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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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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煉(1507-1557),字純甫,號青霞山人,明朝中期名臣,錦衣衛, 浙江會稽(今紹興市)人。

沈氏一族自唐朝遷至杭州錢塘,元末時追隨朱元璋起兵,自此世代居住在浙江省會稽縣。至沈煉父親沈璧時,家道旁落。成長于這樣家庭環境的沈煉天資聰穎,嘉靖元年(1522),其年僅15歲便補為縣學生員,嘉靖十年(1531),順利通過鄉試,考中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沈煉進士及第,自嘉靖十九年(1540)始,先后任溧陽市、茌平區、清豐三地縣令,頗有政績。嘉靖二十八年(1549),經陸炳的推薦,沈煉調任錦衣衛。此后,為人亢直的沈煉看不慣嚴嵩一黨敗壞朝綱之舉,于嘉靖三十年(1551)上疏彈劾嚴嵩的十宗罪,被嘉靖處以杖刑,居保安。盡管去職,但沈煉依舊是心懷天下,其對于宣大守將畏懼而不敢拒敵,往往采取退讓之策,殺良冒功,感到憤怒,修書痛斥的同時還上疏言明;宣大總督楊順等人擔心事情敗露,與嚴嵩父子合謀,誣陷沈煉造反。嘉靖三十六年(1557),沈煉遭棄尸于宣府街頭,享年51歲。隆慶元年(1567),追贈沈煉光祿寺少卿;天啟初年,追謚沈煉為忠湣。

沈煉死后,長子沈襄將其作品匯編成了《青霞集》,另外,其行世的作品還有《青霞山人集》5卷、《鳴劍集》12卷等。沈煉深受儒家“士以天下為己任”理念的影響,其在與嚴氏父子的斗爭中表現出了不卑不亢的品格,以及執著堅守道義的原則,成為了后世文人士子所敬仰的楷模。

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沈煉的祖系來源于東漢沈戎的一支,唐朝時遷至杭州錢塘;傳至宋代,沈煥又遷入紹興。沈煉一脈的一世祖名為沈繼先,字承美,為南宋淳熙年間的進士,官至江寧知府,沈繼先后裔再由紹興徙居于麗水市,元末群雄割據之時,沈氏祖、祥二公隨朱元璋起兵,被編為軍戶,隸屬于紹興衛,自此世代居住在浙江省會稽縣。

按照明朝的慣例,軍戶實行嚴格的世襲制,不過,沈家至少在沈煉父親沈璧這輩時,已經擺脫了軍籍的制約,得以自由發展。沈璧不樂家居,執意將家中財物盡數變賣,只身赴京經商,誓不回鄉,致使家道旁落。成長于這樣家庭環境的沈煉,天資聰穎又學博觀而手不釋卷,文史經義自然不在話下,同時兼通書法繪畫,熟知兵法韜略,展現出了遠超同齡人的才華,年僅15歲便于嘉靖元年(1522)補為縣學生員,備受明代文學家,亦是同鄉后輩的徐渭推崇;明代大儒王陽明回鄉守制期間,對于拜于門下學習的沈煉,也是青睞有加,多番贊賞。此外,嘉靖五年(1526)時任浙江省督學汪文盛考察浙江士子,驚艷于沈煉詩文,將其拔居為第一名。

嘉靖十年(1531),沈煉順利通過鄉試,考中舉人,卻倒在了次年的會試,這一年,沈煉見到了落魄已久的父親,懇請其歸家,但沈璧執意不肯。沈煉不禁哀號痛哭,長跽[jì]不起,沈璧被兒子的孝誠之心大為感動,二人得以一同踏上歸途。迎父歸鄉之后,沈煉并未因家境窘困而怪罪或怠慢父親,一心侍奉父親,菽水承歡,一家人將以往的隔閡拋諸腦后,相親如初。嘉靖十二年(1533年),母親俞夫人生病,沈煉一連三個月衣不解帶,晝夜侍于床畔;病情加重之時,甚至焚香禱告,希望由自己代替母親生病;俞夫人病愈,鄉人都認為完全是沈煉的孝心感動了上天。

步入仕途

學從良師,年少成名的沈煉心無旁騖,潛心讀書,于嘉靖十七年(1538)終于進士及第,嘉靖十九年(1540)出任溧陽縣令一職,由此入仕,亢直的個性伴隨了其整個仕途生涯。這一方面是未出仕之前,沈煉深受儒學的滋養,將“恪守孝道”的“小倫”擴展到“忠君愛國”的“大倫”,其認為“父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因此“君不禮,臣不可以不忠”,但君臣綱常又凌駕于所有倫理關系;另一方面則受到沈氏家風的影響。將沈氏遷到紹興沈煥趙頊重用王安石,大力推行王安石變法的時代背景之下,直言青苗法之弊端,受到宋神宗的賞識,官至樞密副使;趙構時,沈煥長子沈琰官至御史,因上疏彈劾秦檜和議之策引高宗不悅,左遷翰林博士,后致仕歸家;沈琰長子沈繼祿同樣因忤[wǔ]逆權臣而遭到免職;趙擴時,詔補御史,但沈繼祿卻托病不仕。

溧陽市任上的沈煉,不僅廉潔勤政,而且還勇于搏擊豪強,保護良善,多次為弱勢群體出頭,杖斃了縣中仗勢欺人的惡霸,受到百姓的愛戴,但同時也容易得罪官場,嘉靖二十二年(1543),由于剛直而得罪御史而調離溧[lì]陽,轉任茌[chí]平縣令。到任后,沈煉依然堅持自己的理念主政茌平區,幾個月內便政通人和,同時,沈煉體恤民情,饑荒之年,為民請命,開官倉借糧于民,救民于水火之中。此外,沈煉切身踐行著儒家“先富后教”的禮義教化之旨,每月朔望之日,不僅親自為民眾講論經義,而且數次受邀到民間家塾中言傳身教。一年后,父親去世,沈煉回到家鄉守孝。丁憂期間,沈煉不僅熱心桑梓教育,廣收門徒而親自授學,一時間,呈現了“戶外之履常滿,雖為鐵門限,亦不勝求道者之出入矣”的盛況,還與徐渭、陳鶴、楊珂、朱公節、錢楩[pián]、諸大綬、蕭勉、柳文、呂光升意氣相投,結成了越中十子社,在當時復古思潮和心學思潮共振的背景下,完成了由顏師古轉向師心,最終突破了復古的桎[zhì]梏,引領了晚明的文藝解放思潮。

調任錦衣衛

嘉靖二十六年(1547),結束丁憂的沈煉轉任清豐縣令,期間,其“以澄清為己任”“化易民俗興民利”,造福一方,頗得民心,聲名很快傳到了京城,受到時任錦衣衛指揮使陸炳的注意。當沈煉離任清豐時,百姓夾道相送,扳轅慟哭,極力挽留。之后,清豐百姓感念沈煉恩德,還專門為他建立生祠,祀享不輟。嘉靖二十八年(1549),經陸炳的推薦,沈煉調任錦衣衛,擔任七品的經歷一職,主要掌文書之出入;陸炳對沈煉漸漸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后,并沒有看輕,反而欣賞其氣節,以平等之禮相待。此時的明朝不僅有“南倭北虜”的外患,更有朝綱不穩的內憂,為此,朝中大臣進諫不止,常有因言獲罪者,沈煉在陸炳面前,極力斡旋,令不少大臣免于危難。

另一方面陸炳是朱厚熜朱厚熜身邊的紅人,其父祖為朱厚熜[cōng]的潛邸舊人,其母是朱厚熜的乳母,而陸炳又與嚴嵩父子交情深厚。在陸炳身邊的沈煉有機會近距離接觸嚴嵩、嚴世蕃,對其倚恃權威,貪污納賄等敗壞朝綱之舉是深惡痛絕。一次在酒宴之上,恃寵而驕的嚴世蕃強灌不勝酒力之人,如若不飲者則用酒澆灑在身上??床粦T此等行為的沈煉一把奪過嚴世蕃手中的酒杯,將酒強行灌入其口中,并聲稱這是代客人的回禮,嚴世蕃忌憚于陸炳,只得忍氣吞聲。

彈劾嚴嵩

嘉靖二十九年(1550),蒙古土默特部因數次請求互市不成,在首領俺答汗的帶領下攻破北古口,至京郊修書一封,再次要求互市,否則將兵臨城下,言辭輕慢,史稱“庚戌之變”。司業趙貞吉極力反對通貢,朝中大臣迫于嚴嵩父子的淫威,無人敢于聲援。關鍵時刻,沈煉挺身而出,分析形勢利弊,支持趙貞吉的主張。當即遭到了嚴嵩黨羽、吏部尚書夏邦謨的質疑,聲稱朝中重臣都沒說話,哪里輪得到七品芝麻官;沈煉也不退縮,直接回擊,大臣不敢說,所以小吏來說這件事。次日,沈煉又上疏請調集萬余軍隊應對,不過,奏疏卻攔截,落入嚴嵩之手。嚴嵩一黨因畏怯俺答汗,力主互市,沈煉則堅決反對,認為敵人狡詐貪婪,雙方為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執,以致沈煉一連數日意難平。

而后沈煉繼續目睹了嚴嵩、嚴世蕃父子把持朝政的種種不法。如平時邊臣便競相賄賂送禮,一旦戰事失利又懼怕獲罪,更加奉上重禮賄賂位尊的嚴嵩,從而邊事更加被忽視;沈煉更加憂心如焚嚴嵩一黨對待邊事放任的態度,與尚寶司丞張遜業喝酒時,其痛斥嚴嵩父子誤國時,聲淚俱下,不能自已。嘉靖三十年(1551),沈煉為天下計,上疏斥責嚴嵩“貪婪之性,疾如膏肓,愚鄙之心,頑于鐵石”,并列出其納賄、攬權等十大罪狀,直指嚴嵩父子為誤國奸臣,兼劾夏邦謨賄嵩之罪,請求朱厚熜罷斥之。遺憾的是,經過大禮議事件后,嘉靖愈發不喜歡諫諍之臣,此前已有沈束彈劾嚴嵩而落得凄慘下場的前車之鑒,而沈煉在庚戌之變時與嚴嵩一黨的幾次爭執,本就犯了嘉靖的忌諱。更為重要的一點,嘉靖雖久居深宮,但仍然大權并未旁落,此次沈煉疏中言辭犀利,表面上直指嚴嵩父子的擅權攬政行為,實際上卻損害到了嘉靖的尊嚴。同年,嘉靖下詔將沈煉廷杖數十,貶謫至保安州種田。

含冤而死

嘉靖三十年(1551),為官十年,兩袖清風的沈煉,原本積蓄就不多,加之被突然貶謫至保安,未能置辦屋舍。當地一賈姓某之人得知沈煉大義,主動騰出房屋,百姓們聽聞后,在生活上對沈煉多有接濟,里長老天天送柴米給他,沈煉亦樂于在當地開辦書院,教導諸生。不過,盡管答應了互市的請求,但俺答汗因“市利不博”,時不時越境騷擾;嘉靖一怒之下下詔罷馬市,俺答汗的愈加頻繁。保安屬于邊塞,緊靠著了明代九邊重鎮宣府、大同市,深受其害;而宣大守將畏懼而不敢拒敵,往往采取退讓之策,殺良冒功。

嘉靖三十三年(1554),雖已去職,但心懷天下的沈煉修書一封加以痛斥,而后戰事日緊,又以“不發兵,必聞之朝廷”相威脅。嚴嵩黨羽,時任宣大總督楊順害怕,密報嚴嵩父子,謊稱沈煉勾結死士欲圖謀刺嚴氏;早已與沈煉結下梁子的嚴世蕃此前便聽聞,沈煉在保安的“斑斑劣跡”,諸如常馳馬至居庸關下,凡遇縉[jìn]紳往來,必南望慟哭唾罵嚴氏父子;還扎了三個人像(指三公)草人,分別貼上李林甫(唐相)、秦檜(宋相)和嚴嵩的名字,以亂箭射之;同時還聽聞沈煉與四方游士公然論議朝政得失,毫不避諱,甚至還打算起義以清君側之惡。

于是,嚴世蕃串通宣大總督楊順,巡按御史路楷,借白蓮教蠱惑民心之機,逮捕了白蓮教教徒閻浩等人,上報名單時,將沈煉之名也列入其中,誣其謀反。舉朝皆知其中冤情的情況下,前宣大總督許論此時是正掌管兵部,竟也不予審理,判沈煉以極刑并籍其家。嘉靖三十六年(1557),沈煉遭棄市于宣府街頭,享年51歲。

死后平反

嘉靖四十三年(1564),嚴世蕃論死西市,保安弟子持長幡標沈煉姓名入市觀刑,完畢大呼“吾師慰地下矣”,慟哭而去。嚴氏倒臺后,沈煉長子沈襄得以無罪獲釋。隆慶元年(1567),沈襄為父伸冤,揭露楊順、路楷二人罪行,得到朝中大臣的鼎力支持,沈煉冤屈大白于天下,復原官,加贈光祿寺少卿。天啟初年,加謚“忠湣”。

人物評價

明代文學家徐渭評價沈煉還是生員時,其才學、思想便遠超同齡人,言談之間氣質不凡。

明代大儒王陽明認為沈煉有“真用世之才也”。

《明史》總裁官張廷玉評價沈煉,為人剛直,嫉惡如仇,每次飲酒不拘禮節、傲慢不敬,旁若無人,是頗為疏狂的。

明末清初史學家談遷認為,在嚴氏父子把持朝政的昏暗時代,沈煉不明剛柔并濟,明哲保身之道。

軼事典故

放歸白龜

嘉靖八年(1529),有漁民捕獲一只白色巨龜,紹興知府聽說沈煉博聞便派人詢問。沈煉認為,白龜殺之必有水害,力主將其放生。之后白龜不幸遭到其他郡縣殺害,果然發生了水災,紹興知府聽說后非常驚嘆,說:“沈先生果然很有博學”。

得劍劾嚴

嘉靖二十八年(1549),沈煉在京城的住所里宴請太子賓客飲酒期間,一位道人通過使者進來謁[yè]見,贈予一把寶劍。沈煉一邊把玩,一邊高興地問道:“寶劍價值幾何?”道人回應道:“不下百金,但沈大人剛正有氣節,特前來將此劍相贈,莫談錢財?!闭f完,道人長揖而去。沈煉發現道人出門后便不見了,轉念一想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悅,認為得到了可以清除身邊的奸臣的斬馬劍,旋而拔出劍舞了起來。不久,空中飛來黃布像傘一樣,又有一只鶴從南方飛來,長鳴數聲后向北飛去,與劍舞相互輝映。劍舞結束后,仙鶴在庭院中棲息了一個月,直到沈煉上疏彈劾嚴嵩,才戛然飛鳴而去。

主要作品

沈煉的主要作品為《青霞集》。由于沈煉的作品多數諷刺朝政,包含了許多官員的不法之事,故宣大總督楊順,巡按御史路楷等人為求自保,下令銷毀沈煉的全部著作,同時張貼告示“凡匿沈氏遺稿片紙只字者,按捕同罪”,以絕后患,沈煉眾弟子被迫將其投諸水火之中,唯有一名叫作武崇文的門生私藏文稿于地下,加之先前已有部分作品刊刻贈友,僥幸免難;沈煉長子沈襄出獄后,遍尋沈煉生前做官之地和故友門人,最后整理得詩文遺稿五百余篇,約占其原始創作的十之一二,編排成集,名為《青霞集》。

其中詩文題材豐富,風格多樣,既有壯志抒懷之作,也有仕宦酬贈之篇,既有秀麗的自然美景,亦有奇幻的世外仙境,不同的詩卷繪刻出不同的風格特色,體現出詩人不同境遇下的心態轉折,向世人展示出一個比史書上更為立體飽滿的人物形象,主要是以斗爭為基調的人生歷程,詩歌始終覆蓋著昂揚豪壯的主旋律,在抑郁忿憤中滿懷對國家、君主的期待。而散文則涉及多種文體類型,各具特色,但整體上又具有共通特點,多敘及軍防政事、國計民生,或宣揚德義、昌明教化,滲透著鮮明的載道致用觀。相比詩歌,沈煉的文章行文放言馳騁、氣勢盛大,亦講究情理兼備、表達真率,更具現實意義,是其政治、文學思想的最直接體現,彰顯出士人高度的社會責任意識。此外,還流傳下來了沈煉的《青霞山人集》5卷、《鳴劍集》12卷。

人物關系

沈煉家族

越中十子

文藝形象

文學形象

馮夢龍在《喻世名言》中有《沈小霞相會出師表》一篇。作品中,剛正不阿的沈鏈深受諸葛亮《出師表》忠義思想的感染,對嚴氏父子的倒行逆施極為憤慨,先是當面斥責嚴世蕃的胡作非為,繼而又上表章彈劾嚴氏父子十大罪行,結果遭到削職為民,遞解宣化保安州,因得知嚴氏黨羽楊順殺良冒功而憤而上疏,遭到了嚴世蕃指使親信誣陷致死。

影視形象

參考資料 >

徐文長外傳 (2001).豆瓣電影.2023-06-02

繡春刀 (2014).豆瓣電影.2023-06-02

繡春刀II:修羅戰場 (2017).豆瓣電影.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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