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盾(公元前655年前601年),嬴姓,趙氏,又稱趙宣子。晉襄公七年(前621年),取代狐射姑擔任中軍將,集軍政大權(quán)于一身,以卿大夫的身份主盟諸侯,被稱為春秋權(quán)勢第一人。
趙盾在晉襄公時期開始擔任中軍將,推行夷之法,在狐射姑出逃后獨掌晉國朝政;晉襄公死后,趙盾策立晉靈公,與秦國展開令狐之戰(zhàn)、河曲之戰(zhàn),對外先后五次主持會盟,平定周代的紛爭。晉靈公后期,因為晉靈公的不君行為,屢次進諫遭到晉靈公記恨,被迫出逃,族弟趙穿在桃園弒晉靈公,趙盾于是返回,并擁立晉成公進行輔佐。趙盾先后輔佐了晉襄公、晉靈公與晉成公三代君主,公元前601年去世,謚號“孟宣”。
趙盾執(zhí)政期間,重視法治,重新伸張禮儀秩序,選拔在野的賢能人才,改善了晉國混亂的社會局面,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君權(quán)與卿權(quán)的矛盾。同時趙盾對秦國和楚國的作戰(zhàn)以及多次會盟,有效的穩(wěn)固了晉國的霸主地位。孔子為此對他評價道“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
人物生平
早期經(jīng)歷
趙盾生于公元前655年(一說公元前654年),他的父親趙衰在跟隨晉文公流亡到狄國的時候,與狄國女子叔隗生下趙盾,趙衰在狄國居住十二年后,于晉惠公七年(前650年)離開狄國,趙盾因此早期留在狄地。晉文公元年(前636年),公子重耳在秦國幫助下回到晉國繼承君位,趙衰跟隨歸國,娶晉文公女兒趙姬為妻,并生有趙同、趙括、趙嬰齊三個兒子。趙姬再三向趙衰請求迎回在狄地的叔隗和趙盾,之后因為趙盾的賢能,執(zhí)意請求趙衰將他立為嫡子,讓自己的三個兒子居于趙盾之下。晉襄公六年(前622年),趙衰去世,趙盾開始執(zhí)政。
襄公時期
六卿之首
晉襄公六年(公元前622年),晉文公的舊臣元勛們幾乎去世盡,晉襄公于是在夷地(今地不詳)舉行蒐禮,進行軍事閱兵與演習,并任命新的六卿來彌補因為舊臣去世導致的空缺。同時裁減兩軍,恢復到過去的三軍制度。晉襄公任命狐射姑為中軍將,趙盾則擔任中軍佐一職來輔佐狐射姑。
不久,趙衰曾經(jīng)的下屬陽處父從衛(wèi)國出使回來,便向晉襄公提出更改任命的意見,認為趙盾更加賢能。因為陽處父是晉國的太傅,晉襄公不好加以反對,于是在董這個地方再次舉行蒐禮,將狐射姑與趙盾的職位進行調(diào)換。 趙盾從此開始成為正卿,集軍政大權(quán)于一身。
宣子治國
趙盾執(zhí)政之后,就對原有的晉文公“被廬之法”進行修改,歷史上將趙盾推行的刑法法律稱之為“夷蒐之法”。具體內(nèi)容包括:制定處理政事的章程,校正刑罰律令,清理訴訟積案,督查追捕逃犯。另外趙盾制定經(jīng)濟法,要求經(jīng)濟活動要依照契約辦事。政治方面,趙盾也實施了一些舉措,比如治理政治污穢,重申禮儀秩序,恢復了一些曾被廢除的官職,提拔被埋沒的賢才等一系列革新的工作。夷蒐之法側(cè)重于維護宗法貴族們的利益,突出“律法”的特色,重視刑罰而輕視禮治,士卿們的權(quán)利在夷蒐之法下得到進一步發(fā)展,所以孔子才斥責這一制度是“晉國的亂法”。
夷蒐之法在制定后,就在全國上下進行推行,并被晉國后世所沿用。晉頃公十三年(公元前513年),晉國大夫趙鞅和荀寅在汝水邊向晉國人民征收了四百八十斤鐵,用來鑄造刑鼎,鼎上所鑄刑法就是趙盾的“夷蒐之法”。
狐趙失和
晉晉襄公病逝的時候,襄公的兒子晉靈公還年幼,為了應對復雜的爭霸局面,趙盾提出擁立晉文公的兒子、襄公的弟弟、當時在秦國擔任亞卿的公子雍,而狐射姑則主張擁立晉文公的另一位庶子、當時在陳國的公子樂。二人為此未能達成一致的意見,于是分別派人迎接兩位公子。趙盾在得知消息后,為了避免內(nèi)亂,便派人在公子樂從陳國返回晉國的路上就將他刺殺,狐射姑與趙盾的矛盾因此日益加重。
狐射姑先是因為陽處父的建議沒有當上中軍將,現(xiàn)在又在擁立新君的事情上被趙盾壓制,為了宣泄怨憤,狐射姑就派遣自己的族人狐鞫居將陽處父刺死。趙盾在處理完晉襄公葬禮后,就將狐居捉拿并處死。狐射姑在晉國難以立足,只能逃亡到狄地,趙盾便派遣狐氏的舊臣臾駢將狐射姑的妻子送到狄地。
策立靈公
派往秦國迎接公子雍的使者得到秦康公應允,并派出士兵護衛(wèi)公子雍返回晉國,但晉靈公的母親穆嬴每天抱著太子夷皋在朝廷上啼哭,出朝之后就抱著孩子到趙家去,向趙盾叩頭并提及晉襄公讓趙盾輔佐夷皋的囑托,趙盾和大夫們?yōu)榇耸赂械郊郑⒑ε聡擞么罅x來指責他們。于是就背棄了與秦國的約定,再次擁立夷皋作為晉國國君,也就是晉靈公。
靈公時期
令狐之戰(zhàn)
為了應對秦國護送公子雍的軍隊,前620年4月,趙盾以上軍將箕鄭父留守,其余五卿全部出征,親自統(tǒng)率三軍到達堇陰(今陜西省萬榮縣西南),并說道“如果我們接受秦國送來的公子雍,秦國就是我們的太子賓客;不接受,就是我們的敵人。現(xiàn)在已經(jīng)決定不接受了,再滯留他們的軍隊,秦國人將產(chǎn)生懷疑。行動占先便能使敵人喪失軍心,這是作戰(zhàn)的好謀略。驅(qū)逐敵人猶如追趕逃兵,這是作戰(zhàn)的好方法。”趙盾于是厲兵秣[mò]馬,夜間行軍,軍隊浩浩蕩蕩開到令狐,在令狐(今陜西臨猗縣西)這個地方打敗了秦軍,一直追擊到刳[kū]首(今陜西臨猗縣西)。原先受命去迎接公子雍的大臣先蔑與士會在趙盾打敗秦軍后,也被迫先后逃到了秦國。
五大夫之亂
晉靈公三年(公元前618年),晉國五大夫發(fā)動叛亂,派人刺殺了中軍佐先克。五大夫中的箕鄭父和先都都出身于晉國的世家舊族,在晉文公八年就被晉文公任命為新上軍佐和新下軍佐。士穀在晉襄公三年擔任司空職位,是晉國的異姓大夫。之前晉襄公在夷地舉行蒐禮時,原準備提拔箕鄭父與先都,讓士穀與梁益耳率領中軍。先克表示到狐偃和趙衰的功勛不能被廢棄,晉襄公于是聽從郤克的建議,才任命了狐射姑與趙盾。晉靈公時期,中軍佐狐射姑逃奔回狄地,中軍佐的職位出現(xiàn)空缺,但趙盾卻將該職位傳給先克,引起了箕鄭父的不滿。同時因為之前取消了五軍建制,恢復到三軍建制,先都和梁益耳都因為先克的建議未能進身為卿,得則是因為在堇陰的田地被先克奪占,伺機報復。于是晉靈公三年,五人派人刺殺先克。趙盾則將他們?nèi)空D殺。
歸還故土
衛(wèi)國過去因為不順從晉國,被晉國占去了國匡、戚的田地。在趙盾執(zhí)政時期,衛(wèi)國已經(jīng)歸順,但晉國卻沒有歸還。晉國的大夫郤缺就用以德服人的觀點勸諫趙盾,趙盾采納了他的意見,在第二年春天就歸還了衛(wèi)國的土地,同時把之前由公婿池劃定的從申地到虎牢關境內(nèi)的土地,都還給了鄭國。
河曲之戰(zhàn)
晉靈公六年(前615年),秦康公以士會為謀臣再次向晉國發(fā)起突襲,攻打晉國西南部邊邑羈馬(今山西永濟西南)。趙盾決定反擊,率領三軍進行抵御,并聽從臾駢的建議,高筑壁壘與秦軍進行相持。趙盾正在中軍營與諸卿議事時,聽說族人趙穿擅自行動攻擊秦軍,心急如焚,為了保住弟弟趙穿的安全,將之前的所有戰(zhàn)術部署拋在腦后,執(zhí)意要與秦軍一戰(zhàn),三軍一并出動提前攻擊秦軍,導致臾駢的疲秦之計落空。晉軍倉促間與秦軍交手,大戰(zhàn)一天,雙方不勝不敗。當晚晉軍準備追擊秦軍的時候,趙穿和胥甲攔住營門,并用大義指責趙盾和臾駢準備夜間攻擊的打算。晉軍于是停止出擊,秦國卻趁此機會逃走了。后來,晉靈公十三年(前608年),趙盾為胥甲編制一大串罪名連同河曲一戰(zhàn)不聽將令之罪,多罪并罰,將其免職,放逐到衛(wèi)國,由胥克繼承他的職務,而沒有對趙穿進行處罰。
代君主盟
晉靈公因為年少繼位,初期的外交事務便全部由趙盾主持。晉靈公元年(公元前620年),因為晉靈公即位的緣故,齊、宋、衛(wèi)、鄭、許、曹等國的國君與趙盾在扈地結(jié)盟。清代學者惠士奇認為,魯文公七年(前620年)的扈之盟,就是政權(quán)掌握在士大夫手中的開始。近代學者童書業(yè)也認為這次會盟是晉大夫立盟的開始。魯文公八年(前619年)的冬天,趙盾與魯文公在衡雍訂立盟約,以此來補償在扈地那次盟會魯國沒有參加,同時借此晉國與伊、洛這兩地的戎人會面。
晉靈公八年(前613年),左傳記載:魯國與宋公、陳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陽、晉趙盾等會盟于新城,依舊是由趙盾代表晉國與其他國家君主進行會盟。晉靈公九年(前612年),冬十有一月,因為齊懿公恃強攻打魯國,晉國作為盟主與諸侯會盟于扈,并率諸侯攻打齊國。兩年后,再次因為宋國有動亂,作為盟主二次與各國會盟于扈。
干涉他國
晉靈公八年,邾國的國君文公去世之后,國人擁立元妃齊姜的兒子且為君主,次妃晉姬的兒子捷菑就逃到了晉國。六月,趙盾糾合諸侯舉行新城之盟,商議楚國與邾國的事情。之后趙盾率領諸侯護送捷菑回到邾國,但邾國人用貜且年長的理由拒絕了趙盾,趙盾認為他們說的有道理,于是就率兵回到了晉國。
同時在周代內(nèi)部,周公準備和王孫蘇去晉國爭訟,姬班違背了幫助王孫蘇的諾言,派遣尹氏去晉國為周公說話。趙盾調(diào)和了王室的矛盾使他們恢復到原來的職位。到此時,趙盾已不僅僅替代晉靈公主持國際間的盟會,且開始干預他國內(nèi)政甚至周王室的政務,權(quán)勢達到頂峰。
霸業(yè)中衰
晉靈公三年(前618年),楚穆王在范山的建議下,出兵攻打鄭國,鄭國最終被迫簽訂了城下之盟,而趙盾所率領宋、衛(wèi)、許國聯(lián)軍救援速度緩慢,沒有能趕上楚軍。晉靈公九年,率領聯(lián)軍討伐齊國,但因為齊人賄賂晉侯,聯(lián)軍沒有獲得勝利就返回了。晉靈公十一年,趙盾率聯(lián)軍討伐宋國,再次因為賄賂而中途返回。
晉靈公十四年(前607年),趙盾率領諸侯軍隊討伐鄭國,同時楚國也起兵救鄭,趙盾不敢與之交鋒,主動退兵。晉國在晉楚爭霸中漸趨下風。
靈公不君
晉靈公奢侈,趙盾作為執(zhí)政,屢次勸諫晉靈公但沒有聽從,所以晉國不能與楚國相爭。不遵循為君之道,大量搜刮財貨,繪飾宮室的墻壁,從臺上用彈弓射人而看著人們躲避彈丸為樂。廚師燒煮熊掌沒有煮爛,晉靈公就把廚師殺了,并裝在畚[běn]箕里,派宮女抬出去。途徑朝廷的時候,被趙盾和士會看見,詢問殺人的緣故后,二人感到十分憂慮。于是趙盾多次進諫,但晉靈公仍然不改,反而覺得這兩人(趙盾和士會)礙事,并開始對趙盾產(chǎn)生厭惡,派出鉏麑去暗殺他。鉏麑[ní]凌晨三點多去的時候,看見趙盾寢室的門已經(jīng)打開,端端正正穿好了朝服準備上朝,但因為時間還早,坐在那閉目養(yǎng)神。鉏麑為趙盾的德行感到嘆服,但又因為晉靈公的命令不可違背,于是就撞槐樹而死。
晉靈公十四年,秋天九月,晉靈公請趙盾飲酒,并在暗處埋伏了甲士。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知道了這件事,就快步登上殿堂用臣子侍奉君王宴飲不超過三爵的理由,攙扶趙盾走下殿堂,并與晉靈公派出的靈獒進行搏斗,最終趙盾在保護下退了出來,但提彌明還是戰(zhàn)死了。此外,趙盾曾經(jīng)對晉靈公的侍衛(wèi)靈輒有恩,但趙盾自己不知道,所以在這次事件中,靈輒調(diào)轉(zhuǎn)方向幫助趙盾抵御晉靈公甲士,當趙盾問他姓名,靈輒也只回答說他是桑蔭下挨餓的人。然后就自己逃亡了。
趙盾弒君
晉靈公十四年(前607年),秋天九月乙丑這一天,趙盾族弟趙穿在桃園殺死了晉靈公,趙盾這時候還沒有走出晉國的邊界,聞訊后就回來了。史官董狐在史書上記下趙盾殺死他的君主,并拿到朝廷上給大家看,趙盾對此進行否認,董狐指責趙盾作為正卿,逃亡沒有走出國境,回到朝廷后也沒有討伐叛亂殺君的人,這就是弒君行為。趙盾派趙穿去周地迎接公子黑臀回到晉國,并擁立他作為國君,也就是晉成公。
成公時期
晉靈公十四年(前607年),冬天,趙盾請求讓異母弟趙括擔任公族大夫,并表示趙括是母親趙姬的愛子,如果沒有趙姬的話,趙盾在之前就會成為狄人。晉成公于是同意了。這一年冬天,趙盾擔任馀子,趙括擔任公族大夫統(tǒng)領宗族。
公元前601年,趙盾去世,謚號是宣孟,他的兒子趙朔承襲爵位。
人物成就
主持盟會
從晉靈公即位之后,趙盾便先后主持了五次會盟。晉靈公元年與齊、宋、衛(wèi)、鄭、陳、許、曹國為晉靈公即位一事在扈地會盟。晉靈公二年,單獨與魯國在衡雍會盟。晉靈公八年,為了處理楚國與邾國的事,晉國與宋、魯、陳、衛(wèi)、鄭、許、曹國在新城會盟。晉靈公九年,因為齊懿公的事,與諸侯在扈地會盟。晉靈公十一年,為了宋國的事,再次與諸侯會盟。
尚法重德
趙盾所處的時代,已經(jīng)不能再像過去推行“禮制”就能規(guī)范約束人們的行為,所以他推行“夷蒐之法”進行改革。在這次改革中,趙鼎修訂刑法律令,清理獄囚積案,追捕逃犯。另外推行使用契約賬冊,糾正混亂的等級秩序。另外,還恢復廢除的官職,任用賢人為官。除此之外,夷蒐之法的頒布也為后世晉國“鑄刑鼎”、頒布成文法奠定了基礎。
趙盾不僅崇法還重德。根據(jù)《左傳·文公七年》相關記載,郤缺對趙盾說,以前與衛(wèi)國不和睦,才占領了他們的土地。衛(wèi)國已經(jīng)臣服了,那么就可以把占領的衛(wèi)國土地還給他們。這樣才是以德治國。趙盾采納了郤缺的意見。另外,在擁立新君和選任人才上,也十分重視德行。晉襄公去世后,趙盾主張冊立遠在秦國的公子雍,因為他認為擁有善、孝、友、長四德。趙盾對待政敵也以仁愛之心對待。晉襄公七年(前621年)陽處父勸說改任趙盾為中軍元帥,將狐原來的中軍元帥射姑降為中軍佐。狐射姑為此怨恨陽處父,派人狐鞫居殺死了陽處父,事后,狐射姑逃亡狄國。然而趙盾只是處死了續(xù)鞫居,并沒有為難狐射姑,而是把狐射姑的家財也送了過去。
面對晉靈君沉迷于縱情享樂的奢靡生活中,趙盾敢于犯顏直諫,這是踐行人臣之德。而因犯顏直諫引來殺身之禍的時候,趙盾又被提彌明與靈輒所救,提彌明是趙盾的下屬,可見趙盾厚待下屬,而靈輒是趙盾曾經(jīng)救過的一個快要餓死的人。從這件事情中,也可以看到趙盾重德行。
睦族安家
趙盾能夠成為晉國趙氏家族宗子,離不開趙姬的幫助。因此,趙盾一直感念趙姬的恩德。驪姬之亂以后,晉國不再設公族大夫。到了晉成公繼位,才允許把官職授給卿的嫡子,讓他們成為公族大夫,也允許卿的馀子擔任官職,另外,晉成公也讓卿的庶子成為公行。晉國也由此有了公族、馀子、公行。那些卿族大夫的庶子也有了發(fā)展的機會。需要說明的是,這個國策的制定并非是趙盾為了加強晉國公族實力。于是,趙盾請求讓趙姬的次子趙括為公族大夫,自己將為庶子。這樣,不僅團結(jié)了趙姓宗族,也讓趙氏家族壯大起來。
人物評價
孔子:趙盾,是古代的好大夫,為了法則而蒙受惡名。可惜啊,如果他走出了國境就可以免去殺君惡名了。
軼事典故
夏日可畏
出自《左傳·文公七年》:趙盾派遣狐射姑出使狄國,狄國相國酆舒向狐射姑提問到:“趙衰與趙盾哪一個更賢明?” 狐射姑就回答說:“趙衰是冬日的太陽,趙盾是夏日的太陽”,意思就是趙衰像冬天的太陽讓人感到溫暖,而趙盾則殺伐決斷讓人感到恐怖。晉朝杜預對此注釋到“冬日可愛,夏日可畏。”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
出自《左傳·宣公二年》:趙盾與士會在知道晉靈公的不君行為后,準備進諫。士季先去朝見,晉靈公見到士季后就表示:“我知道所犯的過錯了,已經(jīng)打算改正。”士季叩頭回答說:“什么人沒有過錯?有了過錯能夠改正,沒有比這更好了。”
狗咬趙盾
晉靈公十四年,晉靈公對趙盾不滿,于是縱犬以及埋伏甲士準備殺害趙盾,根據(jù)圖像與文獻,在靈公縱犬時,提彌明擋住靈獒,靈輒則將趙盾從甲士手中救出。狗咬趙盾的事跡主要顯示晉靈公的殘暴,也彰顯出趙盾的得道多助。
桑下餓人
趙盾在首山打獵,在休息的時候看到了饑壞的靈輒,便主動給予他食物,但靈輒吃的時候留下了一半,趙盾就問他緣由。靈輒回答道:“在外給人做仆人已經(jīng)三年了,不知道母親還在不在,現(xiàn)在離家近了,請允許我把這些食品孝敬母親。”趙盾就讓他全部吃完,另外給他準備了一籃子飯和一些肉,并交給靈輒。桑下餓人的故事不僅展現(xiàn)了趙盾樂善好施的品德,更體現(xiàn)了他一生做人坦坦蕩蕩、光明磊落,無論對貧賤的還是富貴的都平等以待的處世原則。
家族成員
人物墓葬
趙盾墓:位于溫縣城西兩公里處的岳村街道方頭村內(nèi)。墓冢原為方形,占地數(shù)畝,上面建有廟宇,村名據(jù)此而得。今墓冢已無存,僅剩殘碑一通存在于村民家中,碑文湮滅不清。趙盾封地在溫,死后葬于此處。
形象流變
總的來說,趙盾的形象由先秦的權(quán)臣逐漸向后世的忠臣轉(zhuǎn)變。
先秦文獻側(cè)重描述趙盾作為權(quán)臣的一面,先是《春秋》通過“趙盾弒其君”的春秋筆法,給趙盾定義為:弒君的權(quán)臣,并包含貶義。到《左傳》時,進一步發(fā)展,在權(quán)臣定性的基礎上補充史料,主要講述趙盾強勢、越的一面,如代替晉公會盟諸侯、打壓君權(quán)等,但也同時刻畫出趙盾能力卓絕的一面,對夷蒐之法進行高度評價。
在春秋將趙盾定義為權(quán)臣后,后續(xù)文獻不斷從其他角度豐富趙盾形象,如強勢、僭越、能力卓絕、忠于職守等,但也導致權(quán)臣的定義被不斷稀釋,比如說能力卓絕也可以叫做能臣。而趙盾在《史記》之后,形象逐漸轉(zhuǎn)變?yōu)椤笆治罩貦?quán)的忠臣”與“盡忠被害的忠臣”。
《史記》對于原有史料進行大量剪裁,使得趙盾擅權(quán)的篇幅大量減少,以公子樂一事為例,《史記》記載是因為狐射姑先殺了陽處父,遭到趙盾廢黜,進而導致公子樂失去國君爭奪的機會,并且沒有直接公子樂被趙盾所殺。另外如鎮(zhèn)壓五大夫之亂這一反映出趙盾排除異己的事,《史記》就直接刪除了。而在河曲之戰(zhàn)有關趙穿一事,則記載為“趙穿最有功”其他如會盟等也進行大量刪減。
關于趙盾弒君事件,《史記》在記載“下宮之難”時提到“盾雖不知,尤為賊首”、“靈公遇賊,趙盾在外,吾先君以為無罪,故不誅。”使趙盾免去了殺晉靈公主謀的這一形象。同時對晉靈公的“不君”形象進一步描繪,例如說晉靈公不愛惜百姓,輕易殺害廚師等,以此來凸顯趙盾的忠臣形象。此外《史記》對于“下宮之難”進行重點描述,增添原創(chuàng)人物屠岸賈,將君臣之間的矛盾降低為臣子之間的斗爭,進一步加重了趙盾盡忠被害的忠臣形象。
從《史記》之后,趙盾故事開始大規(guī)模向文學化發(fā)展,例如說西漢劉向編撰的《說苑》《新序》,雜劇《趙氏孤兒》,明代馮夢龍《東周列國志》。在后代的詩歌作品中,對趙盾的評價偏向兩極分化,權(quán)臣和賢臣都占有很大比重。但從小說、戲曲等通俗文學出發(fā),則是描繪出一個道德完善并耿直坦蕩的忠臣,不斷向正面發(fā)展。
相關形象
影視形象
文學形象
桃園強諫
晉靈公寵信大臣屠岸賈,且有不君行為,輕易殺害廚師,且于州城內(nèi)建造桃園,從臺上用彈弓射人,以看人躲避為樂,百姓們苦不堪言。趙盾與士季屢次上諫,晉靈公均充耳不聞。有一天,晉靈公下朝之后,駕車前往桃園游玩。趙盾先到達桃園門口,等晉靈公到達的時候,趙盾稽首再拜,冒死進諫,向晉靈公陳述“有道之君,以樂樂人;無道之君,以樂樂身。”的為君之道,懇請晉靈公為了晉國安危,回入朝,“毋荒游,毋嗜殺。”晉靈公羞愧的以袖掩面,答應明日早朝,趙盾這才閃身,放晉靈公進入桃園。
參考資料 >
趙盾墓.溫縣黨政門戶網(wǎng)站.2023-08-16
古國悲風.豆瓣電影.2023-08-16
東周列國·春秋篇.豆瓣電影.2023-08-16
趙氏孤兒.豆瓣電影.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