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論(teleology)是一種哲學理論,該詞匯來自于希臘語“telos”,意為“目的”。它由“telos”和“l(fā)ogos”兩部分組成的,“telos”意為“目的”,“l(fā)ogos”為“理性”和“邏各斯”或“規(guī)律”的意思,因此從詞源學的角度來看,“teleology”一詞兼具目的和理性兩層含義。“目的論”是關于“目的”和“合目的性”的說明、疏通和批判,即它在世界萬物的背后都設定一個目標,這一目標是事物之所趨向者,也是事物之所以產(chǎn)生、發(fā)展、變化的引導者或推動者。
目的論觀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臘,這一階段是自然的目的論。最初提出者阿那克薩戈拉(Anaxagoras)主張心靈是事物的動因,這已將目的論的因子包含在其中。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將目的論的目光從宇宙論的解說轉(zhuǎn)向人世的關注,在他的目的論當中,德行或善是最高的知識或理念。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將目的論概念化為一個重要的觀念,提出“四因說”。第二階段是中世紀的神學目的論,這時的目的論轉(zhuǎn)變?yōu)橐?a href="/hebeideji/8394353816798760332.html">雅威為中心,所有的論證都是為了證明上帝的存在。第三階段是德國哲學家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的調(diào)節(jié)性原則的目的論,他認為目的論只是一種調(diào)節(jié)性的理念而非建構(gòu)性的理念。
近代科學的興起后,因不能見容于享有霸權(quán)地位的物理學科與神學存在瓜葛,目的論幾近沉寂并受到激烈的批評。然而自上世紀初開始,目的論因生物學的發(fā)展又重新引起人們的重視,當代目的論接受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程序目的性思想,與現(xiàn)代生物學的成果相結(jié)合,對生物目的行為的機制做出解釋。當代目的論者將目的理解為正在運動的事物追尋和即將實現(xiàn)的狀態(tài),它以程序的形式存在,經(jīng)過一定的過程而實現(xiàn)。當代目的論在廓清內(nèi)涵的基礎上,對目的的性質(zhì)、特點和運行機制廣泛探討,提出一系列新觀點,深化了對目的論解釋模式的認識,其合理性逐漸得到認可,成為當代科學解釋中占據(jù)重要地位的一種模式。
詞源與定義
目的論,英文為“teleology”,這一詞即可以指目的性,也可以指關于目的性的理論。這一術(shù)語最早由沃爾夫(Christian Wolff)于 1728 年在《理性邏輯哲學》(Philosophia rationalis sive logica)中提出,源自希臘語“telos”,意為“目的”。它由“telos”和“l(fā)ogos”兩部分組成,分別是“目的”和“理性”或“規(guī)律”的意思,從詞源學的角度來看,“teleology”一詞兼具目的和理性兩層含義。因此,德國哲學家海德格爾在《謝林論人類自由的本質(zhì)》中說“目的論是關于telos的logos”。在亞里士多德的眾多著作中,“telos”一詞被頻繁使用,可理解為“終點”,即事物的朝向,該詞有事物的最后根據(jù)、理由、原因的意思,它既是事物的開端又是事物的終點。伊曼努爾·康德(Kant)在《判斷力批判》中認為目的是有關一個客體的概念就其同時包含有該客體的現(xiàn)實性的根據(jù),合目的性是一物與諸物的那種只有按照目的才有可能的性狀的協(xié)和一致。
歷史嬗變
柏拉圖(Plato)在對話《裴多》(Phaedo)中講述了蘇格拉底(Socrates)探求事物原因的過程。青年時期的蘇格拉底首先試圖用物質(zhì)原因解釋一切,包括思維和知識,但以失敗告終。接著他試圖用目的論的術(shù)語來解釋萬事萬物,包括天文學的事實,但他再次放棄,因為目的論先驅(qū)者阿那克薩戈拉由目的論解釋轉(zhuǎn)向了機械論解釋。幻想兩度破滅的蘇格拉底后來聲稱發(fā)現(xiàn)了事物的形式、可理解的本質(zhì),認為它們是最適合哲學探究的原因。蘇格拉底放棄了目的論作為一種全面的認識原則,但他還是在自己的案例中通過訴諸目的論思想來支持目的論的解釋。他提出了自己入獄的兩種解釋(雅典陪審團判定他犯有無神論和腐蝕青年罪,而蘇格拉底拒絕逃獄)。蘇格拉底認為用筋骨來解釋他的入獄是錯誤的,機械的解釋無法“將真正的原因與沒有原因就無法作為原因的原因區(qū)分開來。”
為了發(fā)展蘇格拉底未能完成的目的論宇宙觀,柏拉圖最終完成了《蒂邁歐篇》(Timaeus)。在這篇對話中,蒂邁歐是一個以“可能的神話而非知識呈現(xiàn)的角色。這部作品提出了最早的、完善的目的論宇宙觀,其影響一直持續(xù)到中世紀,并延續(xù)至今。簡而言之,這是一個關于造物主冒險在時間和空間中復制永恒、天堂模式的故事。蒂邁歐以一種宇宙論的論證方式介紹了造物主:“萬物的產(chǎn)生必然有其原因,因為任何事物的產(chǎn)生都不可能沒有原因”。造物主是神、是工匠,是“萬物的創(chuàng)造者和父親”,他希望萬物盡可能地像他自己,成為美好的事物。因此,我們的目的就是成為雅威的樣子。柏拉圖提供了一個完整的宇宙論,綜合闡述了物質(zhì)的幾何結(jié)構(gòu)、形式、天體形態(tài)以及神的目的性創(chuàng)造。
與柏拉圖以造物主為中心的目的論相比,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將自然界視為固有目的的概念,即目的性是自然所固有的。亞氏的目的論依賴于對事件的三重分類:偶然發(fā)生事件、必然發(fā)生事件和慣常發(fā)生事件。對他來說,后兩類事物就是自然界為了某種目的而行動的證據(jù),即使是偶然事件,其發(fā)生也是有序的。亞氏認為所有變化都是將潛能變?yōu)楝F(xiàn)實,從橡果到成熟的大樹的有機發(fā)展過程中,橡樹只有在完成生長后才能完全成為它的本體。我們說某物是什么時,是根據(jù)它的形式來命名的,因為形式是生長所指向的目標,所以形式也是目的,或最終原因;橡子來自一顆成熟的大樹,這是它的動力因。因此,當探究某事時,可以提出四個包含大部分或全部因素的基本問題,即:質(zhì)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目的因。
伊曼努爾·康德(Kant)對目的論的解釋應用于生物學之上,目的存在于自然之中。他認為人類思維如果不使用目的概念,就無法把握生物,在有組織的生命體中,萬物即是目的又是途徑,例如,葉子吸收太陽能量,其目的是生長發(fā)芽,而這也是帶給其他植物能量的途徑。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延續(xù)了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和康德的傳統(tǒng),但否認了超驗的造物主。在《自然哲學》(哲學 of Nature)中,黑格爾對地球和動植物的生命進行了詳細的哲學分析,確認生命必須被理解為自我維持,而自我維持隱含著目的論。有機體具有自我決定的性質(zhì),支配其因素是內(nèi)在的,因此是內(nèi)在目的論。由此,黑格爾認為認識到有機體的內(nèi)在目的論,我們就可以重新獲得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并超越他的時代所常見的外在目的論。
哲學中的目的論
蘇格拉底的外在目的論
作為外在目的論的先驅(qū)者,蘇格拉底(Socrates)一直倡導善的目的論思想,這也是他哲學思想的重要核心。蘇格拉底哲學的最高原則是“最好的”就是“善”,一切行為都要求是“善”的,即好的、合理的,一定要避免惡的壞的和不合理的,這并不意味著一切現(xiàn)實存在的東西都是最好的,而是說一切存在都要以“善”的為目的,從不善達到善,“善”是萬物的真正的最后的目的。他提倡的善的目的論思想的實質(zhì)是區(qū)別什么是善和不善、什么是好和壞。
此外,蘇格拉底主張用神的目的來解釋自然界的事物和現(xiàn)象的學說,自然界所呈現(xiàn)的樣子是神的目的使然,神的目的是理性的,所以世界呈現(xiàn)出規(guī)律性和有序性。蘇格拉底的外在目的論對后世影響深刻,中世紀的宗教神學進行豐富和發(fā)展并將其作為自己的核心思想。在近代,外在目的論曾被自然科學特別是生物學所接受。
柏拉圖的擬人論目的論
柏拉圖(Plato)將蘇格拉底的外在目的論改造為一種擬人論目的論。他認為宇宙是一個人工制造的物體,如生活在其中的其他有生命的有機體一樣。造物主是所有運動產(chǎn)生的普遍原因,包括地球的運動。柏拉圖的目的論中,與善做斗爭取決于一個卓越標準的形式,宇宙中的制造物是在有了模型之后被制造出來的,驅(qū)使與善做斗爭的卓越標準來自于客體的外在世界。
亞里士多德的內(nèi)在目的論
亞里士多德(Aristotle)認為目的是內(nèi)在于事物之中的,不是某種超自然的東西外加給事物的,他強調(diào)目的的功能性,目的本身是有用的甚至可以發(fā)揮原因作用。亞里士多德目的論的任務是訴諸目的來解釋事物、現(xiàn)象、行為的發(fā)生,其常用模式是:“由于某······,而有某······”,或者“為了······,因此······”。他要解釋的對象是有機體發(fā)生發(fā)展的過程,以及有機體的組織結(jié)構(gòu),所訴諸的是非目的、非理性、非意向然而又是內(nèi)在的東西,即變化的內(nèi)在原則。
康德的宇宙目的論
宇宙目的論將宇宙所有事物都看成是有目的的,認為宇宙的演化是有目的的。康德(Kant)將自己新建構(gòu)的宇宙目的論應用于生物學解釋,他認為自然的進步只能從目的論解釋,目的存在于自然之中,因此可稱作內(nèi)在的或生物學目的。康德的目的論認為不訴求目的就不能完善地解釋自然有機體及生物過程,類似于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目的論,康德試圖訴諸內(nèi)在的變化原則來說明整個宇宙。
黑格爾的目的論
黑格爾用辯證法建立起哲學體系的框架,他的目的論原則從其否定的辯證法原則得到確證, 否定成為了有目的性的否定, 而盲目的否定, 嚴格來說是不能稱為“否定”的, 否定一開始就是針對目的的, 亦即針對目的潛在性、主觀性。與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目的論相似,黑格爾認為作為主體的精神是以自身為目的, 進行自我運動和自我發(fā)展, 具有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 整個世界都由絕對精神自身產(chǎn)生、外化和創(chuàng)造出來。
其他領域中的目的論
中世紀的神學目的論
中世紀的神學目的論指歐洲在公元4世紀末5世紀初到16世紀期間以宗教神學為核心的目的論,它是對古希臘目的論不斷深化的產(chǎn)物,尤其是對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目的論進行了有神論的演繹與系統(tǒng)化,認為世界萬物都是神或雅威按照自己的目的創(chuàng)造出來的。中世紀神學家將上帝作為唯一和最高的終極原因,認為上帝是一切目的中的最高目的。他們吸收了古希臘哲學家所主張“至善”目的論思想及其達至“至善”的途徑,并把它演化成以上帝為中心的有神論目的論思想。神學托馬斯·阿奎納提出“五種后天證明方法”用以解釋上帝的存在,其中第五種是“事物治理的證明”,即目的論方法。在中世紀神學目的論思想中,關于上帝存在的論證成為這一時期目的論最有特色的地方,所有的論證都歸結(jié)到證明上帝的存在,即所謂的目的論論證。
牛頓的混合目的論
英國著名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運用目的論解釋整個宇宙及運動的和諧完美的秩序。牛頓的的目的論是對亞里士多德(Aristotle)自然目的論的進一步發(fā)展,此時,他部分否定機械力學甚至認為科學無法回答許多問題。其中,“宇宙目的論”和“生物目的論”為目的論提供了證據(jù),在宇宙目的論中,引力是一不可或缺的本體論存在,牛頓認為它是由根據(jù)某些規(guī)律而恒常起作用的動因引起的。牛頓認為宇宙中一定有存在著一種理智的設計作用,或絕妙的設計者。
達爾文的進化論目的論
達爾文雖拒絕了柏拉圖式的目的論,卻承諾了別的形式的目的論。在《物種起源》等書中,他不厭其煩地使用了終極因這一概念。他的“自然選擇”被看作一種目的論力量,如在解釋有機體在環(huán)境中的存在以及有機體再生產(chǎn)時,他認為正是因為有機體的某些特征才幫助有機體的生存,對于生物競存適者生存的解釋亦是如此。
與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目的論相似,達爾文也運用有用性解釋一有機體或某一部分的存在時,他們都訴諸自然界之內(nèi)的內(nèi)在力量、作用來解釋有機體的存在、變化和發(fā)展。不同之處在于亞里士多德用有機體繁殖來解釋變異,查爾斯·達爾文則認為有機體從環(huán)境關系中獨立出來是由于機遇。此外,達爾文認為是有機體決定了它的功能作用,并且是自然選擇作用于有關材料,使它們有利于有機體。
分支
歷史目的論
目的論起源于希臘哲學,在亞里士多德(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中取得最為精致發(fā)達的形式。但古希臘的目的論缺乏歷史意識,并未將歷史視為一種具有自身目的的有機體,以目的論的方式去說明人類社會歷史的發(fā)展。歷史意識由基督教引入西方哲學,其將歷史理解為一種具有內(nèi)在規(guī)律的發(fā)展過程或上升過程的意識,歷史不再是一大堆偶然事件的堆積,而是具有確定的目標和內(nèi)在的規(guī)律。如此,希臘哲學的自然目的論就進入了歷史意識之中,構(gòu)成了一種歷史目的論。這種歷史目的論把人類歷史理解為一個回歸雅威之城的目的論過程,是上帝給予了人類歷史以意義,上帝成了歷史發(fā)展的原因,成了歷史意義的依歸。
教育目的論
教育目的論的建構(gòu)受到一定教育價值取向的支配與制約,是一定社會對教育所培養(yǎng)人才的質(zhì)量規(guī)格的總要求。人類社會的教育目的論,是一個從全面發(fā)展到片面發(fā)展再到全面發(fā)展的過程。古希臘建筑和羅馬共和時期,社會相對繁榮和穩(wěn)定,以人類自身發(fā)展的理想為目的,教育家們提出德、智、體和諧發(fā)展的要求。中世紀蒙昧時期,僧侶封建主和世欲封建主以自身利益為目的,實行愚民政策,鼓吹雅威創(chuàng)造一切,不容背離教義,扼殺個性。到資本主義社會,機器生產(chǎn)需要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且有創(chuàng)造精神的人來運作。于是,教育要求人的全面發(fā)展。
影響與評價
影響
19世紀末20世紀初,目的論思想在生物學領域興起。隨著生物學壯大,生物學家哈爾丹說:“目的論對于生物學家來說就像是他的一個情人,他離不開她,卻又不愿意人們公開看到他們在一起。”過去生物學家因為使用目的論語言感到不安,隨著物理學和化學向生物學的滲透以及分子生物學的產(chǎn)生,如今目的論被廣泛用于解釋生物學的一系列現(xiàn)象,生物學著作中不論是分子生物學還是進化生物學,生物學家在解釋一件事的存在和原因時,常常說“為了某種目的”、“為了某種功能”等等。
評價
弗朗西斯·培根
近代最早對目的論進行詰難的是英國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他指出:“目的因除涉及人類活動的科學外,只有敗壞科學而不會對科學有所推進。”
伊曼努爾·康德
德國哲學家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明確表示要在知識和信仰及道德之間劃清界限,要維護目的論的應有地位,否則信仰和道德將不復存在,人類應該在目的論領域評判和追問科學發(fā)展的價值問題。他指出目的論概念是為了知曉生命體的行為和人類的活動及其歷史。
批評
馬克思主義研究者們認為如果把目的論作為一個解釋原則運用到人之外,就必然陷入唯心主義。卡爾·馬克思指出,查爾斯·達爾文學說“第一次給了自然科學中的‘目的論’以致命的打擊”。恩格斯也指出:“目的論過去有一個方面還沒有被駁倒,而現(xiàn)在被駁倒了。”馬克思主義者認為目的論范式是由于人們生產(chǎn)水平和認知水平的限制,不能根據(jù)自然界的本質(zhì)來解釋自然現(xiàn)象,從而用一種擬人觀來解釋自然現(xiàn)象,目的論是對自然事物本性無知的表現(xiàn)。
參考資料 >
Teleology in Early Modern Philosophy and Science.link.springer.com.2023-08-22
TELEOLOGY PAST AND PRESENT.WileyOnlineLibrary.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