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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爾豐
來源:互聯網

趙爾豐(公元1845年—1911年),字季和,祖籍襄平(今奉天省遼陽市),出身官宦世家,晚清名臣趙爾巽之弟,清末正藍旗人,清朝末年大臣。

趙爾豐之父趙文穎愛新覺羅·旻寧進士,曾出任泰安市知府。趙爾豐捐班出身,初任廣東省鹽大使;后歷任靜樂縣永濟縣知縣,因治理匪患蝗災有功,得時任山西絳[jiàng]州知州錫良賞識,以功累遷道員。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錫良任職河南巡撫,保奏趙爾豐總理黃河堤工,并命其隨之赴任熱河省。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趙爾豐隨錫良入川,任永寧道,殘酷鎮壓古藺縣敘永縣一帶的農民起義,時人稱其為“趙屠戶”。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趙爾豐調任建昌道,奉命鎮壓巴塘縣地區的土司暴動。趙爾豐平定西康省地方土司叛亂之后,因功獲封“武勇巴圖魯”,以侍郎銜任川滇邊務大臣,并開始在西康進行改土歸流的政策。宣統三年(1911年),趙爾豐接任其兄趙爾巽四川總督之職。在保路運動中,趙爾豐迫于清廷壓力,武力解散保路團體,射殺群眾幾十人,釀成“成都血案”,隨即因無力阻止四川省地方起義而被免去四川總督一職。辛亥革命爆發后,趙爾豐復命為川滇邊務大臣。8月5日,他出席了川漢公司股東大會。1911年11月,趙爾豐正式宣告四川地方自治,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12月8日,四川軍政府軍隊突然嘩變,趙爾豐發布布告安撫軍心,被疑蓄意鼓動嘩變。12月22日,趙爾豐為時任都督尹昌衡所殺,終年六十五歲。

《錫良奏稿》評價趙爾豐才能卓著,辦事認真,忠誠勤懇。《清代人物傳稿》肯定了趙爾豐治理川藏地區的歷史貢獻,認為趙爾豐在川藏地區所推行的改土歸流政策打擊了川藏地區土司的政治經濟特權,減輕了當地人民的生活負擔,促進當地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的迅速發展,維護了國家統一;也粉碎了英帝國主義企圖打通印緬、穿插藏地、俯瞰川滇的陰謀,鞏固了中國西南國防。但是趙爾豐在任期間殘酷鎮壓農民起義、屠殺革命群眾,使其人物形象頗具爭議。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趙爾豐之父趙文穎愛新覺羅·旻寧進士,曾出任泰安市知府。趙爾豐兄弟四人,其兄趙爾震(字鐵珊)、趙爾巽(字次珊)為同治十三年(1874年)同科進士,其弟趙爾萃為光緒十五年(1889年)進士,唯有趙爾豐屢試不第,納捐為廣東鹽大使。

進入仕途

光緒十年(1884年),趙爾豐以廣東省鹽大使改任靜樂縣知縣,又于光緒十四年(1888年)調任永濟市縣知縣。在山西永濟縣知縣任上,趙爾豐著力掃除當地匪患,親自治理蝗災,避免當地農戶蒙受更大損失,初步展現了其政治才能。因治理匪患蝗災有功,趙爾豐得時任山西絳州知州錫良賞識,升為山西省監掣同知。后因母親去世,趙爾豐依例丁憂離職。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趙爾豐由已經升任山西巡撫的錫良委任辦理固關防軍營務處。趙爾豐嚴加防御,縝密偵探,有力地抵御八國聯軍,錫良保其升為道員。兩年后,錫良任職河南巡撫,保奏趙爾豐總理黃河堤工,并命其隨之赴任熱河省。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錫良任四川總督,趙爾豐隨之入川,任永寧道。此時,永寧爆發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挾制官府。趙爾豐到任后,歷時三月,誅殺永寧匪患和當地民眾三千余人,殘酷鎮壓了古藺縣敘永縣一帶的農民起義,時人稱其為“趙屠戶”。對此,錫良向清廷保奏,稱趙爾豐廉明堅毅、才識俱優、辦事認真、不辭勞怨,又秘密保奏其膽識過人,精力充沛。

西藏平叛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冬,英國趁日俄交惡之機入侵西藏自治區,并在次年六月(1904年8月)侵占拉薩,脅迫當地政府簽訂《拉薩條約》。為阻止英軍侵藏,清政府委派鳳全為駐藏幫辦大臣。鳳全在瞻對實行改土歸流,推動巴塘縣移民開墾,限制寺院喇嘛人數。這一系列舉措引發巴塘大規模動亂。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鳳全與隨從五十余人在巴塘遭遇伏擊被殺。同年六月,趙爾豐調任建昌道,與提督馬維騏共同鎮壓巴塘地區的土司暴動,以圍攻之法攻克巴塘,殺堪布喇嘛。平定叛亂后,趙爾豐接辦善后,圍攻桑披寺,斷敵水道,為首喇嘛香焦普忠自縊而死,余眾投降。此次平叛不僅穩定了地方局勢,還有效阻止了英國勢力對西藏的覬覦。因平叛有功,趙爾豐獲封“武勇巴圖魯”。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錫良再次密薦趙爾豐才能卓著、忠誠勤懇、堪為大用。七月,清政府命趙爾豐以侍郎銜任川滇邊務大臣,專門經營川藏滇交界地區。趙爾豐會同錫良、云貴總督丁振鐸,制定《巴塘善后章程》,建議清廷于川藏滇地區改流設官、練兵、招墾、開礦、修路、通商、興學,清廷議準撥開邊經費一百萬兩。同年八月,趙爾豐由鄉城、稻壩至理塘縣,將理塘土司改流。同年十二月,趙爾豐平定鹽井臘翁寺為亂。次年(1907年)二月,錫良調任,趙爾豐代理四川總督一職,兼辦邊務。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趙爾豐之兄趙爾巽任四川總督,與趙爾豐共同治理川藏地區。同年十二月,德格土司兄弟爭位,趙爾豐征討篡位的弟弟昂翁降白仁青,攻昂翁降白仁青等于鄧科。昂翁逃至雜渠卡。宣統元年(1909年)四月,攻雜渠卡。六月追至卡納降,德格縣肅清。同年十月,川軍協統鍾[zhōng]穎率新建陸軍三千入藏,被困察木多。趙爾豐引兵救援,收取江卡、貢覺縣、桑昂、雜瑜四部落。川邊行政區域擴張至林芝市東部。

次年二月,達賴喇嘛聞川軍將至,逃入英屬印度。趙爾豐奏請清廷,欲乘勝一舉平藏,革教易俗,清廷不欲與英軍發生沖突,沒有許可。宣統三年(1911年),趙爾豐接任其兄趙爾巽四川總督之職,與道員傅嵩妹至孔撒、麻書,設甘孜藏族自治州委員,命靈蔥、白利、倬[zhuō]倭、東科、單東、魚科各土司繳印改流;與駐藏參贊羅長椅軍共克波密,攻取白馬崗;至康定市,收明正土司土地及魚通、冷邊、沈邊、咱里等土司印,皆實行改土歸流。同年(1911年)八月,西康省全局平定。

保路運動

宣統三年(1911年),趙爾豐接任其兄趙爾巽四川總督之職。同年四月,清廷頒布“鐵路國有”上諭;又任命托忒克·端方為粵漢、川漢鐵路督辦大臣,首先將粵漢、川漢路收為國有,與四國銀行團訂立“粵漢川漢鐵路偕款合同”。此前,商辦川漢鐵路公司已集股銀二千余萬,一聞上諭,群眾嘩然,并迅速成立了聲勢浩大的保路同志會。護理川督王人文支持保路運動,彈劾主持鐵路國有的郵傳大臣盛宣懷“欺君誤國”,要求修改借款合同。

在清廷命令下,趙爾豐回到成都市,認為保路運動聲勢已成,并認可了王人文的主張,請求清廷變更收路辦法,清廷不允。同年閏六月二十五日(8月19日),清廷任命李稷勛為國有的川漢鐵路宜萬段總理李稷勛強行收路,四川省形成商民罷市之勢,群眾與護兵相持,頗有死傷。趙爾豐再次奏請清廷改鐵路為商辦,并將借款修路之事交資政院。趙爾豐這一舉措引發了托忒克·端方的不滿,端方致電內閣,以趙爾豐“養為患”為由彈劾趙爾豐,趙爾豐遭到清廷兩次斥責。

在清廷嚴命下,趙爾豐拘捕保路運動為首的蒲殿俊羅綸鄧孝可等九人,封閉了《西顧報》,《啟智畫報》等報館,引發了群眾的強烈不滿。趙爾豐武力解散保路團體,射殺群眾幾十人,釀成“成都血案”,并隨即因無力阻止四川省地方起義而被免去四川總督一職,以岑春煊代為總督。

辛亥被殺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此后,清政府無法再向四川增兵,因此四川各地起義的聲勢更盛。托忒克·端方見情勢不妙,奏請清廷釋放蒲殿俊、羅綸等人,清廷允。趙爾豐迫于形勢,于11月14日釋放蒲殿俊羅綸等人,并希望借此抑制端方。11月22日,趙爾豐與官方代表署布政司尹良等七人,立憲派代表蒲殿俊等八人簽訂了 由官方和立憲派人共同商訂的四川獨立條簽訂“四川獨立條約”。11月27日,趙爾豐正式宣告四川自治,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以蒲殿俊為都督,趙爾豐擬赴川邊處理邊務。同日,鄂軍在四川資州攻入端方住所,端方被殺。

12月8日,蒲殿俊閱兵時,軍隊突然嘩變,蒲殿俊逃走,軍政部長尹昌衡平定叛亂后被推為都督。趙爾豐應商民之請,以總督的名義頒布告示以安定軍心。事后,趙爾豐被疑蓄意鼓動嘩變。趙爾豐再次發文辯白,反而更遭懷疑。12月22日,尹昌衡攻入趙爾豐舊督署,趙爾豐罵不絕口,最終被殺。

為政舉措

政治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清政府命趙爾豐以侍郎銜任川滇邊務大臣,專門經營川藏滇交界地區。趙爾豐會同錫良云貴總督丁振鐸,制定《巴塘善后章程》,正式開啟了川藏地區的政策改革。

改土歸流的過程中,趙爾豐廢黜土司制度,改由朝廷派流官直接治理原土司轄地,并將巴塘縣理塘縣土司轄地分設巴安(巴塘)和理塘(里塘)等縣,隸屬于四川省。對于歸順清廷、情愿改土歸流的土司,趙爾豐上奏清廷,按照品級賞給世襲官職;對于抗旨不尊者,則出兵圍剿,并禁止被平叛作亂的丁林寺重建。為削弱寺廟和僧人勢力,趙爾豐下令要求僧人繳納“僧糧”,并將僧人和佃戶的關系縮小至收租繳租之內,禁止其干涉訴訟等地方事務。

趙爾豐任職川滇邊務大臣期間,以巴塘為中心,共設二道、三府、三十四縣,轄地數千里,打下了西康省建省的堅實基礎。川藏地區的改土歸流政策改變了百姓與土司、寺廟的人身依附關系,促進了當地民眾的國家認同,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作出重要貢獻。

軍事

十九世紀后半葉,英、俄兩國對我國西藏自治區地區虎視眈。英國入侵西藏,侵占拉薩,脅迫當地政府簽訂《拉薩條約》。清政府委派鳳全為駐藏幫辦大臣,阻止英軍侵藏。鳳全在當地實行改土歸流,引發巴塘縣大規模動亂,與隨從五十余人被叛亂藏民伏殺。為了鎮壓藏民叛亂,清廷命趙爾豐調任建昌道,與提督馬維騏共同鎮壓巴塘地區的土司暴動,成功平定叛亂。

趙爾豐主政西藏后,先后鎮壓德格土司叛亂,驅逐達賴喇嘛;宣統三年(1911年),趙爾豐接任四川總督,與道員傅嵩妹至孔撒、麻書,設甘孜藏族自治州委員,命靈蔥、白利、倬倭、東科、單東、魚科各土司繳印改流;與駐藏參贊羅長椅軍共克波密,攻取白馬崗;至康定市,收明正土司土地及魚通、冷邊、沈邊、咱里等土司印,皆實行改土歸流。宣統三年(1911年)八月,西康省全局平定。

經濟

在解除佃戶與土司、僧人的人身依附關系后,趙爾豐進一步對巴塘縣境內“一頭一尾”的田地作出規定。“一頭”即原土司制度下三大首領等勢力所擁有的田產,“一尾”即巴塘境內的荒地。趙爾豐將丁林寺和正副土司構成的“三曲宗”及匪首所控制的田產沒收,招募農民耕種;一切荒地開墾均需由官府開具“執照”,不允許私自耕種。

趙爾豐任川滇邊務大臣期間,大力改善川邊交通,修建“烏拉”(類似于驛站),調集民工修建自打箭爐(康定市)至德格縣、察木多(今西藏昌都)的大道,延請比利時華法公司于中渡雅耆江上修造鋼橋,促進了川藏地區與周邊地區的交流溝通。另外,趙爾豐于巴塘設制革廠,從內地招聘技術工人,并聘請英國人鉆探金礦。這些舉措,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西藏自治區地區的經濟發展,維護了西藏地區的穩定。

文化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趙爾豐于爐城設學務局,奏派吳嘉謨擔任學務局總辦。同年12月,趙爾豐于成都市開辦了四川藏文學堂,開設英文、藏文、歷史、地理、算學、體操等課程,促進近代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

辦學期間,趙爾豐通過奏請辦學經費、獎勵捐助、通過商稅、生息等方式籌集資金、商業抽息、加派稅收等方式,多方籌措學務經費,保證川藏地區教育教學的正常推進。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為加強對川藏地區辦學的控制,趙爾豐將學務局移設巴塘縣,將之設為川邊推行教育改革總的行政機關。趙爾豐積極籌辦各式初等學堂和高等學堂,力圖學堂教材本土化,并多方規勸民眾子弟入學,提高教習工作待遇,促進當地教育教學的積極性。隨著川邊地區教育改革的發展,宣統二年(1910年)至宣統三年(1911年),學務局于川藏地區劃設八個學區,即中區、南區、西區、西二區、北區、北二區、東區、東二區。截止至1911年,川藏地區學堂共有200余所,學生數達9000余人。除教育辦學之外,趙爾豐還在川藏當地成立官印書局,印刷教科書、政府文告及其他書籍,為當地普及文化知識、促進藏漢民族交流、維護邊疆穩定作出重要貢獻。

在推進當地移風易俗上,趙爾豐做出如下舉措:在婚姻習俗改革上,趙爾豐改革了當地的一妻多夫制度,設計了漢藏文對照的婚書;因藏區人民沒有姓氏,不方便“認祖歸宗”,趙爾豐議定百字為姓,要求各地所屬百姓率同一宗族的 人共認一字為姓,且同村不同宗者不得為一姓;在喪葬習俗改革上,趙爾豐下令禁止火葬、水葬、天葬,對墳地面積和墳地之間的具體做出詳細規定;在日常生活習俗改革上,趙爾豐要求當地民眾改變披頭散發的生活習慣,改為剃發、梳辮,并建議各家各戶修建廁所,改善生活衛生條件。

主要作品

趙爾豐在四川省時所上的奏疏,被吳豐培整理為《趙爾豐川邊奏牘》出版。

歷史評價

正面評價

趙爾豐的上司錫良曾評價趙爾豐才能卓著,辦事認真,忠誠勤懇。

《清代人物傳稿》肯定了趙爾豐治理川藏地區的歷史貢獻,認為趙爾豐在川藏地區所推行的改土歸流政策打擊了川藏地區土司的政治經濟特權,減輕了當地人民的生活負擔,促進當地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的迅速發展,維護了國家統一;也粉碎了西藏上層統治集團在英帝國主義策劃下分裂川邊藏區的陰謀,鞏固了中國西南國防。

負面評價

趙爾豐崇尚武力,治軍嚴格,曾一次誅殺叛兵七十余人,素有“趙屠戶”之名。至今,甘孜藏族自治州民眾從民間口傳中仍能了解到趙爾豐殺人如麻的本性。

保路運動期間,趙爾豐武力解散保路團體,射殺群眾幾十人,釀成“成都血案”。因此,在民主改革后,趙爾豐被批判為“封建社會的衛道士”“封建制度的一位忠臣和走狗”。

評價變化

晚清時期,中國輿論界基本上對趙在川邊的行動持肯定態度,清廷以其為“能臣”;民主改革后,趙爾豐作為“封建社會的衛道士”,逐漸鮮有人提及;1980年代前后,中國重新開始討論趙爾豐,開始彰顯其治理川邊地區的政績;1990年后,為加強西藏自治區地區的邊區治理,中國開始重視趙爾豐的經邊舉措,對趙爾豐經邊與晚清局勢、西南邊防、西藏新政給予了較為全面的論述。

人物關系

參考資料 >

趙爾豐.遼陽縣人民政府.2025-07-12

趙爾豐:白發川督 斷頭蜀中.中國新聞網.2025-08-27

趙爾豐川邊奏牘.豆瓣讀書.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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