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部是中國古代官署之一,北魏始置,隋唐以后成為中央行政機構六部之一,掌管五禮之儀制及學校貢舉之法,下轄四司,長官為禮部尚書。
中國古代設立禮官的時間已久,但一直未有禮部。魏晉南北朝時期,北魏始設禮部,但其制不詳。西魏權臣宇文泰仿周朝設立“六官”,其中以“春官府”負責朝廷禮儀事務,禮部隸屬于“春官府”,北周沿用其制,后改禮部為司宗,大司禮為禮部。
隋朝建立后,改革北周官制,在尚書省設立六部,禮部為其中一部,禮部之下又設禮部司、祠部司、主客司、膳部司四司,分司禮儀、祠祭、外交、學校等事務。唐沿隋制,只將禮部劃為六部的后行之一。宋初由禮儀院代替禮部,趙頊元豐改制后恢復原制。金海陵王完顏亮改“三省制”為“一省制”,禮部仍隸屬尚書省。元朝時禮部自成一部,下轄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明初禮部隸屬中書省,為其六部之一,后朱元璋廢中書省,禮部成為獨立的機構,直接聽命于皇帝,下轄四司與元相同。清代沿明制,禮部設置與職能不變,至清朝末期,清政府以典禮院行使禮部職責,禮部被罷置。禮部的正副長官分別為禮部尚書、禮部侍郎,從隋朝到明朝,他們的品級基本未變,分別為正三品和正四品,清朝時禮部官員品級有所提升,其中禮部尚書為從一品,禮部侍郎為從二品。
自隋朝起,禮部的職能大體相同,基本都是下轄四司,主管禮樂、祭祀、朝會、外國朝見等事宜。受中國文化影響,日本、越南、新羅等國都曾仿效“三省六部制”設立職能類似禮部的部門。
名稱
周代時,《周禮》以“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為指導思想,設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建立了一套相當系統完整的官僚統治體系,其中以春官掌管國家禮制。北周宇文泰時仿周禮設六府機構,其中春官府掌禮儀、祭祀等事宜,其下有屬官司宗中大夫,禮部下大夫,太史中大夫等。;北周保定四年(公元564年),宇文邕改大司禮為禮部。開皇元年(公元581年),楊堅確立禮部為尚書省下的六部之一,禮部名稱、職能確立,后歷代相沿。唐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至李顯神龍元年(公元705年),禮部曾改名為春官,后遂以“春官”為禮部的別稱,除此之外,禮部還有青官、春官氏、春曹、容臺等別稱。
歷史沿革
背景與形成
中國古代設立禮官的時間已久,但一直未有禮部。《周官》中記載主管禮制的是大宗伯,大宗伯的副職為小宗伯。秦漢時期設有“禮官”主持朝廷禮儀、祭祀之事;西漢時設尚書客曹主管太子賓客、少數民族事務。魏晉南北朝時期,北魏始設禮部,但其制不詳。西魏時期,禮部隸屬于尚書省十二部之一,后權臣宇文泰仿周禮實行六官制,即皇帝以下設置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的六府機構,其中春官府掌管制訂國家各項禮儀,主持祭祀儀式,守護宗廟陵墓,撰寫皇帝詔命,修撰國史以及音樂、卜、祝,僧、道等方面的事務,禮部隸屬于“春官府”。春官府長官為大宗伯卿,佐官為小宗伯,屬官有司宗中大夫,守廟中大夫、禮部下大夫,太史中大夫等。宇文邕保定四年(公元564年),宇文改禮部為司宗,大司禮為禮部。以禮部下大夫為長官,下設小禮部上士,轄典瑞、典服、司寂、司玄、抬禮、司等官厲。掌內外九族之差及玉器衣服之令,法門道士之法。
隋朝確立
開皇元年(公元581年),楊堅確立了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機構,三省即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其中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下設六部二十四司主持日常行政事務,禮部為六部之一,掌管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四司。隋制規定禮部司掌管禮樂、學校、儀式等事;祠部司掌管祀祠、天文、 卜筮[shì]、醫藥、贈賜等事;膳部司掌管牲牢、酒醴[lǐ]、膳蜜等事;主客司掌管前代帝王后代及藩屬外國朝貢等事,四司設郎中、員外郎為正、副長官。禮部的正副長官為禮部尚書與禮部侍郎,品級分別定為正三品和正四品。
各朝沿用
唐朝
唐朝沿襲隋朝“三省六部制”,禮部仍為尚書省下六部之一,正副長官的品級也與隋相同,其下仍設四司,即禮部、祠部、膳部、主客。其中禮部為四司中的頭司,其名稱與本部相同;另外三司稱為“子司”。此外六部之間有高低之分,吏、兵二部為“前行”,戶、刑二部為“中行”,禮、工二部為“后行”。李隆基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后,禮部又兼掌貢舉,并成為中唐以后禮部最重要之職掌。
唐朝禮部的名稱前后有變化,李治龍朔二年(公元662年),唐高宗將六部二十四司名稱全改,其中“禮部”改稱“司禮”;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武則天改“禮部”為“禮部尚書”;神龍元年(公元705年),唐李顯李顯將武則天所改官名全部恢復。五代十國沿襲唐朝舊制。
宋朝
北宋前期沿襲唐制,禮部仍屬尚書省。但是禮部不掌本部事,“凡禮儀之事,悉歸于太常禮院”;“貢舉之政”,則歸貢院。趙頊元豐改制后,二十四司增為二十八司,其中吏部七司,戶部五司,禮部四司未變。元豐新官制禮部下轄的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四司,職掌禮樂、祭祀、朝會、燕、學校、貢舉、冊寶、印記、圖書、表疏及祥瑞之事。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趙構令禮部兼領主客司,祠部兼領膳部。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趙昚趙復詔并行四司之事。宋時禮部官員的品級略有變化,禮部尚書仍為正三品,禮部侍郎變從四品。
遼金
禮部在西夏、遼朝均有設立,其制不詳。金朝完顏亶天會十三年(公元1135年),參照唐、宋、遼制,同時融人女真族特點,實行三省六部制,設立尚書、中書門下、門下三省,禮部屬尚書省下的六部之一。金熙宗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禮部開始分治,其下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下轄惠民司。其中尚書為正三品,侍郎為正四品,郎中為從五品,員外郎為從六品。 完顏亮完顏亮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海陵王革去虛設的機構,創立一省制度,即以尚書省為全國唯一的最高政務機關。尚書省之下設左右司、六部,禮部仍屬尚書省管轄。金朝的禮部管理范圍很寬,包括禮樂、祭祀、燕享、學校、貢舉、圖書、天文、漏刻、醫卜、釋道等。
元朝
元朝仿金朝實行“一省制”,設中書省統掌全國政務。孛兒只斤·忽必烈二年(公元1261年)六月,禮部為中書省下的左三部之一。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單獨立禮部,次年又合為吏禮部;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定制,確定禮部自成一部,下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等宮,官員品級與金朝相同。轄侍儀司、拱衛直都指揮使司、儀風司、教坊司、會同館等機構。元成宗鐵穆耳元年(公元1295年),又增設尚書至三員,并開始主管專門接待藩國貢使的,后成為定制。
明朝
明初沿元制,禮部隸屬中書省。起初朱元璋僅設四部以掌錢谷、禮儀、刑名、營造等事務,后朱元璋命李善長等仿照前代制度建六部,以分理庶務,禮部為六部之一。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廢中書省,以六部分理國政,禮部成為獨立的機構,其下設禮部尚書一人,禮部左,右侍郎各一人,轄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四司由郎中,員外郎掌事。禮部下轄還有鑄印局、教坊司等。禮部官員品級有所變動,明初與元朝一樣,尚書為正三品,侍郎為正四品;朱允炆朱允時(公元1398年—公元1402年在位),改禮部尚書為正一品,侍郎為正二品;朱棣繼位后恢復舊制。
清末罷置
清沿明制,禮部為獨立機構,下轄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清代以貝勒領禮部部務,下設承政、參政,啟心郎、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始改為禮部尚書,禮部侍郎,禮部郎中等,并規定尚書滿、漢各一人,左、右侍郎滿、漢各一人。禮部官員品級在清朝有所提升,其中禮部尚書定為從一品,左右侍郎清初為三品,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定為從二品。
清朝在禮部四司之外,附設有鑄印局、會同四夷館及樂部公署等,其中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夷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并入禮部。禮部內部機構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清政府成立責任內閣。五月,責任內閣頒布新官制,設立制誥[gào]、銓[quán]敘等局。六月,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
組織結構
海外影響
受中國文化影響,日本、越南、新羅等國都仿“三省六部制”設立職能類似禮部的部門。
日本
日本大化革新(公元646年)期間的大和朝廷,仿照唐朝三省六部制,設立二官八省制。二官是掌宮中祭祀和全國神社的神官,和掌全國政治的太政官。太政官下設八省,中務省、式部省、治部省、民部省、大藏省、兵部省、刑部省、宮內省。其中治部省相當于禮部,掌管姓氏、繼嗣、婚姻、祥瑞、喪葬、國忌、外國使節、僧尼等事務。治部省下屬機構有雅樂、玄蕃寮、諸陵司、喪儀司。
越南
阮朝有文字記載且確鑿可信的古代歷史可以大體上分為兩個階段,即受中國西漢至五代十國封建中央政權千余年直接郡縣轄治的“北屬時代”,以及10世紀脫離中國直接統治、獨立建國,但長期與中國保持宗藩關系的“自主時代”,歷經吳、丁、前黎、李、陳、后黎、阮朝等自主封建王朝。這些王朝的官制深受中原王朝的影響。如在李朝(公元1009年—公元1225年)時,就建立了一個以中央決策樞紐機關統領六部、以至地方行政長官的等級化行政體系,禮部為六部之一。到黎朝時期(公元1428年—1788年),官制全面中華化,禮部為六部之一職能更具體。
朝鮮半島
新羅王朝景徳王(公元742年—公元756年)時,新羅統一朝鮮半島大同江以南地區后,仿效隋唐制度,在中央行政機構方面設三省六部。在中央設執事省為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執事省下便設有禮部。
高麗(公元918年—公元1392年)時期,仿唐宋制立三省、設六部,即吏部、 兵部、 戶部、 刑部、 禮部、 工部。禮部作為六部之一其職掌分工與唐宋時禮部職能類近,只是禮部下未轄四司,僅轄禮部司與貢院,其下設判部事、 尚書、 侍郎等官職。
李氏朝鮮王朝(公元1392年—公元1910年)時期,李朝承高麗舊制,實行東西兩班制,六曹與議政院共同協助國王維持中央政府的日常運行。其中六曹為吏曹、戶曹、禮曹、兵曹、刑曹、工曹。禮曹職能類似于禮部,其下設有稽制司、典享司、典客司三個機構。禮曹的本曹設置官員九名,分別為判書一名(正二品)、參判一名(從二品)、參議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銓郎三名(正六品)。
代表人物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