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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攜王
來源:互聯網

周攜王(約前790年—前750年),《清華簡·系年》作攜惠王、惠王。姬姓,名余臣,周朝君主姬宮湦之弟。

周幽王死后,姬余臣被虢公翰扶持為周天子,史稱周攜王,也稱惠王。在位長達20年,人物經歷及施政情況在史書記載不詳,但周室逐漸衰微,各諸侯日漸強大。姬宜臼二十一年(公元前750年),姬余臣被晉文侯殺死。

周攜王雖執政約二十年,但于史無載。其謚號有“攜””惠“二字,有觀點認為“攜”為地名,“惠”為其支持者所取的善謚。

人物生平

周攜王,姬姓,名余臣。是姬靜之子,周幽王的弟弟。周幽王寵愛褒姒,欲立其為王后。申后及其所生太子宜臼被迫逃往申國,尋求申后父親申侯的幫助,申侯于是聯合曾國犬戎族進攻豐鎬遺址姬宮湦被殺,宜臼被擁立為周天子,是為周平王。

但周地其他百姓不服,認為姬宜臼弒君弒父不仁不義。國侯虢公翰便以姬余臣是周幽王弟弟的身份,擁立其為周天子,史稱周攜王,也稱惠王、攜惠王。

周代此后維持了長達20年的二王并立局面,周室力量逐漸衰弱,各諸侯國逐漸強大。周平王二十一年(公元前750年),晉文侯率兵攻打周攜王的首都,周攜王不敵被殺,周王朝重新統一。

人物關系

人物爭議

名號爭議

關于周攜王的謚號“攜””惠“二字的含義,在不同記載中有著不同的解釋。有認為是地名,如《春秋左傳正義孔穎達引《竹書紀年》中表示“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攜”,意指“攜”為地名。《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引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七》,也表示攜為地名,具體位置不詳。在《新唐書·大衍歷議》中“豐岐驪攜皆鶉首之分,涼州之地,是攜即唐長安城地名矣。”說明“攜”地與豐、岐、驪相連,可能在豐鎬遺址,即今渭南市附近。

也有認為不是地名的,孔穎達所引還有一則《竹書紀年》記載,“攜王為晉文公所殺,以本非適”,在古代,“攜”有離異、二心的意思,所以稱為攜王。另有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援引《逸周書·謚法》表示“怠政外交曰攜”,認為“攜”是謚法,童書業認為“攜”意含歸復統一,是周室給姬余臣的惡謚。學者王暉認為“惠”字應當是其支持者給與的謚號,為善謚。《逸周書·謚法》表示”柔質受課曰惠“,《史記正義·謚法解》作“柔質慈民曰惠,愛民好興曰惠”,說明姬余臣治下的臣民認為他是一個性格溫柔、慈愛百姓的君主。

地位爭議

清華竹簡《系年》中有一句“周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研究者對句中的“亡”字有兩種理解:一是將“亡”通假為“無”,亡王即沒有王當政。意為姬宮湦滅后九年,包括周攜王的二十一年里,由于二王并立的局面,周代沒有天子當政。二是如字讀,“亡王”意即“失去幽王”,“周亡王九年”可以理解為周幽王逝世后九年,也就是周攜王在位的前九年。學者王偉、周喆[zhé]認為,這種說法實際上承認了西周末期曾出現過沒有周王在位的情況,相當于承認了“攜王”是合法繼承的一代周天子。

擁立經過爭議

關于周攜王被誰擁立,以及擁立的地方,在不同的史籍有不同說法,如《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記載擁立周攜王的是虢公翰,而清華簡系年》記載為諸侯擁立。而關于擁立之地,《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記載為攜地,而在清華簡《系年》記載為虢國。

相關文學

在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有多首周代大夫表達對姬宜臼和攜王“二王并立”情形不滿的詩作,收錄在《小雅》篇中。其中《雨無正》以攜王侍臣的身份,表達了對平王與攜王兄弟相爭的擔憂;《角弓》為周大夫諷刺平王與攜王兄弟相殘之作;《小》為攜王大夫諷刺攜王斗用事、治亂乏策之作;《菀柳》是攜王侍臣對自己有功卻獲罪的怨氣之作。這些詩篇雖不是一人所作,但表達主旨基本相同。上海大學詩禮文化研究院院長邵炳軍認為詩作從不同角度通過藝術手法再現了“二王并立”政治格局的基本狀態,表達了詩人對形成這一政治格局的始作俑者——姬宜臼、周攜王的不滿情緒,以及對周攜王前途命運的憂患意識。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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