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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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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寵(?-106),字昭公,沛國縣(今安徽省固鎮(zhèn)縣)人。王暢、法學(xué)家、藏書家,廷尉左監(jiān)陳躬的兒子。舉孝廉出身,起家河南省郡吏。接受公車征辟,出任司徒鮑昱)府掾,執(zhí)掌獄訟,斷案公平。漢章帝繼位,遷尚書,請求去除煩苛,施行寬政,得到漢章帝采納。劉肇初年,得罪大將軍竇憲,歷任太山太守廣漢市太守、大司農(nóng)、廷尉、尚書、大鴻臚,累遷司空。不徇私情,兼通經(jīng)學(xué),號為任職。延平元年,去世于家中。

人物生平

陳寵年輕時即任州郡吏,后被征召到鮑昱的司徒府任屬官。又轉(zhuǎn)任辭曹,掌管獄訟事宜。凡經(jīng)他處理的案件,無不使人心悅誠服。因此,鮑昱讓他代為撰寫《辭訟比》7卷、《決事都目》8卷(均失傳),上報皇帝,獲準(zhǔn)頒布施行,成為官府辦案的法律依據(jù)。

漢章帝即位后陳寵受命為尚書。當(dāng)時,官吏辦事多偏嚴(yán)酪,他奏請改變前代煩苛之法,主張在嚴(yán)明之后濟之以寬。皇帝真誠地采納了他的意見,詔示司法部門禁用酷刑,解除不合理的禁令,廢除苛刻的法律條文,重審案件50余起。后來,此詔示被載入法令。

陳寵謹(jǐn)慎周密,講究人臣之理,但不以慎獨為苦,謝絕人情往來,因而很受朝廷器重。皇后之弟、侍中竇憲舉薦真定縣(今河北正定縣)縣令張林為尚書。章帝征求陳寵意見,陳寵認(rèn)為張林雖有才能,但不清廉。后來,張林雖經(jīng)竇憲力薦而被任用,卻因賄賂、貪污而犯罪。劉肇即位后,竇憲掌權(quán)。竇憲建議竇太后讓陳寵主持漢章帝喪儀,欲伺機陷害陳寵。

黃門侍郎鮑德素來敬重陳寵,勸說竇憲之弟夏陽侯竇..道:“陳寵侍奉先帝時,很被信任,所以久留在臺閣,賞賜有些特殊。今不受忠能的賞賜,而計較他細(xì)微的錯失,的確有傷害輔政容貸之德。”竇..也是好士之人,很以為對,所以陳寵得到出為太山知府的機會。后來轉(zhuǎn)為廣漢市太守。西州豪紳搞并兼,官吏多奸邪貪污,訴訟案每天百數(shù)件。陳寵到任,用了良吏王渙鐔顯等作為心腹,打官司的日漸減少,郡中清靜嚴(yán)肅。行旬(洛)縣城南,每逢陰雨天氣,常有哭聲在府中聽到,已經(jīng)幾十年了。陳寵聽說而疑其必有緣故,派官吏查察案情。吏回來報告說:“世道衰亂之時,這下面多有死亡之人,而骸骨不得埋葬,可能原因就在這里么?”陳寵凄愴地嘆惜,即命令縣府全部收殮埋葬起來。從此哭聲就沒有了。后來竇憲做大將軍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沒有人不派官吏子弟饋贈財物的,而陳寵與中山相汝南郡張郴、東平相應(yīng)順守正道不阿諛。后來和帝聽說了,提升陳寵做大司農(nóng),張郴做太仆,應(yīng)順做左馮。

永元六年(94),陳寵代郭躬做廷尉。性格仁慈矜特。后來做了審判官,多次議論疑案,常親自上奏,每附經(jīng)典,務(wù)從寬恕,皇帝常聽從他,救活的犯人很多。那些深文刻敝的案件,這時才減少許多。陳寵又清理律令條法,出于《甫刑》的除掉。并且說:“臣聽說禮經(jīng)三百,威儀三千,所以《甫刑》殺頭的大辟罪二百,五刑之類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就入刑,相互為表里。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出于《甫刑》的一千九百八十九,其中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說“:王者三百年一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不相同。應(yīng)該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yīng)經(jīng)合義的,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并為三千,全部刪除其余令,與禮相應(yīng),來改變?nèi)f人的視聽,以致得到刑措不用之美譽,傳之無窮的后代。”來不及施行,碰上詔獄吏與囚犯交往抵罪。朝廷下詔免刑,拜為尚書。升為大鴻臚。陳寵經(jīng)歷二郡三卿,所在都有事跡被稱于當(dāng)時。

十六年(104),代徐防司空。陳寵雖專法律,而兼通經(jīng)書,奏議溫粹,號為任職相。在位三年死去。以太常南陽郡尹勤代為司空。

史書原文

祖父不仕王莽

陳寵字鄭昭公,沛國洨縣人也。曾祖父咸,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劉衎時,王莽輔政,多改漢制,咸心非之。及莽因呂寬事誅不附己者何武鮑宣等,咸乃嘆曰:「《易》稱'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吾可以逝矣!」即乞骸骨去職。及莽篡位,召咸以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yīng)。時,三子參、豐、欽皆在位,乃悉令解宮,父子相與歸鄉(xiāng)里,閉門不出入,猶用漢家祖臘。人問其故,咸曰:「我先人豈知王氏臘乎?」其后莽復(fù)征咸,遂稱病篤。于是乃收斂其家律令書文,皆壁藏之。咸性仁恕,常戒子孫曰:「為人議法,當(dāng)依于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與人重比。」

建武初,欽子躬為廷尉左監(jiān),早卒。

陳寵繼承家業(yè)

躬生寵,明習(xí)家業(yè),少為州郡吏,辟司徒鮑昱府。是時,三府掾?qū)賹I薪挥危圆豢弦暿聻楦摺櫝7侵毲谛奈飫?wù),數(shù)為昱陳當(dāng)世便宜。昱高其能,轉(zhuǎn)為辭曹,掌天下獄訟。其所平?jīng)Q,無不厭服眾心。時司徒辭訟,久者數(shù)十年,事類溷錯,易為輕重,不良吏得生因緣。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類相從。昱奏上之,其后公府奉以為法。

上疏改正苛俗

三遷,肅宗初,為尚書。是時承永平故事,吏政尚嚴(yán)切,尚書決事率近于重,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乃上疏曰:

臣聞先王之政,常不,刑不濫,與其不得已,寧僭不濫。故唐堯著典,「災(zāi)肆赦」;周公作戒,「勿誤庶獄」;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由此言之,圣賢之政,以刑罰為首。往者斷獄嚴(yán)明,所以威懲奸慝,奸慝既平,必宜濟之以寬,皇帝即位,率由此義,數(shù)詔群僚,弘崇晏晏。而有司執(zhí)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于E054格酷烈之痛,執(zhí)憲者煩于詆欺放濫之交,或因公行私,逞縱威福。夫為政猶張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絕。故端木賜非臧孫之猛法,而美鄭喬之仁政。《詩》云:「不剛不柔,布政優(yōu)優(yōu)。」方今圣德充塞,假于上下,宜隆先王之道,蕩滌煩苛之法。輕薄B258楚,以濟群生;全廣至德,以奉天心。

帝敬納寵言,每事務(wù)于寬厚。其后遂詔有司,絕鉆鉆諸慘酷之科,解妖惡之禁,除文致之請五十余事,定著于令。是后人俗和平,屢有嘉瑞。

上議革除弊政

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長水校尉賈宗等上言,以為斷獄不盡三冬,故陰氣微弱,陽氣發(fā)泄,招致災(zāi)旱,事在于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議寵奏曰:

冬至之節(jié),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蘭、射干、蕓、荔之應(yīng)。《時令》曰:「諸生蕩,安形體。」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二月陽氣上通,雉B228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十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tǒng)。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以此時行刑,則殷、周歲首皆當(dāng)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明大刑畢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若以降威怒,不可謂寧;若以行大刑,不可謂靜。議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為殷、周斷獄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無有災(zāi)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異,往往為患。由此言之,災(zāi)異自為它應(yīng),不以改律。秦為虐政,四時行刑,圣漢初興,改從簡易。蕭何草律,季秋論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計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實頗有違。皇帝探幽析微,允執(zhí)其中,革百載之失,建永年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當(dāng)《月令》之意,圣功美業(yè),不宜中疑。

書奏,帝納之,遂不復(fù)改。

否定張林上任

寵性周密,常稱人臣之義,苦不畏慎。自在樞機,謝遣門人,拒絕知友,惟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

皇后弟侍中竇憲,薦真定令張林為尚書,帝以問寵,寵對「林雖有才能,而素行貪濁」,憲以此深恨寵。林卒被用,而以臧污抵罪。及帝崩,憲等秉權(quán),常銜寵,乃白太后,令典喪事,欲因過中之。黃門侍郎鮑德素敬寵,說憲弟夏陽侯瑰曰:「陳寵奉事先帝,深見納任,故久留臺閣,賞賜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賞,而計幾微之故,誠傷輔政容貸之德。」瑰亦好士,深然之,故得出為太山太守

轉(zhuǎn)任廣漢太守

后轉(zhuǎn)廣漢太守。西州豪右并兼,吏多奸貪,誅訟日百數(shù)。寵到,顯用良吏王渙鐔顯等,以為腹心,訟者日減,郡中清肅。先是,洛縣城南,每陰雨,常有哭聲聞于府中,積數(shù)十年。寵聞而疑其故,使吏案行。還言:「世衰亂時,此下多死亡者,而骸骨不得葬,儻在于是?」寵愴然矜嘆,即敕縣盡收斂葬之。自是哭聲遂絕。

竇憲為大將軍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無不遣吏子弟奉獻遺者,而寵與中山相汝南郡張郴、東平縣相應(yīng)順守正不阿。后和帝聞之,寵為大司農(nóng),郴太仆,順左馮翊。

修正律令條例

永元六年,寵代郭躬為廷尉。性仁矜。及為理官,數(shù)議疑獄,常親自為奏,每附經(jīng)典,務(wù)從寬恕,帝輒從之,濟活者甚眾。其深文刻敝,于此少衰。寵又鉤校律令條法,溢于《甫刑》者除之。曰:

臣聞禮經(jīng)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里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于《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yīng)經(jīng)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并為三千,悉刪除其余令,與禮相應(yīng),以易萬人視聽,以致刑措之美,傳之無窮。

未及施行,會坐詔獄吏與囚交通抵罪。詔特免刑,拜為尚書。遷大鴻臚

人物社會評價

寵歷二郡三卿,所在有跡,見稱當(dāng)時。十六年,代徐防為司空。寵雖傳法律,而兼通經(jīng)書,奏議溫粹,號為任職相。在位三年。

史籍記載

史籍出處

《后漢書卷四十六》

原文記載

陳寵字鄭昭公,少為州郡吏,辟司徒鮑昱府。是時三府掾?qū)賹I薪挥危圆豢弦暿聻楦撸瑢櫝7侵毲谛奈飫?wù),數(shù)為昱陳當(dāng)世便宜。昱高其能,轉(zhuǎn)為辭曹,掌天下獄訟。其所平?jīng)Q,無不厭服眾心。肅宗初,為尚書。是時承永平故事,吏政尚嚴(yán)切,尚書決事率近于重。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乃上疏。帝敬納寵言,每事務(wù)于寬厚。寵性周密,常稱人臣之義,苦不畏慎。自在樞機,謝遣門人,拒絕知友,唯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皇后弟侍中竇憲薦真定令張林為尚書,帝以問寵,寵對“林雖有才能,而素行貪濁”,憲以此深恨寵。林卒被用,而以臧抵罪。及帝崩,憲等秉權(quán),常銜寵,乃白太后,令典喪事,欲因過中之。黃門侍郎鮑德素敬寵,說憲弟環(huán)曰:“陳寵奉事先帝,深見納任,故久留臺閣,賞賜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賞,而計幾微之故,誠傷輔政客貸之德。”環(huán)亦好士,深然之,故得出為太山知府。及竇憲為大將軍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無不遣吏子弟奉獻遺者,而寵守正不阿。后和帝聞之,擢寵大司農(nóng)。永元六年,為延尉。性仁矜,及為理官,數(shù)議疑獄,常親自為奏,每附經(jīng)典,務(wù)從寬恕,帝輒從之,濟活者甚眾。

譯文翻譯

陳寵這個人,字昭公,年少時當(dāng)了州郡的小官,任職于司徒大人鮑昱的府上。當(dāng)時三府里輔佐治理的官吏們都崇尚相互結(jié)交出游,認(rèn)為不去認(rèn)真做自己職責(zé)內(nèi)的事情是對的,而陳寵卻經(jīng)常認(rèn)為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常常一個人專心處理政務(wù),很多次為鮑昱面陳當(dāng)今世上政務(wù)的利弊。鮑昱認(rèn)為他的才能很高,提升陳寵為辭曹,掌管天下的刑獄和訴訟。陳寵所評定審判的案件,沒有不讓眾人心服口服的。肅宗初年,當(dāng)了尚書。當(dāng)時因為沿襲永平的舊體制,官政審核事件都比較嚴(yán)格,尚書決定重大事件都很慎重。陳寵以為皇帝剛剛即位,最好能夠改變前朝的苛俗之風(fēng),于是上疏進言。皇帝很高興地采納了陳寵的意見,讓處理事務(wù)比較寬厚。陳寵性格周密,經(jīng)常講臣子的道義,絲毫不畏。自從他進入中樞機構(gòu),謝絕遣散門人,拒絕相知的好友,唯有一心在公而已。因此朝廷很器重他。皇后的弟弟侍中大人竇憲想要推薦真定縣令張林為尚書,皇帝因此問陳寵,陳寵奏對道:“張林雖然有才能,但是平日里貪污嚴(yán)重”,竇憲因此忌恨陳寵。張林最終犯罪,用贓物來抵罪。等到皇帝駕崩了,竇憲掌握了朝中大權(quán),經(jīng)常與陳寵斗嘴,于是奏請?zhí)螅铌悓欈k理典喪之事,想憑借小過錯來對付他。黃門侍郎鮑德素來敬重陳寵,勸告竇憲的弟弟竇環(huán)說:“陳寵事奉先帝,得到先帝的信任,故而久留臺閣,恩賞有嘉,而現(xiàn)在沒有得到忠心嘉獎,反而只記住了點滴小過錯,實在是太傷輔臣的心了。”竇環(huán)也是個愛惜人才的人,深以為然。因此讓陳寵當(dāng)了泰山知府。等到竇憲為大將軍征討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子弟沒有不派遣小吏子弟奉獻物品的,而陳寵剛正不阿。太后和新皇帝聽說了這件事,升陳寵為大司農(nóng)。永元六年,又升作廷尉。陳寵性格寬仁矜持謹(jǐn)慎,他當(dāng)理官,很多次決議有疑點的刑獄案件,并且親自寫奏表,每次都引經(jīng)據(jù)典,務(wù)求寬恕,皇帝最后都同意了,救活的人很多。

藏書之家

東漢法學(xué)家、藏書家。字魯昭公沛縣(今安徽靈璧縣南)人。一說為扶風(fēng)茂陵(今陜西興平東北)人。世代傳習(xí)法律,并通曉儒家經(jīng)義。年輕時當(dāng)過州郡吏,后召辟到司徒府,司徒鮑昱欣賞他的才能,任命他為辭曹掾,主管獄訟,后來還任過尚書、知府、廷尉等職。永元六年(94),任廷尉時,整理西漢以來制定的法律,奏請將已有的4989條刑法,按照律刑標(biāo)準(zhǔn)刪減為3000條,后因坐罪未施行。在劉驁劉欣間(約前32~前6)以律令為尚書官。《后漢書·陳寵傳》記其晚年為了逃避王莽的征召,“乃收斂其家律令書文,皆壁藏之”。可見,他的藏書大多是法律文件和圖書居多。

親屬成員

曾祖父陳咸,西漢尚書。

祖父:陳欽。

父親:陳躬,東漢廷尉左監(jiān)。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