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立于1954年9月1日。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負責研究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綜合經濟部門,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簡介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負責研究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綜合經濟部門,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儲備和緊急調度。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和非金融類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省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統籌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申請國家以及安排省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省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并組織項目申報,?統籌協調推進金政企項目融資合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核準或審核上報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擬訂省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組織實施國家區域協調發展和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相關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擬訂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統籌組織推進全省新型城鎮化、特色小鎮和小城鎮相關工作。研究新型城市化發展重大問題,指導開展新型城鎮化發展監測工作,研究擬訂省內跨市(州)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省內地區間合作交流工作,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八)統籌推進與外省區域合作交流。研究擬訂與外省區域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區域合作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建議,建立與周邊省(區、市)、經濟區區域合作常態化機制,負責外省區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省“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助組織實施國務院開展的對口幫扶工作:擬訂內陸開放有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進內陸開放相關工作,承擔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擬訂重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戰略物資的動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蔗糖等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旅游、衛生計劃生育、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節能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發展、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負責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清潔生產、節能監察執法有關工作。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投標工作。
(十三)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除外),監測、預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五)承辦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國民經濟綜合處(新聞聯絡辦)
發展規劃處
經濟運行調節處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地區經濟處(以工代賑辦公室)
西部開發處
農村經濟處(草海綜合治理處)
綜合交通處
基礎產業處
產業發展處
高技術產業處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社會發展處
就業和服務業發展處
經濟貿易處
財政金融處
建設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省招投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省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價格監測調控處
價格管理處
收費管理處
內陸開放處
成本調查監審處
城市化處
評估督導處
省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干部處
直屬單位
貴州省綜合交通和區域經濟發展中心(正廳級)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干部培訓中心
貴州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服務中心
貴州省創業投資促進中心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
貴州省國際工程咨詢中心(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副廳級)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信息中心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機構沿革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前身為貴州省計劃委員會,成立于1954年9月1日。
“文革”中省計委機構職能中斷。1971年6月23日,貴州省革命委員會決定恢復建立貴州省計劃委員會。
1983年4月,貴州省計委進行改革開放后的首次機構改革,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紀律檢查組、綜合計劃處、工業交通計劃處、農業計劃處、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處、科學教育勞動工資計劃處、財政金融貿易計劃處、民族地區建設計劃處、物資分配計劃處(對外經濟協作辦公室)、農業區劃辦公室、經濟研究室和省計劃管理干部學院籌建處。直屬事業單位有電子計算中心、招待所(科級機構)。
1996年4月,貴州省計委進行第二次機構改革,設置職能處室19個: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處、中長期與政策法規處、國土地區處、固定資產投資處、市場流通處(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財政金融處、建設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農村經濟處、社會發展處、科學技術處、工業處、交通能源處(烏江流域貴州省開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外經濟處(省招商引資局業務一處)、以工代賑辦公室、三線建設調整辦公室、省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另按有關政策規定設置了離退休干部處、紀律檢查組(監察室)。同時,根據后勤服務改革要求,建立省計委機關服務中心,為委屬縣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根據省委、省政府決定,管理貴州省物價局。
2000年10月,貴州省計委進行第三次機構改革,更名為貴州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內設職能處室16個: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處、發展規劃與政策法規處、地區經濟發展處、投資處、經濟政策協調處、經貿流通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建設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農村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基礎產業發展處、產業發展處、高技術產業發展處、外資利用處、以工代賑辦公室、人事處,另按規定設置紀律檢查組(監察室)、離退休干部處、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了省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和省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4年4月,貴州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進行第四次機構改革,貴州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更為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職能處室20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就業和服務業發展處、外資利用處、地區經濟處、農村經濟處、能源處、交通運輸處、工業處、高技術產業處、社會發展處、經濟貿易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財政金融處、建設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以工代賑辦公室、人事處,另按有關政策規定設置了紀律檢查組(監察室)、離退休干部處、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了省西部開發辦公室、省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省西電東送辦公室、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9年12月,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第五次機構改革,內設機構25個:辦公室,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運行調節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地區經濟處(以工代賑辦),西部開發處,經濟合作處,農村經濟處,交通運輸處(鐵建辦),基礎產業處,產業發展處,高技術產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應對氣候變化處,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服務業發展處,經濟貿易處,財政金融處,建設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省招投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人事處。
2014年5月,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第六次機構改革,內設機構28個: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處、發展規劃處(推進城市化工作辦公室)、經濟運行調節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地區經濟處(以工代賑辦公室)、西部開發處、區域合作處、農村經濟處、交通運輸處、基礎產業處、產業發展處、高技術產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應對氣候變化處、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服務業發展處、經濟貿易處、財政金融處、建設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省招投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價格監測調控處、價格管理處、收費管理處、人事處。
2018年12月后,經省委省政府的批準,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歷經多次調整。調整后,內設機構31個: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處、發展規劃處、經濟運行調節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地區經濟處、西部開發處、農村經濟處、綜合交通處、基礎產業處、產業發展處、高技術產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服務業發展處、經濟貿易處、財政金融處、建設項目管理處、政策法規處、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價格監測調控處、價格管理處、收費管理處、內陸開放處、成本調查監審處、城市化處、評估督導處、人事處(機關黨辦)、離退休干部處。
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要求,結合實際,編制《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依據相關法規和工作職責,管理行政職能所涉及的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開之外,均予以公開或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申請予以提供。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本機關依法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類:
1.機關概況。包括領導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能、直屬單位職能、委領導分工、委領導重要活動及講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2.政策法規文件。本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本機關制定的應當予以公開的其他各類政策性文件;本機關負責執行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本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3.發展規劃和計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有關政策;全省上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情況、當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
4.工作動態。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報道,自身建設等重要政務的最新動態、各市州工作動態;本機關發布的政務公告、公示等。
5.投資金融信息。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情況;省政府重點建設項目招投標信息;建設資金計劃下達情況;涉企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相關金融工作信息;三公經費預算、決算信息。
6.公務員招考。包括招考職位、名額、招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7.公共服務。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程序及辦理結果;相關文件及表格的下載。
8.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詳細內容請參見本機關編制的《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登載在本機關門戶網站和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二)公開形式。主要通過本機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led顯示屏、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省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等平臺公開政府信息。網站地址:fgw.guizhou.gov.cn(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www.guizhou.gov.cn(貴州省人民政府),臨時辦公場所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西路貴州能源集團A座,開放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咨詢電話:0851-85283331,FAX電話:0851-85287011。聯系郵箱:gzsfzggw@163.com
(三)公開時限。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后的20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范圍。申請人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咨詢電話:0851-85286259,FAX電話:0851-85287011。通訊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西路盤江集團A座。郵政編碼:550081。咨詢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與受理。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通過本機關門戶網站下載。本機關接受當面申請。申請地址(臨時):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西路貴州能源集團A座,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23樓2309室;申請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聯系電話:0851-85286259;郵箱:gzsfgw_zwgk@新浪com。
1.《申請表》填寫要求:(1)申請人姓名或組織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等;(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4)每份申請表格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2.申請受理。申請人為個人的,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或組織提出申請的,必須同時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申請人的委托書。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同時提供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業務政策。
(四)申請處理。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時間順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依申請公開說明》中的流程圖。
(五)費用。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數量和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將收取信息處理費,具體收費辦法以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的為主。
三、監督和保障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和貴州省監委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參考資料 >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介.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8-13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定職責.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8-13
機構設置.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8-13
直屬單位.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8-13
信息公開指南.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