳細講述這一層,正為闡明制度如何牽制著人事,而明代此項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論定了。
黃仁宇:①經過一個時期,大學士在某種程度上就行使了丞相的職權。但從制度上來說,這種做法實有曖昧不明之處。②大學士之中有了主次之分,造成了今后朝臣之間的更加復雜的糾紛局面。③從理論上講,皇帝的大權不應旁落,但這種理論并不總是能和實際相一致的。
歷史影響
政治
成為專制工具
內閣制及內閣首輔的產生,源于君主專制的加強及丞相的廢除,也成為強化君主專制的手段。例如,明世宗有意識地整頓內閣人員和完善內閣制,提高大學士的地位和權力,尤其是強化內閣中位居首席者的地位,其目的在于使內閣能在自己身體欠佳又難以信任宦官的情況下,有效發揮輔政作用,更好地為君權服務。另一方面,控制首輔,便控制了內閣,也就能將閣權限制在君權許可的范圍之內。
促進社會改革
在中國古代史上,改革與權力尤其是集權之間往往有著密切的關系,改革的進行常以集權為條件。內閣首輔的產生,客觀上為才大志大的大學士施展抱負創造了條件,從而促使明中后期特殊歷史條件下一系列社會改革的展開。例如,楊廷和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利用朱厚照去世后起草遺詔、主持朝政的機會展開改革,內容包括裁撤錦衣衛、打擊宦官、恢復民力、加強邊防等,其后世宗繼續與費宏、楊一清、張璁、桂萼等幾任大學士先后主持一系列興利除弊活動,即“嘉靖新政”。高拱作為朱載坖親信,也曾展開吏治、兵制、財政等多方面的改革。內閣首輔張居正更是利用朱翊鈞年幼的機會,“包攬了明神宗的皇權、李太后的訓子權以及馮保的司禮監權”,使權力集于張居正一身并通過張居正的行使而顯現出來,由此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這一系列改革(有學者概括為“嘉隆萬改革”),對于明王朝統治的重振起到了積極作用。
加劇黨爭政爭
隨著內閣首輔制度的發展,首輔一職成為官僚們最大的目標,內閣成員的斗爭趨于激烈,內閣呈現混亂局面,并與黨爭交織在一起。這些政治斗爭,在一定歷史時期、一定程度上使得內閣首輔制度走向衰落并加速了明朝的衰亡。
文化
從社會文化的角度看,有研究者指出,內閣首輔的尷尬 處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明朝士大夫的關于出仕與否的價值取向。在君主專制加強、士大夫尊嚴受到踐踏的背景下,代表士大夫傳統責任的內閣首輔不得不以無權之名行使有權之實,屢受部臣彈劾及宦官之掣肘,一旦與君主威權形成沖突,即落得身敗名裂下場。這種困境長期困擾著明代君臣,導致一部分士大夫拒絕出仕,轉而將詩賦、傳奇、書畫等本屬“小道”的技藝作為主業;部分士大夫在宗教中找到自己的歸宿;另外一些文人士大夫選擇了講學。從明中后期起,講學傳道的風氣歷久不衰,書院盛行。然而,避世與清談所構建的政治-文化理想遠離政治實踐,在殘酷的政治斗爭以及明末外族侵入之下顯得不堪一擊,這也成為集權統治下明代士人乃至于明王朝的悲劇。
歷任名單
明代內閣首輔,自李賢計,共76人次,56人,以公歷記(1457年7月-1644年3月),平均任期為3年4個月。重復出任大學士的,次數最多的是四任首輔的李時和夏言。任期達到十年的有:嚴嵩,15年8個月(兩任合計);萬安,10年4個月;張居正,10年。以翰林學士銜成為首輔的有天順年間的李賢,成化年間的陳文,但在任首輔期間也都提升為大學士。
若自仁宗登基后的楊士奇計,則內閣首輔中任職最長者為楊士奇,任期達19年6個月,以翰林學士銜成為首輔的除李賢、陳文外,還有正統年間的曹鼐、陳循,天順年間的徐有貞、許彬,其中除曹、許彬外亦皆提升為大學士。
下表依《明史·宰輔年表》,自朱棣建立內閣時起算,開列內閣中位居首位者的名單。關于清代領班內閣大學士(亦稱“首輔”或“首揆”),參見詞條清朝大學士列表。
上表參見《明史·宰輔年表》、相關人物傳記以及對《宰輔年表》的考訂文章。說明如下:
(1)表中上任時間,如其人于詔書下達時尚在外地,而詔書下達當月未能應召到京的,以應召到京時間為準;
(2)天順元年(1457年)正月按照加官則徐有貞在前,按照殿閣則高榖在前,一說按實際情況大學士當已為徐有貞(本表序號9);
(3)嘉靖五年(1526年),《宰輔年表》將楊一清列為內閣首輔,系就該年五月至七月而言。但即使這一期間,楊一清的官銜為“少師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費宏則為“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而太子太師高于太子太傅,且《明實錄》亦將費宏列于楊一清前(例如),據改(本表序號28);
(4)嘉靖十二年(1533年),《宰輔年表》將方獻夫列為內閣首輔,據《明實錄》及《嘉靖以來首輔傳》改為李時(本表序號34);
(5)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朱賡卒后,繼任首輔存在爭議,《宰輔年表》采李廷機,《明實錄》在此期間亦仍將李廷機排在葉向高之前(例如),姑依《明實錄》(本表序號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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