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畑俊六
來源:互聯網

俊六(1879-1962),男,日本昭和時期陸軍元帥,甲級戰犯,早年畢業于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和陸軍大學。

1933年后歷任第十四師團師團長,日本航空本部長,日本臺灣軍司令官,教育總監等職。1938年調任上海市日軍總司令、華中日軍司令官,曾指揮日軍侵略武漢。1939年任內閣陸軍大臣。1941年再次來華,任侵華日軍總司令官,負責全面指揮八國聯軍侵華戰爭。1944年獲得元帥稱號。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1879年7月26日出生于日本東京的一個武士家庭。

1885年進入東京四谷普小。

1891年隨父遷居函館市,轉入函館市彌生小學高等科。

1893年父親因心臟病故去,舉家又再次搬回東京

1896年9月進入陸軍中央幼年學校學習,畢業后進入野戰炮兵部隊第一聯隊。同年12月,進入陸軍士官學校,同期生中有杉山元小磯國昭等。次年以同期660名學生中第二名的成績畢業,正式開始他的軍人生涯。

服役經歷

1901年被晉升為炮兵少尉

1903年11月晉升陸軍中尉。

1904年日俄戰爭時期,服役于乃木希典將軍的第三軍,在進攻旅順外圍的雞冠山一役中,被一顆俄羅斯子彈射穿了肺部。從那以后他的身體就越來越消瘦,這次負傷也使他獲得了軍旅生涯的第一枚勛章——功五級金鵄勛章。傷愈后,被送入陸軍炮兵工科學校學習。

1905年4月任野炮兵第1聯隊補充大隊中隊長。6月晉升陸軍上尉。

1906年12月月從陸軍炮工學校高等科畢業。

1907年進入培養日本陸軍中高級軍官的陸軍大學學習。

1910年畢業于陸軍大學校。后來就沿著精英路線一直在參謀本部干。進入參謀本部后,正值參謀本部根據《帝國國防方針》和《帝國用兵綱領》制定年度作戰計劃,于是隨隊來到中國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考察,以便為日后侵略中國作準備。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被派往德國擔任武官,在那里學習了德國的軍事思想及戰略戰術。大戰爆發后,回到日本,繼續在參謀本部任職,不久又被派往瑞典常駐,搜集情報。

1912年3月任駐德國大使館武官輔佐官。

1914年4月晉升陸軍少校。8月任駐瑞典武官。

1916年奉調回國,繼續在參謀本部工作,擔任作戰班長,參加了對《帝國國防方針》及《帝國用兵綱領》的修改。在此期間,畑俊六與同在東京的后來擔任日本首相的小磯國昭交往甚密。

1918年兼任軍令部參謀,同年末作為巴黎和會全權代表的隨員赴歐。

1919年擔任陸軍大學戰術教官。

1920年第二次到中國考察。同年晉升為陸軍炮兵上校,下放部隊進行歷練,先后任野戰炮兵第十六聯隊聯隊長、陸軍野戰炮兵學校教導隊聯隊長。

1921年7月20日晉升陸軍大佐,任野炮兵第16聯隊長。

1922年8月15日在陸軍野戰炮兵學校任教導聯隊長。

1923年升任參謀本部做戰課長兼軍令部參謀。

1926年晉升為陸軍少將,擔任野戰炮兵第四旅團旅團長。

1927年任參謀本部第四部部長。

1928年轉任參謀本部做戰部部長,參與其兄關東軍司令畑英太郎與參謀板垣征四郎石原莞爾等策劃滿蒙占領的行動,該行動最終因其兄于1930年5月暴病而亡告終。

1931年晉升為中將,擔任野戰炮兵總監。

1933年起,陸續擔任過第十四師團師團長、陸軍航空本部長、二·二六事件后代替皇道派的柳川平助擔任臺灣軍司令官。

1937年晉升為大將,就任陸軍三長官之一的教育總監一職,成為日本陸軍的首腦之一。

1938年2月由于華中派遣軍在原司令官松井石根的率領下,在侵占南京后,制造了震驚世界的“南京大屠殺”,迫于國內外的輿論壓力,日軍大本營不得不撤回松井石根,由畑俊六接任華中派遣軍司令官,并視察南京港。5月19日日軍攻陷徐州市,打通隴海鐵路。但預定殲滅的中國軍隊主力50萬人已經在李宗仁指揮下先期撤出,日軍占領地域越發寬廣,兵力不敷分配的情況更加嚴重。緊接著,中國軍炸開了河南花園口附近的黃河大堤,擋住了華北日軍的深入。

1938年6月18日大本營根據御前會議的決定,向陸海軍下達了準備武漢作戰的命令。接到作戰命令后,開始積極進行進攻武漢的作戰準備。先是派兵拿下了軍事重鎮安慶市,將德州好敏中將的航空兵團基干兵力部署在此地,以方便日軍的戰斗機從此起飛,轟炸漢口搶占制空權。6月底在“安宅”號軍艦上與中國方面艦隊司令官及川古志郎交換了《關于漢口攻略作戰的陸海軍協定備忘錄》,與海軍達成共同作戰的協定,由海軍負責打通長江水路交通,沿長江運送陸軍。

1938年7月19日日軍進攻黃梅縣。7月23日日軍主攻部隊在姑塘登陸。7月26日攻占九江。8月1日占領黃梅。作為華中派遣軍司令官的畑俊六率其所屬14個師團和1個航空兵團的兵力投入這場戰爭。畑俊六進行了具體的部署,他命令東久邇稔彥中將所率第二軍4個半師團向廬州附近集結;命令岡村寧次中將所率第十一軍的5個師團和精銳波田支隊向黃梅、九江附近靠攏;進攻部隊達到9個師團2個旅團25萬之眾,為了保證不“后院起火”,畑俊六又將5個師團的兵力布置在上海、南京、安慶市等已占領地區。10月26日,中國軍隊向西、向南撤退,畑俊六率日軍占領了“九省通衢”武漢。在會戰中,畑俊六所率日軍公然違反國際法,使用毒氣375次,發射毒氣彈4萬顆以上。11月2日乘軍艦抵達武漢。

1938年2月14日任中支那派遣軍團司令官12月15日被召回大本營,轉任軍事參議官。

1939年5月25日轉任天皇身邊親近的侍從武官長。8月至1941年2月連任阿部信行內閣和米內光政內閣的陸軍大臣。

1940年7月22日任軍事參議官。

1941年3月,畑俊六正式被任命為侵華日軍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接替他的前任西尾壽造,負責統一指揮侵華日軍的侵略活動。12月8日日軍偷襲美國珍珠港,悍然挑起太平洋戰爭

1942年4月美國空軍就報復性的空襲東京,事后在中國浙江機場降落,日本大本營大為惱怒,指示畑俊六派兵掃蕩浙江機場,畑俊六原本就對放棄中國戰場,而到南洋去招惹英美不滿,對華北方面軍岡村寧次提倡,深入西安-成都的5號作戰計劃也不贊同,他的主張是穩扎穩打,借此機會,擅自擴大作戰規模和地域,最后形成了一個歷時3個月,出兵87個大隊的龐大的浙贛會戰,由于顧祝同抗日戰爭第三戰區有被日軍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三集團軍和11軍夾擊的危險,不敢力戰,任憑日軍搶劫肆虐,他的這次作戰雖獲得成功,但在戰略上卻因為大量抽調日軍,使日軍1942-1943年冬春預計發動西安作戰流產。

1944年隨著盟軍逐步組織起猛烈的反攻,日本本土與侵入西南太平洋的日軍的海上聯系被美國海空軍所切斷。日軍大本營因而盤算在中國大陸打通一條交通線,將平漢、粵漢和湘桂鐵路貫通起來形成一條通往越南新加坡的大陸交通線,使大本營與南太平洋上的孤軍之間取得聯系。為此,日軍大本營制定了“一號作戰”行動,即中國通常所說的豫湘桂會戰。

畑俊六擬定了一個由北而南、全面進攻的計劃。第一期作戰由華北方面軍發動攻擊,打通京漢鐵路,同時殲滅國軍于河南省的主力(主要為湯恩伯部)。第二期作戰由駐武漢的日軍第11軍攻擊衡陽市,摧毀國軍第九戰區主力。第三期作戰由第6方面軍與華南第23軍配合,由廣州市北上,以打通粵漢鐵路為目標。并與前述第11軍會師。第四期作戰于打通平漢、粵漢線之后,再出兵攻占廣西壯族自治區越南的通路。此次作戰期間日軍亦需盡量攻擊并摧毀華軍于江西省湖南省和廣西的機場。在情報上,更是下了大力氣,比如,有些計劃圖示上,竟標示出要進攻西安市重慶市。對武漢方面的增兵則是進12萬,走5、6萬,讓人覺得是正常換防的模樣。計劃上明確說:為了這次交戰,(占領區)警備的部分犧牲是值得的。由這份計劃中可清楚的看出,第一期作戰計劃即為豫中會戰,第二期為長衡會戰,第四期部份為桂柳會戰。此次如日方達成其戰略目的,中國將被分為兩半。

豫陜戰事結束后,畑俊六在武漢設立前進指揮所,同時將第5陸軍航空軍指揮所也移至武漢,第11軍各部隊開始向長江沿岸運動,由中國派遣軍直接組織班子,對九戰區的前三次的打法進行了研究,戰役開始后,日軍攻擊部隊分為兩個梯隊,對攻擊地域實施波浪式交替推進,同時置強大集群于兩翼,使九戰區多次使用的兩翼側擊戰術失效,外翼兵團在整個戰役中不能發揮作用,成為看客,戰前畑俊六就預計能一舉擊破長沙市衡陽市,派遣軍最大的危機在于在預計桂柳會戰時迎戰由印緬云南返回的中國遠征軍,為此專門成立了第六方面軍,預計由岡村寧次擔任這次作戰的指揮。

一號作戰”中,日軍共投入兵力51萬余人。畑俊六所指揮的日軍,在8個月的時間里擊潰了中國國民黨軍隊五六十萬人,打通了大陸交通線,侵占了河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等省的大部和貴州省的一部分地區。洛陽市、長沙、桂林市福州市4個省會及鄭州市等140余座城市悉被攻占,衡陽、永州市邵陽市、桂林、柳州市、丹竹、南寧市等7個空軍基地和36個飛機場也被占據。這場最后的“勝利”,是日本法西斯主義侵略者在侵略戰場上最后的掙扎。

由于這一“卓越”的“戰績”,畑俊六被晉升為陸軍元帥,天皇親自向他頒發了一級“金鵠”勛章

1944年6月2日被任命陸軍元帥。11月23日,日軍大本營下令畑俊六轉任陸軍教育總監,繼續支持對中國和西方進行侵略戰爭。

1945年4月6日調任駐本土日軍第二總軍司令,準備進行本土決戰。11月被編入預備役。12月2日作為甲級戰犯被逮捕。

1948年11月12日被判終生監禁。

1954年10月保外就醫。

1958年4月被赦免。7月任偕行社會長。

個人生活

家庭生活

哥哥畑英太郎,同為舊大日本帝國陸軍大將。

健康狀況

1962年5月10日出席福島縣用棚倉陣亡者慰靈碑揭幕式期間倒下,不治身亡。

人物事件

東京審判

“東京審判”的正式名稱是“遠東國際軍事審判”。1946年1月19日經盟國授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設立,同時公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指出法庭有權審判犯有反和平罪、普通戰爭罪和反人道罪的日本甲級戰犯。經過反法西斯同盟的多邊磋商,一致同意組成由美國、中國、英國蘇聯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等11個國家參加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和檢察官由這11國各派一位,庭長是澳大利亞人衛勃爵士,檢察長為美國律師季南。審判對象是28名罪大惡極的日本甲級戰犯,他們是: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廣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貞夫平沼騏一郎重光葵木戶幸一大島浩東鄉茂德橋本欣五郎島田繁太郎賀屋興宣南次郎梅津美治郎、畑俊六、小磯國昭星野直樹鈴木貞一、佐滕賢了、岡敬純白鳥敏夫松岡洋右永野修身大川周明

在世界歷史上,組成海牙國際法庭審判戰犯,這是規模最大、審判時間最長的一次。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至1948年11月12日結束,歷時兩年半。在審判期間,共開庭818次,先后有11名法官、88名檢察官和90余名辯護律師出席審判,審判記錄竟達48412頁;又有419人出庭作證,779人書面作證,受理證據4336件,判決書長達1212頁。加上翻譯人員、采訪法庭消息的記者和衛兵,法庭全部人員已超過1000人。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始對畑俊六等28名日本甲級戰犯進行公開審理。陸軍元帥杉山元在作為戰犯被捕之前已畏罪自殺,另一個陸軍元帥寺內壽一客死南洋,因而畑俊六成為法庭被告席上唯一的一名日本陸軍元帥。由于米內光政為他辯護,他逃脫了締結三國同盟的指責。畑俊六被指控犯有《起訴書》中列舉的第1項(圖謀侵略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第27項(對中國實行侵略戰爭)、第29項(對美國實行侵略戰爭)、第31項(對英國實行侵略戰爭)、第32項(對荷蘭實行侵略戰爭)以及第55項(違反人道)等罪行。“違反人道”的罪行,主要包括被告畑俊六縱容、唆使部下在武漢殺戮平民和俘虜,奸淫婦女,搶劫和破壞財物等犯罪事實。

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5:6的判決票數(5票是贊成死刑,6票是贊成無期徒刑)正式宣布對畑俊六判處無期徒刑時,他感激地朝著法官席鞠了一躬。

參考資料 >

日本投降,接受東京審判.人民網.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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