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詩紀事》共四十五卷,陳衍輯。於每一詩人名下﹐注明生平和著作﹐元代一些重要詩人的事跡﹐大都羅在這部書中。對有些詩的真偽還加以考證﹐如指出孛兒只斤·圖帖睦爾《自建康之京都途中作》被人竄改十數字﹐改題朱元璋詩﹐又指出詩中“兩三條電欲為雨﹐四五個星猶在天”﹐是抄取五代十國盧延遜《山寺》詩。末一卷是元代歌謠﹐編者所能見到的盡皆收入。它是一部對研究元詩很有參考價值的著作。
序言
《元詩紀事》前有陳衍《自敘》說:“紀事之體﹐當蒐羅一代傳作﹐散見於筆記小說各書者﹐不宜復收尋常無事之詩?!辈⒘砹⒎怖膭t﹐說明選輯體例和去取標準。全45卷﹐資料豐富﹐所收有事可記的詩近千首。
作者簡介
陳衍(1856~1937)字叔伊﹐晚號石遺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清光緒八年(1882)考取舉人﹐曾任學部主事﹐京師大學堂教習。著有《石遺室詩集﹑文集》﹑《石遺室詩話》﹐編選《近代詩鈔》﹑《遼詩紀事》﹑《金詩紀事》﹑《元詩紀事》等。他提倡宋詩﹐是“同光體”的重要詩人和理論家。
生平
陳衍(一八五六——一九三八),字叔伊,一字石遺,室名大江草堂,福建侯官人。光緒八年(一八八三)舉人,曾參湖廣總督張之洞幕。辛亥革命後,不預政事,創立詩社,與同人優游賡和,以遺老自居。他學問廣博,精通三禮,尤長於詩,與陳三立、鄭孝胥齊名,是「同光體」的重要作家和評論家?!竿怏w」詩人不滿王士禎的「神韻說」及沈德潛的「格調說」,祁向「三元」(元嘉、元和、元祐),詩學宋調,以生新為貴,以奇險為尚;反對步必求合於古的詩風,提倡詩人之言與學人之言結合。陳衍的詩歌理論對「同光體」詩人的上述主張作了較為系統的總結與發展,具有集大成的意義。他的詩作則瓣香白居易、楊萬里,多抒發閑適情趣,涵泳山水妙旨,遣詞造句,頗具新意,於「同光體」中自成一家。著有石遺室集、石遺室詩話,編有遼詩紀事、金詩紀事、元詩紀事等。
詩作名家
元代自公元一二三四年滅金統一北方,至公元一三六八年朱元璋登基的一百多年中,詩人們上繼遼、金、南宋,下啟明,清二代,詩風多樣,蹊徑各別,或模擬盛、晚唐,或步武兩宋,雖時有柔弱纖細之病,亦不乏清佳瑰奇之章,出現了耶律楚材、趙孟頫、虞集、楊載、范梈、揭傒斯、傅與礪、楊維楨等一大批較有影響的作家。其詩人輩出,作品繁盛的情況,在顧嗣立元詩選中已可見大概,從陳衍元詩紀事中亦可窺一斑。
元詩紀事編于清末。陳衍有感於唐、宋、金詩皆有紀事,而元詩獨無,故有是舉。他鑒于宋詩紀事旨在以人存詩,重於網羅散失;而顧嗣立元詩選家數已然大備,因此以從筆記小說中鉤輯有本事可徵之詩為歸依,使之與紀事之體相符。收書范圍,他在初刻本凡例中說:「采書以明代為限,其間及本朝者,必本事考據所在,其泛泛評品,概所不登。」本書初編結集時僅二十四卷,初刊敘云:「惟見聞弇陋,掛漏定復不少,異時續有所得,當更為補遺繼出焉?!构食蹩瘑柺泪幔愌苋岳^續廣為蒐集,至光緒十二年丙戌(公元一八八六)重新編定為四十五卷
元代詩歌
此據新編本序所署年份而言,初編序未署年月,故此處究竟為重新編定之時,抑或初編結集之時,尚待考。
即現通行所見之本。新編本在收集體制上較初編有所調整,如初編所引句、聯,新編本往往改錄全首。新編本除歌謠外,收作家(包括無名子及仙鬼)八百馀名,較初編本增二百馀名;所征引書籍近四百種。引條除月泉吟社詩、大雅集、詩藪、西湖竹枝集等書所載為因人存詩,或純系評論之言而外,馀多為有事之詩。這些資料不僅反映了元代詩歌繁盛情況,且廣涉元代史實、典章制度、傳聞異事、風俗民情等,足資參考。
主要版本
本書的版本主要有二種,即石遺室刻本及商務印書館排印本。前者為初編二十四卷本。後者為四十五卷本,初版于一九二一年,大字本,十二冊,一九二五年、一九三五年曾再版;又有小字本,收入國學基本叢書及萬有文庫。石遺室刻本與商務印書館排印本收目多寡懸殊,石遺室本所收,商務本均全錄;而商務印書館所印各本則同出一源,僅有個別字因誤排而致異。建國后,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曾于1984年初整理本,形式為精裝全一冊或是平裝上下兩冊。
堪正注意
因此,本書在整理時采取如下處理方法:
一、以商務印書館刊大字本為底本,個別誤字參石遺室刻本及國學基本叢書本改正。
二、因本書系匯集筆記、小說及各家詩集中「有事」之詩所成,為求引用資料的準確性,除少數善本難以尋覓外,均取原書覆案,查證書目凡四百馀種,所取版本,在首次出校時注明。
三、凡引自筆記、小說之詩作,原作者有專集存世者,一般均取以???,并據以改正訛奪。如異文較多或集中文句勝于本書所引者,則酌情於校記中說明。
四、本書所引各書,凡有節引或意引者,如無妨文意,概不出校。如系直引,除有較重要的異文或錯訛外,一般亦不出校。
五、本書凡有錯訛,除明顯誤字在正文中改正後復于校記中說明外,一般僅在校記中加以辨正。凡避諱字及誤排,則徑改而不復出校。
六、凡引用書名與原書不符者(如西湖游覽志馀誤作游覽志),一般在校記中說明該條實見何書及其卷次。個別出入較大者,則于正文中改正後加以說明(如霏雪錄誤作「雪霏錄」)。
七、本書通例,凡引用資料來源,均出書名,然亦間有徑稱某某曰或某人某文者,凡遇此種情況,則盡可能查找該文出處,於校記中說明。
八、因本書所收作家達八百馀名之,為方便讀者查檢,特于書後附編人名索引。
一九八四年二月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