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塔事件,是指在1962年4月至8月期間,蘇聯當局利用他們在新疆伊犁、塔城市等地區久已形成的歷史影響和復雜的民族關系,對中國民族分離滲透,造成的伊犁、塔城兩地邊民逃蘇事件和伊寧市“5.29”暴亂事件,史稱“伊塔事件”。
自從侵占中亞地區后,俄羅斯帝國就在侵略中國新疆的同時,不斷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向新疆滲透,并加強其對新疆的影響和控制。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中蘇兩黨兩國關系逐步惡化,中蘇邊境形勢驟緊。前蘇聯當局通過其伊寧市領事館及其所控制的蘇僑協會,在中國公民中非法發展僑民,建立情報網絡,并通過報刊、廣播和兩國民間的親友間通信等形式,攻擊中共和中國政府政策,激化邊民的不滿情緒,以鼓動邊民外逃。
1962年4月初開始,首先在塔城地區塔城市發生邊民零星越境逃蘇現象。到4月15日,已由零星非法越境發展為成批越境。與此同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縣市也出現群體性的外逃現象。同年5月初,經中國政府勸阻,塔城市、霍城縣等地的大規模邊民外逃基本得到控制,但伊寧市群體性外逃現象仍在蔓延,到5月下旬達到高潮,大約有1000多人在蘇聯領事館唆使下,以購票為借口,砸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客運站大門和辦公室門窗及辦公設施,圍攻、毆打客運站工作人員和在場的群眾、民警及漢族干部。期間有三、四十名暴徒不聽勸阻,手持木棒沖進伊犁區黨委大院。為保衛伊犁區黨委和機關的安全,中國警衛戰士在兵團農四師地方武裝的配合下奉命依法采取果斷措施平息了這起暴亂事件。
伊塔事件歷時近一個月,波及到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兩個地區十幾個縣市,共有6萬多人非法越境逃蘇,其中,塔城地區的逃離者最多,共外逃4萬多人,并帶走牲畜30萬頭,使得40多萬畝農田未能播種。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有1萬6千多人越境逃蘇,其中霍城縣占1萬4千余人。事件發生后,新疆伊、塔軍政領導機關派出人員組成工作隊,勸阻外逃群眾,并深入農村牧區,宣傳黨的政策,教育人民群眾,濟困安民,將政府運來的糧、肉、奶、布等生活用品送到群眾手中,收攏跑散的牲畜送歸原主,幫助重建社隊機構,帶領群眾恢復生產。此后,塔城、霍城等地大規模外逃行動得到基本控制。伊塔事件導致中蘇、中蒙、中印邊境沖突加劇,摩擦不斷。伊犁草原、阿爾泰草原在內的新疆邊境地區人口銳減。大批群眾越境逃蘇破壞群眾的幸福家庭,造成家破財空、妻離子散。截至1962年5月底,中國被搗毀的政府機關、企業和被搶劫的糧食、物資等,造成的破壞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事件發生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也迅速加強了伊犁全州的邊防機構。增設邊防站58個,并由生產建設兵團新設了一批國營農場,以增強邊境控制實力。
歷史淵源
《中俄伊犁條約》簽訂
19世紀五六十年代,俄羅斯先后侵占西北幾十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但由于所割地內大量人口內附中國,侵占土地的廣袤與人口的稀少形成反差,致使俄國覬覦并掠奪新疆人口。1871年,俄羅斯帝國出兵侵占整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達10年之久,后經過談判清政府保有伊犁,在沙俄的威脅下,條約避開了“人隨地歸”的原則,并想方設法地要劫掠中國伊犁居民。
為慫恿中國居民遷入俄國,俄方造謠生事,造謠中國人回到伊犁要吃人肉,煽動因內亂而到俄境避難的伊犁人民投入俄國。1882年3月22日伊犁被清政府正式收回。按照《中俄伊犁條約》規定,人口遷移工作必須在“自交收伊犁之日起,于一年期限遷居”。沙俄卻違背條約并于1881年4月讓占領軍當局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立了非法的專門機關,負責專門搶伊犁人民這一任務。當年就將100余戶中國人遷往俄羅斯。第二年,逼遷伊犁居民的活動在留駐伊犁俄兵的強迫下,規模較前日益擴大,上半年擄走6549戶,下半年擄去牧民5000余氈房。這種活動延續3年,直至1884年才算結束。前后被擄至俄境者共7萬人左右,脅遷而去者占十之六七。
收留俄國難民
1912年前后,俄國相繼有3000多戶哈薩克族牧民進入中國伊犁地區。1914年,新疆地方政府與俄方交涉,要求俄接收這批哈薩克難民回國,但俄國領事稱這些難民已被取消俄國國籍,拒絕接收。新疆地方政府遂將這3000多戶哈薩克族難民接納,全部準予加入中國國籍,并提供空余牧場。1916年9月,俄國革命爆發,俄羅斯帝國下令征調19歲至43歲的哈薩克族牧民到前線挖戰壕和負擔戰勤工作,牧民誓死反抗,俄官吏遂擒殺哈薩克首領數人,以致激起被征調哈、維、回等民族人民大規模起義。在沙俄軍隊血腥鎮壓下,起義的各族人民被迫向中國新疆境內逃跑。當時,逃入中國新疆伊犁、塔城地區一帶的難民基本上是哈薩克族。逃入塔城地區7萬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16萬人,還有2倍于人口的牲畜。時任新疆主席楊增新一方面規定由伊、塔各縣在山區安置10余萬俄國哈薩克族牧民,以避免草場爭端;另一方面派官員與俄方交涉,要求俄方接收難民回國。經多方交涉,1917年伊犁方面共遣回2.3萬多戶10萬多人,牲畜26萬多頭。還剩9000多人。塔城方面遣返5000多戶,余下5000多戶散居沙灣、瑪納斯縣、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圖壁縣山區。阿勒泰市方面則有千余哈薩克人潛入哈巴河、烏倫古湖等處,盡管新疆地方當局善言勸令出境,但留居者不少。1927年,楊增新派專人對留居新疆的哈薩克族難民辦理了加入中國國籍手續。1930年前后,又有一大批不堪忍受的農民逃入新疆地區。
遣返僑民返蘇
20世紀30年代,盛世才統治新疆時期,由于在1917年至1933年間從蘇聯逃入新疆的人絕大多數沒有蘇聯護照,盛世才向他們普遍發放公民證,從法律上確認他們為中國人,把在新疆的俄羅斯人定為“俄羅斯族”,作為當時新疆的14個民族之一。蘇聯駐新疆的5個領事館對此均未提出異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聯遭到嚴重創傷,工業和農業生產長時期不能恢復,人口大量死亡。戰時人力損失達2000萬人。為解決糧食短缺,1953年,蘇共中央作出開墾荒地的決議,赫魯曉夫在哈薩克斯坦、烏克蘭等地開墾荒地,動員組織了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城市的青壯年去各地開荒,企圖解決蘇聯國內糧食短缺的問題。這些人到那個地方沒多久,吃不了苦,就跑回去了不少,導致農場勞動力非常缺乏。在這種背景下,當時的蘇聯領導人就想在鄰近的中國特別是新疆動員僑民返蘇,讓這些所謂的“僑民”到哈薩克斯坦、烏克蘭等地的農場種地,甚至希望中國政府能夠動員勞動力到蘇聯勞動。
1954年4月,蘇聯政府決定遷返蘇聯在中國的蘇聯僑民。4月23日,蘇聯駐華大使館向中國外交部提出:蘇聯決定自中國遷送6000戶蘇僑至蘇聯的高加索、西伯利亞地區、哈薩克斯坦等地開荒。中國外交部認為,這是一件重大復雜的政治任務,應予以大力協助。以后,新疆各自治州和各地區成立了“遷僑委員會”。蘇聯考慮到增加勞動力以完成邊境地區的春耕生產及其后的夏收任務和開荒墾地的需要,以及冬季氣候惡劣不利于僑民行動及蘇方的安置工作,提出遷僑工作基本是在每年的春季進行,致使新疆人心浮動。除了遷返蘇僑外,赫魯曉夫在1954年9月訪華時提出希望中國100萬工人到西伯利亞幫助開發森林資源。毛澤東對此提出異議,因此該建議事后未實行。不過,中國政府還是根據赫魯曉夫的請求,于第二年派出7000名河北青年農民到西伯利亞地區協助蘇聯開發森林。隨后蘇聯人擔心大量中國人向西伯利亞移民,怕這塊地方變成中國移民的樂土。因此,此次勞動大軍抵蘇后,蘇聯政府即向中國政府提出,西伯利亞勞動力已經夠了,無須中國政府再提供了。
事件背景
盡管蘇聯政府中止了輸入中國內地勞動力做法,但從中可以看出蘇聯政府對勞動力的渴求。當中國新疆和其他地方的蘇僑不能滿足蘇方的需要時,最安全和有效的辦法便是煽動新疆邊民逃蘇,因為這些少數民族與蘇聯中亞地區的居民有著血緣關系以及相同的宗教、文化、語言,他們對蘇聯的強大和富裕的生活也很是羨慕。
蘇聯黨政組織、集體農莊擅自遷移中國公民的事情曾經發生多起。1956年吉爾吉斯斯坦某集體農莊黨委書記(柯爾克孜族)來新疆柯爾克孜自治州探望親戚,動員280戶準備去蘇,被中國政府發覺向蘇領館提出攔住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處長鐵衣甫阿吉(蘇聯籍)1958年去哈薩克斯坦探親,當地一區的黨政負責人和農莊負責人給他交代任務,讓他負責把伊寧縣哈西鄉的462戶農民(全是中國人)動員到該區去,后哈薩克斯坦黨中央書記日甫由夫(哈薩克族)還請他到阿拉木圖,熱情接待,答應任務完成后給以高位和好的生活,鐵衣甫阿吉回新疆不久,蘇聯駐伊領館轉來了“委任狀”,上寫:“委任鐵衣甫阿吉為代表遷移伊寧縣哈西鄉462戶人家回蘇?!?/p>
自從侵占中亞地區后,俄羅斯帝國就在侵略中國新疆的同時,不斷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向新疆滲透,并加強其對新疆的影響和控制。而新疆與中亞地區居民相同的宗教、文化、風俗,加上頻繁的人口雙向遷移,出現“國界雖爭,而民族則一,往往父在俄羅斯,子在中國”的現象,為勢力強大的俄國對新疆施加影響提供了便利。新疆孤懸塞外,中央政府對新疆鞭長莫及,后來新疆地方軍閥長期游離于中國中央政府之外,為蘇聯對新疆施加影響和控制提供了可乘之機。在新疆軍閥盛世才棄蘇投蔣后,1944年,蘇聯在伊、塔、阿三區策動少數民族武裝起義即“三區革命”,保持了蘇聯在新疆的軍事和經濟影響。
為彌補戰爭造成的巨大人口損失,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于1945年11月10日發布《關于恢復旅居滿洲的原俄羅斯國國民以及失去蘇聯國籍人員為蘇聯公民》的命令,并宣布此項命令也適用于中國的新疆和上海市。翌年1月20日,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再次發出指令,要求恢復居住在新疆、上海和天津市地區屬于前俄國籍及喪失蘇聯國籍者的蘇聯國籍時,應貫徹11月10日的命令,同時提出,新疆地區申請恢復蘇聯國籍的工作至1946年12月31日止。此后,蘇聯駐迪化總領事館2月1日發出布告稱:凡以前失去或被取消俄羅斯和蘇聯國籍者及其子女,均可恢復蘇聯國籍;在中國境內的原白俄羅斯僑民,均有恢復蘇聯國籍的權利。為了推動恢復蘇籍工作的開展,蘇聯一方面向在華白俄施加壓力,宣傳說如果不加入蘇聯國籍,中國政府對其將不予保護,或讓中國地方政府拒絕給白俄求職者提供位置,使之因失業恐慌而被迫請求加入蘇聯國籍;另一方面延長人籍登記日期。蘇聯駐新疆的各領事館還特別策動哈薩克族、維吾爾和塔塔爾族人加入蘇籍,許諾凡加入者每月發給布匹一丈六尺,津貼若干元,還可免費看蘇聯電影。恩威并施的結果是,前往登記的人絡繹不絕,蘇聯僑民人數大量增長。
1950年,中蘇兩國政府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在與中國中央代表團談判的同時,蘇聯與新疆代表團展開談判,簽訂與新疆合作協議,在新疆援建兩個公司,蘇聯仍然把新疆視為它的勢力范圍,禁止第三國勢力的存在。新中國成立伊始,新疆干部嚴重缺乏,遂使用了許多蘇聯籍干部,在邊界上很少駐兵,也沒有劃定邊界。同時,由于新疆翻譯人才缺乏,在1950年至1957年期間,曾使用蘇聯出版的維吾爾、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等文字的中小學教材。由于長期使用蘇聯提供的教科書,從而導致新疆少數民族中有一部分人缺乏國家意識,對蘇聯存在著嚴重的迷信和崇拜,一心向往蘇聯,甚至有些中國籍干部都想著到蘇聯去。新中國建立后,蘇聯在當地的中國公民中大量散發非法蘇僑證的行為并未停止。在發展中國公民加入蘇籍的活動中,伊犁蘇僑協會發揮了重要作用。這個在三區革命時期被蘇聯駐伊寧市領事稱為“國中之國”的社會團體,在新疆解放后勢力進一步膨脹,在蘇聯駐新疆領事館的支持下,從事超出其自身職能范圍的活動:代行領事業務,受理加入蘇聯國籍的申請,并在蘇僑遣返工作開始后,辦理蘇僑回國手續等工作,利用此項工作之便,在中國公民中發放假僑民證,有的蘇僑協會會長就專門做非法發放蘇僑證的事情。
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蘇兩黨兩國關系逐步惡化,中蒙、中蘇邊境形勢驟緊。1960年2月,蘇聯邊防軍占領了中國內蒙古自治區與蘇聯接界的額爾古納河上屬于中國的克魯赤納島;4月蘇聯邊防人員又在新疆博孜艾格爾山口驅趕中國牧民,并綁架中方人員。邊境沖突發生后,雙方尤其是中方認為應以大局為重。中國領導人經過慎重考慮,制定了24字對蘇聯方針(堅持原則,后發制人;堅持斗爭,留有余地;堅持團結,反對分裂),試圖修復日趨惡化的關系。雙方為緩解矛盾也進行過嘗試和努力,但彼此的信任已經不復存在,在關鍵問題上難以達成共識,雙方關系未見升溫反倒逐漸崩潰。隨后蘇聯駐伊寧市領事館副領事迪道夫等人曾以各種名義,多次在伊犁、塔城地區等地進行非法煽惑邊民外逃活動。與此同時,蘇方還直接派遣特工人員秘密潛入中國境內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阿勒泰市等地區,糾集聯絡其骨干,拉攏邊民,組織外逃集團。蘇方還設立維吾爾語、哈薩克語廣播電臺,加緊進行反中的宣傳攻勢,攻擊中共和中國政府政策,激化邊民的不滿情緒,以鼓動邊民外逃。
事件經過
從1962年4月初開始,首先在塔城地區塔城市發生邊民零星越境逃蘇現象。以前也曾經發生零星人員非法越境現象,然而不久就會被蘇方遣返,這次卻杳無音信。持續數日后,塔城地區所屬的裕民縣、額敏縣兩縣邊民也開始個別非法越境逃蘇,并逐漸波及到托里縣、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烏蘇市、沙灣市等縣。非法越境逃蘇勢頭急劇擴大,發展異常迅猛,到4月15日,已由零星非法越境發展為成批越境;由夜間秘密越境,發展為白天公開成群結隊的大規模非法越境;由起初的單人空手非法越境,發展到拖兒帶女,攜帶財產、牲畜非法越境。其中一些不法分子趁機大肆哄搶國家、集體財產后非法越境,他們還毆打前來勸阻的干部。與此同時,從4月14日起,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縣市也出現群體性的外逃現象。起初是霍城縣沿邊公社有人零星非法越境,很快就波及至全縣。到4月15日,已發展為成群結隊地攜帶大批牲畜、農具,驅趕著馬車、牛車公開越境逃蘇。
從1962年4月下旬起,毛澤東和中共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平息這一嚴重事件。一是指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特別是伊犁州各級黨委迅速組織各方面力量,深入邊境地區,進行大量的教育和勸阻工作。在反外逃工作初期,采取說服教育的方法,堅持“不開槍、不動武、不與群眾發生沖突”的原則,積極勸阻,制止外逃。4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發出《迅速制止邊境地區群眾非法越境的宣傳教育要點》,各邊境地區反復按要點進行宣傳教育和解釋工作,使很多群眾的情緒穩定下來,不再外逃。與此同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還采取政治教育與武裝力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由生產建設兵團組織地方武裝舉行武裝巡邏警戒,維護社會治安,在中蘇邊境執行巡邏任務,依法懲處少數組織群眾外逃的首要分子,制止了越境事態的蔓延。二是安排熟悉新疆情況的賽福鼎回新疆協助中央處理事件。
1962年4月30日,中央派賽福鼎·艾則孜緊急趕赴新疆,協助中央處理這一事件。隨后周恩來審定批準下發兩個文件:《關于處置新疆外逃和外逃回來人員問題的指示》《關于封鎖新疆地區中蘇邊境問題的規定》。此后,塔城、霍城等地大規模外逃行動得到基本控制。
1962年5月初,經中國政府勸阻塔城地區、霍城縣等地的大規模邊民外逃基本得到控制,但伊寧市群體性外逃現象仍在蔓延,到5月下旬達到高潮。5月29日,大約有1000多人,在蘇聯領事館唆使下,以購票為借口,砸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客運站大門和辦公室門窗及辦公設施,圍攻、毆打客運站工作人員和在場的群眾、民警及漢族干部,并挾持到現場做勸說工作的伊犁州州長之后,沖進伊犁州人委辦公大樓,毆打干部、警衛戰士,破壞辦公室設施。與此同時,有三、四十名暴徒不聽勸阻,手持木棒沖進伊犁區黨委大院。為保衛伊犁區黨委和機關的安全,中國警衛戰士在兵團農四師地方武裝的配合下奉命依法采取果斷措施,到當日晚9時,平息了這起暴亂事件。
邊民大規模外逃期間,蘇聯政府設置專門機構安置中國新疆邊境縣市非法越境居民,并在伊犁、塔城地區等地中蘇邊界設立臨時接待站,配備運輸車輛,提供食品、醫藥、貨幣,大批接納,運送越境邊民。蘇方甚至在塔城市、裕民縣縣、霍城縣縣等地的邊境線一帶,將鐵絲網打開口子,并用探照燈、信號彈、汽車燈或安排專人協助,接應中國邊民非法越境。5月31日,蘇聯當局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封閉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部分地區的邊境,成批外逃的風潮遂告基本平息。6萬多新疆邊民到了蘇聯后,都被分配到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從事農牧業生產勞動。
外逃的人大體上有三類:第一類是堅決逃跑的,這類人占少數。主要是一部分持有蘇僑證的干部和持有各種非法證明文件的干部,還有過去犯過錯誤受到批判處分的不滿人員,這些人多數又是煽動、組織和脅迫群眾成批逃跑的首要分子;第二類是受了欺騙宣傳,而盲目逃跑的。這類人占多數,這些人主要是受了欺騙宣傳,聽信了謠言,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顧慮和想法而“隨大流”逃跑的。第三類是被裹脅的。這類人也不少。很多群眾不愿意外逃,但是壞分子用木棒、鞭子和刀子威脅,不走不行。
1962年6月底,中央又發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命令》和關于向群眾解釋這個命令的宣傳要點。此時,中共中央進一步確定了“利用外逃事件,擠走蘇聯駐華領事館,把蘇聯搞顛覆活動的領館、蘇僑協會、商務處的禍根從根排除”;有步驟地“分期分批搞”,讓蘇方的機構“自己走”的方針。據此,中國方面查封了參與這一事件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的一些蘇聯“僑民協會”。在中國方面的強烈抗議下,蘇聯方面關閉了蘇聯駐烏魯木齊市總領事館和駐伊寧領事館,蘇聯邊防軍被迫停止了接運活動并封鎖了邊界。與此同時,從1962年4月至8月,中國方面先后給蘇聯發出三份備忘錄和一份照會,指出中國居民外逃是蘇方煽動的,嚴正要求蘇方恢復邊境正常狀態,交回中方外逃入員。同時中國方面增設邊防站58個,并由生產建設兵團新設了一批國營農場,以加強邊境控制力量。至6月底,大批邊民外逃行動基本被控制。至8月底,沿邊的社會秩序也基本上穩定下來,這一事件得到平息。
中方應對
對蘇方面
事件發生后,外交部就提出《關于中蘇間新疆邊境地區少數民族居民大批逃往蘇聯事件的交涉》,表明中國對“伊塔事件”以及對事件中蘇聯方面的做法的態度;同時,在對蘇僑協會和蘇聯領事館方面,對蘇聯修正主義也采取過相應的措施和進行了有力的斗爭。
對蘇僑協會和蘇聯領事館采取的方針
“伊塔事件”發生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就下令停止蘇僑協會在全疆的對外活動:不準代蘇領館散發各種文件資料,不準出具各種證明,不允許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等等;對在蘇僑協會的工作人員采取按外僑管理,不享有特殊待遇的管理制度;收集和整理蘇僑協會(包括其附屬機構)的組織活動情況,特別是該會非法活動的材料,根據有關部門查獲的不法活動材料,先后查封了伊寧、塔城地區、烏蘇等地蘇僑協會。在對蘇駐烏魯木齊市和伊犁領事館也采用相應的方針:迅速收集它的非法活動的證據及時上報(如發假護照、煽動中國居民外逃、散布反對中國黨和政府的言論、挑撥中國各民族之間的關系等等);嚴格限制蘇領館人員活動,由外事處出面蘇領館負責人;對領館人員到內地旅行,一般不予批準等。同時,建立外僑檢查制度和檢查站實行上述方針。這些措施有效地制止了蘇僑協會對新疆邊民的影響和控制,提高了中國新疆地區人民的民族意識。
對修正主義的斗爭
1962年6月18日,政府人員就在州級單位領導干部會議上作出講話,指出必須足夠認識修正主義,充分估計事情,估計情況;同時認識到和修正主義的斗爭是長期的,復雜的,艱巨的。同時對修正主義斗爭的工作作了如下批示:加強民族團結的教育;進一步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統一戰線政策;各機關、廠礦、企業、各單位,必須盡一切努力作好本單位的工作,保證不發生問題;大家齊心協力追查謠言;對打槍問題確定一條紀律:打槍一定要請示區黨委批準等,從各方面作好工作。至此,打擊修正主義的工作有了明確的文件指示。7月13日,中共伊犁區委員會的總結報告更加強化了對修正主義的本質認識,認識到如果沒有修正主義分子的煽動與支持,是不會發生大批越境外逃和暴亂事件的,必須加強同修正主義的斗爭。同時告誡我們:必須搞好農牧業生產,搞好同修正主義斗爭的物質力量;和修正主義的斗爭是長期的,必須從長期打算,必須加強邊防建設,維護好邊防秩序,防止敵人繼續破壞;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正確方針政策,只有這樣,反修正主義才能取得完全的勝利。
1962年10月,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命令”指出,必須從思想上明確:反修正主義斗爭是長期的、復雜的、艱苦的斗爭,要對群眾各類思想情況做細致地摸底排隊,分哪些人堅決當中國人,哪些人左右搖擺,哪些人仍然相當外國人;繼續加深思想教育工作,深入進行反修正主義、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趁熱打鐵,抓緊收繳非法證件的組織、宣傳工作;抓緊輪訓生產隊長以上的干部,徹底解決基層干部中一個祖國、一個黨、一條道路的問題,從組織上、思想上劃清中外界限和是非界限,積極地向修正主義進行不調和的斗爭。“命令”是反修正主義斗爭的重要社會主義武器。加強對修正主義的斗爭,有利于民族之間和黨內的團結,有利于人們樹立正確的思想意識。
對內政策
對于外逃者
在反外逃斗爭中,中國政府始終堅持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原則,采取耐心說服教育的辦法,積極勸阻制止外逃。在后一個階段,雖然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派了一部分武裝作后盾,但主要是用于自衛,工作中仍然始終堅持“不開槍,不動武,不與群眾發生沖突”的原則,一直沒有造成流血死人的事情。對于個別擅自開槍但沒造成危害者仍予以嚴懲。關于新疆邊境地區少數民族居民逃往蘇聯事件,外交部章漢夫副部長于1962年4月24日晚邀見蘇聯大使,向其提出備忘錄,表示對此事件的詫異,并希望蘇聯有關方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改變這種情況,恢復中蘇國界上的正常狀態,避免對兩國或兩國間的友好關系產生不利影響。
1962年5月,新疆當局也曾經試圖限制外逃。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的外逃波及到伊寧市和該地區其他縣后,政府并沒有控制去霍城車輛和賣出去的車票,以至運輸站上等待買去霍城車票的人一天比一天增加,每天都有幾百人擁擠在車站上。為了防止波動過大,伊犁州決定5月29日起暫時停止出售由伊寧市去霍城的班車票,于是,壞分子又利用這部分人急于要走的心理,煽動其進行騷亂,于是引發了伊犁“5·29反革命暴亂事件”,蘇聯駐伊寧領事館是事件的幕后指揮者。
由于外逃形成的很多“半家戶”,給社會遺留下很多的問題。中國政府采取了很好的政策,給“半家戶”及時的照顧:當時正值春耕,田地荒蕪,牛羊無人管理,中央和自治區從兵團抽調人員到這些地方進行“三代”(代耕、代管、代牧),待外逃群眾回來后,所有代耕、代管、代牧的土地、財產、牲畜一律交回群眾。后來,在通過外交努力遣返外逃人員無望的情況下,成立邊境團場,劃定邊境帶,“三代”人員留在當地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和守衛邊疆,為穩定新疆局勢,防止蘇聯的滲透、破壞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關于恢復農牧業的工作
1962年5月2日,相關政府在會上專門檢查和討論了塔城、裕民兩縣迅速恢復農牧業生產和社會秩序問題,5月4日作出緊急通知:目前塔城地區、裕民兩縣的中心任務是立即轉移到狠抓農牧業生產上來,要搞好當前生產首先要解決兩個最主要的問題:一是迅速建立起組織領導機構;二是調配安排好勞動力。同時指出,要盡快解決各項具體問題:關于農機具中的小農具問題;當前生產任務主要是管好小麥、澆水和牲畜的剪毛,要及時澆水管好已種的莊稼,并要盡可能再種些飼料和油料;關于農牧業生產的組織規模問題;繼續安排好人民生活,包括支援勞力的生活。
1963年4月,相關政府人員在對當前形勢和任務的報告提綱中指出當前的具體工作主要是:搞好生產,特別是及時完成春耕播種工作,這是克服暫時困難進一步安排好人民生活的根本措施。正是由于迅速妥當地安排好了農牧業生產工作,才能夠安定好民心,穩定好秩序,使“伊塔事件”能夠迅速有效地解決。
對反壞分子的處理
為了在處理邊民越界外逃問題中,及時、準確地打擊乘機進行破壞活動的反、壞分子,1962年5月,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批示,對群眾性的問題,必須通過說服教育等細致的群眾工作,加以制止,但對少數敵人乘機進行的破壞活動和已經轉化為敵我矛盾的問題,則應采取堅決打擊處理的措施。如:對乘機進行搶劫、兇殺、縱火的分子,乘機組織煽動群眾進行暴亂、騷亂的首要骨干分子;有意制造謠言,破壞民族團結和中蘇團結,擾亂人心,情節嚴重惡劣的分子;不聽教育制止,以強力威脅,強迫他人外逃,情節嚴重惡劣的分子;攜帶槍支武器、秘密文件、印信和大量公款外逃的分子等等。8月15日,人民委員會發布命令,凡策動居民非法越境外逃、聚眾鬧事或制造反革命暴亂的不法分子,不論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僑民,一律依法論處:首惡者從嚴,協從者從寬;投案自首者從輕發落,檢舉有功者將功折罪;拒不悔改、繼續從事非法活動者,定將嚴懲不貸。
事件結果
此次事件自1962年4月初從塔城市開始,歷時近一個月,波及到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兩個地區十幾個縣市,共有6萬多人非法越境逃蘇,后經規勸返回1萬3千多人。其中,塔城地區外逃4萬多人,帶走牲畜22萬頭。受其影響,40多萬畝農田未能播種,大量已播種的田地荒蕪。塔城縣、裕民縣縣、額敏縣的許多社、場及其下級的基層組織一時陷于癱瘓,伊犁地區有1萬6千多人越境逃蘇,其中霍城縣占1萬4千余人,受其影響,霍城縣直接經濟損失總計978.9萬元。其中損失牲畜3.57萬頭,糧食3142萬斤,油料370萬斤,生產資料及其它物資共計17762件,價值54.56萬元。
截至1962年5月底,被搗毀的政府機關、企業和被搶劫的糧食、物資等,造成的破壞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事件發生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也迅速加強了伊犁全州的邊防機構。增設邊防站58個,并由生產建設兵團新設了一批國營農場,以增強邊境控制實力。
1964年后,蘇方對新疆外逃人員進行了大量的安撫、收買和訓練工作,還是有一部分人不安心當地生活,蘇聯就把他們遣返回中國,既卸掉包袱,又借此撇清蘇聯與新疆邊民外逃的關系。蘇方幾次要求中方接收“自愿返回中國的人員”,由于與中方所要求的遣返所有6萬多名外逃入員相去甚遠,遭到中方的拒絕。在中蘇關系決裂和對抗時,中方對此保持高度的警惕。被抓獲的竄犯邊境零星人員,經審查都帶有刺探情報和策反的任務。
事件影響
政治方面
邊境沖突加劇
首先體現中蘇、中蒙、中印邊境沖突上?!耙了录秉c燃了中蘇邊境局部緊張轉入全線沖突的導火索,“伊塔事件”造成民族之間人員大逃離,緊接著就是大量農田荒蕪,牲畜無從管養,蘇聯軍隊乘機越界進入無人看管的草原,以該地域有爭議為由進行實際控制,并實施了軍事控制。同時,前蘇聯在中蘇邊境急速增兵,挑起了多起邊境軍事沖突,并且制造了邊界領土的紛爭。如前蘇聯軍隊將標志著軍事控制線的鐵絲網從蘇木拜河移到了巴特曼谷渠上,單方面將以河為界變更為以渠為界;再如前蘇聯軍隊擅自越過界線進入薩吾爾山中國境內的阿吾斯奇草原,強行控制了草原北部水草極豐美的雙湖地區、善都克塔斯地區和大木巴地區,并將整個察汗鄂博地區數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劃為爭議領土,薩吾爾山的屏障作用幾乎不存在了。1964年以后,蘇聯大量增兵中蘇邊界,總兵力超過100萬,邊境爭端日多。珍寶島自衛反擊戰武裝沖突后,中蘇邊防部隊進入實戰狀態。500萬軍隊進入臨戰狀態導彈部隊與蘇聯紅軍進入對等準備,導引站全部開通。這一年,中國軍費開支增加了38%,1970年又增加了18%。
“伊塔事件”發生后,阿勒泰市東部的中蒙邊境也不平靜了。蒙古國軍隊在前蘇聯的慫恿下,多次尋釁,并且與民族分裂勢力相勾結,侵入中國青河縣巴顏毛敦地區,掠走中國牧民羊群,甚至打死打傷中國數名牧民。
同年的中印邊界局勢也急劇惡化。1962年4 月,印度武裝部隊在中印邊界西段連續越境侵入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領土。此后,印度方面在中印邊界地段中國新疆奇普恰普河谷、新疆阿里等地區繼續增設軍事據點和進行入侵挑釁活動,而且不斷使用武力。7月13日,印度軍隊侵入中國新疆加勒萬河谷進行挑釁;7月21日,侵入中國新疆奇普恰普河谷地區的印度軍隊,突然向中國邊防哨所發動攻擊。10月10日上午,入侵印軍在尺各地區向中國邊防部隊發動進攻,打死打傷中國邊防部隊11人。11日—17日,印度武裝部隊不斷向中國邊防部隊進攻,導致中國邊防部隊傷亡嚴重,隨后中國部隊在東西兩線被迫進行自衛。
民族大分離
其次,政治方面的影響還體現在:“伊塔事件”造成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民族之間的大分離,民族矛盾加深,許多伊犁居民被遷入俄羅斯境內,受到不平等的民族待遇。據逃過去又返回的人員反映:蘇聯對人員進行登記,按有蘇僑證的,無蘇僑證的,勞改犯,漢族等分類登記,使新疆居民一個縣的、一個村的,甚至是一個家庭的人員都大分離,并且受到不平等的民族待遇。
中國地方政策
“伊塔事件”后,包括伊犁草原、阿爾泰草原在內的新疆邊境地區人口銳減。為此,黨中央決定組建邊境農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緊急抽調一萬多名干部職工,構成工作隊,前往霍城、塔城地區、裕民和額敏縣四縣邊境農莊和牧場從事生產活動,執行代管、代耕、代牧的“三代”工作。1962年5月21日,根據新疆軍區的指示精神,決定在中蘇邊境建立邊防工作站;到8月,共增設邊防工作站58個,并在兵團的組織帶領下新設了一批國營農場,這些工作都配合了邊防部隊,加強了邊境管理。1962年8月25日,中央軍委決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兩年之內,組建300個地方武裝值班連。11月,兵團黨委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提交了關于建立邊境農場的報告,11月28日自治區黨委作了批復。
經濟生產
“伊塔事件”破壞社會秩序,大批群眾越境逃跑后,社會秩序十分混亂,秩序混亂使經濟遭到破壞,同時謠言四起,人心不安;未發生逃跑的地方也人心惶惶,人們不好好生產,到處串門打聽。塔城、裕民兩縣發生4萬多人逃往蘇聯的事件,造成勞動力大大減少,大隊以下的基層干部剩下是個別的,生產組織和黨政領導組織全部打亂,耕畜、農具、牲畜及其他財產損失嚴重,特別是當值生產大忙時期,給中國當前生產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全體干部面臨巨大的問題。
人民生活
大批群眾越境逃蘇破壞群眾的幸福家庭,造成家破財空,妻離子散,有的一家人兒子逃去丟下父母,有的丈夫逃去丟下妻兒,破壞了群眾經營多年的幸福家園。很多已步入暮年的哈薩克族人當年見證“伊塔事件”發生的場面,這些人中有跟著爸媽選擇留在中國的,也有兩地分離,一個人留下的。從此他們有著一樣的悲慘經歷,被套上“里通外和”的帽子,被發配到農場監禁二十年左右。
事件后續
伊塔事件平息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先后召開一系列會議總結經驗教訓,檢查執行黨的民族政策上存在的問題,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增強各民族團結;在此基礎上,恢復和發展農牧業生產,改善人民生活。同時,在干部群眾中廣泛進行愛國主義教育,解決好一個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條道路(走社會主義道路)、一個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問題;抓緊處理了蘇僑協會、蘇僑和非法蘇僑的問題,打擊不法分子的違法活動。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和法紀,保障自治區的社會秩序,1962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命令》,宣布:對邊民外逃和伊寧反革命暴亂的處置方針,及對外僑、自稱外僑、外國公務機構以及中國公民出境等問題的態度和政策。1963年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在向各地通報中蘇邊境情況時,指示伊犁區黨委和邊境地區地、州委加強軍事和邊防工作,落實各項戰備措施。1963年4月又發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命令》,宣布:對犯有制造謠言、煽動組織居民越境外逃、分裂祖國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帶頭聚眾鬧事、策劃反革命暴亂、接受外國指使從事情報活動或顛覆活動者,一律依法懲辦。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邊民大規模外逃事件至此告一段落。
事件評價
蘇聯繼承了俄羅斯帝國的大國沙文主義,又把此帶到了新的蘇中關系中。蘇聯不僅不改強奪新疆人口和勞動力的一貫做法,還利用在新疆的真假僑民加強對新疆的影響和控制,并沒有因為新的蘇中關系而改變舊有的無視中國主權的做法,為“伊塔事件”的發生創造了條件。在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蘇關系惡化的時候,“伊塔事件”的發生又使中蘇關系雪上加霜。(《中共黨史資料》評)
參考資料 >
新疆“伊塔事件”.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