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bó]兒只斤·鐵穆耳(傳統(tǒng)蒙文:?????,西里爾蒙文:Т?м?р;1265年10月15日—1307年2月10日),別名鐵木耳、特穆爾,蒙古族人。元朝第二任皇帝,于公元1294年-1307年在位。孛兒只斤·忽必烈之孫,孛兒只斤·真金孛兒只斤·真金與徽仁裕圣皇后弘吉烈氏之子。
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鐵穆耳被授予太子印。次年,鐵穆耳在母親闊闊真和顧命大臣伯顏、土別燕·完澤等人的扶持下登基。即位后,鐵穆耳大體遵循忽必烈遺制,善于守成,被稱為“守成之君”。鐵穆耳在位期間,施行輕徭薄賦政策,停止大興土木,限制諸王勢力,重修律令。任用漢臣,推廣儒學。緩和外交關系,與安南(今越南)、緬甸、日本等國交好。平定西北叛亂,使得海都、篤娃等西北諸王歸附,確立元朝宗主國地位,元朝社會出現(xiàn)清平的局面。但鐵穆耳在位期間,毫無節(jié)制地對貴族宗戚大加賞賜,導致國庫空虛。同時,鐵穆耳起用、提拔大量官員,使得政府機構臃腫。曾發(fā)兵征討蘭納(泰國北部的一個王國),引發(fā)西南少數(shù)民族大起義,社會動蕩混亂,元軍損失慘重。到了執(zhí)政后期,由于病重,朝政實際由卜魯罕皇后和鐵穆耳委托的中書省丞相哈剌[là]哈孫所控制,貪污賄賂之風彌漫,卜魯罕皇后與色目人大臣勾結,朝政日益腐壞。
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正月,鐵穆耳去世,享年四十二歲。五月,鐵穆耳的侄子孛兒只斤·海山繼位。同年九月,鐵穆耳被追謚為欽明廣孝皇帝,廟號成宗,蒙古語稱完澤篤皇帝。
人物生平
少年時代,繼位奠基
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九月,鐵穆耳在大都(今北京)出生。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鐵穆耳跟隨祖父孛兒只斤·忽必烈平叛諸侯王乃顏,在戰(zhàn)場上表現(xiàn)出色。后來乃顏遺孽哈丹禿魯干再次造反作亂,鐵穆耳奉命督師征討,成功平定叛亂。
鐵穆耳的父親、皇太子孛兒只斤·真金在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因禪位一事受到驚嚇后過世。原定繼承人的去世,讓年事已高的忽必烈有意立真金長子甘麻剌為帝,特設內史府來培養(yǎng)他。但鐵穆耳跟隨忽必烈作戰(zhàn),英勇有為,忽必烈也有意讓他繼承帝位。此時大臣阿魯渾薩理提出鐵穆耳仁孝恭儉,是最合適的太子人選,忽必烈采納了他的意見,隨同鐵穆耳駐守北部的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也奏請忽必烈授予鐵穆耳太子印,忽必烈允準了。十二月,忽必烈病重,召集平章政事不忽木、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以及太傅伯顏一并接受遺詔。丞相完澤和孛兒只斤·真金太子妃弘吉剌·伯藍也怯赤詢問遺詔內容,三位顧命大臣認為繼位之事后宮不宜預知,便沒有向他們透露。完澤原是真金太子部下,甘麻剌和鐵穆耳均是真金太子的兒子,所以他對帝位繼承人選無異議。而伯藍也怯赤雖是甘麻剌和鐵穆耳的生母,但甘麻剌從小在祖母昭睿順圣皇身邊長大,伯藍也怯赤和他不太近親,所以在皇位繼承一事上她更傾向于立鐵穆耳為帝。這樣一來,朝中支持鐵穆耳繼位的人居多。
權臣助攻,上都即位
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春,孛兒只斤·忽必烈去世。宗室諸王齊聚元上都遺址(今內蒙古自治區(qū)多倫東北)商議繼位之事,在大會上,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告知晉王甘麻剌太子玉璽已歸鐵穆耳所有,想勸他主動退出。孛兒只斤·甘麻剌自知在皇權之爭中處于下風,便稱愿意出鎮(zhèn)北方,擁戴鐵穆耳即位。為了服眾,太子妃弘吉剌·伯藍也怯赤提出讓二人講述必里克競爭皇位。她知道鐵穆耳精通必里克,最后鐵穆耳以出色的口才勝出,取得了繼承皇位的合法權。盡管如此,鐵穆耳在大安閣即位時,還是有不少親王有所諱言,顧命大臣伯顏便仗劍宣讀祖宗寶訓,說明鐵穆耳繼位的理由,諸王紛紛畏懼叩頭,不敢多言。
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四月,鐵穆耳在眾臣擁護下回到元上都遺址(今內蒙古多倫東北)。此前,御史中丞崔于舊臣家中偶得一尊刻有“受命天于,既壽永昌”八字的玉璽,御史楊桓認出這是歷代的傳國玉璽。于是將它獻給了孛兒只斤·真金太子妃弘吉剌·伯藍也怯赤。同月,鐵穆耳在上都大安閣接受諸侯王、親王、文武百官朝拜,太子妃伯藍也怯赤將玉璽授予他,鐵穆耳正式即位,史稱“元成宗”。鐵穆耳即位后不久后,便追謚孛兒只斤·忽必烈為“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廟號世祖,追謚弘吉剌·察必為“昭睿順圣皇后”,尊父親真金太子為“文惠明孝皇帝”,廟號裕宗,真金太子妃伯藍也怯赤為皇太后,將皇太后以前居住的舊太子府改為“隆福宮”。封皇姑高麗王王昛[jù]妃孛兒只斤·忽都魯揭里迷失為安平公主,分別任命輔佐他登基的玉昔帖木兒、伯顏為太師、太傅。
政治蹉跎,守成之局
鐵穆耳在位期間,保持守成之局,致力于維護統(tǒng)治。對內,其核心舉措包括:賞賜王宮宗戚、諸王省官,鞏固統(tǒng)治地位;禁止諸侯王、駙馬結黨營私;任用漢臣,重視儒家文化;多次下詔放糧賑災,安定民心;給受災之地減免租稅,減輕百姓負擔;下令修正律法,嚴懲貪官污吏;督促官府大力抓捕盜賊,剿滅多地賊寇;平定西北叛亂,平息西南混亂;禁止海外商貿往來,嚴查私鹽販賣。
在對外關系上,鐵穆耳沒有繼續(xù)忽必烈的征伐政策,先后拒絕大臣對日本用兵的建議,罷征安南,走上了與外邦交好的道路。
罷黜朱、張,朝廷更政
朱清、張瑄[xuān]為海盜出身,孛兒只斤·忽必烈在位時收攏二人并讓他們總管漕運事務。但他們難改海盜本性,利用漕運和海上貿易之便,結交權貴,廣治田產,聚斂財富,成為江南富甲一方的豪強。大德六年(公元1302年),多位大臣向鐵穆耳進陳其不法之事。鐵穆耳即刻就下令將朱、張及其親族押解至京。朱清在監(jiān)獄中憤而自殺,張被處死。次年正月,在審問其妻子兒女時又揭發(fā)出中書省官受賄賂一事,鐵穆耳一氣之下,罷免了牽涉其中的中書平章政事伯顏、梁德珪[媯姓]、段真、阿里渾撒里,丞相八都馬辛,左丞相月古不花,參知政事迷而火者、張斯立等人。
隨著鐵穆耳的病重,后續(xù)事件發(fā)生逆轉。在肅清由朱、張引發(fā)的受賄一案時,鐵穆耳已經病重,對朝堂之事力不從心,很多事宜是在時任中書左丞相哈剌哈孫的主持下完成的。不久,被罷黜的八人中有四人被卜魯罕皇后重新啟用,“更政”的實際成效不是很大,即使有哈剌哈孫盡力斡[wò]旋,但他孤掌難鳴,最終也只能做到維持朝政,不使之大壞而已。這件事表明了鐵穆耳在后期執(zhí)政權的流失。
病重荒政,繼位風波
晚年的鐵穆耳,身體每況愈下,為求病愈,于大德六年(公元1302年)釋放京師重犯三十八人。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十月,鐵穆耳將政事交由丞相哈剌哈孫議定。不久后鐵穆耳病重,無法理政。按照蒙古舊俗,大汗死后暫由皇后攝政,再召開忽里勒臺大會選立新汗,因此卜魯罕皇后也擁有主持朝政的合理權,但是元朝確立的中央集權集權政治體制已經在相當程度上腐蝕了漠北舊制,官僚中樞在政治結構上具有關鍵影響力。因此中書右丞相哈剌哈孫在朝堂上與卜魯罕皇后有著分庭抗禮的地位。
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正月,鐵穆耳去世,享年四十二歲。
鐵穆耳去世前,由于皇位繼承人德壽太子早卒,儲位空懸,埋下皇位爭奪的隱患。卜魯罕皇后和安西王阿難答相互勾結,準備于三月初三發(fā)難舉事,奪取皇位,因鐵穆耳之侄孛兒只斤·海山的弟弟提前一天抵達宮中,阻止了他們并擁戴孛兒只斤·海山為帝。五月,海山在元上都遺址即位,史稱“孛兒只斤·海山”。九月,海山追謚鐵穆耳為欽明廣孝皇帝,廟號成宗,蒙古語稱完澤篤皇帝。
施政舉措
政治
中庸惟和,維護統(tǒng)治
鐵穆耳執(zhí)政期間,一貫堅持中庸“惟和”政策。為了維護統(tǒng)治,不對百官施加過大壓力。導致了綱紀松弛、政事懈怠的積弊,省官和地方官相互勾結,徇私舞弊。這一問題在由朱清、張瑄案引起的中書省大清洗一案中得到重視,鐵穆耳罷黜了八位位居要職的中書省省官。這次的罷官事件,是鐵穆耳晚年厘清朝政的重大舉措。但不久后,被罷黜的八人中有四人被卜魯罕皇后重新起用,效用不大。
整頓吏治,嚴懲貪贓
鐵穆耳登基后,就在即位詔書中宣稱自己將奉行先朝現(xiàn)有的制度,堅持“守成”之政。鐵穆耳在軍國重臣的任用上,基本維持了孛兒只斤·忽必烈后期的人事安排,仍然任用中書丞相土別燕·完澤、平章政事不忽木輔政,沒有做太大變動。同時,鐵穆耳在即位不久后給王公貴族加以賞賜,提高官員的俸祿。這些措施使得鐵穆耳剛登基時的政局得以穩(wěn)定,維護了鐵穆耳的統(tǒng)治。
另外,為革除行政積弊,鐵穆耳嚴懲貪贓,大力打擊貪污受賄罪;對直接治理府、州、縣的官員嚴加選拔;重修律令,嚴明賞罰;裁減官員,精簡機構。鐵穆耳繼位的第二個月,就下令廉訪司追查各處轉運司犯欺隱奸詐之罪的官員。同年十月,命令中書省約束手下官員,對懈怠偷懶的處以笞刑。元貞元年(公元1295年)七月,下令再犯貪贓之罪的官員罪加二等,次年,改罪加三等。這些舉措使得元朝上下風氣變得清廉,社會也出現(xiàn)繁榮穩(wěn)定的局面。
后期弊政,朝政衰敗
鐵穆耳執(zhí)政期間,對貴族官僚采取恩威并施的政策,在整頓吏治、約束權貴之外,他還對貴族宗戚、諸王省官大加賞賜,毫無節(jié)制的賞賜造成國庫“向之所儲,散之盡”的局面。為彌補國庫他下令動用鈔本,卻引起了貨幣貶值,導致經濟崩潰。他上位不久,就大肆封爵任人,導致政府機構臃腫,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光是在京城領俸祿的就不下萬人。元貞元年(公元1295年),鐵穆耳下詔為皇太后建佛寺于五臺山,役使民眾不下數(shù)萬,勞民傷財,使得民不聊生。由于不聽勸阻用兵西南,引發(fā)了云南、貴州民族大起義,造成西南混亂局面,損耗了大量的兵力、物力、財力。在鐵穆耳晚年連年患病、卜魯罕皇后以中宮秉政的局勢下,貪污賄賂之風也越發(fā)泛濫。在這樣的情況下,朝政日益腐壞。
經濟
輕徭薄賦,施惠于民
在經濟上鐵穆耳實行輕徭薄賦的政策。減免賦稅,重新核實納稅的民戶,為百姓減輕負擔。每遇災年,就下詔減免當?shù)蒯嬉圪x稅,開倉放糧賑濟百姓。同時在多地解除山林之禁,允許百姓打獵采樵。停止大興土木,讓百姓得以休養(yǎng)生息。鼓勵農桑,重視農業(yè)生產。
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鐵穆耳免征所在本年包銀、俸鈔,減免內郡地稅、江淮以南各州縣夏稅的一半。元貞元年(公元1295年),罷征本年五月以前積欠的錢糧。不久,詔令中外重視農桑水利。次年,令權貴豪紳交出隱藏的江南田租,減輕農民負擔。大德二年(公元1298年)七月,汴梁[biàn liáng](今河南開封)發(fā)生水災,下令免除受災郡縣一年的田租。同時,停止了大量土木工程。這些措施,對維持政治、經濟的穩(wěn)定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軍事
八百媳婦,挫敗元軍
登基后幾年間,鐵穆耳一直堅持守成治國,沒有發(fā)兵大肆對外擴張。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蘭納叛元,元朝南部時常受八百媳婦國侵擾,鐵穆耳也曾派兵征討,一直未得安定。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云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劉深倡議出兵征討八百媳婦國,這一建議受到朝中不少大臣反對,但鐵穆耳堅持用兵西南。接連發(fā)放軍鈔、調派云南省軍隊用以討伐八百媳婦國。劉深率軍到達西南后,不加節(jié)制地驅使、勞役軍民,造成數(shù)萬士兵、百姓死亡,一時中外騷然。然而丞相土別燕·完澤建議鐵穆耳借出兵一事獲取功績,鐵穆耳聽后,用兵之意更加堅定,沒有聽從諫臣停止發(fā)兵的建議。五月,劉深一路征軍搶掠、虐害居民,取道順元(今貴州貴陽)入云南時,云南土官宋隆濟起兵造反。南部除了蘭納,金齒國也在制造事端,以二者為首的蠻邦都相互效法不向元朝繳納稅賦,肆意殺害元朝官吏,暴動時有發(fā)生,西南一帶難以安定。鐵穆耳遣官分道賑濟撫恤,給受災嚴重的百姓免除一年的稅。當時黔西市(今貴州省黔西)不堪劉深在貴州的橫征暴斂,其土司蛇節(jié)響應了宋隆濟的起義號召,起兵反抗元廷,不少蠻邦也先后加入起義隊伍,西南民族大起義逐漸成勢。十一月,鐵穆耳派遣將軍劉國杰及也先忽都魯率軍鎮(zhèn)壓起義。鐵穆耳在劉深戰(zhàn)敗并引起了西南民族起義后,慚愧自己沒有聽取不要出兵西南的規(guī)勸。劉深還朝后鐵穆耳就罷了他的官職,收了他的符印、驛券。在劉國杰的進攻下,宋隆濟和蛇節(jié)的起義隊伍節(jié)節(jié)敗退。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四月,蛇節(jié)投降,宋隆濟敗逃,至此,西南民族叛亂被悉數(shù)平定。
平定海都,諸王歸朝
公元1260年阿里不哥與孛兒只斤·忽必烈爭奪汗位失敗后,西北分裂出四個蒙古帝國,即欽察汗國、察合臺汗國、窩闊臺汗國以及伊利汗國。忽必烈在世時,他們(除伊利汗國外。伊利汗國與元朝統(tǒng)治者同出一宗,關系較為密切)一直不肯承認元朝的宗主地位,時常侵擾西北邊境。鐵穆耳即位后,一直想除掉這個心腹大患,就在北部屯列大軍以備沖突。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窩闊臺汗王海都和察合臺汗王篤娃入侵,鐵穆耳令其侄子孛兒只斤·海山和太師、樞密宣徽使月赤察兒出鎮(zhèn)漠北,領軍作戰(zhàn),兩軍會戰(zhàn)于阿爾泰共和國山南部的鐵堅古山(今蒙古國巴彥烏列蓋省境內),海山和月赤察兒大敗西北叛軍,海都、篤娃撤軍逃跑。不久后,海都重傷身亡,其子察八兒繼立為汗。另一邊,脫脫孛兒只斤·蒙哥繼位成為欽察汗王之后,積極謀求改善與元朝的關系,放還了因海都之亂被捕的孛兒只斤·忽必烈之子孛兒只斤·那木罕。大德六年(公元1302年),欽察汗國出兵進攻察八兒和篤娃的軍隊,打開了被海都勢力封鎖多年的元朝與欽察汗國、伊利汗國交往的通道。此后,欽察汗國歸順元朝。在阿爾泰山南部一役遭受重創(chuàng)后,篤娃知道自己無力再與元朝對抗。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篤娃率先向元朝投降,鐵穆耳接受了他的請和。隨后,察八兒等西北諸王也相繼投降、罷兵入朝,承認了元朝的宗主地位,不久后設驛路、開關塞以通往來。27]至此,海都之亂得以平定,四大汗國均臣服于元朝。鐵穆耳和西北的和解,結束了長達40多年的皇室內爭,重新確立了元朝的宗主地位。鐵穆耳完成了孛兒只斤·忽必烈一直未能完成的心愿。
文化
注重漢化,推廣儒學
鐵穆耳任用蒙、漢儒臣,大力推行儒學。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詔令中外崇奉孔子學習儒家文化。鐵穆耳自己也在學習儒學,曾令大臣為自己講《資治通鑒》。在丞相哈剌哈孫的建議下,建立孔廟學府,任有名望的儒學大師為學官,收近臣子弟入學。
外交
放棄征戰(zhàn),和平外交
鐵穆耳著手緩和與周邊國家的關系,放棄了忽必烈東征西戰(zhàn)、四處擴張的政策。下詔罷征安南,釋放安南使臣。開通到緬甸的驛路,與緬甸通往來;拒絕對日本用兵,派遣使者出使日本。
歷史評價
明朝史學家宋濂、王袆[huī]在《元史》中評價鐵穆耳:“成宗承天下混壹之后,垂拱而治,可謂善于守成者矣。惟其末年,連歲寢疾,凡國家政事,內則決于宮,外則委于宰臣;然其不致于廢墜者,則以去世祖為未遠,成憲具在故也。”“世稱元之治以至元、大德為首。……故終世祖之世,家給人足。……大德之治,幾于至元。”
清朝史學家邵遠平在《元史類編》一書中評價鐵穆耳:“冊曰:豢業(yè)以治,垂拱用成;中年奮武,啟釁南征;末嬰寢疾,壸柄乃萌;賴斯賢輔,鎮(zhèn)側弭傾。”
清代史學家畢于《續(xù)資治通鑒》中評價鐵穆耳:“帝承世祖混一之后,善于守成;惟末年連歲寢疾,凡國家政事內則決于宮壸,外則委于宰臣,幸去世祖未遠,守其成憲,不至廢墜。”
清末民初史學家曾廉在《元書》中評價鐵穆耳:“論曰:成宗號為能守法度,而為病虐,前星弗耀,雞司晨,而內難作矣。然非成宗之過也,成宗早任合剌合孫,資為羽翼,自古未有賢人在位而亂其國者也。股肱之寄,要在忠良,李豫之言,信夫!”
清明民初史學家屠寄在《蒙兀兒史記》一書中評價鐵穆耳:“始汗為太孫時,好飲無節(jié)。忽必烈汗常戒之,不悛[quān]。以此受杖者三次,忽必烈汗至命醫(yī)官監(jiān)其飲食。有近侍司太孫節(jié)沐者,私置酒于盥器,代水以進,忽必烈汗聞之,大怒,戍其人遠方,殺之于道。汗既登極,深以前事為非,力自節(jié)飲。其勇于改過如此。汗仁惠聰睿,承天下混一之后,信用老成,垂拱而治。一革至元中葉以來聚斂之政,冗設之官。約束諸王、妃、主、駙馬擾民,禁濫請賞賜。性又謙沖,不好虛譽。群臣、皇后一再請上徽號,卒不允。可謂守成之令主矣。雖晚嬰末疾,政出中宮,而舉錯無大過失。固由委任賢相之效,亦未始非內助之得人也。”
清明民初學者柯忞[mǐn]在《新元史》中評價鐵穆耳:“成宗席前人之業(yè),因其成法而損益之,析薪克荷,帝無使焉。晚年寢疾,不早決計計傳位武宗,使易世之后,親貴相夷,禍延母后。悲夫!以天子之尊,而不能保其妃匹,豈非后世之殷鑒哉。”
家族成員
相關故事
中庸之治,折中求穩(wěn)
鐵穆耳執(zhí)政期間,御史臺大臣擔任著言官(諫官)的職務,鐵穆耳登基不到兩個月,就有御史臺大臣進言:“官員名分之重,不應該超過宰相。只有事業(yè)顯著的才能勝任,官職不可輕授啊。”另一個臺臣也稱:“皇帝虛心求治,而大臣不肯任事。君主在任命宰相之事上有重要職責,如今中書省宰相人員太多,議政意見不一,伯顏等先帝舊臣在旁輔佐陛下,應該盡快擇一舉相。”這顯然是在針對中書省官員的任命。鐵穆耳在任時,大體遵循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的舊制,因而采取的是較為保守的治國方略,在言官和省官之間他也爭取做到中庸。當時漢人儒臣多諱言財利事,對中書省大臣伯顏、梁德珪等理財大臣急功近利的行事頗為不滿。遂利用御史臺執(zhí)掌風紀,不斷尋找機會參劾“時宰”,言官和省官的矛盾日漸凸顯。不久后侍御史萬僧在“時宰”唆使下,詣架閣庫,誣告御史中丞崔彧,說他私黨漢人、暗地反對為皇太后建佛寺,鐵穆耳就命令中書丞相土別燕·完澤和平章政事不忽木查清這件事。完澤作為中書省官員,處事謹慎,不急功近利,對中書省官員伯顏、梁德等理財大臣的行為持中立態(tài)度,一直周旋于言官和省官之間,防止他們爆發(fā)大的沖突。而不忽木在這件事上,認為崔彧敢言直諫、不避權貴,他是被誣陷的。最終鐵穆耳也聽取了他的建議,罷黜了萬僧。雖如此,卻并不提及背后的中書省官員伯顏、梁德珪。可見,鐵穆耳在處理省官和言官之間的沖突上,堅持寬宥“惟和”的原則,采取中庸之道,調節(jié)大臣的矛盾不使之激烈沖突。
研究書目
《大元通制》:公元1323年頒布的元朝正式法典
《大元圣政國朝典章》:元代典章制度方面的文獻
(近代)柯劭忞:《新元史·成宗本紀》
(清)邵遠平:《元史類編》
(清)魏源:《元史新編》
(清末民初)曾廉:《元書》
文藝影視
參考資料 >
再生緣 (2002).豆瓣電影.2023-05-07
再生緣.優(yōu)酷.202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