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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
來源:互聯網

侍御史,簡稱侍御,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一種官職,起源于秦朝,漢代沿用,隸屬于御史大夫之下。侍御史負責彈劾非法行為,對高級官員的違法行為一般由侍御史報告御史中丞,再上報給皇帝;而對低級官員則可以直接彈劾,或者集體彈劾。東漢時,侍御史還會被朝廷派到地方鎮壓民變。隋朝將殿中侍御史改為殿內侍御史。唐朝侍御史歸屬臺院,殿中侍御史歸屬殿院監察御史歸屬監院,三者并列。

具體內容

侍御史受命于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號為“繡衣使者”。漢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書,后專設治書侍御史。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魏、晉、南北朝時,曹數時有增減,但均不止五曹,治書侍御史也分掌各曹,與漢制不同。北朝魏、齊必對策高第者方能補御史官。三國時,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唐朝侍御史屬臺院,共四員,又改殿內侍御史為殿中侍御史,歸屬殿院,用來糾察早朝禮儀。唐宋兩朝,御史臺所屬機構有臺院、殿院和察院鼎三而立,分別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監察御史任職。侍御史掌糾興舉百官、入閤承詔、知推(推)彈(彈舉)公(知公廨事)、雜事(御史臺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雜事最忙。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設一二人,作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貳。明代以后,此職遂廢。

官職分類

侍御史的分類在歷史上有所變化。漢宣帝時期設有治書侍御史,掌管五曹事務。三國時期的曹魏設置了殿中侍御史,負責記錄朝廷動態和糾彈百官朝儀。唐代的侍御史屬于臺院,而殿中侍御史則屬于殿院,監察御史屬于監院。這三種侍御史在唐宋時期構成了御史臺的三大支柱。隋朝的殿中侍御史曾一度被改稱為殿內侍御史。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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