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分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one's 表演),是社會主義的一項基本原則,根據個人的工作表現來分配個人消費品。這個原則認為每個人應根據自己的工作表現獲得相應的回報,以激勵人們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時也確保分配的公平和合理。在社會主義原則下,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是依據個人向社會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進行,即勞動者盡力為社會勞動,然后社會根據創建的價值來分配個人消費品。
按勞分配的思想最早由空想社會主義者亨利·德·圣西門提出,并得到其他后繼者的持續發展。他們推崇按勞分配的目的是為了消除剝削,促進勞動者的利益,實現更大的平等。早期,卡爾·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對按勞分配持反對態度,認為勞動上的差異不應在占有和消費方面引起不平等,主張才能視為優越條件,實現平等需要從有才能者中削減部分產品。后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接受了按勞分配的思想,并提出未來社會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應該根據個人勞動時間決定。最后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確認了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經濟規律。“新按勞分配”論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理論產物。“新按勞分配”論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社會主義勞動者處于何種物質生產資料所有制關系(即無論是物質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私有制還是混合所有制) 之中勞動者的勞動力都由勞動者個人所有。
按勞分配具有反剝削性、平等性和歷史進步性,在全民所有制企業以及部分集體所有制企業中,按勞分配采用的形式主要有工資和獎金、津貼等輔助形式。按勞分配能夠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加強經濟管理和完善勞動組織以及鞏固和發展公有制,雖然按勞分配具有歷史進步性,但與未來共產主義的按需分配相比,也顯示出了其歷史局限性。
發展歷史
按勞分配的思想最早由空想社會主義者亨利·德·圣西門提出,并得到其他后繼者的持續發展。他們推崇按勞分配的目的是為了消除剝削,促進勞動者的利益,實現更大的平等。
早期,卡爾·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對按勞分配持反對態度,認為勞動上的差異不應在占有和消費方面引起不平等,主張才能視為優越條件,實現平等需要從有才能者中削減部分產品。他們的反對基于兩個考慮:勞動分配不能消除消費品不平等,而且未來社會應完全平等,按需分配。同時,他們沒有區分階級剝削所帶來的不平等與按勞分配引起的消費品不平等,還未將勞動和勞動力區分開,與工人出賣勞動力獲得報酬的理論矛盾導致不能接受按勞分配思想。
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歐洲社會的迅猛發展,資本主義社會形態下的固有矛盾愈發明顯地暴露出來。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級,他們之間的斗爭日益尖銳,呈現復雜化的趨勢。1857年,爆發了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卡爾·馬克思置身其中,觀察并得出其必然崩潰的結論,于1867年出版了《資本論》。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接受了按勞分配的思想,并提出未來社會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應該根據個人勞動時間決定。在他的設想中,未來社會消除了商品神化現象,確立了勞動和勞動產品的明確社會關系。在這種社會中,個人的消費品份額與其勞動時間成正比。馬克思提到,在未來社會中將沒有貨幣資本的存在,生產部門將根據個人的勞動時間來分配勞動力和生產資料。
自19世紀末以來,第二國際的修正主義者愛德華·伯恩斯坦和卡爾·考茨基等人扭曲了馬克思主義的革命理論,特別是關于國家和革命的理論。他們試圖掩蓋帝國主義矛盾,宣揚議會道路,認為資本主義可以通過和平手段轉變為社會主義。為了捍衛卡爾·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國家理論,批判第二國際修正主義的影響,列寧在瑞士時進行了深入的理論準備。1917年,列寧在芬蘭拉茲里夫車站的草棚中,利用在瑞士的研究成果,完成了《國家與革命》。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提出,社會主義原則中包括了兩個基本要點:“不勞動者不得食”和“按等量勞動領取等量產品”。列寧將這兩個原則緊密聯系在一起,強調了按勞分配的核心就是反對以部分人占有生產資料為基礎的剝削。因此,列寧認為,實施社會主義的前提是規定勞動量和勞動報酬。
20世紀30年代中期,約瑟夫·斯大林運用斗爭手段,確立了他對黨和國家的絕對領導地位。斯大林開始構建自己的理論體系,樹立其惟一理論權威地位。1936 年秋,聯共(布)中央通過了關于政治經濟學學大綱和教科書的決議。此時,理論創新已成為領袖專利。約瑟夫·斯大林在將按勞分配作為社會主義的原則時,強調了各盡所能和按勞分配的關系。他認為,在階級尚未完全消除、自愿為社會謀福利的勞動還未實現的時候,人們應當根據勞動來獲取報酬。1954年,根據斯大林的意見,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寫和修訂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下冊確認了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經濟規律,社會主義生產力尚未高度發展、勞動類型差異、勞動尚未成為人們的第一需要以及需要激勵和消除勞動力流動性等。因此,按勞分配成為了社會主義經濟的一項基本原則,大部分社會主義國家都遵循了這一原則。
概念
含義
按勞分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one's 表演),是社會主義的一種基本原則,是根據個人為社會作出的工作貢獻大小來分配個人消費品的。這個原則認為每個人應該根據自己的工作表現來獲得相應的回報,這樣既能激勵人們更加努力地工作,也能保證分配的公平和合理。在社會主義原則下,個人消費品的分配,依據個人向社會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進行,即勞動者盡其所能地為社會勞動,社會從廣大人民的利益出發,對社會總產品做出必要的扣除,然后按照各人為社會創造的價值,來分配個人消費品。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尚未達到較高水平、各種勞動間存在差異以及人們對勞動意識的不同程度,仍然需要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即根據個人的勞動數量和質量來確定收入分配,多勞者獲得更多的報酬,少勞者則相應較少。由于社會主義階段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經濟關系的發展程度和人們的思想覺悟水平不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正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所決定的。
實踐原則
完全平等原則:滿足每個人基本物質需要的產品應該按照每個人完全相同的勞動一一締結人類社會一一完全平等分配應該完全平等地分配滿足每個人基本物質需要的產品。該原則是基本經濟權利經濟人權的按勞分配原則。
比例平等原則:滿足每個人非基本的、比較高級的物質需要的產品,應該按照每個人所貢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不平等而相應不平等地分配,從而使分配給每個人滿足其非基本物質需要的產品的不平等,與每個人貢獻的勞動時間的不平等之比例,完全平等。該原則是非基本的、比較高級的經濟權利的按勞分配分配原則,是非人權經濟權利的按勞分配分配原則。
關于“勞”的理解
關于“勞”有著不同的理解,通常將“勞”理解為個體的勞動或者勞動本身,而將其分為復雜或簡單的區分,而不對勞動的質量進行評價。這種理解并不適用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按勞分配原則,也是造成一些職工對按勞分配產生疑惑的原因之一。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由國家進行,每個職工都被認為是平等的。因此,把“勞”理解為個體的勞動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隨著改革開放,國家開始放權給企業,使得企業成為獨立的法人。此時,把“勞”繼續理解為個體的勞動就不合適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的“勞”首先應當理解為是企業的“勞”,因為企業的貢獻對應著分配的大小。同時,企業也對個體員工進行按勞分配,根據個體的勞動貢獻來進行分配。這可以解釋為什么有時候工程師的收入比工人低、勞模的收入比守門人低等現象。
卡爾·馬克思將“按勞分配”的“勞”理解為一般勞動,即勞動成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本身很難進入市場進行交換,因此通過勞動成果來實現按勞分配原則是更加合理的。勞動成果體現了勞動的質量和數量屬性,能夠直接接受社會的檢驗。因此,按勞動成果分配才能真正實現按勞分配的原則。
由“誰”來進行分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分配主體是企業,而不是國家。國家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通過財政政策對企業進行分配,但市場機制則主導了分配過程。市場機制將勞動成果進行了分配,將無效的勞動或勞動成果排除在分配之外。因此,市場對企業進行的按勞分配是更加充分的。
在企業內部,按勞分配通過扣除其他要素參與分配的份額得以實現。不同企業可能采用不同的分配方式,如計件、計時、獎金等。改革開放以來,按勞動成果進行分配逐漸成為制度,取代了原來的平均主義。然而,國營企業的按勞分配依然存在問題,影響了職工的積極性,導致了一些能干的人員跳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同企業之間的職工可能獲得不同的分配,即使付出的勞動和勞動成果相同。這導致了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如高級工程師收入不如清潔工,勞模收入不如學徒工。這些現象沖擊了按勞分配原則,也不利于社會穩定。因此,國家需要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以調整,例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對高收入者征稅、對低收入者給予補貼等。隨著勞動力市場逐步完善,這些不合理現象可能會逐步緩解,但不太可能完全消失。
國家參與分配
按勞分配,實際上仍然體現了資產階級權利,容易導致貧富懸殊和兩極分化。因此,國家需要通過適當的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以及建立公平的社會保障體系來調整收入差距。這并不否定按勞分配的原則,而是完善了按勞分配的社會保障功能。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經濟仍然是最根本的任務,但同時也要關注貧富差距和社會穩定問題,這需要國家對分配進行必要的調整。
性質
反剝削性
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的一種分配原則,體現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特點。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所創造的價值大部分被資本家占有,勞動者只能獲得自己勞動力商品的價值部分,剩余的剩余價值則被無償占有。而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是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勞動產品歸勞動者所有,按照勞動投入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這種分配原則確保了勞動者能夠充分分享自己勞動的成果,反映了社會主義制度中的公平和公正。
平等性
按勞分配確保所有有勞動能力的人都有機會為社會作出貢獻,并根據其勞動能力的大小獲得相應的回報。這意味著每個人的勞動都被視為平等的,每個人根據其付出的勞動量獲得相應數量的消費品。按勞分配實現了勞動報酬的平等,確保每個人在分配關系中獲得平等對待。因此,按勞分配原則是人類歷史上一個重要的平等原則。
歷史進步性
按勞分配具有歷史進步性,但與未來共產主義的按需分配相比,它也顯示出了其歷史局限性。按勞分配實現了等量勞動獲得等量報酬的權益,即等量勞動交換的權利。從權利原則來看,按勞分配和商品交換采用了同一原則,即不同形式的勞動可以以同一量的勞動來交換。然而,這種平等交換權益實際上仍存在不平等之處。
實現條件
按勞分配是通過給予勞動者一定的報酬來實現收入的分配原則。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有制經濟存在著多種形式,因此按勞分配所采取的具體方式也各不相同。在全民所有制企業以及部分集體所有制企業中,按勞分配采用的形式主要有工資和獎金、津貼等輔助形式。社會主義工資是指國家和企業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在勞動者之間用貨幣來分配個人消費品的一種形式。它是勞動者為自己的勞動創造的產品價值的貨幣化表現。社會主義按勞分配采用貨幣工資的形式,是由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商品經濟的存在所決定的。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社會主義工資逐漸增長。
學術觀點
觀點理論
第一種觀點認為,生產關系決定分配關系,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是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必然產物。按勞分配原則是以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的,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是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必然體現。因此,要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首先要保證并提高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種觀點在調整收入差距,提高按勞分配主體地位的文章中較為常見。
第二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要求全社會的大部分勞動者以按勞分配的形式取得其勞動收入。只要大部分的勞動者在全民所有制企業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參與勞動,那么他們就可以以按勞分配的形式取得其勞動收入,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也就得到了體現。
第三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要求在整個國民收入的消費基金用于個人消費的部分中,必須使通過按勞分配進行分配的部分占主體地位。這種觀點也可以表述為按勞分配所得在國民收入中占主導地位,或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表現為在整個社會的生活消費品分配中按勞分配占大部分,也就是說,分配的對象大部分以按勞分配的形式分給勞動者。
第四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內涵是在整個社會的分配中,勞動所得占據主導和統治地位,按勞動獲取的收入比例高于按資本等其他要素獲取收入的比例。這種觀點將按勞分配收入等同于勞動收入,并將勞動收入與資本等其他要素的收入對立起來,認為只要勞動收入超過其他生產要素按貢獻取得的收入,占全社會用于分配的消費品中的大部分,就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要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只要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勞動所得,節制資本等其他生產要素所得即可。
第五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是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中,職工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按勞分配,從其他非按勞分配形式中獲得的收入只是補充。或者是勞動者的個人收入主要依靠按勞分配收入。也有學者認為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要讓勞動收入成為絕大多數人收入的主要和基本來源。
第六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是以公有制企業職工按勞分配的收入量作為其他所有制形式下勞動者以及非生產部門勞動者收入水平的參照標準。
“新按勞分配”論
“新按勞分配”論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理論產物。“新按勞分配”論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社會主義勞動者處于何種物質生產資料所有制關系(即無論是物質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私有制還是混合所有制) 之中勞動者的勞動力都由勞動者個人所有。由勞動者通過長期的學習勞動和生產實踐所掌握和占有的以科學知識(不僅包含自然科學,也包括社會科學,以及無法表達的“默會知識”)為主要內容的知識生產要素不可分割地與勞動者的勞動力結合在一起,并在其實際勞動過程中表現為勞動者的精神生產資料即勞動力資本。
研究意義
社會主義原則下,個人消費品的分配依據各人向社會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進行,體現了勞動者為社會創造價值的貢獻,同時也考慮到社會整體利益。由于社會生產力未能達到最高水平,各種差別和影響仍然存在,因此只能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分配原則。這個原則不僅承認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核心地位,而且是根本否定剝削制度。
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正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有助于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按勞分配將勞動者的勞動和個人收入直接掛鉤,使勞動者關注自己勞動的成果,激發了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這推動了勞動者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進而促進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進步。
加強經濟管理和完善勞動組織
正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有助于加強經濟管理和完善勞動組織。按勞分配要求對勞動者的工作數量和質量進行科學計算和監督,要求企業建立嚴格的定額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技術考核和質量檢查制度。此外,勞動者的報酬不僅取決于個人工作成果,還取決于企業的經營狀況。因此,按勞分配能夠激發勞動者積極參與企業管理并加強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提高企業的經營水平。
鞏固和發展公有制
正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有助于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公有制。按勞分配原則要求所有有勞動能力的人都要參與勞動,反對無償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這能夠加強勞動人民之間的團結,改造舊的剝削分子,并防止新的剝削分子的產生。同時,按勞分配將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結合起來,有利于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公有制。任何一種生產資料所有制,都需經過一定的分配方式來實現。而社會主義公有制則必須通過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來最終在經濟上實現。
相關實踐
蘇聯實踐
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建立推動了按勞分配作為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則,并將其確立為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規律。按勞分配的核心思想是根據勞動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分配,從而實現勞動者之間的公平。在蘇聯的社會主義實踐中,重視將個人物質利益與按勞分配相結合,以激勵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并推動全社會參與到社會主義勞動競賽中,將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統一。
為了激勵勞動者,蘇聯采取了計件工資制和計時工資制等具體形式,在集體農莊中也逐步實行了貨幣報酬制度。貨幣報酬包括基本勞動報酬和補充報酬,既保障勞動者的正常生活需求,又激勵他們在盡可能少耗費資源的情況下提高生產效率。為了實現經濟平等,蘇聯致力于讓非熟練技術工人盡快掌握熟練工人的技能,以提高整體勞動生產效率,避免收入差距擴大。此外,為了解決家庭中,不同勞動能力和贍養人數之間的福利差異,實行了社會基金制度,通過增加社會消費基金的增長速度超過個人報酬的增長速度,實現最終分配結果的均等化。
中國實踐
新中國成立初期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到1955年期間,中國的黨政干部和解放軍官兵一直采用供給制度,后來借鑒蘇聯的經驗,普遍改為工資制度。工人中實行了八級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而國家干部中則實行了各種級差的工資制度。在對級差工資制和按勞分配原則這一問題上,毛澤東在1959年12月到1960年2月參加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讀書小組時,發表了許多談話。他在讀到蘇聯教科書中有關工資制和物質鼓勵的內容時說:“在根據地的時候,我們實行供給制。人們還健康些,并不為了追求待遇而吵架。解放后實行工資制,評了級,反而問題發生得多。有些人常常為了爭級別吵架,要做很多的說服工作。”
文革后期
“文革”后期理論問題指示中,中國已經變成了社會主義國家,但在勞動報酬制度方面仍存在問題,如八級工資制和按勞分配,這與舊社會差別不大。然而,“四人幫”將其極端左翼解釋為“產生資本主義的土壤和條件”,并推行了平均主義和“大鍋飯”政策,嚴重打擊了勞動人民的生產積極性,影響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鄧小平在反對“四人幫”的時候,批駁了他們的極左謬論。在他的一次講話中,他指出了勞動報酬制度中的平均主義傾向,并提出了問題。他認為,應該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并思考物質鼓勵的問題,提出是否應該為那些技術水平更高、貢獻更大的工人提供更高的待遇和級別,是否應該增加技術人員的待遇。如果所有人的工資都一樣,無論他們的貢獻、技術水平和勞動強度如何,那就違背了按勞分配的原則,這樣做如何能夠調動人們的積極性.
毛澤東在早期強調了供給制度的優點,但后來看到了級差工資制度帶來的問題。鄧小平則反對平均主義的傾向,提出應該根據個人的貢獻和能力分配待遇。這些討論也反映了社會主義制度下如何合理地運用工資制度和物質獎勵,激勵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的重要性。
改革開放
粉碎“四人幫”后,鄧小平進一步在按勞分配問題上進行整頓,指出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原則,而不是資本主義的。他批評了將政治態度作為評定工資等級的主要標準的錯誤做法,并強調應該根據勞動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分配。在評定職工工資級別時,應該主要考慮他們的勞動表現、技術水平和貢獻大小。政治態度也要考慮,但主要應該體現在為社會主義勞動付出較大努力和做出較大貢獻。如果處理分配問題主要不是根據勞動而是根據政治,那就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也不能按資格分配。
在改革開放的進程中,為了適應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體歷史條件,鄧小平提出了許多關于按勞分配和其他分配形式、共同富裕實現形式等問題的創造性見解。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出,理順分配關系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積極性的發揮,需要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則。要堅持效率優先、公平兼顧的原則,既要倡導奉獻精神,又要實施合理的分配政策,既反對平均主義,又防止收入差距過大。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這些都是在鄧小平對按勞分配的理論和實踐進行深入研究后對問題的進一步思考和提出的具體政策建議。
其他分配方式
除了按勞分配方式,還有其他幾種分配方式并存包:
個體勞動所得分配:個體勞動者運用自己占有的生產資料自勞自得的分配方式。
非勞動所得分配:私營企業雇傭一定數量的勞動力,企業主獲得的一部分非勞動收入。
按資本和勞動價值分配: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的三資企業中采用的資本主義分配方式。
按資金配:在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勞動者可以以投資或集資入股的方式參與經濟活動,入股者獲得股息或紅利。
按經營成果分配: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會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按經營成果分配可以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
參考資料 >
深刻認識我國社會主義發展階段問題.中工網.2023-11-23
按勞分配原則以及蘇聯的實踐.中國社會科學文庫.2023-11-24
為“按勞分配”正名——1977、1978年的按勞分配理論討論始末.中國改革信息庫.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