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Tax Revenue)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分配方式,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最主要的方式。
稅收并不是人類社會生而有之,而是社會發展進步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產物。中國最早的賦稅按照人頭或戶平均分攤,夏商周時期的賦稅是我國稅收的雛形,春秋戰國時期進入成熟階段。先后經歷了租賦制、隋唐的均田制度和租庸調制、攤丁入畝等不同歷史階段。西方稅收自17世紀資本主義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主張在財政上節約支出,之后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開設了所得稅,使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逐漸過渡到以直接稅為主體。
稅收原則是建立、改革、調整和實施稅制的基本準則。稅收原則包括稅收效率原則和稅收公平原則。稅收具有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的特征。稅收在控制和調節國家財政收入,維護國家政權,監督經濟活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起源與發展
中國稅收的發展
中國最早的賦稅按照人頭或戶平均分攤,它有一定的比例,定期以實物繳納,已經初步具有了固定性和強制性的特點,也帶有均平性、法律性和制度化的意義。賦稅的發展又是有規律的。馬克思說:“賦稅是官僚、軍隊、教士和宮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話,它是行政權力整個機構的生活源泉。強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賦稅是同一個概念。”
夏朝將田賦稱為貢,商代將田賦制度稱為助,西周將田賦制度稱為徹,歷史學家將夏商周時期的賦稅稱之為稅收的雛形,一直到春秋戰國時期才逐步進入成熟階段。
春秋時期各國進行財政改革,齊國實行相地衰征。晉國在大臣的主持下“作爰田”。魯國時期正式推翻過去按井田征收賦稅的舊制度,改行“初稅畝”。這是三代以來第一次承認私田的合法性,也是我國稅收成熟的標志。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稅收也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秦漢時期出現租賦制,演變為隋唐時期的均田制和租庸調制、唐后期的兩稅法,到后期宋代的方田均稅法、明代的一條鞭法和清代的攤丁入畝。
1921年—1937年,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了財政稅收工作,根據地的土地稅制度逐步建立起來。1927年8月,中共中央指出,土地沒收后,由革命政府宣布簡單的田稅稅率法,1928年3月,中共中央對土地稅率作了改變,提出土地利用人需向縣蘇維埃繳納農產品10%-15%的國稅。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黨中央暫時沿用舊稅法、部分廢除,在征收中逐步整理,取消不合理的苛捐雜稅。1950年1月,《全國稅政實施要則》的推出,標志著新中國第一個稅制體系開始建立。1952年12月31日,中央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頒發了《關于稅制若干修正及實行日期的通告》,1958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試行《工商統一稅條例(草案)》,將原來實行的貨物稅、商品流通稅、營業稅和印花稅四種合并為一個獨立的稅種為“工商統一稅”。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召開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稅務工作恢復了應有的地位,稅收的職能和作用重新得到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重視。20世紀80年代,我國進入了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并于當月10日公布實施。
198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12月13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從1982年1月1日實施。此外,財政部發布了相關的實施細則,以確保上述三法的有效貫徹。
1994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新稅制,同時進行分稅制改革。新稅制以推行增值稅為核心,相應設置消費稅、營業稅,建立起新的三稅并列的流轉稅制格局,統一適用于內外資企業,取消原來設置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特別消費稅、工商統一稅。我國從2001年開始逐步進行了增值稅轉型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兩項改革。
2017年10月18日,黨的十九大會議提出中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新時代的中國稅制改革也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以稅收法定為標志的稅制改革拉開帷幕。
2018年3月,我國推出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其核心內容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并,這是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后對稅收征管體制的又一次重大調整。
西方國家稅收的發展
西方稅收自17世紀,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產生與發展而逐步建立。資本主義確立初期,稅收是反對封建制度的一種手段,以此來促進資本主義發展。商品經濟的盛行使得資產階級推行間接稅制,實行關稅保護政策,用以削減封建勢力,促進資本主義資本原始積累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
在自由資本主義階段,在資本主義“自由競爭”“自由放任”思想很活躍,他們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因此主張在財政上節約支出,把國家經費文出減縮到最小限度,建立“夜警政府”“廉價政府”。從而減輕人民的稅收負擔。
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鞏固和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資本主義社會固有矛盾進一步激化,資本主義進入擴大國家活動的階段,資產階級學者主張國家對經濟活動的積極干預。反對中性稅制,強調國家通過高額累進所得稅和財產稅來糾正國民收入分配不均,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由此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開設了所得稅,使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逐漸過渡到以直接稅為主體的稅制。
1929—1933年的世界經濟危機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西方國家邁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約翰·梅納德·凱恩斯的稅收理論建立在財政理論上,他最主要的理論便是:赤字財政論。他認為應對這次危機應該增加政府投資支出和消費支出,用這個方式去支持需求不足的缺口,就可以達到充分就業條件下的經濟均衡。20世紀70年代以來,資本主義進入“滯脹階段”,凱恩斯主義失去生命力,供給學派應運而生,他們反對國家干預經濟,提倡自由政策。主要主張是減稅,增加供給,穩定貨幣,從而促進生產。
進入21世紀,西方國家的稅收體系大致分為三大類:所得稅類、商品稅類和財產稅類。現行美國稅制主要分為美國聯邦稅、州稅、地方稅。其中所得稅體系分為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社會保險稅,流轉稅體系分為消費稅、關稅、銷售稅,財產及其他稅體系有遺產稅、贈與稅、資源稅、財產稅。開發和評估稅收合規的經濟模型,特別納入了美國聯邦所得稅法的重要方面。一方面,模型表明,審計概率的增加以及信息報告和預扣稅等的增加可能會提高合規性。另一方面,它表明,對稅收合規的道德矛盾心理的增加將增加不合規行為。
英國是一個中央集權制國家,其稅制是以直接稅為主體、間接稅為輔的復合稅制。英國的稅收體系完全按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劃分稅種歸屬,實行嚴格的分稅制,不設共享稅。稅收分為四類:第一類直接稅,主要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資本利得稅、印花稅、石油收入稅、遺產稅。第二類間接稅,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關稅、機動車輛牌照稅、賭博稅等。第三類國民保險基金及其他稅費。第四類地方稅,主要有市政稅和營業房產稅。
法國現行稅制共有50多種稅,其中主要稅種有10多種。法國的稅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國家稅收;另一部分是地方稅收。國家稅收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印花稅、交易稅、遺產稅和關稅等。地方稅收有建筑地產稅、非建筑地產稅。房地產稅、專利稅、財產轉移稅、工資稅、娛樂稅、電力稅等。
基本概念
稅收的含義
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地、無償并且較固定地參與國民收入的一種分配方式。它是國家控制經濟、調節經濟的重要途徑。卡爾·馬克思指出:“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恩格斯指出:“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19世紀美國大法官霍爾姆斯說:“稅收是我們為文明社會付出的代價。”這些都說明了稅收對于國家經濟生活和社會文明的重要作用。對稅收的含義可以從四個方面進行了解:
1.國家的征稅目的是為滿足社會成員獲得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需要。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統稱為公共需要,這是一種客觀需要,由于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點,使得社會公眾無法通過社會交換的方式獲得,只能由具有社會公共職能的國家來進行分配。由此可見,國家征稅只是進行社會分配的一種手段而并非目的。綜上,國家征稅的目的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2.稅收必須借助法律形式進行,國家進行征稅憑借的是政治權利(公共權力)。正如奴隸制國家君主為了取得土地憑借的是所有權,封建制國家為取得官產收入依靠的是國家對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國家進行征稅也必須依靠一定的政治權力,由于征稅使得一些私有財產變為公有,會引起一定的利益沖突,此時只有憑借法律的強制力和約束力,國家才可以建立起健康有序的稅收體系。
3.稅收是國家籌集財政收入的主要方式。從橫向來看,國家財政收入除去稅收,還可以通過債券、利息等方式獲得,但是絕大多數國家將稅收作為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從縱向來看,古往今來,每一個朝代取得財政收入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都包括稅收。由此可見,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必不可少的一種方式。
4.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工具。稅收作為一種財政分配形式,就其與生產的關系來說,一方面要受生產的決定和制約另一方面又積極影響生產。稅收影響和調節經濟,首先表現在國家可以運用稅收分配政策調節社會的需求總量,實現社會經濟的穩定。
稅收的本質
稅收的本質是指稅收的自然屬性,也就是事物現象之間內在的必然的聯系。根據它可以將稅收同其他一些經濟范疇區別開來。分為以下兩點:
國家征稅的依據和來源
國家征稅的依據是政治權力,任何一種國民收入的分配都必須憑借一定的權力。稅收本質是一種分配關系,我國稅收的主要來源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國營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 以及農村人民公社。由于國民企業占比大,我國的征稅主要來源就是國營企業,其余次之。
稅收的基本源泉
稅收的基本源泉是社會剩余產品。社會總產品的價值構成可以分為C、V、M三部分。C指補償生產過程中的物質消耗部分,是經濟組織和個人進行再生產的物質條件;V指補償活勞動消費的部分,是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的物質條件;M指供社會支配的剩余價值,可用于積累和非生產性消費。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的無償性分配,它不能參與C與V的分配,否則就會破壞社會的生產分配,同時也和國家征稅基本理論相矛盾。因此,社會剩余產品成為了稅收的基本源泉。
稅收原則
稅收原則是一個國家納稅思想的簡要概括,它具體是指一個國家稅制的建立、改革、調整、執行和稅政措施的采取、實施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分為稅收分配要有利于經濟效率的提高(有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稅務行政本身的效率兩個方面。稅收經濟效率是指資源的配置效率,我們應當在經濟資源稀缺的條件下,充分利用資源,讓各種資源得到最有效合理的安排,最后可以用最少的資源取得極大的的經濟效益。不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都應當提倡統籌配置,講求效率。
稅收公平原則
現行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按報酬進行的分配,難免會遇到分配不均的問題,從公平分配的意義上來看,這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必須政府運用稅收分配來解決問題,稅收的公平原則應主要體現在創造平等競爭環境、按受益多寡征稅和依據能力負擔等方面。納稅人如果在環境相似的外部條件下競爭,可以優先鼓勵先進、鞭策落后,這樣來防止和克服社會階層分配的過大差距。
稅收適度原則
社會整體稅收負擔的確定,要充分考慮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稅人負擔能力,要既能基本滿足國家的財政需要,又不能使稅負太重影響到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
稅收法定原則
稅收法定原則為現代稅收的基本原則,它包括課稅要件法定和稅務合法性。課稅要件法定要求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管等稅收基本制度必須以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來規范。稅務合法性要求稅收的具體征收機構必須嚴格依照稅法的規定征稅,納稅人應納的稅額因稅法的規定和稅收法律事實而確定,征稅機關須依法應征盡征,多征或少征稅收都被法律所禁止。
稅收的特征
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表現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通過相關法律強制性執行和實施,若納稅者未將納稅義務依法執行,相關的征稅機關就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納稅者進行強制性征稅,以此來實現稅收。從形式上來看,強制性主要是通過國家強制力來體現。既不是納稅主體按照個人意愿,也不是征稅主體隨意征稅,而是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征稅。這也是國家法律地位的充分表現。
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國家事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統一的征稅標準,同時對征收的課稅要素進行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一經確定,在一定時間內是相對(不是絕對)穩定不變的。課稅要素主要包括: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等。稅收的固定性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稅收征收總量的有限性。由于預先規定了征稅的標準,政府在一定時期內的征稅數量就要以此為限,從而保證稅收在國民經濟總量中的適當比例。二是稅收征收具體操作的確定性。稅法確定了課稅對象及征收比例或數額,具有相對穩定、連續的特點。既要求納稅人必須按稅法規定的標準繳納稅額,也要求稅務機關只能按稅法規定的標準對納稅人征稅,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納稅人在向國家繳納稅款之后,所有稅款一律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由國家統一支配。國家并不會將直接的對價補償向納稅人支付,且征稅的財產轉移過程是單向性的,即稅收的無償性是針對個體(納稅人)而言的,其享受的公共財產和公共服務與其繳納的稅款并不是對等的,但就納稅人整體而言,兩者是對等的。隨著財政制度的改革,使得現代財政制度下,稅收主要是從使用、征收和設定的全過程對稅收補償性進行的觀察。由此可知,稅收的無償性分為個體的無償性和整體的有償性。
稅收的分類
按征稅對象性質分類
流轉稅
流轉稅又稱環流轉稅類,是指以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買賣的流轉稅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各種稅,如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特征是流轉稅能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及時、穩定;稅額是價格的組成部分,使稅收更好地發揮經濟杠桿作用;明確規定納稅環節,有利于稅收征收管理。
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將所有營業稅行業都改為繳納增值稅,實現增值稅全面代替營業稅,結束1994年以來增值稅和營業稅并存的體制,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也是重要的財稅改革舉措和減稅政策。營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復征稅、有效減輕企業負擔。
21世紀以來,西方國家以美國為代表,美國作為聯邦制國家,其稅收體系分為聯邦、州、地方三個獨立層級,整體稅收主要來源于個人,以所得稅為主要稅種,中國以流轉稅為主要稅種。
所得稅
所得稅又稱所得稅類,是指以所得額為征稅對參征收的各種稅,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資源稅
資源稅又稱資源稅類,是指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資源為征稅對象征收的各種稅,如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
財產稅
財產稅又稱財產稅類,是指以納稅人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征收的各種稅,如房產稅、車船稅等。在收入方面,有效發揮收入政策作用,進一步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支出方面,在保持合理支出強度的同時,做到有保有壓、突出重點;管理方面,持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調節方面,充分發揮財政調控和收入分配職能,推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防風險方面,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特定目的稅
特定目的稅又稱特定目的稅類,是指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目的,對特定對象和特定行為征收的各種稅,包括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環境保護稅等。
按計稅依據分類
從價稅
從價稅是以征稅對象的一定價值單位 (價格、金額等) 為標準,按一定比例稅率計征的各種稅,如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一般而言,從價稅的稅額直接或間接與商品銷售收入掛鉤,也就是說,從價稅的稅額可以隨商品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從價稅的適用范圍很廣。
從量稅
從量稅是以征稅對象的一定數量單位 (重量、件數、容積、面積、長度等) 為標準,采用固定單位稅額計征的各種稅,如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從量稅的稅額不隨商品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單位商品稅負固定。由于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從量稅的稅負實際上處于下降的趨勢,因此從量稅不能大范圍使用。
復合稅
復合稅是從價稅和從量稅的結合,是既按照征稅對象的一定價值單位又按照一定數量單位計征的各種稅,如卷煙、白酒的消費稅。
按稅收與價格的關系分類
價內稅
價內稅就是稅金包含在商品價格之中,作為價格構成部分的各種稅,如消費稅。消費稅的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的價格。價內稅有利于國家通過對稅負的調整,直接調節生產和消費,但容易造成價格的扭曲。
價外稅
價外稅是指稅金不包含在商品價格之中,價稅分列的各種稅,如增值稅。增值稅計稅價格為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購買方在購買商品時,除需要支付約定的價款(不含值稅價款)外,還需要支付按規定稅率計算出來的稅款,這兩者是分開記載的價外稅與納稅人的收入、成本和利潤沒有直接聯系,能更好地反映納稅人的經營成果不會因征稅而影響公平競爭,同時,不會干擾價格對市場供求狀況的正確反映,因此價外稅更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按稅收收人的歸屬分類
中央稅
中央稅是指收入歸中央政府體制使用的稅種,如消費稅、關稅等。國家明確指出應當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
地方稅
地方稅是指收人歸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稅種,如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3.中央地方共享稅中央地方共享稅是指收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的稅種,如增值稅,中央分享 50%,地方分享 50%
按稅收負擔能否轉嫁分類
直接稅
直接稅是指納稅人就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負稅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稅收負擔轉嫁給他人的各種稅,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汽車購置稅等。直接稅的納稅人不僅在形式上有納稅義務,實際上也是稅收負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是一致的。
間接稅
間接稅是指納稅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 (負稅人),納稅人能夠通過銷售商品來把稅收負擔轉嫁給他人的各種稅,如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雖然在形式上負有納稅義務,但實際上已將自己需要繳納的稅款加人所銷售商品的價格中而由購買方負擔或用其他方式轉嫁給他人,即納稅人與負稅人是不一致的。
稅收優惠的基本原則
稅收優惠的基本原則是促進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等。推進企業創新進而促進經濟增長,激勵企業創新,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納稅義務來引導企業納稅行為。
減稅
對某些納稅人進行扶持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三種方式。它是對稅率的重要補充,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實施國家的經濟政策。
國家規定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標準體系發展和車型變化情況制定。
免稅
對某些特殊納稅人免征某種(或某幾種)稅收的全部稅款。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方式。最大優點在于將稅法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統一性與差異性結合起來。
我國延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延期納稅
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部分或全部稅款的繳納期限適當延長的一種特殊規定。
受理環節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稅務機關接收申請材料,當場或者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將“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事項的受理機關由省稅務機關調整為主管稅務機關,取消代辦轉報環節。將辦理程序由“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調整為“申請、受理、核準(核定)”。
出口退稅
指為了擴大出口貿易,增強出口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按國際慣例對企業已經出口的產品退還在出口前各環節繳納的國內流轉稅稅款。出口商自營或委托出口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可在貨物報關出口并在財務上做銷售核算后,憑有關憑證報送所在地稅務局批準退還或免征其增值稅、消費稅。
再投資退稅
對特定的投資者將取得的利潤再投資于本企業或新辦企業時,退還已納稅款。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即征即退
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與出口退稅先征后退、投資退稅一并屬于退稅的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規定。目前,中國采取即征即退政策僅限于繳納增值稅的個別納稅人。
先征后返
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它屬于財政補貼范疇,其實質也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目前,中國采取先征后返的辦法主要適用于繳納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稅收抵免
對納稅人來源于國內外的全部所得或財產課征所得稅時,允許以其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抵免應納稅額。它是解決國際間所得或財產重復課稅的一種措施。稅收抵免是世界各國的一種通行做法。
加計扣除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其他國家鼓勵安置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優惠,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的一種優惠政策。
稅收的作用
稅收對國家的作用
稅收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得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與此同時,稅收的征收的廣泛性也決定了它能從多方籌集財政收入。國家征稅的作用是滿足提供社會公共產品的需要,以及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公平分配等。國家通過在稅目、稅率、加成征收或減免稅等方面的規定,可以調節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以此來促進經濟的良性發展。國家政權和稅收產生和存在是密不可分的關系,沒有稅收,國家生產制造將不能有效運轉。同時,稅收分配不是按照等價原則和所有權原則分配的,而是憑借政治權利,對物質利益進行合理界定。
國家在征收稅款過程中,一方面可以獲得經濟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檢查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稅收制度的作用也不斷的更新進步,在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都發揮著調節作用。資源稅改革的全面推進,通過改革理順政府與企業分配關系,促進資源行業持續健康發展,這與當前經濟發展需求高度契合。
稅收對企業的作用
企業是創新的主體,是推動創新創造的生力軍。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需要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2022年四季度支持企業創新的階段性減稅政策,步步加力的稅惠政策持續賦能市場主體創新發展,為更多企業創新研發、提升競爭力增添底氣。
稅收可以聚焦支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例如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煤電和供熱企業實行“減、退、緩”稅措施等,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稅收可以聚焦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例如除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措施外,繼續實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原先的優惠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稅收可以聚焦科技創新、聚焦支持外商投資。今年出臺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外資企業同樣可以依法享受。同時還繼續實行外資企業利潤再投資遞延納稅等專門優惠政策,服務擴大對外開放,增強外商在華投資信心。
稅收對資源配置的作用
稅收是的重要工具。稅收作為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規范的形式,能夠規范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不同的稅種,在分配領域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如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具有高收入者適用高稅率、低收入者適用低稅率或不征稅的特點,有助于調節個人收入分配,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消費稅對特定的消費品征稅,能達到調節收入分配和引導消費的目的。
稅收作為經濟杠桿,通過增稅與減免稅等手段來影響社會成員的經濟利益,引導企業、個人的經濟行為,對資源配置和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影響,從而達到調控經濟運行的目的。
優化資源配置、調節收入分配和促進經濟穩定視作匹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稅收職能。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為歷史轉折點,在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語境下,現代財政職能被高度概括為“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從經濟領域走向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在內的所有領域,從政府組織收入的手段和宏觀經濟調控的手段走向國家治理的基礎性和支撐性要素、在國家治理的全過程和各領域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優化資源配置主要通過組織收入來完成,但其所涉及的對象并不限于GDP。除了GDP這樣的當年收入流量,以往年度積累下的存量如居民和企業財富以及國有資源、國有資產也要納入。稅收須在更高層面、更廣范圍發揮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
相關理論
中國稅收理論
稅收是一個分配范疇,從分配著手開始研究人類的再生產活動,是一種社會性的活動。古代的生產者,是在各個不同的氏族集體中共同生產勞動;近代的生產者,更是在具有成千上萬人的大型企業集體中共同勞動。孤立的個人生產,是并不存在的。
早期的稅收理論是附屬于財政,并隨著財政在17 世紀和18世紀逐步形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于 19 世紀末才從歐美傳入我國來的。
但是,有關稅收思理論,則早在我國古代哲學和倫理學中就已有存在。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社會處于從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急劇變革階段,諸子百家竟相備陳治邦富國、拓土強兵。儒家推崇周代奴隸社會的禮治。它的稅收理論不僅反映了中國早期社會的實踐,并因儒家學說成為正統思想而對中國歷代王朝的稅收政策具有重要影響。
新中國成立的稅收是在借鑒蘇聯的基礎上發展的。蘇聯是世界上唯一最早建立的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聯的財稅理論與實踐,是以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學說和國家學說作為基礎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所闡述的關于生產與分配關系的原理、社會再生產的原理和積累與消費關系的原理,以及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關于國家是階級的產物和階級壓迫工具的原理、關于維持國家權力的捐稅起源的論述等等,這些理論是我們探討蘇聯財稅理論的出發點。由于馬克思和恩格斯并沒有留下一部系統地闡述財稅的性質及其對國民經濟的作用的專門著作。因此,蘇聯的財稅理論,主要是從它自身實踐的摸索中求得發展的。
理查德·馬斯格雷夫搭建的傳統財政理論構架將政府的財政職能概括為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論和穩定經濟等三個方面,為研究者從經濟學視角分析政府財政行為的動因和效應提供了明確的思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論斷,不僅突破了傳統財政理論的圭,拓寬了現代國家財政的職能定位,也為我國財政理論界指明了基于國家治理而非單純經濟干預的研究取向。
西方稅收理論
稅收作為現代國家構建的動因,它不僅僅是日常生活和日常行動當中維持著國家生存、國家治理的行為,更為重要的是在推動現代國家制度的形成,構建了現代國家的制度。財政社會學認為,西歐率先走向現代國家在于,稅收財政獲取的方式發生了變化,原來國家或君主是從領地獲取自己的財政收入來源,靠統治者個人的財產。后來轉向了征稅、稅收,由于政府常規化地向私人征稅,所以,國家從領地國家變成了稅收國家,從傳統國家變成了現代國家。
財政社會契約命題可分為強版本和弱版本:強版本是指,與其他收入類型的國家相比,稅收國家更傾向于產生一個負責任的代議制政府。弱版本是指,在統治者對稅收的依賴程度、代議制政府的出現、國家在對外競爭尤其是戰爭中的優勢和彈性之間存在著協同效應。
出于稅收和財務會計目的的不同報告激勵導致了對稅收成本和財務會計收益之間權衡的實證研究。這項研究的一個結果是,能夠對經理人增加的會計收益價值進行限制,因為我們可以衡量為改變收益衡量標準而產生的現金稅成本。相反,通過了解管理者如何平衡稅收激勵與外部報告激勵,同樣的研究可以為稅收政策的有效性提供證據。
相關數據
2022年,中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3703億元,比上年增長0.6%,扣除留抵退稅因素后增長9.1%。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4885億元,比上年增長3.8%,扣除留抵退稅因素后增長13.1%;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108818億元,比上年下降2.1%,扣除留抵退稅因素后增長5.9%。全國稅收收入166614億元,比上年下降3.5%,扣除留抵退稅因素后增長6.6%;非稅收入37089億元,比上年增長24.4%。
2022財年美國財政收入約為4.896萬億美元,高于2021財年4.046萬億美元的數據;財政支出為6.272萬億美元,低于2021財年6.822萬億美元的數據。2022財年聯邦財政赤字占美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從上一財年的12.3%降至5.5%。
英國的稅收在2023年6月1日達225,574.909百萬美元,相較于3月1日的266,738.960百萬美元有所下降,英國稅收數據按季更新。
參考資料 >
稅收常識.中國政府網.2023-10-10
中國稅務雜志社官網.中國稅務網.2023-11-01
稅收制度設計原則.中國政府網.2023-11-02
論完善現代稅收制度.中國稅務協會.2023-11-02
稅收常識.中國政府網.2023-11-02
營改增:鞏固成果 穩定預期.中國政府網.2023-1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2023-1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2023-1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國家稅務總局.2023-11-02
十四五”現代財稅體制如何加快建立?——來自財政部的權威解讀.中國政府網.2023-11-02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中國政府網.2023-11-24
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中國政府網.2023-11-02
近期國務院出臺一批財稅優惠政策,速看.中國政府網.2023-11-02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等稅務事項管理方式的公告.中國政府網.2023-11-02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2023-11-02
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中國政府網.2023-11-02
營改增將助推服務業發展與制造業轉型升級—— 稅改步伐與經濟需求高度契合.國家稅務總局.2023-10-10
通過稅收優惠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政策加力賦能創新發展.中國政府網.2023-11-02
稅費優惠政策為企業減負擔添活力.中國政府網.2023-11-24
稅收的職能作用.中國政府網.2023-11-02
高培勇:從結構失衡到結構優化——建立現代稅收制度的理論分析.中國社會科學網.2023-11-24
中國稅務雜志社官網.中國稅務網.2023-11-02
劉守剛:稅收對西方現代國家的塑造.財稅研究所.2023-11-02
2022年財政收支情況.中國政府網.2023-11-02
美國2022財年財政赤字降至1.375萬億美元.中國新聞網.2023-11-02
英國 稅收.CEIC.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