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天皇(日語:めいじてんのう,英語:Emperor Meiji,1852年11月3日-1912年7月30日),名睦仁,幼名祐[yòu]宮,是日本第121代天皇孝明天皇與中山慶子的次子,日本順位繼承制之下的第122代天皇。
明治天皇幼年便接受嚴格的宮廷教育。萬延元年(1860年)被其父孝明天皇封為了親王,并賜予其名“睦仁”。慶應三年(1867年)其父孝明天皇突然去世,明治天皇于同年2月13日正式登基,即位之初,他經歷江戶幕府戊辰戰爭,推翻德川幕府的統治并實行“王政復古”,建立日本近代的君主立憲制國家。慶應四年(1868年),日本改元“明治”,采取“一世一元制”。從明治元年(1868年)至十九世紀末,明治天皇推行“萬事一新”的維新改革,施行廢藩置縣、殖產興業、警察制度、文明開化等改革措施,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和社會等領域推動日本向近代化方向發展,但之后明治天皇通過1888年頒布的《教育敕語》向全國推行封建的軍國主義教育方針,并推動天皇逐漸神格化,使得天皇成為明治政府和日本國家的精神支柱,明治二十二年(1889年),明治天皇頒布《大日本帝國憲法》(明治憲法),確立了自己的權力。同時明治天皇在位后期推行軍國主義的殖民擴張政策,先后吞并琉球王國、侵略中國和朝鮮,又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羅斯,最終吞并大韓帝國。明治四十五年(1912年)7月30日凌晨零時四十三分因尿毒癥死亡,終年60歲。陵墓為平安京的伏見桃山陵。
明治天皇在位的四十五年間施行維新改革,建立了亞洲第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實現了社會、經濟、軍事等多方面的發展,并完成了向帝國主義的轉變,走上軍國主義的道路,是近代日本改革最為顯著的時期。歷史學者伊文成評價:“明治天皇領導的資產階級維新改革進行的不徹底,雖然擺脫淪為半殖民地的危機,但保留大量封建殘余,致使日本資本主義的國內市場十分狹小,國內的社會矛盾只能通過開拓國外市場來轉移或解決,而由于日本經濟實力較弱,因此日本選擇以武力來進行對外侵略和擴張,乃至最后走向法西斯道路。”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日本嘉永五年九月二十二日(1852年11月3日),明治天皇出生于其外祖父大納言(官職)中山忠能的府邸中,他的父親是日本第121任天皇孝明天皇,名義上的母親是英照皇太后,真正的生母是權大納言中山慶子。明治天皇幼名“祐宮”,其幼年時期大部分時間在外祖父中山忠能的府中度過,直到安政三年(1856年)搬進皇宮居住。三年后,明治天皇開始上學接受到嚴格的宮廷教育,孝明天皇親自擔任“和歌”教師,有棲川宮熾仁親王被任命為他的書法老師,伏原宣明被任命為祐宮的閱讀指導老師。在萬延元年7月10日(1860年8月26日),明治天皇被定為嫡子和儲君,同年11月11日,宮廷通過“親王宣下”儀式授予明治天皇為親王并賜予其新名字“睦仁”。
倒幕運動
王政復古
日本慶應二年十二月(1867年1月),36歲的孝明天皇病逝,明治天皇于慶應三年農歷一月(1867年2月13日)舉行踐儀式并正式登基,同時他寫了四十多首和歌哀悼父親孝明天皇。即位之初,明治天皇就宣布大赦天下。明治天皇即位后鑒于德川幕府權力逐漸擴大而影響皇權的情況,決定秘密任命巖倉具視等心腹起草廢除幕府制度的詔書,勒令幕府將軍德川慶喜辭官交出政權,后他派人聯絡長期受到德川幕府的壓制而反抗強烈的薩摩、長州藩。
慶應三年正月(1867年2月),脫離土佐藩的鄉士坂本龍馬等人要求幕府將軍將政權交還給天皇氏,后薩摩藩和長州藩在坂本龍馬的建議下組建同盟,坂本龍馬、后藤象二郎將《船中八策》交于德川慶喜。同年十月十四日(11月9日),明治天皇命正親町三條實愛將聲討德川慶喜的密敕交給薩摩藩的大久保利通、長州藩的廣澤兵助,此外他還下詔誅殺京都守護職松平容保(會津藩藩主)、所司代松平定敬(桑名藩藩主),但同時德川慶喜在二條城舉行大政奉還的儀式,于是天皇立即撤回發給薩摩藩和長州藩的諭旨,德川慶喜入宮后天皇批準其大政奉還的請求。
同年十二月(1868年1月3日),明治天皇正式宣布施行王政復古,廢除關白、攝政和將軍等官職,并建立一個由一名總裁(有棲川宮熾仁親王)、十名議定和二十名參議組成的新政府。次日新政府的議定德川慶勝和松平慶永到二條城,二人向德川慶喜傳達天皇批準其辭去將軍并要求交出頭銜和土地的口諭。1月18日,薩摩藩下層武士西鄉隆盛指使薩摩藩浪人火燒江戶城的外城,同時襲擊維持全城治安的莊內藩公署,之后幕府軍隊與薩摩藩武士產生武力沖突,薩摩藩在江戶的駐地被幕府軍燒毀,德川慶喜獲悉江戶沖突后決定于1月25日派幕府軍進攻京都。
戊辰戰爭
慶應四年(1868年1月27日),江戶幕府軍隊襲擊長州藩和薩摩藩的軍隊,兩軍在東京南部的鳥羽和伏見交戰(鳥羽、伏見之戰),幕府軍隊中有1.5萬人曾接受過法國軍事顧問的訓練,而德川幕府組建的新選組(新選軍)也被投入戰斗;長州和薩摩藩的軍隊雖然數量少,但裝備阿姆斯特朗榴彈炮、迷你步槍和少量旋轉機槍等現代化武器。次日,明治天皇賜給仁和寺宮嘉彰親王一面錦旗和一把節刀,并任命他為“東征大總督”(名義上的總指揮)。德川幕府與部分薩摩海軍在大阪附近的阿波灣展開小規模海戰,最終德川幕府取得戰斗的勝利。此外部分忠于幕府將軍的地方大名開始投靠皇室,其中包括2月份投降的淀藩和津藩大名。
同年2月初,各國外交部長聚集在兵庫縣(今日本神戶)的開放港口,并發表聲明宣稱幕府仍然是日本唯一合法的政府,因而幕府將領相信外國勢力可能會干預戰爭,但幾天后各國部長宣布承認明治政府。之后德川慶喜帶著幾名高級官員乘坐“開陽丸”號逃往江戶城,明治天皇的軍隊得以控制日本的西部和南部。2月9日,明治天皇攻下大阪城的一周后舉行加元服儀式并宣布大赦,不久他決定率軍親征江戶,后于3月1日任命二條城總裁有棲川宮熾仁親王為最高統帥。之后西鄉隆盛率領勝利的明治皇室軍隊向北和東進發并在甲州桂沼之戰中取勝,之后他于慶應四年四月十一日(1868年5月3日)包圍江戶城,幕府軍隊的陸軍大臣勝海舟無條件投降。幕府海軍的統帥榎本武揚拒絕棄船并只交出四艘船(包括富士山號),但隨后他率領法國海軍將領朱爾·布呂內等2000名士兵以及八艘蒸汽戰艦和逃往北方。
慶應四年(1868年5月),部分支持會津氏族的北部大名(仙臺市、米澤、會津、莊內和長島等)組成聯盟并率領5萬名士兵對抗明治皇室軍,長島大名在北越戰役中重創明治皇室軍但最終于5月19日被擊敗,明治皇室軍繼續向北推進并在坂里關之戰中擊敗新選組。7月,明治天皇再度抵達東京,改江戶為東京并將其定為新的首都,以圖安定人心。8月27日,明治天皇于京都御所舉行即位大典,而后于9月改元“明治”,宣布實行“一世一元制”。西鄉隆盛于7月4日的上野之戰中擊敗部分負隅頑抗的士兵。同年10月明治皇室軍取得會津戰役的勝利。明治二年(1869年3月20日),明治皇室海軍在宮古灣戰役中擊敗蝦夷共和國的戰艦,并于同年4月派遣一支由7000名步兵和一支艦隊組成的部隊前往蝦夷,在日本第一次大規?,F代海戰函館灣海戰中獲勝,蝦夷共和國的統帥榎本武揚在大鳥圭介的說服下于同年6月27日投降。
明治維新
施行改革
慶應四年三月十四日(1868年4月6日),天皇發表《五條誓文》并初步提出“萬事一新”的維新改革,其中《五條誓文》核心是廢止幕府的封建專制和獨裁,并發展工商業且向世界學習現代科學技術知識。明治天皇推翻德川幕府后,于明治二年(1869年6月)下詔批準實行“奉還版籍”政策,收回舊藩主對原有領地和農民的世襲統治權,并任命各藩的藩主為藩知事,同時廢除“公卿”“大名”的名稱而改稱華族,并將原有的下級武士統稱為“士族”。次年下令取消士族以前對農民百姓“格殺無罪”的特權,并準許散發和脫刀(即散開武士發髻、摘下佩刀),同年明治天皇發布大教宣布詔,宣揚國家神道和天皇絕對化。明治四年(1871年7月14日),明治天皇召集在京的五十六名藩知事宣布實行廢藩置縣政策,將舊藩主的藩知事職務撤銷并將他們集中遷至東京居住,而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府縣知事管理,同年年底將全國劃分為三府(東京、京都和大阪)七十二縣。此后又實行自由通婚、自由選擇職業、廢除“穢多”及“非人”稱號、禁止人身買賣、允許平民冠姓'廢除武士佩刀特權等項改革。
明治四年(1871年11月),明治天皇十九歲親政,舉行大嘗祭(天皇即位后的大型祭祀),并將昭憲皇太后冊立為皇后,同年派遣右大臣巖倉具視、參議木戶孝允、大久保利通和伊藤博文等人,組成日本政府考察團出使歐美各國,考察直到明治六年(1873年)九月結束。次年明治政府頒布《征兵詔書》和《征兵諭告》實行“全民皆兵”,取消士族以往的職業特權,規定所有國民具有相同的為國效命的途徑。明治六年(1873年7月),天皇頒布《地租改革條例》以實行地稅改革,以百分之三的稅率征收貨幣地稅,以土地作價代替實物地租,征稅的對象由土地耕種者改為土地私有者(即地主和自耕農);同時確立土地私有權,準許自由買賣并取消對農作物品種的限制。次年由貨幣支付“華族“士族”的“祿米”(俸祿)并叫作“金祿”,直到明治九年(1876年8月)頒布《金祿公債發行條例》,將“金祿”改為公債;同年的3月天皇還下達《廢刀令》取消士族帶刀的特權,規定除有資格穿大禮服和軍警制服的人之外,任何人不準佩帶腰刀。
明治天皇的一系列維新改革對鞏固日本天皇制度和中央集權有利,但對封建領主和下層士族的利益觸動較大,故而引起這些人的不滿。自明治二年(1869年)至明治九年(1876年)間,日本各地士族的頑固派互相勾結陰謀暗殺政府官員,先后出現長州藩(今山口縣)離隊士族作亂、熊本鎮士族“神風連之亂”、福岡騷亂、“佐賀之亂”“秋月之亂”"萩之亂"等幾十起沖突事件,但此外對抗中央政府最激烈的是位于鹿兒島市的薩摩藩,他們拒絕執行明治政府的“祿制改革”。明治六年(1873年8月),擔任參議的薩摩藩士族西鄉隆盛主張“征韓論”以提升士族威望,但與從歐美歸來、主張先內治后外侵的巖倉具視等人意見相左,于是西鄉隆盛憤而辭職回鄉,士族出身的坂垣退助、江藤新平和副島種臣等人以及士族官兵(桐野利秋和別府晉介等)也隨之離開。
西南戰爭
西鄉隆盛返回鹿兒島后于明治七年(1874年6月)創辦網羅士族的“私學校”,其中包括收容原近衛步兵的“槍隊學校”、原士族炮兵的“炮隊學?!币约芭囵B士官的“賞典學校”,此外西鄉隆盛還邀請老師教授《孫子》和《左傳》等書,名義上以“尊王憫民”思想教育官兵,實際上培養力量對抗明治政府。明治九年(1876年1月),明治天皇下詔改革鹿兒島的縣政,同時派人趁機離間瓦解鹿兒島“私學校”,并提前轉運鹿兒島縣內的武器彈藥至大阪以防止“私學?!睋寠Z,隨后“私學?!睘閳髲驼圃臁鞍禋ⅰ?a href="/hebeideji/7258802465805402146.html">西鄉隆盛的假案以挑起戰火。同年2月6日,西鄉隆盛對“私學校”施行軍事體制并召開作戰會議,后采取桐野利秋的建議確定北進攻取熊本城,同時將軍隊分為七個大隊,自己擔任總指揮。
2月19日,明治天皇頒布“敕令”任命有棲川宮熾仁親王為征討都督、中將山縣有朋等為參軍,并率領兩個旅團出征,后明治天皇再次頒布“敕令”任命黑田清隆為參軍,增設第三、第四旅團。2月22日,明治政府軍與薩藩軍在熊本城展開激戰,直到次日薩藩軍投入的九千余兵力損失慘重,薩軍將領經商議決定放棄強攻,改為長期圍困熊本城。之后薩藩軍為控制馬關和長崎市兩個軍隊要害而揮兵北進,兩軍先后在植木、木葉和高瀨等地的激戰中互有損傷。高瀨戰役之后的3月3日至3月20日,薩藩軍又在與政府軍展開的吉次之戰和田原坂之戰傷亡慘重,之后薩藩軍在八代、小川、人吉、大口等戰役中節節敗退,并于同年9月1日退回到鹿兒島縣縣城山。9月24日政府軍對城山三面進攻,西鄉隆盛在城山失守后率領部將出逃,后在身中數彈的情況下讓別府晉介斬下自己的頭顱而亡,西南戰爭以明治天皇的勝利而結束。
自由民權運動
明治七年(1874年),日本愛國公黨提出《設立民選議院建議書》,日本明治時期的自由民權運動至此開始。在運動的第一階段中,由于士族和豪強農商階層對薩長藩閥專制感到不滿,于是他們以自由黨領袖板垣退助、理論家植木枝盛和中江兆民為代表,向明治天皇提出建立由人民選舉的議會、減輕地稅、修改不平等條約等三大政綱,但明治天皇并未采納建議。運動的第二個階段主要是農民等下層群眾的革命暴動事件,其中規模最大的是“秩父事件”。明治天皇為對抗自由民權運動,于明治十四年(1881年10月)發布詔書《召開國會敕諭》,表示將在九年后開設國會并親自制定憲法,此外天皇表示要求明治政府以德國憲法為典范,實行德國式的立憲君主制。次年明治政府的主要領導人伊藤博文前往德國,向德國的法律專家格奈斯特和施泰因學習德國憲法。明治二十二年(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在東京的皇宮里舉行公布憲法的儀式,他把《大日本帝國憲法》的文本交給當時的內閣首相黑田清隆,表示憲法業已制定并生效,直到明治二十二年(1889年)“大同團結運動”之后,歷時十五年的自由民權運動結束。
殖民侵略
吞并琉球
明治四年(1871年9月13日),明治政府派遣大藏卿伊達宗城為全權大臣到中國進行正式談判,并與清政府官員簽訂《中日修好條規》,但由于日本畏懼西方殖民勢力而要求清政府修改條約,直到兩年后才正式批準《中日修好條規》。明治五年(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無視琉球主權和中國與琉球的歷史關系,把琉球劃為日本的一個藩,當時日本國內的自由民權運動剛剛興起,國內士族反政府情緒高漲,于是明治天皇意圖將反政府情緒引向國外,同時加緊準備進攻中國臺灣。明治七年(1874年4月),明治天皇任命中將西鄉從道為“臺灣蕃地事務都督”,聯合大隈重信等人率領三千士兵入侵臺灣,但由于高山族的頑抗而損失嚴重,清政府于同年10月接受西方列強的調停而與日本簽訂臺事《北京專條》,被迫承認琉球人是日本的臣民。次年7月,明治政府命令琉球國王尚泰停止對清朝獻貢,禁止接受清朝冊封和撤銷福州市的琉球館,強迫琉球和清朝斷決關系,直到明治十二年(1879年)將琉球國劃為日本的沖繩縣,正式將琉球國吞并。
侵略朝鮮
明治六年(1873年末),朝鮮國內發生政變,閔妃集團取代大院君集團,日本出兵幫助平定政變,但之后開始逐漸染指朝鮮的內政。日本政府于明治八年(1875年5月25日)派遣云揚、春日等三艘軍艦入侵釜山港并測量西海岸。同年9月20日,云揚號駛進朝鮮首都漢城附近的漢江河口,然后派出小艦隊逼近江華島草芝鎮炮臺,江華島炮臺守軍隨即對其開炮,雙方發生交火,最終日本攻陷了江華島炮臺(史稱江華島事件)。1875年9月24日,云揚號等3艘軍艦滿載戰利品撤離江華灣,于28日返回日本長崎,向東京政府發電“報功”。12月,日本明治政府在歐美列強的支持下假借追究江華島事件責任出兵朝鮮,明治天皇任命黑田清隆和井上馨為全權大臣,朝鮮政府在日本武力威脅下于明治九年(1876年2月26日)被迫與之簽訂了所謂《日朝修好條規》(亦稱江華條約)。后日本為占領戰略要地于次年1月強迫朝鮮簽訂《釜山居留地租借契約》。自明治八年(1875年)至明治十八年(1885年)的短短十年,日本政府同朝鮮簽訂一系列侵略性的條約(江華條約、釜山租借契約、濟物浦條約、漢城條約等),攫取了朝鮮的重要港口以及領事裁判權、無稅貿易權、駐兵權、出兵權等特權,把朝鮮變成日本的半殖民地。
日清戰爭
明治十七年(1884年),清政府由于中法戰爭的緣故撤走駐守朝鮮的士兵,意圖擺脫清政府的朝鮮急進開化派官員發動“甲申之變”,日本外務省授意駐朝公使竹添進一郎幫助開化派,但被駐朝清軍擊敗,次年伊藤博文代表日本明治政府于與清政府簽訂《天津條約》,商議中日兩國共同從朝鮮撤兵。不久日本開始準備入侵中國并制定侵略鄰國的總方針——大陸政策,之后在第一屆國會上,海軍方面主張必須把日本海軍擴大到與清帝國艦隊相匹敵的規模,要求今后二十年內造艦32萬噸。從19世紀80年代起,日本以中國為假想敵,不斷進行擴軍備戰。在天皇的支持下,到1893年,陸軍總兵力達到23萬人。海軍已有大小艦艇55艘,總噸位達7萬多噸。隨著軍費開支的逐年增多,日本議會不斷有人反對。明治二十六年(1893年),明治天皇下達敕諭決定在六年間每年從內帑中撥出30萬日元,并在文武官員薪金中抽出十分之一繳納國庫,充作造艦費用,于是日本海軍先后建造吉野號防護巡洋艦、秋津洲號等巡洋艦,日本又鼓吹國權論為侵略中國制造戰爭輿論。次年朝鮮爆發東學黨農民起義,明治政府趁機假助東學黨誘清政府出兵干涉,后日本為擺脫歐美列強的干涉,利用英俄矛盾于次年7月16日與英國簽訂《日英新約》,同年7月25日,日本侵略者不宣而戰,在牙山口外豐島附近海面對中國軍艦發動突然襲擊,主動挑起中日甲午戰爭,在豐島海戰、平壤陸戰、黃海大東溝海戰和威海衛之戰之后,清政府的北洋水師全軍覆沒。同年,明治天皇派遣伊藤博文與清政府談判并迫使其簽訂《馬關條約》,日本徹底將臺灣納入殖民地范圍。在甲午戰爭的善后階段,即中日媾和及三國干涉還遼交涉過程中,明治天皇仍時刻關注著交涉的進展情況,并據情不時頒發敕語,影響和左右著交涉的全過程,充當著日本最高決策的裁決人,且成為戰后最大的受益者。
八國聯軍
十九世紀末期,中國清朝的山東河北一帶爆發反抗洋人的義和團運動,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6月),明治天皇召開內閣會議并決定派遣步兵、炮兵、騎兵和工程部隊,保護在清朝的日本僑民的生命安全,同年包括日本軍隊在內的八國聯軍在天津的大沽口集結,聯軍艦隊對清朝的炮臺開火,日本海軍中將東鄉平八郎指揮船艦配合聯軍攻占大沽口炮臺遺址,后清政府向八國聯軍宣戰并聯合義和團抗擊侵略,但不久重新恢復與外國的友好關系。7月3日,明治天皇收到清代光緒帝發來的請求調停的電報,明治天皇認為清政府應停止圍困北京,否則日本只好派兵來平定起義和解救僑民。8月8日,德皇威廉二世向明治天皇發電報,請求任命將軍阿爾弗雷德·阿爾弗雷德·馮·瓦德西擔任聯軍統帥,此提議得到明治天皇的應允,后八國聯軍在瓦德西的指揮下攻占北京。
挫敗俄國
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占領遼東半島后,在中國東北地區與沙皇俄國產生利益沖突,于是在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俄國伙同德意志帝國、法國對日本進行三國干涉還遼,明治天皇氏下詔放棄永久占領遼東半島,這在日本國內引起極大反響,“臥薪嘗膽”式的報仇意識迅速蔓延。之后日本明治政府為報復俄國而于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重創旅順口的俄國艦隊,挑起日俄戰爭并掌握初期制海權;日本聯合艦隊于日俄戰爭的后期在日本海大海戰中幾乎全殲俄國增援的波羅的海艦隊,完全控制日本海、黃海的制海權,迫使俄國戰敗并談判求和,最后雙方簽訂《樸茨茅斯條約》,重新劃分遠東勢力范圍,而日本戰勝俄國之后完全躋身于世界八大強國之列。戰后日本在文化、經濟等領域的發展,也漸漸引起了世界的注意。
晚年與逝世
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前后,明治天皇患上糖尿病后身體狀況每日俱下,后明治天皇于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下詔命令寺內正毅等吞并大韓帝國,直到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秋天,明治天皇前往福岡縣視察日軍大演習時,尿蛋白突然大量增加,病情加重。次年春天,經御醫診斷明治天皇并發尿毒癥,雖然東京帝國大學的三浦謹之助和青山胤[yìn]通這兩位醫學博士作為御醫,日夜精心地為天皇進行治療,但明治天皇仍于明治四十五年(1912年7月30日)凌晨零時四十三分因尿毒癥在東京去世,終年60歲,去世后靈柩由火車運送經東海道本線運到京都府,葬于日本京都市的伏見桃山陵。明治天皇去世后,英國《泰晤士報》《環球報》、法國《通訊者報》以及中國、比利時等世界各地的報紙都相繼發表悼詞。明治天皇之子嘉仁親王即位(即大正天皇)后,于大正元年(1912年8月27日)議定追號明治天皇,同年9月13日,明治天皇葬禮的第一天,陸軍上將乃木希典及其夫人靜子用劍切腹自刎,為明治天皇殉葬。大正三年(1914年),昭憲皇太后去世,同年,日本政府建立明治神宮,把明治天皇神化。
為政舉措
政治
奉還版籍
明治元年(1868年),明治天皇發布《五條誓文》之后開始實行維新改革,同年10月明治政府制定“藩治職制”開始參與處理藩政,長州藩的木戶孝允、薩摩藩的大久保利通、土佐藩的板垣退助、肥前藩的大隈重信商議聯合勸說各自藩主“奉還版籍”,也就是把土地和支配人民的權利“還”給天皇。次年1月20日,薩、長、土、肥四藩主聯名上書請求朝廷允許奉還版籍,此后兩個月之內,其他各藩仿效薩摩藩等紛紛奉還版籍。6月17日,政府宣布批準奉還版籍并實行改革。25日,收回舊藩主對原有領地和農民的世襲統治權,并任命各藩的藩主為藩知事,同時廢除“公卿”“大名”的名稱而改稱華族,并將原有的下級武士統稱為“士族”。明治二年(1869年)政府收回版籍后,社會上的身分等級定為華族、士族、卒、平民四級。
神化天皇
日本明治維新后,作為現代國家邁出的第一步就是以天皇氏為中心立國。但是天皇在民眾中有多少知名度呢?當時從關東到東北地區沒有什么天皇的形象,正因如此,明治天皇才特意到江戶城建皇宮,這是向人民顯示自己實力的一種方式。為此而采取的政策之一便是神化天皇工作,到明治四年(公元1871年)政府開始禁止他人使用天皇家族的菊花家徽,到明治六年(公元1873年)禁止各村的神社任意使用“皇太神宮”、“神明宮”等有關名稱,強化有關天皇家文獻的出版統一管理。日本天皇的形象伴隨著某種程度的宣傳,在人民中間樹立起來了。
皇權制度
日本在奴隸制社會時期,將部落國聯盟的領袖稱之為天皇。后來以文武天皇制定《大寶律令》以及后來的《養律令》為標志,天皇為中心的古代天皇制最終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1192年開始,日本進入幕府時期,地方封建主各自為政,天皇名存實亡。1868年實行的明治維新,托古改制,廢除幕府,成立以天皇為中心的新政府。1889年的明治憲法基于天皇主權的原理,確立了近代天皇制的法律地位,其特點是二元立憲君主制,是模仿德國君主制而成的。明治憲法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日本天皇統治之”,“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立法、司法、行政之統治權”,“天皇氏神圣不可侵犯”,同時還將天皇加以神化,鼓吹“皇權神授?!?/p>
廢藩置縣
明治政府奉還版籍后,并未剝奪各藩藩知事的世襲權,同時也未能徹底廢除諸侯領主統治制度,于是明治天皇于明治四年(1871年7月14日)召集在京的五十六名藩知事,向他們宣布“廢藩置縣”的政策,舊藩主被解除藩知事的職務并一律遷居東京,但國家負責供養這些仍食家祿的貴族藩主。此舉總共撤銷二百六十一個地方藩,同時政府統一全國區劃并設置三府三百零二縣,同年年底又調整為三府七十二縣,并由中央政府任命府縣知事管理地方,各藩的貢賦征收權以及所欠債務均由國家接收。1871年廢藩置縣后,明治政府把卒并入士族或平民中,因此將社會等級簡化為三級,之后又實行自由通婚、自由選擇職業、廢除“穢多”及“非人”稱號、禁止人身買賣、允許平民冠姓、廢除武士佩刀特權等項改革。
官制改革
局部改革
日本慶應四年一月十七日(1868年2月10日),明治政府決定對現有官制進行局部改革,在總裁、議定、參與三職之下設置七科(相當于政府各部)——神祇(宗教事務部人)、內國(內務部)、外國(外交部)、海陸軍(軍事部)、會計(財政部)、刑法(司法部)和制度(立法部)等七個事務科,而總裁是政府的行政首腦并決定一切事務,由任議定職的親王、公卿和大名兼任各科的“總督”(相當于部長),但由兼任副職的參與負責實際主持各科政務。同年2月25日,明治政府又將政府七科改稱為七個事務局(其中只有海陸軍科改名為軍防局),此外又新設總裁局(類似總理大臣府),所有行政機構統稱為三職八局。從形式上看,擔任維新政府高級職務的是皇族、公卿和大名,但實權卻控制在討幕派領袖的手中。
太政官制
同年《五條誓約》公布后,明治政府參照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形式和議會制而改革官制(太政官制)。同年四月二十一日(1868年6月11日),明治政府占領江戶城后公布新的政府組織法——《政體書》,其中規定國家的政令和權力都出自太政官,且廢除三職八局將政權歸于太政官,同時將太政官的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官吏要經過選舉產生,任期4年,第一次更換時改選一半,兩年后再改選另一半。根據這一原則,太政官之下分為七官(“官”是機構的名稱)——立法機構(議政官,包括上局和下局)、行政機構(行政、神祇、會計、軍務、外國五官)、司法機構(刑法官)。其中議政官上局由議定、參與以及征士組成,負責創立政體、制定法律、決定機密政務等大事,下局由各藩的貢士組成,只是上局的咨詢機構,而無決定權。
三次改革
慶應四年七月八日(1868年8月15日),明治政府施行奉還版籍后,仿照日本古代的大寶律令制又實行新的官制改革,其中政府在總攬政務的“太政官”之上設立神祇官,推行所謂“政教合一”的原則,借助神權來提高天皇的權威。太政官總攬全部政務并同時設置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大納言和參議,下屬行政部門有民部(內政)、大藏(財政)、兵部、刑部、外務、宮內六省(長官稱為卿、次官稱為大輔),以及大學校(管文教)、彈正臺(管司法、警察)和開拓使等機構。由于官制改革,會議所改稱為集議院,變為從屬于行政的咨詢機關。
后續改革
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治政府制定《太政官職制》以進一步改進《職員令》規定的太政官制,其中規定天皇親自管理中央政府,并下設正院、左院、右院。正院由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及參議組成;左院設議長及一、二、三等議員等職;右院由各省長官、次官及書記組成。三院諸官職中太政大臣的權力最大,其職責為“輔佐天皇總攬庶政,掌握祭祀、外交、宣戰、和、訂約的權力以及海陸軍事務”;左院是“審議各項立法事務的場所”,議長的職責是“掌審定議案”;右院的職責是“草擬所轄事務的法案,審核各省的議案”。明治六年(1873年),內治派成功發動十月政變后于同年11月10日設置內務省(政府的實際核心),由大久保利通任內務卿,其主要職責是加強中央集權官僚統治。明治十八年(1885年12月),經過多次溝通和商議后,太政大臣三條實美正式宣布廢除太政官制,同時還公布《內閣職權》實行內閣制,規定內閣由總理大臣(首相)和國務大臣組成,并直接隸屬于日本天皇,伊藤博文被任命為首任內閣總理大臣,次日政府在總理大臣之下設置法制局,負責官制設置與發布。
經濟
祿制改革
鑒于日本封建領主地租中的秩祿制度給日本中央財政造成困難,明治政府著手廢除封建秩祿(家祿)制度,起初是明治三年(1870年12月)宣布表示可以一次性支付給放棄家祿的人現金(相當于五年家祿),但此舉未能奏效。從明治六年(1873年)至明治九年(1876年),明治政府制定奉獻家祿規則,家祿超過一百石的人向政府上交俸祿,并規定只要奉獻秩祿政府就會發給營業資金,大約四分之一的士族人口上交家祿。明治八年(1875年),政府廢止家祿奉還制度,將秩祿全部改為“金祿”并用貨幣支付,次年又把金祿全部改為“金祿公債”并改用公債支付(發行總額為一億七千四百萬元)。政府規定從第六年起每年以抽簽方式三十年內還清所領公債,以后永遠不再支給公債,而后明治政府鼓勵華族和士族將領到的公債用于投資產業,并將無主土地分配給他們耕種。
地稅改革
明治天皇在完成廢藩置縣和奉還版籍的改革之后,也推動土地稅收制度改革。明治四年(1871年8月),明治政府發布布告允許水旱田交納貨幣地稅,后又宣布允許農民自由種植作物。次年2月,明治天皇下詔解除江戶幕府制定的禁止土地買賣的禁令,允許自由買賣土地,不久開始在全國頒發證明土地所有權的土地執照。明治六年(1873年7月28日),明治政府公布《地稅改革條例》和《地稅改革規則》等五個文件,正式宣布實行地稅改革,新地稅以土地價格代替土地收獲量作為課稅標準,稅率固定為地價的3%(不受年收入多少的影響),此外還征收地稅的三分之一作為附加稅并充作村費,只要村民持有土地執照而無論是否種地都要交納,直到明治十四年(1881年)地稅改革才最終完成。
殖產興業
除了進行地稅改革之外,明治政府還主張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以富國強兵,從明治元年(1868年)至明治十八年(1885年),政府用于“殖產興業”的資金約占財政支出的五分之一左右,其中包括明治二年(1869年)在東京至橫濱間架設日本第一條有線電報線、明治三年(1870年)由外商投資建設并于兩年后通車的日本第一條鐵路——東京(新橋)至橫濱市的鐵路、明治九年(1876年)日本東京至橫濱間的電話正式通話;而軍事工業主要包括東京炮兵工廠(村田式步槍)、大阪炮兵工廠、筑地海軍兵工廠(引進西方煉鋼技術)、橫須賀海軍工廠(制造出軍艦“磐城號”)等;除國營軍事工業外,明治政府建立“模范工廠”以推廣西方先進生產技術,比如明治政府于明治五年(1872年),采購法國制造的機器在群馬縣富岡建立的模范繅絲工廠,以及各地的水泥廠、玻璃制造廠、火柴廠和釀酒廠等近代化國營手工業。明治十三年(1880年11月),明治政府頒布《處理官營企業條例》除鐵路和軍工企業外,將大部分官營企業處理給民間資本家經營,推動民間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些殖產興業相關舉措成了日本建立資本主義大工業的主導力量,為國民經濟的資本主義化生產了一大批生產設備。
金融改革
明治二年(1869年),明治政府設立造幣局,三年后開始發行新紙幣回收“藩札”和政府紙幣,但由于政府濫發紙幣導致日本國內出現嚴重的通貨膨脹,不利于政府的財政收入提高和私人資本主義的發展。明治十三年(1880年)明治政府設立儲蓄專業銀行,次年松方正義就任大藏卿后采取金融緊縮政策,開始著手整理政府發行的大量不兌換紙幣,縮減開支以減少貨幣的流通數量,次年明治政府在東京設立日本銀行(即國家的國家銀行),明治十七年(1884年),明治政府公布可兌換銀行券條例,并于次年發行可兌換本位貨幣銀幣的銀行券,逐漸將過去發行的紙幣全部收回銷毀,統一貨幣發行權,從根本上結束銀行券分散發行的混亂局面,致使日本國內的紙幣流通額減少到8834萬日元,政府手中的黃金貯備已達到4226萬日元,貨幣流通逐漸恢復正常。此外,日本的金融體系在日本銀行的監護下迅速發展,1890年日本頒布《銀行條例》,確定普通銀行的法律地位,禁止儲蓄銀行兼營普通銀行業務,至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日本各類金融機構的數量已高達數千家,比如橫濱正金銀行、日本勸業銀行、農工銀行和日本興業銀行以及朝鮮銀行和臺灣銀行。
軍事
兵役兵制
明治五年(1872年11月28日),明治天皇頒布《征兵法令》將日本劃分為六個軍區(東京、仙臺市、名古屋市、大阪、廣島市、熊本縣六個鎮臺),通過抽簽確定征召對象,服役期限為7年(3年現役和4年預備役),未被選中服現役的人則需在國民自衛隊服役20年。一支騎兵中隊在戰時有150人,但由于難以獲得適合現代戰爭的馬匹,只有三支中隊可用,總計450名騎兵(包括皇家衛隊中隊)。一個步兵團包括3個營,每個營有1088名士兵和16名營員。共有14個這樣的團,總計45920名步兵。一個工兵連包括150人。工兵共有10個連,總計1500人。運輸連包括80人。一共有6個連,總計480人。此外,還有9個沿海炮兵營,每個營有100人,總計900人。移動炮兵包括12個山炮兵連(1920人)和6個野戰炮兵連(780人),每個連有12門炮??傆?700人和108門炮的移動炮兵部隊。由幕府戰爭中支持日本天皇派的士兵組成的皇家衛隊分為2個步兵團(共4384人)、1個騎兵中隊(150人)、1個炮兵營(12門炮和290人)、1個工兵連(150人)和1個運輸連(80人),總計5054人。
軍官警察
明治七年(1874年),明治天皇發布陸軍省官制并規定從現役將官中任命陸軍卿(政府的陸軍部長),直到明治十一年(1878年)設立與太政官(政府)平行且只對天皇負責的參謀本部,并規定其首長由將官擔任,政府無權過問參謀本部的一切軍令事項,而且陸軍省還須執行參謀本部的命令。明治二十一年(1888年),明治天皇又設立海軍參謀部,與陸軍參謀本部組成所謂的軍部,賦予其通過陸、海軍省干預政府和左右國策制定的權力。此外明治天皇還在幕府時代的府兵基礎上施行警察制度,府兵解散之后,明治政府從鹿兒島縣等地召集下級士族充當“邏卒”(類似警察),邏卒總長川路利良到歐洲考察警察制度后建議學習普魯士王國的警察制度。明治天皇氏在他的建議下于1873年設立內務省,次年規定由內務省“警保寮(局)”統轄全國警察,從此“邏卒”改稱警察。在首都設警視廳,各府縣設警察署,下設警察分署。
文化
教育改革
明治四年(1871年7月),明治天皇采納木戶孝允的建議設立文部省,以管理文化教育事業,并于次年8月頒布第一個教育改革法令《學制》和《關于獎勵學事的指示》以指導教育改革?!秾W制》以法、美等國的教育制度為藍本,確立日本發展近代資產階級國民教育,改變幕府時代以傳統儒學為主的教育內容,以近代新知識取代“四書五經”,轉而重視科學技術教育,并規定在全國設立八所大學、二百五十六所中學和五萬三千七百六十所小學,廢除德川時代的藩校和各地的寺子屋(設在寺院中的學塾);《指示》主張教育機會均等,廢除德川時代受教育方面的身分限制,規定普通小學的年限是下等四年和上等四年,而下等四年為義務教育。政府強調,凡6歲以上兒童均需讀完小學,女子與男子享有同樣的受教育權利;凡拒絕送子女入學的父母要受到相應的懲罰。由于中央政府督促地方政府提高兒童入學率,而地方又普遍采取鼓勵、勸誘、強壓等措施來促使民眾送子女上學,使得小學入學率迅速上升。
此外明治天皇還大力興辦中等教育,為了滿足學生數量迅速增長的需要,政府還興辦了大量的師范學校由其培養教師,并發展實業(職業、技術)教育,以此引進歐美國家的先進科學技術,同時注重發展高等教育以培養高級科技人才,比如創立東京大學、慶應義塾大學和同志社大學等。明治二年(1869年),明治政府還制定《海外留學規則》向歐美派遣大批留學生。明治十二年(1879年),明治天皇廢止《學制》并頒發《教育令》,次年2月頒布《修正教育令》并加強中央和地方政府對學校的監督權力,強調國民義務教育和加強德育教育,后于明治十八年(1885年)又以《小學校令》取代《教育令》,不斷加強學?!盎蕠薄败妵钡臍v史教育,次年明治政府先后頒布《帝國大學令》《師范學校令》《中學校令》等。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明治政府制定《小學教育經費國庫補助法》并以次年全面修改《小學校令》,在義務教育年限內實現免收學費。
文明開化
除了教育改革之外,明治天皇及其政府還提出“文明開化”的口號,參照西方先進國家的社會生活并在日本建立資本主義文明,在思想、文化、生活等領域開展日本新文化運動,其中以福澤諭吉為代表的啟蒙思想家是日本新文化運動的主要推動者,他主張日本應以實現西洋文明為目標,并向社會大眾介紹普及西方資產階級的思想和學問,他先后創作出《勸學篇》《文明論概略》等書,提倡自由、平等、自主獨立等思想;明治七年(1874年),福澤諭吉參加由森有禮發起成立的“明六社”并于次年創辦《明六雜志》開展啟蒙活動,“明六社”成員創作和翻譯如《泰西國法論》《論自由》《自助論》等作品,其宣揚的西方資產階級思想文化受到日本青年人的歡迎。
此外,明治天皇為推廣文明開化還下詔在各村町設立閱報室,鼓勵創辦刊行《橫濱每日新聞》《讀賣新聞》《東洋自由新聞》《國民之友》和《朝日新聞》。日本的社會文化也逐漸現代化,馬車、人力車、洋樓、電燈、西洋制服等開始屢見不鮮,明治四年(1871年8月9日),明治天皇發布《斷發脫刀令》宣布人們有“斷發”“脫刀”的自由,并獎勵效仿西方人的發式,后發布允許華士族與平民通婚的文告;次年太政官發布第373號布告,廢止幕府時期高級官員常用的直衣、狩衣,定西式禮服為官員禮服,并提倡官員穿西裝;“開陽亭”“海陽亭”“日新亭”等西餐館相繼出現,牛肉、豬肉、牛奶等開始作為上等食品出現在大城市的飯店里;第一國立銀行大樓、筑地旅館等歐式建筑逐漸興起。
軍國主義
明治天皇還強調在日本國民中軍國主義的思想教育。明治二十四年(1886年)開始,明治政府實行“審定”教科書制度后“大和魂”“大日本帝國精神”(以日本為中心的反動民族沙文主義)充斥于各類學校的教材中;明治二十八年(1890年),明治天皇發布《教育敕語》正式將學校、社會、家庭教育納入軍國主義教育的軌道,他要求人民做天皇的“忠臣”和父系家長的“孝子”,同時派遣陸軍大佐(校)擔任師范學校校長,而學生過封閉兵營式的軍隊生活。
外交
修約收權
明治天皇不但改革日本國內的制度,還在外交領域爭取日本民族獨立,比如他在收回歐美列強于日本江戶幕府時期奪去的部分主權。明治二年(1869年),明治政府廢除德川幕府與美國簽訂的有關修建鐵路(從江戶到橫濱之間)的特權協議,次年撤銷與普魯士王國人格納特簽訂的九十九年土地租約(北海道函館郊外七重村的三百萬坪土地);明治六年(1873年),明治天皇收回和荷蘭商人共同經營的高島煤礦,并規定此后不準外國人勘探、租用、開采和經營日本的礦山,明治政府還于明治八年(1875年1月)促使英、法兩國撤走駐橫濱的軍隊。同時明治天皇還于七十年代后期在自由民權運動的推動下修改不平等條約,直到明治二十七年(1894年7月)簽訂新的英日通商條約,后又與美、法、俄、德等十幾個國家締結新約并于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生效,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日本完全實現恢復關稅自主權。
對外擴張
但日本明治天皇在擺脫被壓迫民族地位后施行對外擴張的軍國主義政策。明治七年(1874年),日本明治政府借口臺灣高山族居民殺死琉球王國漁民,派兵三千攻占中國領土臺灣,清朝政府接受英國“調?!迸c日本簽訂《臺事專約》,并向日本賠款白銀五十萬兩,同時默認日本吞并琉球。次年日本派軍艦侵入朝鮮領海并開炮轟擊江華島炮臺、上岸放火搶掠,之后日本中將黑田清隆率三艘軍艦前往朝鮮,逼迫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締結《日朝修好條規》(江華島條約),日本獲得在朝鮮的治外法權,并迫使朝鮮開放釜山、元山和仁川三港。明治二十七年(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甲午日清戰爭并擊敗清政府,迫使其于次年簽署《馬關條約》,明治天皇派遣樺山資紀接收臺灣成為日本殖民地,之后日本參與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并攫取在華利益,又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羅斯帝國,將庫頁島南部納入日本帝國的版圖;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明治政府又武力吞并大韓帝國,將朝鮮半島納入日本殖民地的范圍。
法律
帝國憲法
明治十五年(1882年),明治天皇派遣伊藤博文前往德國學習調查德國的憲法制度,直到明治二十七年(1889年)明治天皇頒布以德國憲法制度為藍本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并將其交給當時的內閣首相黑田清隆以示生效。首先,《大日本帝國憲法》規定日本天皇萬世一系且神圣不可侵犯,天皇掌握軍隊的統帥權、大臣的任免權、宣戰權、議和權、締約權、眾議院的解散權以及以“敕令”名義頒布法律的權力,同時內閣和官吏只對天皇負責,不對議會和國民負責。其次,《大日本帝國憲法》規定設立包括貴族院和眾議院的議會,但貴族院的成員由皇族、華族與天皇指定的“敕選”議員組成,其權力遠超民眾選舉的眾議院;此外還設立由十二名元老組成的樞密院,議會通過的法案須經樞密院同意和天皇的批準才能成為法律。除了《大日本帝國憲法》之外,明治天皇還頒布《選舉法》,規定交納十五日元以上國稅的二十五歲以上的男子有選舉權(相當于擁有兩町以上土地的地主和年收入超過一千元以上的資產者)。
司法改革
明治天皇為推動日本成為近代化國家,還在憲法體系之外進行司法制度改革。明治七年(1874年8月),明治政府發布《司法職務定制》并規定裁判所的構成和審判制度,由司法省管轄全國的裁判所(法院)、檢事局(檢察院)、明法寮(政法學校),同時規定設立五種法院——臨時裁判所(特別法庭,審理有關涉及國家大事的案件和法官的犯罪案件)、司法省裁判所、司法省派出裁判所(相當于最高法院及其分院)、府縣裁判所、區裁判所。由司法卿兼任司法省裁判所所長,檢事(檢察官)有權監察各裁判所的判決是否正當,沒有檢事到庭不能進行判決。次年設立大審院作為最高法院,明治九年(1876年)形成了大審院——上等裁判——地方裁判所一一區裁判所更加規范和完整的司法體制。
人物作品
明治天皇在位期間共創作出93032首和歌,其中的1687首收錄于《明治天皇御集》中。《明治天皇御集》于大正十一年(1922年)由宮內省編并由日本文部科學省發行,參與臨時編纂的有山縣有朋、近藤久敬、入江為守、井上通泰等大臣,底本現收藏于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內容分為上中下三卷,跨度范圍從明治天皇十一年之前至明治四十五年,代表作品包括《日本武尊》《寒月》《庭菊》等。
重要爭議
明治天皇接受君主立憲制后,與伊藤在1886年達成“機務六條”,其內容包括在內閣總理大臣的邀請下天皇出席內閣會議、有關國政事務天皇可咨詢主管大臣及其次官、無論喜歡與否天皇均不得缺席各種儀式、天皇盡量履行其職能以便國務順利進行等。即使在大日本帝國憲法實施之后,明治天皇仍然堅持“機務六條”的原則,但這種政治生態缺乏調解者和調解機制,容易使特定政治勢力過于強大而無法加以限制。
1889年(明治二十二年)2月11日,明治天皇在供奉著“三神器”之一八咫鏡的宮內賢所頒布了《皇室典范》和《帝國憲法》。發表敕語后,日本天皇象征性地將《帝國憲法》交給總理大臣黑田清隆,此舉旨在表明是“吾皇賜憲與日本”。在同一天頒布的詔書中,天皇宣布在1890年召開議會,憲法將于召開議會的當天生效,大日本帝國憲法是一部天皇主權的“欽定憲法”,有著天然的缺陷和程序錯誤。
人物言論
明治天皇的登基誓言是:“廣興公議,萬機決于公眾;公卿與武家同心,以至于庶民,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破舊來的陋習,樹立天地之公理正氣?!?/p>
人物影響
明治天皇所領導的明治維新是日本歷史上最具有偉大意義的事件,它使日本擺脫半殖民地化危機并開辟日本歷史新紀元,推動日本由封建社會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致使日本從自古以來處于亞洲文明邊緣的小國,一躍成為對亞洲歷史產生深遠影響的國家,甚至躋身于世界強國的行列;但明治天皇執政期間的改革進行得很不徹底,《帝國憲法》使得明治天皇成為當時最大的地主和資本家,以至于推動近代天皇制的形成并延續至今,同時資產階級民主并沒有惠及人民群眾,相反人民群眾參政議政權利的嚴重缺失,致使其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影響力下降,最明顯的是軍國主義的不斷強化,最終將國家引上法西斯主義軍國主義的道路,并導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毀滅性失敗。
人物榮譽
人物評價
日本現代史學家吉田茂評價:“能夠有明治天皇這樣一位杰出的君主,對日本來說,這是比什么都幸運的事?!?/p>
美國歷史學家弗蘭克·薩克雷評價:“他性格強硬,作為日本名義上的最高統治者,在社會和政治改革中發揮了不容小覷的個人影響力,他統治的時期因這些改革而被稱為‘明治時代’?!?/p>
中國近現代日本史學家武安隆、王家驊評價:“明治天皇施行的明治維新是日本歷史上最具有偉大意義的事件。它開辟了日本歷史的新紀元,使日本由封建社會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有力地推動了日本歷史的前進?!?/p>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副教授許海云評價:“明治天皇是日本歷史上最優秀的政治家之一,是帶領日本步入近代化的重要領導人。這位叱咤風云、令人矚目的君主在位45年,在其統治時期,日本實施了聞名遐邇的明治維新?!?/p>
家族成員
人物軼事
明治天皇即位之后進行維新改革,改革甫一開始,明治天皇的飲食起居等生活習慣就迅速西化,他不僅廢除日本剃眉染齒的傳統陋俗,而且相傳他還一輩子酷愛喝法國生產的葡萄酒。從明治四年(1871年)之后,明治天皇帶頭飲用牛奶和吃牛肉,明治天皇下詔規定文武百官的禮服一律改用西裝。
相關形象
文學
影視
后世紀念
明治神宮
明治神宮修建于大正九年(1920年11月1日),是位于東京澀谷的神社,里面供奉著日本第122代天皇明治天皇和昭憲皇太后是神靈,每年前來朝拜的人數是全日本最高的。明治神宮里面還有大約70萬平方米的人工林椿州之森,種植明治神宮建成時從日本各地捐贈的約10萬棵樹,成為“永恒的森林”。1945年4月14日,明治神宮的主要建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炸,1958年11月重新建造完成;現在其南部地帶改為代代木公園;西部為明治神宮棒球場;南面園墻外是著名的表參道,對面是為1964年東京奧運會修建的船形體育館國立代代木競技場,現在明治神宮中有36棟建筑是日本的重要文化財產。
伏見桃山陵
明治天皇的陵墓伏見桃山陵建成于大正元年(1912年),位于日本京都伏見區桃山町小城山,外表形狀為上圈下墳丘,后日本宮內廳專門刻有“明治天皇伏見桃山陵”的陵印,由桃山陵墓監區事務所保管陵印。
參考資料 >
日本擬發行紀念幣 紀念明治改元150周年.百家號.2024-04-18
學界研究動態:論記紀人皇時代的神話傳說與中國思想(劉文星 ).浙江工商大學東亞研究院 .2024-04-19
明治天皇御集.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2023-09-09
王新生:日本明治時期近代化的得與失.騰訊網.2024-05-22
明治天皇 現代日本的締造者.新京報電子報.2024-05-24
明治天皇 : 天皇降生卷(上卷).豆瓣讀書.2023-08-29
明治天皇: 碧血怒濤卷.豆瓣讀書.2023-08-29
明治天皇: 第三部:孝明帝駕崩卷.豆瓣讀書.2023-08-29
明治天皇與日俄戰爭 明治天皇と日露大戦爭? (1957).豆瓣電影.2023-08-29
天皇 皇后和日清戰爭 天皇?皇后と日清戦爭 (1958).豆瓣電影.2023-08-31
明治大帝と乃木將軍(1959).豆瓣電影.2023-08-31
明治大帝御一代記 - 公開日?みどころ?キャスト情報 |クランク.クランクイン!.2023-08-31
二百三高地 二百三髙地 (1980).豆瓣電影.2023-08-29
北洋水師(1992).豆瓣電影.2023-09-01
最后的武士 The Last Samurai (2003).豆瓣電影.2023-08-29
走向共和(2003).豆瓣電影.2023-09-01
一八九四·甲午大海戰(2012).豆瓣電影.2023-09-01
什么是明治神宮?.明治神宮.2023-08-29
國寶?重要文化財(建造物)の指定について.文化廳.2023-08-29
明治天皇 伏見桃山陵.宮內廳.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