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尉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為全國軍事的最高官職,位列三公之一,掌管天下軍政事務,但不同朝代其職能和地位有所變化。
“太尉”一詞最早見載于《呂氏春秋》,但其制不詳。秦統一后創設的三公九卿制度中,以太尉為軍事長官,但長期無人擔任。西漢初沿襲秦制,但其時太尉或置或不置,大抵有事則置,事畢則省,其地位猶如皇帝左右的最高參謀長。也有觀點認為,西漢早期,設太尉官多半和軍事無關,故帶有虛位性質,不同于丞相等官職。劉徹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后不再設置。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置大司馬大將軍以代太尉。東漢劉秀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將大司馬改為太尉,并逐漸成為常設官職。東漢時期,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太尉管軍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工程,三公各自行使所負責事項的監察權,分別開府,置僚佐。東漢末年曹操擔任丞相后,太尉及其屬官轉歸于丞相。晉代太尉逐漸成為虛職;唐代太尉作為節度使的尊稱;五代十國時期作為禁軍高級指揮官的尊稱;宋代太尉為節度使合法官稱和對武官的尊稱,宋徽宗時期太尉成為武官之首。明初設五軍都督府等中央軍事機構,太尉一職被廢置。
秦始皇時期改稱太尉作為國家的最高軍事長官,但因太尉權勢過重,故終秦一朝未任命太尉。秦漢太尉作為軍事長官時廢時置,主要職能為擔任臨時的軍事統帥、皇帝的軍事顧問等,地位在三公中僅次于丞相,品秩為一萬石,金印紫綬,掌武事,是秦漢的最高武職。東漢復設后,太尉作為常設官職的職權加重,地位居于三公之首。東漢太尉下設長史、令史及御屬、官騎等,太尉通過其屬下諸曹掌管軍事行政事務,太尉有權與司徒、司空商議朝廷重大事務兵提出建議,還可主持“亞獻”。漢代以后歷代一般將太尉作為加官,無實權。太尉具有協理政事、穩定局面等作用,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古代越南受中國影響,設有輔國太尉。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太尉有盧綰、周勃、周亞夫、賈詡、庾亮、郭子儀、岳飛等。
創立背景
古時“尉”通“熨”,意為用火熨燙使布平坦,春秋時期開始被用于文華殿大學士中。《管子·立政》記載,齊國設有軍政合一的地方政治組織“里尉”;《春秋左氏傳·成公十八年》記載晉國設有“軍尉”“元尉”“輿尉”等軍事性質的官職。據《商君書·境內篇》《戰國策·齊策一》《戰圍策·趙策三》等記載,戰國時期出現了國尉、士尉、都尉等多種軍事尉職。先秦典籍中更多記載的尉官為國尉、邦尉;后世專家學者根據出土的秦封泥推測,國尉應是太尉的指代。
《呂氏春秋·孟夏紀》《禮記·月令》記載:“乃命樂師習合禮樂,命太尉贊俊杰,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是最早的關于太尉的文字記載,但對于秦國是否有太尉一職并沒有詳細記載。
歷史沿革
秦漢始創
《漢書·百官公卿表》《漢官六種·漢官儀》《漢官序》等漢代文獻記載太尉為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秦統一六國后在中央設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輔佐皇帝,其中太尉的主要職能為領軍作戰。但秦朝典籍僅有國尉事跡記載,而無太尉相關記載,學者柳君君等認為是因為秦始皇本人獨斷專行,故不允許臣屬長期掌握軍事大權,太尉一職長期無人擔任。
漢朝建立之初,沿襲秦朝政治制度,設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韓信盧綰列傳》《高祖本紀》等記載,劉邦在楚漢戰爭時期就已設立太尉。漢元年(前206年)劉邦拜韓信為太尉,后又韓信改立為韓王,由長安侯盧綰接任太尉;漢五年(前202年),劉邦立盧為韓廣后,不再設太尉。至此太尉一職空缺,直到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周勃被封為太尉,劉盈元年(前194年)再次罷設太尉。《史記》諸年表記載復置太尉為呂雉四年(前184年),由周勃充任。《史記·孝文本紀》記載,周勃遷任丞相,太尉由大將軍灌嬰擔任;直到劉恒三年(前178年)灌嬰接任丞相后,太尉一職再次空缺。此后劉啟時期再次設置太尉一職,由周亞夫擔任,景帝八年周亞夫遷任丞相后太尉一職又進入長期空缺狀態。劉徹于建元元年(前140年)再次設置丞相、太尉職位,田蚡田擔任太尉;一年后漢武帝為強化軍權,偃武興文,再次罷太尉官,此后西漢不再設置太尉一職。
東漢劉秀建武二十七年(51年),將大司馬一職改為太尉,由太仆趙熹擔任,并加重了太尉的職權。東漢太尉變為常設官職,其職權逐漸加重,屬官增多。
魏晉
東漢末年,曹操擔任丞相,中央政權集中于丞相府,廢除三公制度,太尉及其屬官轉歸于丞相。
晉代延續漢制設置太尉,但逐漸成為虛職榮銜,不再掌握實權,但仍然具有武職色彩。
隋唐
唐代太尉是對節度使的尊稱,源自節度使帶檢校太尉。李儇、李曄時期因藩鎮盛強,太尉成為節度使通稱。
五代十國時期,太尉為禁軍高級指揮官的尊稱。司馬光《水記聞》記載:“太祖時為歸德軍節度使、殿前都點檢,受柴宗訓詔,將宿衛諸軍御之。……諸將露刃羅立于庭,曰:‘諸軍無主,愿奉太尉為天子。’”
宋元
《玉壺清話》《宋史·咎居潤傳》《宋會要輯稿·儀制》等記載,宋代太尉為檢校太尉或節度使合法官稱。同時太尉也是對武官的尊稱,宋徽宗時期重定武官制度,太尉成為武官之首。
廢除
明初,設置五軍都督府和兵部等中央軍事領導機構。五軍都督府取代太尉掌管軍官選拔、操練、屯田、軍情等事務,太尉一職基本被廢置。
主要職能
西漢前期由于時廢時置,太尉的職權受到一定限制,其主要職能為擔任臨時的軍事統帥、皇帝的軍事顧問,并沒有實際職掌。這一時期太尉多出自功臣武將,劉徹時期多由外戚擔任。
東漢光武帝復設后,太尉變為常設官職,其職權加重。首先,太尉直接掌兵以及行使一部分軍事行政職權,通過其下屬進行管理。據《后漢書·百官志》《漢官儀》記載,太尉屬下諸曹包括長史一人、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官騎三十。其下屬在軍事行政上具體的職權為:考核、任命;負責郵驛、卒徒轉運等軍事后勤;主管人口、祭祀、訴訟、盜賊、財政、糧倉等其它行政事務。其次,當朝廷發生重大事故或問題時,太尉與司徒、司空聯合商議并提出處理建議。最后,太尉可主持“亞獻”,即祭天過程中天子首獻后的第二次祭祀。劉秀改革人才選拔制度后,根據據“四科取士”的標準對太尉人選進行選拔,要求其“德行高妙,志節清白”“學通行修,經中博士”“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
漢代以后除北周外,太尉雖有延設,但一般都作為加官,無實權。
官階品秩
秦朝太尉并非常設職位,是軍事長官。西漢前期,太尉的職權與品階為“金印紫綬,掌武事”,是全國最高軍事長官,在三公之中僅次于丞相。東漢時期太尉權利擴大,其地位也升高,居于三公之首。
漢以后歷代太尉都作為加官;或作為武官尊稱,無論官職大小都稱其為太尉。魏晉南北朝時期為加官,為一品;隋唐時期為正一品;北宋時期常用作宰相、親王、使相的加官;宋徽宗時期,太尉改為武官官階,為“首正一品”,是武官之首;金朝再次作為臣子加官,為正一品。
影響
漢代太尉具定策帝位、匡正時弊、平定邊事、穩定政局、反對外戚與宦官專權等政治作用,不少太尉在任期間留下了卓著的政績,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但太尉也因掌握兵事等職權受到了封建君主的忌憚,故而頻繁廢、設太尉或對其加以限制,以鞏固封建君主制度的統治。
古代東亞、東南亞地區政治制度、官員制度等受古代中國度影響深遠。越南在中古時期曾受中國宋代官制影響,在文官制度中借鑒“太尉”以名,以輔國太尉為文官之首。
評價
學者曹魯曉評價:“漢初,太尉一職置廢不常,皇帝的這般做法除了考慮到戰事需要以外,還兼顧了功臣加官的慣例,也暴露了皇帝對掌兵之權的高度敏感,在這種警惕心態的支配下,非戰事吃緊不設置太尉,非登基大典不封賞太尉。而等到戰爭消弭或者功臣再度升遷以后,太尉一職也就隨之廢棄。這種循環成為漢初太尉之職的常態。”
學者溫樂平、黃今言評價:“東漢多數太尉能夠忠心輔政,在定策帝位、匡正時弊、平定邊事、穩定政局、反對外戚、宦官專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政治作用,有不少太尉在位期間政績卓著。但是,東漢皇帝為了加強君權,擴大尚書臺閣權力,分割三公部分權力,牽制太尉輔政,頻繁地策免太尉,影響了太尉政治才干的正常發揮。”
歷代太尉
西漢
東漢
三國
晉
隋
唐
宋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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