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等有大規模殺傷破壞性的武器以外的武器,通常稱為常規武器。其彈藥的裝填物通常是火炸藥或燃燒劑。常規武器通常用于常規戰爭中,旨在通過物理破壞、擊斃或癱瘓敵方戰斗力來達到軍事目標的各類武器裝備,是現代軍隊裝備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的“常規武器”種類繁多,一般包括地面常規武器、航空常規武器、海上常規武器和火箭軍常規武器。地面常規武器還可以再分成地面突擊武器、地面壓制武器、地面防御武器、防空武器和輕武器。航空常規武器可以分為各種作戰飛機、保障飛機和機載武器系統。海上常規武器可以分為艦艇和海軍飛機以及艦載、機載武器系統和水中兵器。火箭軍常規武器包括不裝核、化學、生物彈頭的各種常規導彈。在大規模殺傷破壞武器出現以前,常規武器是武裝斗爭的主要工具。
類型
地面常規武器
包括以坦克和裝甲車輛為核心的地面突擊武器;以火炮、火箭以及地地戰術導彈為主的地面壓制武器;以反坦克武器為主的地面防御武器;以防空導彈為主、小口徑高炮為輔的防空武器;由槍械和其他各種單兵或班組攜行武器組成的輕武器。
地面武器主要分類:
1:槍械,包括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和特種槍
2:火炮,包括加農炮、榴彈炮、沖天炮、迫擊炮、高射炮、坦克炮、反坦克炮、航空炮等
3:裝甲戰斗車輛,包括坦克、裝甲輸送車和水陸兩用裝甲車等
航空常規武器
包括各種作戰飛機、保障飛機及機載航空武器系統。作戰飛機包括殲擊機、轟炸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武裝直升機、反潛飛機、電子對抗飛機等,它的突出特點是機動性強,可以獨立實施作戰,也可配合陸軍、海軍執行任務。機載武器包括空空武器和空地(艦)武器兩大類。現代空空武器以導彈為主、航空機炮為輔;空地(艦)武器包括炸彈、火箭彈和空地(艦)導彈。
航空常規武器分類:
1:軍用航天器,包括軍用人造衛星、宇宙飛船、空間站和航天飛機
2:作戰飛機(轟炸機、殲擊機、強擊機、反潛機等),勤務飛機(偵察機、預警機、空中加油機)直升 機(武裝直升機、空中運輸直升機等)無人駕駛飛機、軍用飛艇、軍用氣球等
3:精確制導武器,包括導彈、精確制導導彈、制導炮彈、洲際彈道導彈、等
海上常規武器
包括艦艇和海軍飛機以及艦載、機載武器系統。艦艇可分為戰斗艦艇和勤務艦船。戰斗艦艇又分為潛艇和水面艦艇。潛艇具有隱蔽性好、機動性高和突擊力強的特點,用于攻擊水面艦艇、潛艇和陸上目標,并可擔負偵察、布雷、破壞對方交通線等任務,是海上進攻和防御的重要力量。水面艦艇包括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022型導彈艇、反水雷艦艇、獵潛艦艇和登陸作戰艦艇等。勤務艦船主要用于海上戰斗保障、技術保障和后勤保障。水面戰斗艦艇中,航空母艦是奪取海上戰區制空權和制海權的主要艦種,是海上威懾力量和水面艦艇的核心。現代戰斗艦艇的主要武器有艦載機、導彈、艦炮、魚雷、水雷、深水炸彈和反水雷武器系統等。
武器主要分類:
1:艦艇,包括戰斗艦艇(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潛艇、、反水雷艦艇、導彈艦等)
2:兩棲作戰艦艇(兩棲攻擊艦、兩棲運輸艦、登陸艦艇、艦載機等)
3:勤務艦艇(偵察艦船、搶險救生艦船、航行補給艦船、訓練艦、醫院船等)
在現代的歷史與發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各種先進的電子設備和光電設備與常規武器相結合,使常規武器向著高技術化方向迅速發展。一代代新武器裝備不斷涌現,軍隊裝備迅速更新,常規武器的射程、命中精度、威力、自動化程度和機動能力進一步提高。隨著紅外、微光等夜視器材裝備部隊,戰斗行動受夜間條件的限制越來越小。用于作戰保障和軍事訓練的技術裝備,也日益先進和多樣化。防空導彈、反坦克導彈、制導炮彈和制導炸彈等各種精確制導武器的發展和大量裝備軍隊,使常規戰爭的面貌發生重大變化。1972年,美國在越南戰爭中使用激光制導和電視制導炸彈,取得了比無制導炸彈高10倍的作戰效果。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中,埃及、敘利亞與以色列作戰雙方的大量飛機和坦克,被對方的防空導彈和反坦克導彈擊毀。在1982年英國、阿根廷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中,阿根廷飛機從30千米外發射空艦導彈,擊沉了英國“謝菲爾德”號驅逐艦。1991年海灣戰爭中,各種高技術兵器大量使用,發揮了巨大威力。
作用
限制與設定
國際法對常規武器的使用設有多項限制和規定,以確保人道主義原則得到尊重并減少武裝沖突中的苦難。其中較為關鍵的一部分就有:
參考資料 >
1980年《關于某些常規武器的公約》.國際人道法咨詢服務處.2024-08-17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聯合國.2024-08-17
各國應就自主武器系統制定新的禁令和限制規定.聯合國新聞網.2024-08-17
關于《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六次審查會議的觀點與建議.ICRC.202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