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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博利珠單抗
來源:互聯網

帕博利珠單抗(Pembrolizumab),全稱帕博利珠單抗注射液,商品名為可瑞達,是默沙東研發的一種PD-1抑制劑類抗腫瘤藥物,可阻斷PD-1與PD-L1、PD-L2的相互作用,解除PD-1通路介導的免疫應答抑制,包括抗腫瘤免疫應答,從而抑制腫瘤生長。

帕博利珠單抗適用于惡性黑素瘤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多種惡性腫瘤(含不同基因狀態、分期、PD-L1表達情況)的單藥或聯合(化療、靶向藥等)治療,也可用于特定既往治療失敗的實體瘤患者。其為注射劑,規格為100mg/4ml。帕博利珠單抗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貧血、甲狀腺功能減退、食欲減退、失眠、頭痛等。

帕博利珠單抗為處方藥品,非醫保類藥品。2003年,荷蘭Oss公司(阿克蘇諾貝爾健康產品部門)劍橋Organon團隊研發出PD-1抑制劑Keytruda(帕博利珠單抗),后被默沙東公司收購;2010年,默沙東提交新藥申報,開展大規模Ⅰ期臨床試驗。2014年,該藥物獲美國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用于晚期惡性黑素瘤,后續獲批范圍持續擴大;2017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速批準該藥用于微衛星高度不穩定(MSI-H)或者錯配基因修復缺陷(dMMR)類型的多種實體瘤。這也是FDA批準的首款不按照腫瘤的來源,而是按照生物標志物就可以使用的抗癌藥;2024年12月,默沙東宣布帕博利珠單抗已獲得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批準聯合含鉑化療新輔助治療并在手術后繼續帕博利珠單抗單藥輔助治療,用于可手術切除的II、IIIA和IIIB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2025年6月13日,默沙東宣布帕博利珠單抗已獲得NMPA批準,和侖伐替尼聯合經動脈化療栓塞(TACE),用于治療不可切除的非轉移性肝細胞癌患者。

成份

活性成份:帕博利珠單抗;

輔料:L-組氨酸的生物合成,蔗糖,吐溫80,注射用水。

性狀

帕博利珠單抗為液體,基本不含可見顆粒。

醫學用途

適應證

帕博利珠單抗適用于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適用于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檢測評估為PD-L1腫瘤比例分數(TPS)≥1%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陰性和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陰性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一線單藥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培美曲塞和鉑類化療適用于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陰性和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陰性的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卡鉑紫杉醇適用于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含鉑化療新輔助治療并在手術后繼續帕博利珠單抗單藥輔助治療,用于可手術切除的Ⅱ、ⅢA和ⅢB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鉑類和氟尿嘧啶類化療藥物用于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食管或胃食管結合部癌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單藥用于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檢測評估腫瘤表達PD-L1(綜合陽性評分(CPS)≥10)的、既往一線全身治療失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食管鱗狀細胞癌(ESCC)患者的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單藥用于通過充分驗證的檢測評估腫瘤表達PD-L1(綜合陽性評分(CPS)≥1)的轉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復發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HNSCC)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單藥用于KRAS、NRAS和BRAF基因均為野生型,不可切除或轉移性微衛星高度不穩定型(MSI-H)或錯配修復基因缺陷型(dMMR)結直腸癌(CRC)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和侖伐替尼聯合經動脈化療栓塞(TACE),用于治療不可切除的非轉移性肝細胞癌(HCC)患者。帕博利珠單抗單藥用于既往接受過索拉非尼或侖伐替尼化療的HCC患者的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吉西他濱和順鉑用于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膽道癌(BTC)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化療新輔助治療并在手術后繼續帕博利珠單抗單藥輔助治療,用于經充分驗證的檢測評估腫瘤表達PD-L1(綜合陽性評分(CPS)≥20)的早期高危三陰性乳腺癌(TNBC)患者的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單藥用于不可切除或轉移性微衛星高度不穩定型(MSI-H)或錯配修復基因缺陷型(dMMR)成人晚期實體瘤患者: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含氟尿嘧啶類和鉑類藥物化療用于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轉移性HER2陰性胃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曲妥珠單抗、含氟尿嘧啶類和鉑類藥物化療,用于經充分驗證的檢測評估腫瘤表達PD-L1(綜合陽性評分(CPS)≥1)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轉移性HER2陽性胃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的一線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放化療(CRT)用于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2014 III-IVA期宮頸癌患者的治療。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注射用恩沃利單抗用于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須在有腫瘤治療經驗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帕博利珠單抗通過靜脈輸注給藥,每次持續至少30分鐘。

患者選擇

用于治療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三陰性乳腺癌、胃或胃食管結合部癌、MSI-H或dMMR型腫瘤時的患者選擇:

推薦劑量

帕博利珠單抗用于成人的推薦劑量為:

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化療靜脈給藥時,應首先給予帕博利珠單抗。另請參見化療藥物聯合給藥的處方信息。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注射用恩沃利單抗給藥時,如兩藥在同一天給藥,應先給予注射用恩沃利單抗后給予帕博利珠單抗。

患者應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至疾病進展或發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用至適應證規定的最長治療時間)。

已觀察到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腫瘤的非典型反應(例如,治療最初幾個月內腫瘤出現暫時增大或出現新的小病灶,隨后腫瘤縮小)。在對KEYNOTE-001中惡性黑素瘤患者的回顧性分析中,7%的患者發生假性進展,其中大部分(>60%)患者發生在治療的前3個月內。如果患者臨床癥狀穩定,即使有疾病進展的初步證據,但基于總體臨床獲益的判斷,可考慮繼續應用本品治療,直至證實疾病進展。

對于可手術切除的NSCLC新輔助和輔助治療,患者應接受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化療新輔助治療12周,直至疾病進展而無法進行確定性手術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隨后接受帕博利珠單抗單藥輔助治療39周,直至疾病復發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對于接受帕博利珠單抗和侖伐替尼聯合TACE治療的HCC患者,侖伐替尼的推薦初始劑量為12mg(體重≥60kg)或8mg(體重<60kg),口服給藥,每日一次。帕博利珠單抗聯合侖伐替尼治療應在TACE后2-4周開始。全身治療應持續至疾病進展、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或帕博利珠單抗最長治療24個月。

對于TNBC的新輔助治療和輔助治療,患者應接受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化療新輔助治療,帕博利珠單抗按200mg每3周一次給藥共18次或400mg每6周一次給藥共9次或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然后接受帕博利珠單抗單藥輔助治療,給藥200mg每3周一次給藥共14次或400mg每6周一次給藥共5次或直至疾病復發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患者在聯合化療新輔助階段出現妨礙根治性手術的疾病進展或出現帕博利珠單抗相關的不可耐受毒性則不應繼續接受帕博利珠單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根據個體患者的安全性暫時停藥,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有關永久停藥或暫停給藥的指南,請見表1所述。

表1:推薦的帕博利珠單抗治療調整方案

參考資料:

注:毒性等級依據國家癌癥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4.0版(NCI-CTCAEv4.0)。

如果在給予最后一劑帕博利珠單抗后12周內治療相關毒性未恢復到0-1級,或在12周內皮質類固醇劑量不能降至每天≤10mg潑尼松或等效物,則帕博利珠單抗應永久停藥。既往出現過免疫介導性心肌炎的患者重新開始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安全性尚不明確,建議發生3級或4級免疫介導性心肌炎的患者永久停止帕博利珠單抗治療。

除非表中另有規定,帕博利珠單抗作為單藥或聯合治療使用時,對于4級或復發性3級的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應永久停藥。當帕博利珠單抗與侖伐替尼聯合給藥時,為管理不良反應,可酌情中斷或停用聯合治療中的一種或兩種藥物或降低侖伐替尼劑量。

特殊人群

帕博利珠單抗在兒童人群(<18歲)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無相關數據。

老年(≥65歲)與年輕患者(<65歲)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現總體的差異。無需在這一人群中進行劑量調整。

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無需劑量調整。帕博利珠單抗尚未在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中進行研究。

輕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損患者無需劑量調整。帕博利珠單抗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進行研究。

給藥方法

帕博利珠單抗必須通過靜脈輸注30分鐘以上。帕博利珠單抗不得通過靜脈推注或單次快速靜脈注射給藥。

制劑與規格

注射劑,規格為100mg/4ml。

藥理作用

T細胞通過表達的PD-1受體與其配體PD-L1、PD-L2結合,可以抑制T細胞增殖和細胞因子生成。部分腫瘤細胞的PD-1配體上調,通過這個通路信號傳導可抑制激活的T細胞對腫瘤的免疫監視。帕博利珠單抗是一種可與帕金森病1受體結合的單克隆抗體,可阻斷PD-1與PD-L1、PD-L2的相互作用,解除PD-1通路介導的免疫應答抑制,包括抗腫瘤免疫應答。在同源小鼠腫瘤模型中,阻斷PD-1活性可抑制腫瘤生長。

藥代動力學

全球患者數據:在2993例患有轉移性或無法切除的惡性黑素瘤非小細胞肺癌及腫瘤患者中對1-10mg/kg每2周、2-10mg/kg每3周、或200mg每3周帕博利珠單抗給藥一次的藥代動力學進行了研究。

吸收

帕博利珠單抗采用靜脈途徑給藥,因此生物利用度迅速且完全。

分布

帕博利珠單抗在穩態下的分布容積較小(~0.6L;CV%:20%),這與在血管外分布有限相一致。正如對抗體的預期,帕博利珠單抗不以特殊方式與血漿蛋白結合。

生物轉化

帕博利珠單抗通過非特異性途徑分解,代謝與其清除無關。

清除

與首個劑量用藥(252mL/天【CV%:37%】)相比,在穩態下達到最大變化后,帕博利珠單抗的CL約降低23%(幾何平均首,195mL/天【CV%:40%】)。這種CL隨時間的降低并不具有臨床意義。穩態下終末半衰期的幾何平均值為22天(CV%:32%)。

線性/非線性

在有效劑量范圍以內,以帕博利珠單抗峰濃度(Cmax)或血漿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表示的暴露量隨給藥劑量成比例增加。每6周一次重復給藥方案在第16周達到帕博利珠單抗穩態濃度,全身累積為2.1倍。按每3周一次給藥2mg/kg或200mg,中位穩態谷濃度(Cmin)分別約為22μg/mL和29μg/mL。按每3周一次給藥2mg/kg或200mg,中位3周的血漿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0-3周)分別為794μg?天/mL和1053μg?天/mL。

特殊人群

在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中評估了各種協變量對帕博利珠單抗藥代動力學的影響。以下因素對于帕博利珠單抗的清除無臨床重要影響:年齡(范圍15-94歲)、性別、種族、輕度或中度腎功能受損、輕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損和腫瘤負荷。體重和清除率的關系支持按體重給藥和固定劑量給藥會導致適當且相似的暴露量。

腎功能受損

通過比較輕度或中度腎功能受損患者與腎功能正常患者的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來評價腎功能受損對帕博利珠單抗清除率的影響。輕度或中度腎功能受損患者與腎功能正常患者的帕博利珠單抗清除率沒有重要臨床差異。尚未在重度腎功能受損患者進行帕博利珠單抗研究。

肝功能受損

通過比較肝功能正常患者、輕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損患者(按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肝臟功能障礙標準規定)的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來評價肝功能受損對帕博利珠單抗清除率的影響。輕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損患者與肝功能正常患者的帕博利珠單抗清除率沒有重要臨床差異。尚未在重度肝功能受損患者進行帕博利珠單抗研究。

風險與禁忌

不良反應

表2列出了帕博利珠單抗在臨床研究中以單藥治療或與化療或放化療或其他抗腫瘤藥物聯合治療中觀察到的或上市后使用報告的不良反應。按照系統器官分類和發生頻率列出這些反應。發生頻率定義如下:十分常見(≥1/10),常見(≥1/100至<1/10),偶見(≥1/1000至<1/100),罕見(≥1/10000至<1/1000),十分罕見(<1/10000),以及未知(無法從已獲得的數據估算發生頻率)。在每個發生頻率分組內,不良反應按嚴重程度從高到低依次排列。已知的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治療藥物單獨使用時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亦可在這些藥物聯合使用療程期間發生,即使這些反應未在聯合治療的臨床試驗中報告。

表2: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的不良反應

參考資料:

藥物過量

尚無關于帕博利珠單抗過量的信息。如果發生藥物過量,必須密切監測患者不良反應的癥狀或體征,并進行適當的對癥治療。

藥物相互作用

帕博利珠單抗尚未進行正式藥代動力學藥物相互作用研究。由于帕博利珠單抗通過分解代謝從血液循環中清除,預計不會發生代謝性藥物-藥物相互作用。在使用本品前,應避免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影響本品的藥效學活性及療效。但在本品開始給藥之后可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

當帕博利珠單抗與化療聯合用藥時,皮質類固醇也可以作為治療前用藥來預防嘔吐和/或緩解化療相關不良反應。

特殊人群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育齡婦女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期間,以及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單抗給藥后至少4個月內應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尚無孕婦使用帕博利珠單抗的相關信息。通過保持母體對胎兒的免疫耐受來維持妊娠是PD-1/PD-L1通路的主要功能之一。有療效證據的動物模型已顯示該信號通路可增加流產和/或死亡風險。妊娠期間給予帕博利珠單抗有潛在的風險,包括流產或死胎的比例增加。人的免疫球蛋白G4(IgG4)能夠穿過胎盤屏障;因此,作為一種IgG4,帕博利珠單抗可能從母體傳播給發育中的胎兒。除非孕婦的臨床疾病需要使用帕博利珠單抗進行治療,妊娠期間不得使用帕博利珠單抗。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在奶汁中分泌。由于許多抗體可在人乳汁中分泌,不能排除本品對新生兒/嬰兒的風險。應權衡哺乳對胎兒的獲益以及本品治療對女性患者的獲益,再決定是停止哺乳,還是停止帕博利珠單抗治療。

尚無關于帕博利珠單抗對于生育力潛在影響的臨床數據。尚未開展帕博利珠單抗的生育力研究。猴1個月和6個月重復給藥毒性試驗中,帕博利珠單抗對雄性雌性生殖器官未見明顯影響,但研究中的大部分動物尚未性成熟。

兒童用藥

帕博利珠單抗在兒童患者(<18歲)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老年(≥65歲)與年輕患者(<65歲)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現總體的差異。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禁忌證

對該藥的活性成份和輔料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

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發生過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包括重度和死亡病例。帕博利珠單抗治療期間發生的大多數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是可逆的,并且可通過中斷帕博利珠單抗、皮質類固醇治療和/或支持治療來處理。帕博利珠單抗末次給藥后也會發生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可同時發生在多個器官系統。

對于疑似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應暫時停用帕博利珠單抗,并應用皮質類固醇治療。當改善至≤1級時,需至少一個月的時間逐步減少皮質類固醇的用量直至停藥。基于有限的臨床研究數據,發生皮質類固醇無法控制的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時可以考慮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劑

如果不良反應恢復到≤1級,且皮質類固醇劑量已降至每天≤10mg潑尼松或等效劑量,則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單抗給藥后12周內重新開始帕博利珠單抗治療。

除了可用激素替代醫療控制的內分泌疾病外,對于任何復發性3級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以及任何4級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應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

免疫介導性肺部炎癥

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肺部炎癥報告。應對患者肺部炎癥的相關體征和癥狀進行監測。疑似肺部炎癥的病例應采用影像學檢查進行確認并排除其他可能病因。

對于≥2級肺部炎癥患者應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初始劑量為1-2mg/kg/天潑尼松或等效劑量,之后逐漸減少劑量)。出現2級肺部炎癥的患者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出現3級、4級或復發性2級肺部炎癥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

免疫介導性結腸炎

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結腸炎報告。應對患者結腸炎的相關體征和癥狀進行監測,并排除其他可能病因。對于≥2級結腸炎給予皮質類固醇(初始劑量為1-2mg/kg/天潑尼松或等效劑量,之后逐漸減少劑量),發生2級或3級結腸炎的患者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發生4級或復發性3級結腸炎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應考慮胃腸穿孔的潛在風險。

免疫介導性肝炎

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肝炎報告。應監測患者的肝功能變化(治療開始、治療期間(定期)以及基于臨床評估具有指征時)和肝炎癥狀,排除其他病因。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初始劑量為0.5-1mg/kg/天(針對2級肝炎)和1-2mg/kg/天(針對≥3級肝炎)潑尼松或等效劑量,之后逐漸減少劑量,并根據肝酶升高的嚴重程度決定是暫時停藥還是永久停藥。

免疫介導性腎炎

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腎炎報告。應監測患者的腎功能變化,排除腎功能損傷的其他病因。對于≥2級腎炎給予皮質類固醇(初始劑量為1-2mg/kg/天潑尼松或等效劑量,之后逐漸減少劑量)。根據肌酸酐升高的嚴重程度,2級腎炎患者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3級或4級腎炎患者應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

免疫介導性內分泌疾病

帕博利珠單抗治療過程中觀察到重度內分泌疾病,包括腎上腺功能不全、垂體炎、1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癥酸中毒甲狀腺功能減退和甲狀腺功能亢進。

發生免疫介導性內分泌疾病時,可能需要長期使用激素替代治療。

已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的患者中報告了腎上腺功能不全(原發性和繼發性)。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也報告了垂體炎。應監測患者腎上腺功能不全和垂體功能不全的體征和癥狀,并排除其他病因。根據臨床情況給予皮質類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治療(包括垂體功能不全)。2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或垂體炎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直到經激素替代治療后病情得到控制。3級或4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或癥狀性垂體炎應該暫停或停止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如果需要,可考慮在逐漸降低皮質類固醇劑量后繼續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應繼續監測垂體功能和激素水平,以確保采取適當的激素替代治療。

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報告了1型糖尿病,包括糖尿病酮癥酸中毒。應對患者的高血糖或其他糖尿病體征和癥狀進行監測。1型糖尿病患者應給予胰島素治療,對于≥3級高血糖或酮癥酸中毒的1型糖尿病患者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直到病情得到控制為止。

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報告了甲狀腺功能紊亂,包括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和甲狀腺炎,可在治療過程中的任何時間發生。先前接受放療的HNSCC患者中甲狀腺機能減退更為常見。應監測患者甲狀腺功能的變化(治療開始、治療期間(定期)以及基于臨床評估具有指征時)和甲狀腺疾病的臨床體征和癥狀。甲狀腺功能減退可以使用激素替代治療,無需中斷帕博利珠單抗治療或使用皮質類固醇。可以對癥處理甲狀腺功能亢進。發生≥3級甲狀腺功能亢進時應停用帕博利珠單抗,直至恢復至≤1級甲狀腺功能亢進。應監測甲狀腺功能和激素水平,以保證適當激素替代治療。

對于3級或4級內分泌疾病至改善至2級或更低,并且可通過激素替代進行控制的患者,如果需要,可考慮在皮質類固醇劑量降低后繼續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否則應該永久停藥。

免疫介導性皮膚不良反應

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介導重度皮膚不良反應報告。應監測患者可疑的重度皮膚不良反應,并應排除其他病因。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對于3級皮膚反應,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直至其恢復到≤1級,對于4級皮膚反應,應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并應給予皮質類固醇。

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報告了SJS或TEN。對于疑似的SJS或TEN,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并將患者轉診給專科機構進行評估和治療。如果確診SJS或TEN,應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

對于既往使用其他免疫刺激性抗癌藥治療時發生過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皮膚不良反應的患者,應謹慎考慮使用帕博利珠單抗。

其他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

其他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在臨床試驗或上市后使用中報告了以下其他有臨床意義的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葡萄膜炎、關節炎、肌炎、心肌炎胰腺炎、格林-巴利(Guillain-Barre)綜合征、肌無力綜合征、嗜血細胞貧血、肉狀瘤病、腦炎脊髓炎血管炎硬化性膽管炎、腎炎、非感染性膀胱炎、甲狀腺功能減退和結腸炎

應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及類型,2級或3級事件應暫停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并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

如果不良反應恢復至≤1級,并且皮質類固醇劑量已降至每天≤10mg潑尼松或等效劑量,則可以在最后一劑帕博利珠單抗給藥后12周內重新開始帕博利珠單抗治療。

對于任何復發性3級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以及任何4級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

對于3級或4級心肌炎、腦炎或格林-巴利綜合征,應該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

移植相關的不良反應

實體器官移植排斥反應在上市后接受PD-1抑制劑類抗腫瘤藥物治療的患者中有實體器官移植排斥反應報告。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可能會增加實體器官移植排斥的風險。在這些患者中應權衡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獲益與可能的器官排斥風險。

異基因HSCT后使用帕博利珠單抗的并發癥

在既往接受過異基因HSCT的患者中,在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后有發生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包括致命性GVHD的報道。移植手術后出現GVHD的患者,在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后可能會增加GVHD風險。對于進行過異基因HSCT的患者,應考慮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獲益與可能的GVHD風險。

多發性骨髓瘤

對于多發性骨髓瘤患者,在沙利度胺類似物和地塞米松的基礎上加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后,死亡率增加。在對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的兩項隨機臨床試驗中,在沙利度胺類似物加地塞米松的基礎上加用帕博利珠單抗后(帕博利珠單抗不適用于這一用法),導致死亡率增加。須避免使用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沙利度胺類似物和地塞米松治療多發性骨髓瘤患者。

輸液相關反應

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重度的輸液相關反應報告,包括超敏和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對于3級或4級輸液反應,必須停止輸液并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單抗。對于1級或2級輸液反應的患者在密切監測下可繼續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可考慮用解熱鎮痛類抗炎藥抗組胺藥預防。

疾病特異性預防措施

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單藥一線治療NSCLC患者

一般而言,帕博利珠單抗聯合治療觀察到的不良反應頻率高于帕博利珠單抗單藥治療或單獨化療,反映了聯合治療中這些藥物各自的作用。尚無法直接進行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化療與帕博利珠單抗單藥治療的比較。在對先前未經治療的腫瘤表達PD-L1的NSCLC患者進行治療之前,醫生應考慮可用治療方案(帕博利珠單抗單藥或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化療治療)的獲益/風險平衡。來自聯合治療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數據有限。對于≥75歲患者,在仔細評估個體潛在的獲益/風險后,應謹慎使用帕博利珠單抗。

臨床試驗排除的患者

患有以下病癥的患者被排除在臨床試驗之外: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轉移;ECOGPS≥2(尿路上皮癌和宮頸癌除外);HIV感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感染(肝細胞癌研究和膽管癌研究除外);TEN;活動性全身性自身免疫疾病;間質性肺病;既往需要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的肺部炎癥;對另一種單克隆抗體有嚴重過敏史;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以及具有使用伊匹木單抗治療的重度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史(定義為任何4級毒性或需要12周以上皮質類固醇治療>10mg/天潑尼松或等效藥物的3級毒性)。患有活動性感染的患者被排除在臨床試驗之外,并且需要在接受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前進行感染治療。帕博利珠單抗治療期間發生活動性感染,可通過適當的藥物對患者進行治療。基線時腎臟(肌酸酐>1.5×ULN)或肝臟(膽紅素>1.5×ULN,ALT、AST>2.5×ULN,無肝轉移)臨床顯著異常的患者也被排除出臨床試驗,因此,在重度腎功能不全和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信息有限(肝細胞癌研究除外,即基線時肝功能異常【膽紅素>2mg/dL,ALT、AST>5×ULN】的患者被排除臨床試驗)。

關于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眼惡性黑素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有限。

關于帕博利珠單抗聯合含鉑化療治療伴有EGFR突變或ALK陽性(基因重排非小細胞肺癌的數據有限,建議醫生進行充分評估后使用。

在仔細考慮潛在增加的風險后,可以對這些患者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但需要進行必要的醫療管理。

胚胎毒性

基于其作用機理,在妊娠期間使用本品可能會對胎兒造成傷害。動物模型通過誘導母體對胎兒組織的免疫耐受將PD-1/PD-L1信號傳導途徑與維持妊娠聯系起來。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間使用了這一藥物,或患者在服用此藥時懷孕,應向患者告知藥物對胎兒的潛在危害。建議育齡女性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期間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單抗用藥后4個月內持續避孕。

配伍禁忌

在沒有進行配伍研究的情況下,本品不得與其他醫藥產品混合。本品不應與其它醫藥產品經相同的靜脈通道合并輸注。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帕博利珠單抗對駕駛和操作機器的能力有輕微影響。有帕博利珠單抗給藥后出現眩暈和疲勞的報告。

臨床數據

黑色素瘤

研究證實,與伊匹木單抗組相比,帕博利珠單抗組患者的OS和PFS均具有統計學顯著改善。接受帕博利珠單抗10mg/kg每3周一次且出現客觀緩解的91例患者,緩解持續時間是1.4+至8.1+個月。接受帕博利珠單抗10mg/kg每2周一次且出現客觀緩解的94例患者,緩解持續時間是1.4+至8.2個月。

參考資料:

該試驗1274例患者基線特征為:中位年齡63歲(45%的息者年齡≥65歲);71%是男性;64%是白人,30%是亞裔;19%為西班牙裔或拉丁裔;31%和69%的ECOG本力狀態分別為0和1。疾病特征是鱗狀細胞癌狀(39%)和非鱗癌狀(61%);M0(13%),M1(87%);經治療的顱內轉移瘤(6%)。47%患者的TPS≥50%,53%患者的TPS為1-49%。

主要療效結局指標為OS。次要療效結局指標是由盲態獨立中心審查(BICR)根據RECIST1.1評估的PFS和ORR。下表總結了整個意向治療人群的關鍵療效指標(TPS≥1%)。

參考資料:

使用情況

2014年9月,PD-1系列Keytruda被美國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用于晚期惡性黑素瘤患者,獲得首次批準,正式成為腫瘤免疫治療藥物。在接下來的幾年中,可瑞達的獲批范圍不斷擴大,被認為適用的腫瘤類型不斷繁殖,終于在2017年,可瑞達創造了同類藥物的歷史:2017年5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速批準PD-1疫苗Keytruda用于微衛星高度不穩定(MSI-H)或者錯配基因修復缺陷(dMMR)類型的多種實體瘤。這也是FDA批準的首款不按照腫瘤的來源,而是按照生物標志物就可以使用可的抗癌藥。

2024年12月3日,默沙東宣布帕博利珠單抗已獲得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批準聯合含鉑化療新輔助治療并在手術后繼續帕博利珠單抗單藥輔助治療,用于可手術切除的II、IIIA和IIIB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2025年6月13日,默沙東宣布帕博利珠單抗已獲得NMPA批準,和侖伐替尼聯合經動脈化療栓塞(TACE),用于治療不可切除的非轉移性肝細胞癌患者。此次新適應證的獲批是基于III期臨床試驗LEAP-012研究的數據。

歷史

2003年的荷蘭Oss公司(阿克蘇諾貝爾公司的健康產品部門)位于劍橋的Organon團隊為了能夠治療例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的免疫反應過激的自身免疫作用,而希望獲得一種能夠激活PD-1接收的興奮劑來關閉T細胞的免疫反應。他們在安德烈·范·埃爾薩斯(Andreavan)Elsas)領導下在實驗室中篩選PD-1抗體,最終卻并沒有得到良好的PD-1激動劑,卻獲得了一種PD-1的抑制劑。由于當時的腫瘤免疫療法還存在很多爭議和不確定性,Organon團隊并沒有認識到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療法在抗癌領域存在的巨大潛力。

雖然并沒有預見到這款藥物的未來,但Organon團隊仍然準備進行新藥申報(IND),然而由于其在2007年被先靈葆雅(Schering)當時腫瘤學對于PD-1免疫治療的研究并沒有太多報道,因此先葆雅公司團隊并不看好這個項目,不過這個在進入新的公司后幸運地仍由埃爾薩靈斯博士負責,因此于是繼續研究,這個項目取得了更多進展然而2009年他們再次被收購,IND申請的計劃第二次被收購打斷,這一次的新東家是著名的默沙東公司。由于看到了這一藥品的未來,默沙東公司耙直接將該項目定為低優先級,并隨后停止了該項目。

隨著學界對免疫治療的認識不斷深入,一些制藥企業逐漸開始投入腫瘤這一新領域的研究。2010年,另一家美國藥企百時美施貴寶卻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JM)上發表了一項研究。研究中介紹了另一種T細胞修復分子藥物的研究,并聲稱該藥物已成功進入三期臨床,暗示著免疫細胞治療中“檢查位點去除”方案的呼吸道。后來默沙東公司又得知百時美施貴寶公司通過收購Medarex獲得了另一種關鍵的PD-1分子的靶向藥物。此時默沙東公司意識到被停止的Keytruda項目潛在的重大商業價值,于是在2010年底便提交了IND申請,并在之后的一個期臨床試驗。值得一提的是,默沙東公司的重視使得這一次臨床試驗包括了655名惡性黑素瘤患者以及約650名肺癌患者,是腫瘤學上迄今為止最大規模的一期臨床試驗。

參考資料 >

..2025-12-25

帕博利珠單抗注射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5-12-22

..2025-12-22

..2025-12-22

產業資訊政策法規研發追蹤醫改專題 乘風破浪的K藥:意外誕生的新時代抗癌藥代表.phirda.2025-12-21

默沙東PD-1抑制劑帕博利珠單抗第四項肺癌適應證在華獲批.界面新聞.2025-12-21

默沙東PD-1抑制劑可瑞達?(帕博利珠單抗)與侖伐替尼聯合經動脈化療栓塞(TACE)在華獲批治療不可切除的非轉移性肝細胞癌.默沙東.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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