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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哲學論
來源:互聯網

《邏輯哲學論》,英籍奧地利哲學家、分析哲學的創始人之一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的代表作。寫于1914-1918年,發表于1921年,1922年被譯為英文出版。作者在書中闡述了一個計劃,試圖用它來通過清晰地說出“邏輯上完美的語言的條件”定義哲學的界限,完善羅素早年的邏輯原子論哲學系統。

該書除《序》外,正文部分均由排列有序的警句和格言構成。正文分為7個部分,主要論題是:1.世界就是所生發的一切東西。2.那發生的東西,即事實,就是原子事實的存在。3.事實的邏輯形象就是思想。4.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5.命題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6.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是:。7.一個人對于不能談的事情就應當沉默。該書行文的大體脈絡如下:首先,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遵循邏輯原子論的觀點,論述了世界和原子事實,然后借助于他的“圖像說”,由事實領域進入思想領域,接著又提出他的意義論和真理論,對命題的意義和真值作了詳細的闡述,最后達到“神秘之物的領域",劃定語言的界限,最終得出結論:形而上學命題毫無意義。

該書有兩種英譯本,第一本英譯本為C.K.奧格登所譯,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本人也在翻譯過程中提了大量意見,出版于1922年;第二本英譯本由D.F.皮爾斯和B.F.麥金尼斯提供,出版于1961年,其中尤其對奧格登譯本中有爭議的譯法進行修改。中國最早的翻譯工作由張申府進行,于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根據德英對照本中的德語原文譯出《邏輯哲學論》全書,刊于《哲學評論》第1卷第5期(1927)和第6期(1928),并選用了《名理論》作為書名。二十世紀以來,國內仍有多個譯本出版,如2009年王平復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邏輯哲學論·全新譯本》、2013年韓林合譯,商務印書館出版《邏輯哲學論》的譯本等。

《邏輯哲學論》中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提出了許多重要的概念和思想,包括原子事實、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命題是事實的圖象等。這部著作對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的邏輯原子論的形成和維也納學派的邏輯實證主義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對在當代西方哲學尤其是在英美哲學中占主導地位的分析哲學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從符號系統的原則和任何語言中詞和事物之間必須具有的關系出發,《邏輯哲學論》將這種考察的結果應用于傳統哲學的各部分,并在每一種情形下都表明,傳統的哲學和傳統的解決是怎樣由于對符號系統原則的無知和對語言的誤用而產生出來的。其推動了近代哲學的語言轉向以及分析哲學的研究浪潮。

作者介紹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Ludwig J.J. Wittgenstein,1889-1951)是英國籍哲學家、數理邏輯學家,分析哲學的創始人之一。他出生于奧地利—個猶太人家庭,后入英國籍。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曾在曼徹斯特大學學航空工程,后又在劍橋大學從學于英國哲學家、邏輯學家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Bertrand A.W. Russell)。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維特根斯坦在奧軍中服役并被俘,后又在維也納附近從事鄉村小學教師等職業多年,并跟維也納小組成員深有交往。1929年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回到劍橋大學,他當時已經在學界已有名氣,因此學校當局將他在八年前發表的《邏輯哲學論》作為他的博士論文,于同年6月授予他哲學博士學位。1930年,維特根斯坦便成為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的研究員,并在此后的六年中持續在該學院工作。1939年回到劍橋,同年被任命接替摩爾的哲學教授職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維特根斯坦不愿在學院里觀望戰爭,便到醫院作看門人,后來又赴醫學實驗室工作,1944年才恢復在劍橋大學講學。1949年,維特根斯坦發現自己患了癌癥,于是轉年便先后重返維也納牛津大學挪威,最后住在他醫生的家中。他臨終前最后一句話是:“告訴他們我度過了美好的一生。”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思想發展過程明顯地分為兩個時期:二十世紀10—20年代是前期階段,《邏輯哲學論》集中反映了他的前期思想,邏輯實證主義者們主要接受了他前期思想的影響;20一40年代是后期階段,另一部著作《哲學研究》則集中反映了他的后期思想,日常語言學派主要接受他后期思想的影響。

成書背景

歷史背景

重建哲學與科學之間的聯系

二十世紀初,英國哲學界正經歷著從新黑格爾主義到分析哲學的轉變。有兩個重要因素當時在其中起著巨大的作用,一是蓬勃發展的現代自然科學使傳統的哲學思辯成為毫無趣味的空談,而新一代哲學家則看到重建哲學與科學之間聯系的必要性;二是數理邏輯經德、英等國數學家的發展已經日臻成熟,給哲學研究提供了有效的形式分析工具。在這種背景下,摩爾首先發難,隨后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也應用邏輯分析方法批判傳統哲學,他們的哲學產生了廣泛的影響。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就是在此期間進入哲學研究領域的。作為一個精通數學、深入研究過數理邏輯并對傳統哲學不以為然的學者,他十分注重使哲學命題明晰化,使哲學方法精確化。相應地,《邏輯哲學論》雖沒有直接批判某個哲學理論,但全書從形式到內容都與傳統哲學大異其趣。由于這部著作與當時反絕對唯心主義哲學的氣氛非常合拍,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對它極為贊賞,親自為之寫了長篇導言。

現代數理邏輯的蓬勃發展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分析方法與昌盛發展于二十世紀初的數理邏輯密切相關。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的邏輯分析方法是從數理邏輯研究、數學哲學研究(不同于戴維·希爾伯特等人的形式主義主張和魯伊茲·布勞威爾等人的直覺主義主張,以羅素主要代表的邏輯主義力圖將全部數學的基礎化歸為邏輯,這是一項極為雄心壯志的工作,從他與阿爾弗雷德·懷特黑德的三卷本巨著《數學原理》的書名即可知之,他們某種程度上要與艾薩克·牛頓爵士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較高下;雖然羅素與懷特海構造的整個系統在二十世紀30年代受到了哥德爾不完備性定理的毀滅性打擊,從而沒有完全實現原初的理論抱負、追求,但是仍然為人類留下了大量邏輯方面的成果,給所謂分析的時代注入了無法估量的巨大活力)等方面抽象、概括、整理出來的,弗雷格的“邏輯斯提”的主張(主要指自然數的初始概念和算術公理可言簡約為、化歸為邏輯的概念和公理)也是與他本人的嚴格數學研究密切相關的。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本人雖然不像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弗雷格那樣是哲學家的同時還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學家,但是他的哲學研究特別是前期哲學研究,也通過弗雷格、羅素等中介性環節,與作為一門嚴格科學的數理邏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

從數理邏輯本身來看,二十世紀初十年間正是其蓬勃發展和非常活躍的時期。在十九世紀后二十五年和二十世紀初,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的“一般文字”所奠立的數理邏輯或符號邏輯思想雖己有了發展,并且經過大衛·布爾將邏輯變為了算術、皮亞諾引進新的頗具突破性效用的邏輯記號法、弗雷格的概念文字計劃、施羅德的邏輯工作等重要階段,但直到懷特海和羅素合著的三卷本巨作《數學原理》于1910-1913年通過劍橋大學出版社陸續出版時,才出現一個綜合性的邏輯發展、數學基礎研究之高潮。這部書共分三大卷,是羅素、懷特海(主要是羅素的工作)精研十年之久的邏輯化算術與數學工作之產物。由于這部大部頭著作的出版,數理邏輯在歐洲獲得更廣泛的重視,并且也真正引起了更多的人的興趣。而且,羅素等人的工作使得邏輯分析作為一種廣義上的概念分析方法與一種寬泛意義上的處理嚴肅哲學問題的工具真正成為可能。正如近代學術歷史所表明的那樣,幾乎自然科學與形式科學的每一重大進展都為哲學家以不同的目光注視著,數理邏輯的進展自然也不例外。《數學原理》一書曾經極大地吸引住身處英倫的曾暫時以航空工程為志業的青年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維特根斯坦開始真正深入思考數學基礎與邏輯學問題并決定以此為一生的主要工作之一,此時也正是主要由于此書的關鍵性影響。

成書過程

關于《邏輯哲學論》的創作,其基本思想是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在1912—1913年期間離開劍橋挪威獨立從事哲學邏輯研究時形成的;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具體為1914年秋),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出于愛國熱情,回到奧地利作為一個志愿兵到奧軍中服役。在軍中服役期間,維特根斯坦利用空閑時間寫下了不少哲學筆記,并于1961年以《1914—1916年的筆記》為書名出版。這些筆記不僅是《邏輯哲學論》的直接來源,從中可以看到書中諸多重要思想的原型,同時也記錄了他早期的哲學思想;1918年8月,他完成了《邏輯哲學論》(Logisch Philosophische Abhundlung)一書的手稿,被俘后他通過外交渠道把這部手稿轉到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手里,同時也把這部手稿的抄本寄給弗雷格,以征求他們的意見;1919年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獲釋后,與羅素在海牙見面,詳細討論了這部手稿。羅素對此稿非常賞識,親自為他寫了長篇導言,不過維特根斯坦認為羅素在這篇導言中誤解了他的觀點。此書于1921年首次以德語發表在威廉·奧斯特瓦爾德主編的《自然哲學年鑒》上,1922年被譯為英文出版,摩爾為它取了一個拉丁文的譯名: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此后,在哲學文獻中一般都采用英譯本的這個拉丁文書名。這是維特根斯坦生前出版的唯一的一本著作,其出版后受到西歐哲學界的高度重視。不過,這個英譯本有一些翻譯不妥之處,并于1961年出版了修訂本。

思想淵源

弗雷格和羅素堅持名稱指稱對象,專名與其所指稱的對象相對應,名稱的意義在于其所指稱的對象,這樣的觀點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維特根斯坦前期的意義理論。在《邏輯哲學論》中,維特根斯坦試圖通過對日常語言進行批判,透過日常語言的表層語法,揭示語言的共同本質,用邏輯分析的方法通過對語言和實在進行完全性分析,指出語言和世界具有相同的邏輯結構,事實的要素和語言的要素一一對應,這樣,就可以通過語言建立世界的圖像。

弗雷格

意義理論

弗雷格是意義的指稱理論的代表人物。意義理論在語言哲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有的學者認為意義理論就是源于弗雷格。弗雷格在《論涵義和指稱》中明確指出:“我在這里把‘符號’和‘名稱’理解為任意的標記,它代表一個專名,其意謂是一個確定的對象。”弗雷格除了表明專名的意謂是其指稱或表示的對象之外,還提出語句的意謂是其真值:“我們不得不把一個句子的真值看作它的意謂。”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意義(Sinn)和意謂(Bedeutung)這兩個概念直接來源于弗雷格,但是他們對這兩個概念的使用并不完全相同,都有著各自的用法。

弗雷格認為,專名、概念、語句都既有涵義(Sinn),又有意謂(Bedeutung)。專名的意謂是用這個專名所指稱的對象,概念詞的意謂是概念,語句的涵義是思想,意謂是語句的真值。維特根斯坦對弗雷格的理論有所繼承,但他對弗雷格的理論有所改進,他在《邏輯哲學論》中認為名稱只有意謂沒有意義,命題只有意義沒有意謂。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認為,命題的意義不同于命題的真值,命題有意義是命題存在真假可能性的前提,如果一個命題能夠為真或者為假,那么它就是實在的一幅邏輯圖像,這就意味著它是一個有意義的命題。如果一個命題沒有意義,就沒有為真和為假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弗雷格認為命題和專名一樣,可以有意義但是沒有指稱,但從維特根斯坦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命題有意義就是命題能夠作為事實的一幅邏輯圖像,是實在的模型,命題有意義就說明命題具有真假的可能性,至于判斷命題的真假則需要與經驗世界中發生的事實相比較。

總而言之,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和弗雷格一樣,注重對語詞和語句的意義和意謂的區分。但維特根斯坦與弗雷格不同的是,他將這兩種區別結合到一起。在他看來,名稱有指稱但是沒有意義,命題只有意義但是沒指稱。他在圖像論的意義理論中只討論命題的意義和命題的真假,而沒有討論命題的指稱。維特根斯坦前期所堅持的是一種封閉的意義理論,追求的是他所建立的形式系統的完備性和融貫性。有從上面的論述中,可以看到,弗雷格的指稱理論對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前期的意義理論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他在弗雷格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和改進。

語境原則

弗雷格在《算術的基礎》導言當中指出,不要單獨地追問語詞的意義,語詞的意義只有在句子當中才能夠成立。弗雷格認為,一個詞單獨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只能在句子當中去追問詞的意義。這樣,詞的意義就成為句子意義的組成部分。如果把句子的意義稱為“思想”的話,那么詞(包括專名和謂詞)就應該為“思想的部分”,這就是弗雷格的語境原則。弗雷格認為,不能單獨追問一個詞的意義是什么,可以追問這個詞是如何在句子中發揮作用的。對于一個句子來說,不能單獨地問一個句子的意義是什么,而必須追問一個句子在它所在的語言系統當中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對于一個科學命題來說,不能把這個科學命題抽離出來運用到任何場合,而只能將其放在一個科學系統當中來討論它。語境原則給了判定語詞意義的最重要的標準。從本質上說,語言分析一直延續著古希臘以來對于分析功能的理解,即分類和下定義。語言分析活動并不是把一個復雜的東西分析為簡單的東西,而是通過將一個概念、語詞放在它所在的位置上來考察它,把一些看似簡單的東西放在它所在的有機體當中來加以考察,由此來理解所認為的最簡單東西的涵義,這正是分析的下定義的功能的延續和發展。這一點就是弗雷格的語境原則提供的思想精髓。

弗雷格哲學研究的語境原則就必須要確立和發掘語詞與語詞的意義,或者語詞的內涵與關于該語詞的表象之間的異質性。弗雷格強調:“我們單個地考慮語詞,詢問它們的意謂,然后我們就把一個表象看做是它們的意謂。因而,我們如果對某個語詞沒有在內心形成相應的圖像,好像這個語詞就沒有內涵似的。然而,人們總是必須考慮完整的句子。實際上,只有在完整的句子中,語詞才有意義。這時,我們的頭腦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內在的圖像,而它們并不必對應于判斷中的邏輯成分。如果句子作為整體有一個意義,這就足夠了;這樣,句子中的所有部分也就得到了它們的內涵。”①弗雷格認為,語詞并不能代表語詞的意義,之所以把語詞的內涵與其表象相混淆,其主要原因就是受到心理主義的影響而孤立地考慮語詞。語境原則使得句子而不是語詞,判斷而不是概念在意義確定與邏輯推理中占據首要地位。為了達到語言準確表達思想的目的,必須求助于整個語句的意義,也就是研究語句成真的條件,句子的真值條件與句子的真假是不同的。句子的真假是經驗的問題,弗雷格討論的就是句子的真值條件,這是邏輯的任務,這要求應當研究一個語詞出現于其中的那個語句所具有的最一般形式的真值條件,而這個語詞的意義則在于它出現在語句中的方式及其在語句意義表達中所發揮的作用。

“語境原則”對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乃至整個分析哲學都產生了重要的作用。二十世紀初期現代哲學奠基時期,面對著數學家、邏輯學家和哲學家們的挑戰,如何來看待現代邏輯則變成了一個哲學問題,要使現代邏輯成立,最根基的問題就是數學問題。正是由于在數學發展的啟發下,使得整個邏輯學在討論數學函數關系的時候關系概念被凸顯出來,這與以往的哲學有很大的不同。關系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在當時稱為絕對經驗主義唯心主義分水嶺。對傳統的唯心主義哲學家來說,所有的關系都是內在的,即關系是由關系項的性質所決定的,即關系被劃歸為性質當中,而現代數學的發展告訴人們這樣一個事實,即所有的關系項它的性質并不是由其自身決定的,而是由關系項之間的關系所決定的。因而關系不是內在的,而是外在的,從而使得關系本身脫離了關系項而成為獨立的東西,這時語境的概念就成為哲學研究的核心概念。弗雷格的語境原則對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哲學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在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思想中得到了充分的應用和發揮,從而成為分析哲學和語言哲學研究中的一條基本原則。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指出“只有命題才有意義;只有在一個命題的關聯中一個名稱才有所指”(3.3),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中對“意義”的解釋繼續堅持了弗雷格的語境原則,他指出“一個詞的意義就是它在語言中的使用”。盡管從《邏輯哲學論》到《哲學研究》維特根斯坦的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和轉變,但是在整個研究哲學的過程中,他一直堅持不變的就是語境原則,這一原則尤其在其“語言游戲”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羅素

邏輯原子論

在《邏輯哲學論》中,羅素對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影響首先表現在邏輯原子論上。確切一點說,在邏輯原子論上,羅素和維特根斯坦是相互影響的,因此人們往往把羅素和維特根斯坦并列為邏輯原子論的主要代表,盡管他們之間在觀點上也有許多分歧。

按照邏輯原子論:邏輯是哲學的本質,邏輯是原子的,而原子是眾多的。羅素認為,邏輯之所以是哲學的本質,是因為一切真正的哲學問題,在借助于現代形式邏輯加以分析之后,都可以還原為邏輯問題,而那些不能被還原為邏輯問題的哲學問題,就不是真正的哲學問題。所謂邏輯是原子的,這指的是沒有比原子命題更加簡單的命題,原子命題是對簡單的單獨事件的邏輯表述。至于原子是眾多的,這指的是世界是多元的,現實是由無數單一的事實組成。這些事實通過形形色色的組合而形成生活于其中的五光十色的世界。

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的邏輯原子論肯定了眾多的個別事物的存在,而否定由這些事物構成的物質統一性。與羅素一樣,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也認為世界是事實的總和,他強調說:“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不是事物的總和。”他強調事實和事物的區別,認為如果說世界是事物的總和,那就不能表現出世界的本來面目,即事物必然處于一定的狀態,而且相互之間必然保持一定的關系。他說,事實的總和既決定一切已發生的東西,又決定一切未發生的東西。這里有必要簡略說明他所使用的“事態”、“事實”、“世界”這幾個基本概念:“事態”(Sachlage)指的是事物的狀態;“事實”(Tatsache)指的是實際存在的事態;“世界”(Welt)指的是事實的總和,即所發生的一切情況。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所重視的是事態或事實,即對象的狀態或對象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對象本身,也就是說,他并不重視世界是由什么材料構成的,不注意物質和意識的關系問題。

原子事實是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原子論的一個基本概念。所謂原子事實(Sachverhalt),他指的是各種對象(事物或物)的結合。他說:“那發生的情況,即事實,就是原子事實的存在”,“原子事實就是各對象(事物、物)的結合。”因此,對于對象來說,重要的是它可以成為原子事實的構成部分。如果某個對象能在原子事實中發生,那么這個對象中就應該已經預先決定了這種原子事實的可能性。或者說,如果對象能在原子事實中發生,那么這種可能性應該早已包含在對象本身之中。如果我知道某個對象,那我也就知道這個對象在原子事實中發生的一切情況。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對對象(事物、物)作了解釋。他說,對象就是固定的東西、存在的東西。對象是絕對簡單的,而不是僅僅相對于某個符號系統來說是簡單的。

在邏輯原子論上,維特根斯坦和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的觀點基本上是一致的,不過在某些問題上也有一些小的分歧。例如,關于原子事實,羅素認為這指的是那些原始的、不可分割的經驗事實,維特根斯坦則強調原子事實是由對象的一定配置形成的,對象是組成世界的最簡單的、固定的、存在著的事物。又如,羅素在著重分析了原子事實和原子命題之后,又論述了分子事實和分子命題、存在事實和存在命題、普遍事實和普遍命題等等,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則僅僅分析原子和原子命題,基本上沒有談到分子命題、存在命題、普遍命題等等,僅僅在論述真值函項時間接地涉及這個問題。

邏輯分析方法

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對邏輯分析的具體說明與界定對前期維特根斯坦運用邏輯分析方法去從事哲學思考深有影響。羅素在《我們對于外間世界的知識》(也譯為《我們關于外間世界的知識》等)中的結尾部分對邏輯分析方法作了詳細解說。主要是以下幾點:

(1)邏輯分析方法是一種“抽象的方法”。這里所謂“抽象”乃是指“形式的世界”意義上的抽象符號配置凡是引起新潮的哲學研究的老問題,一經考察之后往往便會發覺其總是極為復雜的,其中往往是蘊含著若干分子或原子問題的復合體的,而這些分子問題較之它們所組成的問題更為抽象。因此,哲學家必須利用一種觀念的工具,把困難的根本一步步往深下追究、逐個處理、各個擊破;

(2)邏輯分析方法是“哲學中的科學方法”,可以有助于將哲學概念分析成類似于知覺心理學、相對論理論物理學等的命題風格的嚴格存在,它使哲學變成為科學猶如數學使物理變成真正嚴密的現代科學一樣。以往各派哲學所以陷入“與事實不符”的玄想假定,就因為缺少這種方法去提出可有可無的非實在性概念系統;

(3)邏輯分析方法是使哲學邏輯化的唯一手段。畢竟,現代除了符號邏輯的豐厚成果沒有任何理論是真正徹底貫徹抽象形式邏輯的。而只有借助于它,才能把所謂真正的哲學問題變成為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式的邏輯問題,進而在此基礎上構造哲學的證偽性或證實性的命題構造形式。因而它是邏輯哲學所必不可少的方法;

(4)邏輯分析方法是一切思想領域中澄清混亂的方法。這種方法從那些屬于科學和常識的命題之中顯示出所謂哲學的真理,即顯示出知識的“真實意義”。通過邏輯分析方法、邏輯上完善的可精確指稱對象的符號系統之間的有效配合或互動,剔除掉不符合邏輯分析規范的含混的哲學表達式的集合。然而它無論如何不能建立任何新的真理;

(5)邏輯分析方法是“洗凈不足信的形而上學的廢料之堆積”的方法。由于“形而上學廢料”是一種抽象,所以,在這個意義上,這種方法又可以叫做消除抽象的方法。準確地說,來源于符號邏輯方案與構建理想的人工語言系統之綱領的邏輯分析方法,不排斥抽象,但只接納或構造最低程度的抽象,尊奉科學簡單性原則(物理模型在具有同樣解釋力的前提下,挑選邏輯上更自洽、協同、簡約的一個),對必要的枝蔓性的抽象材料與抽象的處理材料之方式要經由奧卡姆的威廉的剃刀果決地棄置掉。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深受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關于邏輯分析方法論述的影響,并在對此方法的執行和發展上似乎走得比羅素更遠:維特根斯坦在憑借這種邏輯分析方法去掃盡諸種“形而上學廢料”,乃至一切“形而上學廢料”,即因誤用了語言的邏輯而產生的無意義的形而上學“胡說”,這不是維特根斯坦所認為的真正意義上的形而上學,維特根斯坦針對傳統形而上學思想進行了否定性的批判,其目的之一是像建構他所理解的真正意義上的形而上學。前期維特根斯坦將研究語言的邏輯構造作為研究重點,借此考察他所關切的一切哲學問題(涉及除了社會領域之外的宇宙、人生等一切領域),系統、有條理地對傳統形而上學論題與哲學一般問題進行了深思,徹底而激進,得出了一系列有價值的啟發性洞見。

內容概要

總結構及主題

《邏輯哲學論》,以命題的形式展現了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的主要內容和思想,全書一共有526條命題,劃歸為七大部分,其所闡述的主題思想分別是:(一)世界;(二)原子事實;(三)思想;(四)命題;(五)真值函項;(六)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七)沉默不語。另外,命題的編排分布大體如下:第一部分一共包含有7個命題,第二部分一共包含有79個命題,第三部分包含有74個命題,第四部分包含有109個命題,第五部分包含有151個命題,第六部分包含有105個命題,第七部分只有一句話。在每一部分中,命題的排列采取寶塔式的形式,最高的一層好像是寶塔之頂,下一層是第一層的基礎,再下一層又是第二層的基礎,依此類推,這種層次多達五層或六層。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采取這種排列方式,是為了表明最高一層的命題是每一部分的核心思想,而下一層的命題是它的上一層的命題的說明或補充。對于這種排列形式的意義,維特根斯坦作了這樣的解釋:“十進數,作為各個命題的號數,指出命題在邏輯上的重要性,表示在我的敘述中對它們的強調。命題n·1,n·2,n·3等,是對命題No·n的解釋;命題n·m1,n·m2等等是對命題No·n·m的解釋等等。”

這七個部分最高一層的命題分別是:(一)世界就是所發生的一切情況;(二)那發生的東西,即事實,就是原子事實的存在;(三)事實的邏輯圖像就是思想;(四)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五)命題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基本命題則是其本身的真值函項);(六)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是:;(七)對于不可說的就應當沉默。根據這七個部分的內容,又可以將其分為四個層次:命題1和命題2是關于世界邏輯構造的原子主義思想;命題3和命題4是關于思想、命題與世界關系的圖像論;命題5和命題6是關于基本命題真值函項的理論;命題7是關于不可說之物。本書的大體脈絡即: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首先遵循邏輯原子論的觀點,論述了世界和原子事實,然后借助于他的“圖像說”,由事實領域進入思想領域,接著又提出他的意義論和真理論,對命題的意義和真值作了詳細的闡述,最后達到“神秘之物的領域",劃定語言的界限,最終得出結論:形而上學命題毫無意義。

世界

《邏輯哲學論》中世界是所有發生的一切,是所有如此的情況,而所有發生的一切(即所有如此的情況)即事實,而事實又作為一切事態的存在和不存在的總和。反過來講就是一切存在和不存在的事態構成了事實,而事實的總和就構成了世界。在此可以看出,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把關于世界的邏輯構造作為其哲學的基礎。其實從這第一個層次就可以看出,維特根斯坦這部著作的目的是什么。在該書的序言中,維特根斯坦開宗明義地講:“這本書處理哲學問題。”而哲學問題自古希臘開始就起源于利奧六世們對“世界”的驚異,正是源于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才有了哲學不斷的發展。而維特根斯坦對世界的探討無意于去為這個永恒的話題增加一個新的答案,而是為了說明“這些問題的提出是以對語言邏輯的誤解為基礎的。”此外,以對世界的邏輯構造為開端體現了在這一點上他與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的一致性,即他們遵循的都是勒內·笛卡爾所開啟的演繹邏輯的原則,即只有從自明的第一原理出發,才能夠得出必然性的結論。而羅素認為那個自明之理必須是看起來不可否定的東西,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將這個自明之理清楚明白的擺在了面前“世界是所有發生的一切”,這是不可否認的。

原子事實

邏輯原子主義用語。探討了關于對象的最簡單、最原始、不可分割的經驗,即原子事實。首先,原子事實被定義為可以想象的最簡單事實,表現為某個特殊事物具有一個性質的事實。例如,“這是白的”就是一個原子事實,它涉及到“這是”和“白的”兩個概念。原子事實被認為是構成世界的基本單位,所有的事實都可以被分解為原子事實。其次,原子事實具有獨立性,它們不依賴于其他事實而存在。原子事實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它們的存在和性質是獨立的。這意味著原子事實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也沒有相互依賴的關系。此外,原子事實是不可分割的,它們是最簡單的事實,不能再被分解為別的原子事實。原子事實是世界的最終單位,它們構成了世界的本質和結構。最后,原子事實具有絕對性,它們的存在和性質是絕對的、不變的。原子事實的真假取決于它們是否符合客觀現實,而不是主觀意識或個人觀點。總的來說,《邏輯哲學論》的原子事實部分強調了原子事實在構成世界中的重要性,以及它們的基本特征和性質。這一部分對于理解世界的本質和構成具有重要的意義。

思想

《邏輯哲學論》中探討了思想與世界、語言之間的關系,以及思想在命題中的表達方式。 首先,維特根斯坦認為思想是世界在語言中的邏輯投影。思想包含著它所思想的情況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思想非邏輯的東西,因為在語言中我們不能表現任何違反邏輯的東西。就像在幾何學中不能用坐標來表現違反空間規律的圖形一樣。 其次,維特根斯坦認為思想是通過命題來表述的。命題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基本命題則是其本身的真值函項。這意味著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有意義的命題與現實是相對應的。這樣,維特根斯坦就把語言和世界聯系起來了,并進而從對世界的邏輯分析過渡到對命題的邏輯分析。 再次,維特根斯坦強調命題是表征著事實(世界)的。事實由原子事實組成,而原子事實的存在構成了世界的邏輯結構。思想在命題中通過感官感知到的加以表達,即是通過感官感知到的記號(如聲音的、書寫的等)來作為思想的投影。 最后,維特根斯坦認為世界與語言具有共同的邏輯結構。事實與命題、基本事實與基本命題、對象與名稱一一對應。也就是說,語言的邏輯結構和世界的結構是相互映射的。

命題

《邏輯哲學論》中探討了命題的本質和功能,以及命題與世界之間的關系。 首先,維特根斯坦認為命題是語言和世界的對應關系。命題表征著事實(世界),并且只有當命題符合事實時,它才是真的。如果命題不符合事實,那么它就是假的。因此,命題的本質在于它與事實之間的關系,即真值條件。 其次,維特根斯坦強調命題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基本命題是直接描述事實的簡單命題,而復雜命題則是通過邏輯運算從基本命題中推導出來的。這意味著復雜命題的真假取決于基本命題的真假,而基本命題的真假則取決于它們所描述的事實。 再次,維特根斯坦認為命題具有一種普遍的形式,即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無論何種形式的命題,都可以被表示為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即T(p,q,r…)=P。其中T表示真值函項,p、q、r等表示命題變項,P表示一個命題。這種普遍的形式使得我們可以通過邏輯運算來推導新的命題,從而擴展我們的知識。 最后,維特根斯坦認為有些東西是不可說的,對于這些東西要必須保持沉默。這是因為有些東西超出了語言的表達能力,無法被準確地表述為命題。這些不可說的東西包括倫理、美學、宗教等領域的內容,它們的本質是超越語言的。

真值函項

《邏輯哲學論》中真值函項是維特根斯坦對命題邏輯的重要貢獻之一。該部分探討了命題與真值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如何通過真值函項來表達復雜命題的真值條件。 首先,維特根斯坦認為真值是命題的一種本質屬性,即一個命題的真假取決于其所描述的事實是否存在。在邏輯上,真值條件是用來確定一個命題真假的前提條件。 其次,維特根斯坦認為復雜命題是由基本命題通過邏輯運算構成的,因此復雜命題的真值條件可以通過基本命題的真值條件來表達。基本命題是真值函項的輸入,而真值函項則是基本命題的邏輯運算結果。這樣,我們就可以通過分析真值函項的形式來理解復雜命題的真假條件。 在真值函項中,維特根斯坦引入了一種形式化的表示方法,即真值表。通過真值表,我們可以清晰地表示出各種命題的真假條件,從而更好地理解命題之間的邏輯關系。例如,對于一個復合命題“如果p則q”,我們可以通過真值表來列出p和q的真假條件,從而確定該復合命題的真假。 最后,維特根斯坦認為真值函項在邏輯推理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通過分析真值函項的形式,可以推導出新的命題,從而擴展人們的知識。這種推理方法不僅適用于數學和科學領域,也適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推理和決策過程。

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

《邏輯哲學論》的“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部分是維特根斯坦對邏輯形式化的一種重要探索。這部分探討了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并進一步闡述了邏輯運算的原理。首先,維特根斯坦用抽象的符號表示了這一形式;用羅素在引言中的話來說,它的意思是“凡可由如下方法而得的任何東西,即先取任一選擇的原子命題,把它們否定,再取現在所得的那組命題的任一選擇,加上原來那些命題的任何一個,如此以至無窮。”維特根斯坦認為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是“p→ξ,N(ξ)”,這也是命題的一般形式。這里,“p”代表基本命題,“ξ”代表變項,“N(ξ)”代表對變項的某種運算。這個形式表明,每個命題都是通過連續應用運算“N(ξ)”于基本命題“p”而得到的結果。通過進一步的分析,維特根斯坦指出,如果有了怎樣構成一個命題的一般形式,也就隨之有了怎樣通過一個運算從命題產生出另一個命題的一般形式。因此,運算“N(ξ)”的一般形式是“ξ,N(ξ)”(也可以寫作“ξ,N(ξ)′(=[ξ,N(ξ)]))。這是由一個命題過渡到另一個命題的最一般的形式。此外,維特根斯坦還討論了數的概念。他給出了一些記號規則,如將系列x、Ω′x、Ω′Ω′x、Ω′Ω′Ω′x等寫作Ω0′x、Ω0+1′x、Ω0+1+1′x、Ω0+1+1+1′x等。他還指出,數的概念不過是一切數所共有的東西,即數的一般形式。整數的一般形式則是“[0,ξ,ξ+1]”。《邏輯哲學論》的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部分對邏輯的形式化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為后續的邏輯學和哲學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

沉默不語

“凡不可說的東西,必須對之沉默。”雖然最后的第七部分只有一句話,但是卻切入了全書的核心觀念,即為可說的東西與不可說的東西劃定界限。而這個劃界的觀念恰恰構成了哲學史上的核心問題,同時劃界的觀念也是哲學的同質性與異質性要素相互反轉的思想基礎和邏輯表現。這一部分既是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進行論證的思想前提,也是其《邏輯哲學論》整個論證過程的邏輯結論。而這一結論是作為一個倫理律令顯示出來的。這一倫理律令是在使用者的使用中通過限制理解方式來達到對世界的正確認識。當然,在今天學術界對于究竟什么是不可說的東西仍然存在很多爭論。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維特根斯坦本人的確承認存在不能夠用符合邏輯的語言加以表達的不可言說之物。維特根斯坦的最終目的并不僅僅是語言批判,而是為了達到正確的看世界的方式,這種方式也就是“沉默”。這種方式就是把顯示的歸于顯示,言說的歸于言說。語言之所以具有意義就在于它顯示了所顯示的東西,最重要的是顯示了邏輯的確定性,這是唯一能夠確定討論的東西,而這正是哲學的安身立命之處。

主要思想

事實和事態

有關于事態和事實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有幾個重要的命題如下:“世界是所有發生的事情”,“發生的事情,即事實,是諸事態的存在”,“事態是諸對象(物,事物)的一種結合”,“存在的事態的總和就是世界”。

維特根斯坦說明,不管一個想象的世界同真實的世界怎樣不同,它都必定具有某種東西,即它的形式,與真實世界是共同的;在維特根斯坦這里,要理解事態和事實的關系,以及這兩者和整個世界的關系,需要借用到“邏輯空間”的概念,而“邏輯空間”在維特根斯坦那里是有著某種“宇宙論”意義的,即它是一切世界(不管是存在的還是想象的)的總和,是一種世界的諸多可能性。因此,世界對人們來講就是“發生的”的邏輯空間的點所描繪的圖像,而且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世界本體不僅僅在于實體性的存在即對象,更在在于“諸對象的一種結合”。但是世界只是邏輯空間中一個世界,這個世界是實在的,要用事實來表達這種實在,因此(實在的)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不是事態的總和,雖然說事態對維特根斯坦來說更具有本源性的意義,那么事實是事態的存在就是可理解的,因為邏輯空間上的每個點上都表示著某個事態的存在或不存在,可以設想把邏輯空間上一個圖像作為實在的世界,那個圖像上所占用的點就表示著事態的存在,亦即事實。從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這種“形式”主義的世界觀出發,那么事態就是由世界基本實體的“鏈接”構成的,“在事態中,對象猶如一條鏈子上的諸環節那樣互相銜接”,因此,事態并不能稱之為是某些對象的簡單堆砌,它更為本質的是它的結構,即諸對象在那里相互銜接的那個結構,對此,他自然有引出:“對象在事態中相互聯系的方式就是事態的結構”。這個結構才是維特根斯坦更為看重的東西。

另外,作為這種世界“始基”的事態,它們之間的關系是相互獨立的:“事態是彼此獨立的”,“從一個事態的存在或非存在不可能推出另一個事態的存在或非存在。”并且,它們作為直接基于對象第一層的“始基”是最貼近對象的,亦或者根本意義上說是對象的存在的某種樣式,是與對象不可分離的,既然它們作為這種程度的本原,那么相互獨立也是必然的,因為它們如果不是相互獨立的,那便意味著它們是進一步可在分析的,但是如果進一步分析的話,得到將會是對象,從這點上看,事態或許更具有本原性的意義,它是對象的存在方式,它既包含了使命題的真假判斷成為可能的對象,又包含了對象之間的銜接結構,它比對象擁有更豐富的含義。那么下面這個命題也是自然而然的,“存在的事態的總和也規定了哪些事態不存在”。看似這個命題與之前的命題是相互矛盾的,但其實并非如此,這個問題實際上牽涉到世界的“完備性”說明,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并不是第一個注意到這個問題的哲學家,早在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那里,就有過對世界的“邏輯完備性”的探查,正是世界的這種完備性,才使得存在的事態能夠“決定”不存在的事態。

邏輯圖像論

“邏輯圖像”(logical picture)是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一書中提出的核心術語。他在這本書的序言中明確提出要在可說的東西與不可說的東西之間劃定一條界限,而且在他看來,可說的東西總可以被清楚地說出來。

圖像論(picture theory of meaning)就是展示了語言與世界的關系,解釋了為什么可說的東西總能夠被清楚地、有意義地說出來;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指出:“我們為自己繪制事實的圖像。”這種“圖像論”簡單概括而言就是人們通過分析命題從而得出一種關于命題如何具有意義的看法。語言圖像論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名稱與對象的一一對應;2.命題與它們描述的事實具有相同的邏輯形式。只有同時滿足了這兩個要求,才可說一個命題是相應事實的邏輯圖像。而要說一個命題是世界中的一個事實的邏輯圖像,就是說它具有確定的意義。這種意義又是這個命題表達的思想內容,而這種思想所表現的就是事實的本質。

前期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圖像論描述了語言與世界的關系,概括地說:語言構成世界的一幅總圖像。“邏輯圖像可以描繪世界”,“一幅圖像和它所描畫的東西共同具有邏輯的描畫形式”。在維特根斯坦眼中:“一幅圖像通過表現諸基本事態的存在和不存在的一種可能性來描畫實際”,“因為事實的總和既決定了實際情況,也決定了所有非實際情況”,“全部的實際是世界”。語言是命題的總和,命題是描述事實的手段。因而,語言是描述世界的圖像,一個命題符號就是一個事實,命題是實在的圖像。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認為,思想和語言是同一的。“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被應用了的、被思維過的命題符號是思想”,也就是說,實在都可以經由命題來表達,世界可以由語言來描畫。而且,語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真的思想的總和是世界的一幅圖像。”這也肯定與重申了維特根斯坦圖像論中思想和語言的同一。語言和世界具有共同的邏輯形式,語言是世界的描述手段。也就是說,語言和世界一一對應,它們具有相同的邏輯結構。

維特根斯坦還用邏輯圖像論來解釋人類是怎樣認識世界的,什么是邏輯圖像以及為什么邏輯圖像可以描述世界:“一幅圖像的諸元素以特定的方式互相關聯,這點呈現了儲物件也是以這樣的方式互相關聯的。”,“一幅圖像和它所描畫的東西共同具有邏輯的描畫形式。”而這是因為“邏輯圖像可以描畫世界”。前期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通過對語言和世界做出顯示結構的分析和對兩者之間的“圖像映示”關系進行描述而獲得意義的說明。這種圖像映示關系歸根結底依靠的是名稱與對象之間結合可能性的關系,所以圖像論中最堅硬的根基就是:名稱與對象一一對應。“一個名稱代表一物,另一個名稱代表另一物,并且它們被相互結合在一起,一像一幅生動的圖像一樣一呈現了以這樣的方式這個整體便這個基本事態。”

意義論和真值函項論

維特根斯坦的圖像說與其意義論是緊密相關的,其圖像說規定了他的意義論的界限,因為,按照維特根斯坦的觀點,一個命題要成為有意義的命題,它就必須是某個事實的圖像。換句話說,在涉及事實的情況下,凡不能成為事實的圖像的命題,都是無意義的。

在意義問題上,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首先強調名稱和命題的區別。他認為名稱本身沒有意義,只有指稱;名稱是一種原始的記號,不能用任何定義對它作進一步的分析。名稱在命題中代表對象。命題才可能具有意義,因為命題是對事實進行描述,即對對象之間的關系和配置狀況進行描述。他說:“只有命題才有意義;名稱只有在命題的前后關系中才有意義。”這就是說,孤立的名稱只能指稱個別對象,它本身沒有意義。名稱只有在命題的前后關系中,即與命題中其他詞處于一定的配置狀況下,才具有意義,因為名稱在命題的前后關系中,已不是單純指稱某個對象,而是對某一事實進行描述。至于某個具體的命題是否具有意義,這取決于它是否與現實相符合。他說:“命題的意義在于命題與事態的存在或不存在相一致或不一致。”換句話說,如果某個命題與某個事態的存在或不存在相一致,那么這個命題就是有意義的,反之,如果這個命題與這個事態的存在或不存在不一致,那么這個命題便是沒有意義的。

并且,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用真值函項這個數理邏輯概念表示基本命題與其他一切命題的關系。“真值函項”是指若干基本命題經過“否定”,“合取”或者“析取“這樣一些邏輯運算而產生的新的命題,這些新的命題的真值取決于這些基本命題的真值。一個命題的“真值”,就是指這個命題的真假。一個單一命題(P)的真值函項就是這樣一個命題,它的真值完全取決于P的真值。例如“非P"(P是假的)便是P的真假函項。兩個命題(P,Q)的真值函項是這樣一個命題,它的真值完全取決于P、Q的真值。例如,“P、Q都是真的“這個命題便是P、Q的真值函項。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還用“真值表”來表示命題的真值條件,他說:“命題是與基本命題的真值的可能性一致和不一致的形式”,“基本命題的真值可能性是命題的真和假的條件。”

真值函項公式是邏輯學中的一種表達方式,它由一個或多個命題變項、邏輯聯結詞和真值(True/False)組成。真值函項公式描述了命題之間的邏輯關系,并可以用來判斷一個或一組命題的真假。在真值函項公式中,命題變項表示可變的命題,邏輯聯結詞包括與(∧)、或(∨)、非(?)等,而真值則表示命題的真假。通過將命題變項和邏輯聯結詞進行不同的組合,可以得到不同的真值函項公式。其值取決于命題變項的真假。例如,對于公式 p∧q,當p和q都為真時,該公式為真,只要其中一個為假,該公式就為假。對于其他復雜的邏輯聯結詞,如 p∨q、?p 等,也有相應的真值判斷規則。其是形式化邏輯的基礎,它提供了描述和推理命題的標準化工具。

語言界限論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認為,語言的特征在于語言具有它的邏輯形式。在命題對現實作出描繪的場合下,語言的邏輯形式是受現實的邏輯形式支配的。語言只能描繪、表述真實的事態,確切一點說,只能描繪、表述那些實際的或邏輯上可能的事態。超出邏輯上可能的事態這個范圍之外的東西,語言是無力描繪或表述的。這種東西也是不能思考的,因為語言的界限也就是思想的界限。每個可以思考的事態,都可以用語言表述出來。他說:“我們不能思考非邏輯的東西,因為否則我們就必須非邏輯地思考”;“ 一般說來,凡是可以思考的東西,應當可以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講述的東西,應當可以清楚地講述。”這樣一來,確定思想的條件和界限這個傳統問題,或者說,確定認識的條件和界限這個傳統問題,就變成了確定什么是可以言說的和什么是不可言說的這兩者的條件和界限問題。對思想和知識的邏輯結構的研究,就變成了對語言的邏輯結構的研究。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還認為,語言雖然能夠描述現實,但是不能描述整個宇宙。宇宙是事實的總和,語言只能描述事實,而不能描述事實的總和;如果說事實的總和本身也是一個辜實,那是自相矛盾的。說不可能構造一個關于整個宇宙的命題,這也就是說不可能思考整個宇宙。維特根斯坦強調說,形而上學妄圖了解整個宇宙,那是注定要失敗的。哲學的任務在于通過清楚地說明哪些事物是可以言說的或可以思考的,從而表明哪些事物是不能言說的或不能思考的。他認為一旦劃清了這條界限,各種哲學問題就解決了。過去正是由于沒有劃清這條界限,才出現各種各樣的哲學問題。他說:“關于哲學問題的大多數命題和問題不是錯誤的,而是沒有意義的。因此根本不能回答這一類問題,只能確定它們是沒有意義的。哲學家們的大多數問題和命題是由于不了解語言的邏輯而產生的。”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強調說:“確實有某些不能言說的東西。這些東西自已表現出自己,它們是神秘的東西。”對于這些神秘的東西,他在《邏輯哲學論》中沒有加以闡述和規定,因為他認為對這些神秘的東西進行討論、描述,甚至思考都是沒有意義的,不能合乎邏輯地把語言運用于表述它們。神秘的東西與情感有聯系,它們的確存在著,然而是不可知的。不能言說和思考它們,并不意味著它們不存在,只是它們存在千語言或思想的范圍之外,不是語言或思想力所能及的。因此,他在這本書的末尾寫的最后一句話是:“對于不能言說的應當沉默。”這是《邏輯哲學論》一書第七類命題中的唯一的一個命題,也可以說是全書的最后結論。

譯本

英譯本

C.K.奧格登版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TLP), 1922, C. K. Ogden (trans.),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Originally published as “Logisch-Philosophische Abhandlung”, in Annalen der Naturphilosophische, XIV (3/4), 1921:第一本英譯本為C.K.奧格登所譯,由勞特里奇與凱根·保羅出版社出版。但雖說奧格登名義上是譯者,很大一部分翻譯工作其實是弗蘭克·拉姆齊完成的。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本人也在翻譯過程中提了大量意見,尤其譯本中某些偏意譯之處的譯法也是取自維特根斯坦本人的建議

D.F.皮爾斯和B.F.麥金尼斯版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1961, D. F. Pears and B. F. McGuinness (trans.), New York: Humanities Press:奧格登的譯本雖然具有維特根斯坦本人的意見作為權威,但并非毫無瑕。即便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對某種譯法的認可要予以認真對待,也不能把他當成絕不會犯錯誤的。正由于對其某些方面有所不滿,D.F.皮爾斯和B.F.麥金尼斯提供了另一版翻譯,并于1961年出版

中譯本

郭英版

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郭英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2年:本書是由譯者郭英根據英、俄譯本,轉而將再譯成中文而作

張申府版

維特根斯坦:《名理論》[M]。張申府譯,陳啟偉校訂。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1988年。本書譯者張申府先生從“五四”前后即開始研究和介紹羅素哲學,有著譯多種,是我國最早研究西方分析哲學的著名學者。1922年德英對照本之后僅五年的時間,張先生根據德英對照本中的德語原文譯出《邏輯哲學論》全書,刊于《哲學評論》第1卷第5期(1927)和第6期(1928),并選用了中國式的古奧典雅的書名:《名理論》。1988年北京大學的陳啟偉教授校對了張申府先生的譯本,并將之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賀紹甲版

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賀紹甲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本書是由譯者賀紹甲根據1961年麥金尼斯與皮爾斯的英譯本,再次對此書進行翻譯而作

王平復版

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全新譯本》[M],王平復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

韓林合版

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韓林合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

陳啟偉版

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及其他》[M],陳啟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

黃敏版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黃敏譯,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21年

影響

推動哲學的語言轉向

語言轉向(Linguistic Turn)是用來標識西方二十世紀哲學與西方傳統哲學之區別與轉換的一個概念,在廣義上,這場運動主張對思想和知識的分析必須通過對語言的分析才能進行,因而語言應該是哲學思考的中心。傳統的哲學問題可以通過把它們還原為語言哲學中的問題而加以解決。這一運動的發起人是弗雷格、羅素和維特根斯坦,最終形成二十世紀的分析哲學學派。在狹義上,它是指一種普遍的傾向,這種傾向認為,應該憑借實際使用的語言來談論哲學問題。哲學必須發現日常語言的邏輯形式,揭露那些已經帶來了許多哲學問題的語言的天然缺陷。這一傾向受到了維特根斯坦的影響,代表人物則是賴爾、奧斯汀、斯特勞森和格萊斯等人。

《邏輯哲學論》中對語言的說明源于命題的意義取決于其真值條件這一觀點,即一個命題的含義是“一個命題顯示它的意義。一個命題顯示,當其為真時,情況是什么樣的。而且它說這點:情況是這樣的。”意義可以根據真值條件而得以理解這一觀點,至今仍是當代主流的語言哲學的一個核心設定。《邏輯哲學論》與弗雷格的相關著作一道被認為是對這種觀點精準的陳述。

總的說來,《邏輯哲學論》字數雖不多卻包羅萬象,雖然有一些觀點對當代哲學影響甚微,但是其所主張的邏輯分析法,對不可言說之物保持沉默的神秘體驗,以及反對形而上學的語言轉向,對當代哲學仍有不可磨滅的影響。

為邏輯實證主義奠基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作為分析哲學的主要創始人,他的思想對邏輯實證主義和日常語言學派都發生了強烈影響。粗略說來,邏輯實證主義主要接受他的前期思想的影響,日常語言學派則主要接受他的后期思想的影響。就前一方面來說,這種影響表現了維也納學派接受了《邏輯哲學論》一書的某些基本觀點。此書出版問世時,維也納學派正處于創建時期。1926—1927年間,維也納學派的成員集體閱讀和逐條討論了這本書的大部分章節,受到很大啟發。與此同時,他的觀點還通過與摩里茲·石里克、魏斯曼、魯道夫·卡爾納普的交往,影響了后面這些人以及其他一些成員。《邏輯哲學論》對于維也納學派觀點的形成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石里克就曾經在他的《哲學的轉變》(1930)一文中宣布,“我確信我們正處在哲學上徹底的最后轉變之中……而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在1922年的《邏輯哲學論》中)則是一直推進到這個決定性轉變的第一人。”

在《邏輯哲學論》的啟發和誘導下,維也納學派確立了自己的基本方向和理論宗旨。他們直接繼承和發展了以下三個基本思想:一、一切真正的命題都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二,邏輯真是一種重言式,對事實無所陳述;三、哲學不是理論學說體系,而是澄清思想的括動。從這些思想出發,維也納學派進一步確信了先夭的分析命題和后天的綜合命題二分法,駁斥了伊曼努爾·康德關于先天綜合判斷的論述,只承認事實真理和形式真理,不承認在這之外還有一個“哲學的”真理。從命題的意義理論出發,展開了著名的證實原則的討論,試圖以命題的意義在于它的證實方法作為該學派的基本原則;并由此確立反對形而上學的哲學基本立場,認為哲學是語言批判的邏輯分析活動。

根據《邏輯哲學論》的觀點,“一切命題描述原子事實的存在和不存在”(4.1),“命題的意義就是與原子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性符合不符合”(4.2),“為了知道圖像的真或假,我們必須把它與實在作比較”(2.223),維也納學派認為,一個命題是否有意義就在于它是否包含有經驗檢驗的可能性。一個描述事實的命題,如果不能找到一個事實或一種方法來證實它或否證它,它就完全沒有任何驗證的可能性,因而只能是無意義的命題。在維也納學派看來,唯有通過人的經驗觀察才能比較出一個命題和它所描述的事實是否符合一致。他們進一步認為,一切真正的命題都可以還原成為記錄“直接感知的”,或者“在經驗中直接給予的”東西的基本命題,而基本命題都可以通過觀察的手段和實驗的方法加以證實,因此,“命題的意義就是它的證實方法”這條著名的“證實原則”,在維也納學派看來,是受惠于《邏輯哲學論》的最大成果之一。

寫作特色

首先,它從符號系統的原則和語言中詞與事物之間的關系出發,將這種考察的結果應用于傳統哲學的各部分,并在每一種情形下都表明,傳統的哲學和傳統的解決是怎樣由于對符號系統原則的無知和對語言的誤用而產生出來的。這種寫作形式強調了對符號系統和語言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清晰地揭示哲學問題的本質。其次,《邏輯哲學論》的寫作形式具有高度的邏輯性和精確性。它通過嚴格的邏輯推理和精確的語言表達,來探究語言和現實之間的關系,并試圖用它來識別這種關系。這種寫作形式有助于確保結論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此外,《邏輯哲學論》的寫作形式也表現出一定的創造性。它不僅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且對其進行了批判和改進。例如,作者在書中闡述了一個計劃,試圖用它來定義哲學的界限,完善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早年的邏輯原子論哲學系統。這種寫作形式有助于推動哲學的發展和進步。

語句前的標號原文已有之,采取這種排列形式的意義,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給出了以下解釋:“十進數,作為各個命題的號數,指出命題在邏輯上的重要性,表示在我的敘述中對它們的強調。命題n.1,n.2,n.3等,是對命題No.n的解釋;命題n.m1,n.M2等等是對命題No.n.m的解釋等等。”維特根斯坦采取這種排列方式,是為了表明最高一層的命題是每一部分的核心思想,而下一層的命題是它的上一層的命題的說明或補充。

評價

美國分析利奧六世邏輯實證主義代表人物之一魯道夫·卡爾納普:“在維也納學派里,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著作《邏輯哲學論》大部分警句被大聲地朗讀和逐句地被討論,……維特根斯坦的著作對我們學派產生了強烈的影響。……從我們關于這部著作的討論中我們學習了很多東西,而且就我們能使其與我們自己的基本觀念相一致而言,我們接受了他的許多觀點。當然,影響的程度對于不同的成員來說是不同的。”

英國哲學家、數學家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先生的《邏輯哲學論》不管它是否證明就其所考察的問題提供了最后真理,但由于其廣度和深度,確實應該看做是哲學世界的一個重要事件。”

南開大學教授、博導陳晏清:“《邏輯哲學論》是一部明顯具有非傳統哲學色彩的著作。從內容上看,它一反傳統哲學的思辯模式,僅僅從邏輯構造原則出發來展開哲學討論;從方法上看,它把哲學探討的著眼點從實體性思考方式轉變為關系性思考方式;從體裁上看,它沒有進行死長煩鎖的哲學敘述,而是采用短小精悍的篇言式的命題……全書的內容形成了從世界到語言界限的完整的思想體系,而其形式則構成以邏輯推導為工具的嚴密框架。這樣,傳統哲學的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等,都消融在邏輯分析的進程中了。按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說法,全書的目的在于從語言分析的角度給思維,確切地說是給思維的表述,劃定一條界限。”

南開大學哲學院教授、博導李國山:“這本小書(《邏輯哲學論》)之所以難以讀懂,其中一個原因是,它融入了作者對最前沿、最艱深的邏輯和數學問題的思考。他不得不使用一些技術化的符號和圖表來表達自己的觀點,而這令很多讀者望而生畏。但這些內容恰恰是書中真正的干貨,被公認為對弗雷格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阿爾弗雷德·懷特黑德等人工作的重大推進,并已得到實實在在的應用。”

日本語言哲學家和分析哲學家飯田隆:“《論》(《邏輯哲學論》)是一部探討邏輯學和哲學問題的著作,尤其是其核心部分,它發揮著的現代邏輯學的基礎進行哲學考察的作用。”

英國學術院院長、牛津大學前校長肯尼:“《邏輯一哲學論》中的段落就好比是一副梯子,如果我們想要直觀地觀察這個世界,我們就必須攀登它,然后踢掉它。哲學不是一種理論,而是一種活動,即一項澄清非哲學命題的活動。一旦澄清,命題將會映照出世界的邏輯形式,因此就會表明利奧六世想要說而不能說的東西。”

名言

本節選取譯本為: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賀紹甲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1996。

1.11世界為諸事實所規定,為它們即是全部事實所規定。

3.1思想在命題中得到了一種可由感官感知到的表達。

3.11我們用命題中的可由感官感知的記號(聲音的或書寫的記號等等)作為可能情況的投影。投影的方法就是思考命題的意義。

4.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

4.112哲學的目的是從邏輯上澄清思想。哲學不是一門學說,而是一項活動。哲學著作從本質上來看是由一些解釋構成的。哲學的成果不是一些“哲學命題“,而是命題的澄清。可以說,沒有哲學,思想就會模糊不清:哲學應該使思想清晰,并且為思想劃定明確的界限。

4.114哲學應當為能思考的東西劃定界限,從而也為不能思考的東西劃定界限。哲學應當從內部通過能思考的東西為不能思考的東西劃定界限。

4.115哲學將通過清楚地表達可說的東西來指謂那不可說的東西。

4.116凡是能思考的東西都能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說的東西都可以清楚地說出來。

5.123如果上帝創造一個世界,其中某些命題為真,那么由此它也就創造了一個世界,其中所有從這些命題得出來的命題也同樣為真。同樣,它也不可能在創造出一個命題“p”為真的世界的同時,而不創造出這個命題的所有對象。

5.133一切演繹推理都是先天形成的。

5.1361我們不能從現在的事件推出將來的事件。相信因果聯系是迷信

5.1362意志自由在于不可能知道尚屬未來的行為。僅當因果性像邏輯推論一樣是一種內.在.的.必然性,我們才能知道這些行為。知與所知的聯系是邏輯必然性的聯系。

5.6我的語言的界限意味我的世界的界限。

5.61邏輯充滿世界:世界的界限也就是邏輯的界限。所以在邏輯上我們不能說:世界上有這個和這個,而沒有那個。因為這看來就假定了我們會排除某些可能性,而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然邏輯就必須超出世界的界限;因為只有超出世界的界限它才也能從另外一邊來察看這些界限。我們不能思考我們所不能思考的東西;因此我們也不能說我們所不能思考的東西。

6.13邏輯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世界的一個映象。邏輯是先驗的。

6.2數學是一種邏輯方法。數學命題是等式,因此都是偽命題。

6.4311死不是生活里的一件事情:人是沒有經歷過死的。如果我們不把永恒性理解為時間的無限延續,而是理解為無時間性,那么此刻活著的人,也就永恒地活著。人生之為無窮,正如視域之為無限。

6.5若解答不能說出,其問題沒有得到恰當的表達。謎是不存在的。當一個問題可以提出,它也就可以解答。在沒有疑問的地方質疑是荒謬的。

6.522確實有不可說的東西。它們顯示自己,它們是神秘的東西。

7.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

參考資料 >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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