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體芳(1832年—1899年),字漱蘭,號莼隱,別署瘦楠、東甌憨山老人,浙江瑞安人,時稱“瑞安先生”。
黃體芳生于瑞安縣城(今羅陽鎮),咸豐元年(1851年)考中舉人,同治二年(1863年)斬獲進士功名。其家族科舉成績斐然,他與兄長黃體立、兒子黃紹箕、侄子黃紹第、侄孫黃曾銘一門五人皆登進士之列。黃體芳本人入選庶吉士,繼而獲授編修一職,致力于掌故研究探討,后續仕途順遂,陸續升任內閣學士、江蘇省學政、兵部左侍郎以及左都御史等職位。晚年的他,投身教育事業,出任金陵文正書院主講教師。彼時局勢動蕩,黃體芳在晚年間加入強學會,秉持變法圖存的理念,積極投身時代浪潮,還創辦了江陰南菁書院。身為維新派人士,他對康有為的變法主張頗為認同,多次呈書上奏,評議時政得失,其間因彈劾李鴻章一事,觸怒當道,遭降職處分,改任通政使。黃體芳留有《漱蘭詩葺[qì]》著作傳世。在晚清官場,他與寶廷、張之洞、張佩綸一同被稱作“清流四諫”或“翰林四諫”,在朝堂之上素以直言敢諫著稱。
光緒七年(1881年)遷內閣學士,提督江蘇省學政。次年,授兵部左侍郎,在江陰創建南菁書院。中法事起,建議索還琉球王國,經畫越南。光緒十一年(1885年),劾李鴻章治軍二十馀年無效,請敕曾紀澤歸國練兵,因連旨,左遷通政使。后兩署左副都御史,奏言自強之本在內治,又歷陳中外交涉得失,以后都證實他的預言。光緒十七年(1891年)乞休,先后主講河南大梁、信陵、敬敷書院和江寧文正書院,并列籍康有為在南京發起的上海強學會。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病逝。
人物經歷
黃體芳(1832—1899),字漱蘭,自署東甌憨山老人,瑞安人。清同治二年(1863)中二甲進士,初授翰林。四年散館授編修,六年充順天鄉試同考官,七年侍講,八年視學福建省,十二年為山東省學政,十三年轉翰林院侍讀,九月轉右春坊右庶子。光緒二年(1876),學政任滿還朝。三年六月,上《裁定外省陋規疏》。九月,張佩綸奏請廣開言路以拯時艱,詔飭朝臣各己見。四年,應詔疏陳時政得失,劾戶部尚書董恂及前山西省巡撫鮑源深。五年,擢侍講學士,轉侍讀學士,遷詹事府少詹事,折參工部尚書賀壽慈,劾使俄大臣專擅誤國,言人所不敢言,和張佩綸、張之洞、寶廷合稱“翰林四諫”。
光緒六年,提督江蘇省學政。七年,轉詹事,續擢內閣學士。八年,籌建江陰經古書院,擢兵部左侍郎。九年,經古書院落成,改名南菁書院,設經學、古學兩門。十年,建議朝廷索還琉球王國,并進經劃越南之謀。十一年調京,升兵部左侍郎,奏劾李鴻章練兵20余年,無尺寸功。旨,左遷二階,次年補通政使。十四年,任福建省鄉試正考官。次年六月,署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十七年四月,行年60,告病辭官。二十一年,兩江總督張之洞《薦舉人才折》提及“前通政黃體芳,直諒樸誠,篤于忠愛,好善惡惡,一秉至公,出于天性,其品概風操,中外皆知”。《馬關條約》簽訂后,愛國人士開強學會于京師,張之洞等組織上海強學會,體芳及子紹箕、侄紹第均曾參加。同年先后主講開封信陵書院和江寧文正書院。十一月,歸居瑞安市。二十三年,德軍入踞膠州灣,作《二本嘆》,以刺北洋政府大臣李鴻章和山東巡撫李秉衡。次年列強瓜分之議日亟,憂傷交集,賦詩志感,有“榻畔他人鼾我室,域中今日算誰家”句。二十五年五月初九日卒于里第。
人物生平
人物介紹黃氏歷朝為官,清廉耿直,注重氣節。頻頻上書言時政得失,糾彈大臣失職,直聲震中外,與寶廷、張佩綸、張之洞有“翰林四諫”之稱。反對外交上的投降,指斥內政中的腐敗,與子紹箕、侄紹第都是翰林出身的“清流”健將。中日甲午戰爭期間,上封事者“多以稿就正,每為之手定。”1895年講金陵文正書院,旋參加上海強學會。創辦江陰南菁書院。
黃體芳聯集
東林講學以來,必有名世;
南方豪杰之士,于茲為群。
題江陰南菁書院講堂,
人言為信,我始欲愁,仔細思量,風吹皺一池春水;
勝固欣然,敗亦可喜,如何結局,浪淘盡千古英雄。
題莫愁湖勝棋樓,
七十子六藝兼通,文學溯薪傳,北方未先于吳會;
九百里群英畢萃,禮儀表茅麓,東林以后有君山。
題江陰南菁書院講堂,
于要官、要錢、要命中,斬斷葛藤,千年試問幾人比;
從文正、文襄、文忠后,開先壁壘,三老相逢一笑云。
挽彭玉麟
清慎勤三字傳家,知君宦囊蕭然,唯有西臺留諫草;
詩書畫一朝絕筆,令我征帆到此,不堪東閣吊官梅。
挽揚州知府何金壽
廉吏可為乎?只留半壁圖書,與兩袖清風,分貽兒輩;
老夫既矣,剩有病女涕淚,隨大江流水,灑到君前。
挽知府王仁堪
男兒死耳又奚言,若論唐室元勛,四百戰功名豈輸郭李;
父老談之猶動色,但吁揚州都督,億萬年魂魄永鎮江淮。
題無錫張睢陽廟,
無餉又無援,臨淮張樂,彭城擁兵,嘆偏隅坐困將才,自古英雄千眾忌;
能文斯能武,操筆成章,誦書應口,幸試院近依公廟,至今靈爽牗諸生。
題無錫張睢陽廟,
東西漢,南北宋,儒林文苑,集大成于二先生,宣圣室中人,吾黨未容分兩派;
十三經,四史,諸子百家,萃總目至萬余種,文宗江上閣,斯樓應許附千秋。
題江陰南菁書院藏書樓
《二木》詩斥腐官
光緒十七年(1891),黃體芳未到致仕之年“乞骸”退職(病退),寓居京城,后又返鄉蟄居故宅。此時,他已是“身不在位,不謀其政”的致仕京官,但他依然銳氣不減,十分關注時局,于光緒廿四年四月,抱病寫下了名曰《二木嘆》的排律(隱喻兩個庸才庸官,即指山東巡撫張汝梅和都察院御史徐樹銘,該兩人名字中的“梅”字和“樹”字皆帶木字傍,故稱“二木”)。
附《二木嘆》:
泰山從古無頹時,梁木從古無壞期。天為萬世建師表,隆化原不區華夷。鶴而軒,猴而冠,鬼蜮而人面,猥以材竊恩眷。平生亦談詩書,肝腸隨桀犬變。豈不聞,屏翰固本如苞桑,況復泮林密邇鴞所翔。豈不聞,柏署蘭臺翼風教,況復中興干推三湘。咄哉單鷹覬吾士,非直蓬萊失左股。彼絕日月夫何尤,斯文種子忘其祖。我朝雖曰虛無人,那堪大道叢荊榛。束發兒童發上指,恨不匍匐帝宸,吁嗟乎!通家絕交辱柱下,蠢頑更有桓司馬。幸賴孤桐峙朝陽,還求大木支大廈。我思南山有竹逹革深,衛公之靈震古今。何不先射雙木偶,更拔長劍誅其心。——摘自《黃體芳集》
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四百四十四·列傳二百三十一
黃體芳,字漱蘭,浙江瑞安人。同治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日探討掌故,慨然有經世志。累遷侍讀學士,頻上書言時政得失。晉、豫饑,請籌急賑,整吏治,清庶獄,稱旨。時議禁燒鍋裕民食,戶部駁,體芳謂燒鍋領帖,部獲歲銀三萬,因上董恂奸邪狀,坐鐫級。
光緒五年三月,惠陵禮成,主事吳可讀為定大統以尸諫。詔言:“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后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吳可讀所奏,前旨即是此意。”於是下群臣議,體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語,止有恪遵,更有何議?乃激烈者盛氣力爭,畏者嚅不吐,或忠或謹,皆人臣盛節,而惜其未明今日事勢也。譬諸士民之家,長子次子各有孫,而自祖父母視之則無異。然襲爵職必歸之長房者,嫡長與嫡次之別也。又如大宗無子,次宗止一嫡子,然小宗以嫡子繼大宗,不聞有所吝者,以仍得兼承本宗故也。唯君與民微有不同。民間以嫡子繼大宗,則大宗為主,本宗為兼。天潢以嫡子繼帝系,則帝系為主,本宗可得而兼,親不可得而兼。若人君以嫡子繼長支,則固以繼長支為主,而本宗亦不能不兼。蓋人君無小宗,即稱謂加以區別,亦於本宗恩義無傷。此兩宮意在嗣子承統,慈愛穆宗,亦即所以慈愛皇上之說也。今非合兩統為一統,以不定為豫定,就將來承繼者以為承嗣,似亦無策以處之矣。試思此時即不專為穆宗計,既正名為先帝嗣子,豈有僅封一王貝勒者乎?即不專為皇上計,古來天子之嗣子,豈有以不主神器之諸皇子當之者乎?即僅為穆宗計,皇上可如民間出繼之子乎?即僅為皇上計,穆宗可如前明稱為皇伯考乎?夫奉祖訓,稟懿旨,體圣意,非僣。先帝今上皆無不宜,非悖。明其統而非其人,非擅。論統系,辨宗法,正足見國家億萬年無疆之,非干犯忌諱。此固無意氣可逞,亦無功罪可言也。”疏入,詔存毓慶宮。自是劾尚書賀壽慈飾奏,俄使完顏崇厚誤國,洪鈞譯地圖謬,美使崔國英赴賽會失體,皆人所難言,直聲震中外。
七年,遷內閣學士,督江蘇學政。明年,授兵部左侍郎。中法事起,建索還琉球王國、經畫越南議。十一年,還京,劾李鴻章治兵無效,請敕曾紀澤歸練師,忤旨,左遷通政使。兩署左副都御史,奏言自強之本在內治,又歷陳中外交涉得失,后卒如所言。十七年,乞休。二十五年,卒。子紹箕、紹第,并能承家學,而紹箕尤贍雅。
人物評價
體芳、寶廷、佩綸與張之洞,時稱“翰林四諫”,有大政事,必具疏論是非,與同時好言事者,又號“清流黨”。——《清史稿·黃體芳等傳論》評
黃體芳是惓惓忠愛清流黨。他受漁民天不怕地不怕的耿直性情熏陶,一輩子瞻前不顧后,認準的事情則勇往直前絕不后退。——《劉昆與晚清著名歷史人物》評
黃體芳致力于掌故研究探討,慨然有經世之志。——《八股文匯編(下)》評
抗疏不矜,乞身非隱;傳經多壽,命酒長生。——翁同龢評
黃體芳直諒樸誠,篤于忠愛,好善惡惡,一秉至公,出于天性,其品概風操,中外皆知。——張之洞評
讜直冠熙朝,搏擊權奸,軼竇東皋錢南園而上,慨今日狐鼠塞途,犬羊伺釁,九原不可作;清時應惜諫書稀。——孫詒讓評
參考資料 >
黃體芳.博雅人物網.2022-02-21
黃體芳-生平事跡.溫州市圖書館.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