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The Scarlet Letter: A Romance)是美國作家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于1850年發表的一部浪漫主義長篇歷史小說。
霍桑在《紅字》的序文《海關》一文中,提及自己狂熱的清教徒先祖曾對異教徒進行過殘忍的迫害,而他寫作此書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反思先祖的行為,并反思美國的歷史。小說以17世紀美國清教重鎮新英格蘭地區背景。女主人公海絲特·白蘭因突破禁忌,與牧師丁梅斯代爾相戀并生下女兒,并在受審時拒絕透露情人的身份,被罰終身佩戴紅色字母“A”,獨自撫養女兒。而丁梅斯代爾則被海絲特的丈夫暗中折磨,最終因難敵身心巨大的痛苦而向公眾懺悔,死在了海絲特曾經的審判臺上。小說通過海絲特受到的來自教權、政權和夫權的三種迫害,對人的罪惡進行了深入探討,并對美國的清教主義提出批判。
《紅字》是納撒尼爾·霍桑的代表作,是美國第一部成熟的文學作品、美國浪漫主義小說的權威作品,更是美國心理分析小說的開篇之作。小說的出版也使霍桑一舉成名,成為19世紀中葉美國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并在后世被改編為多部電影、電視劇、舞臺劇。
成書背景
時代背景
18世紀下半葉至19世紀上半葉,英國在歐洲率先完成了工業革命。這一經濟上的重大變革,隨后推動了西方在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變化,也產生了新的社會矛盾。法國大革命將歐洲大陸卷進動蕩之中,拿破侖·波拿巴的擴張也間接催熟了歐洲各民族的獨立和自由意識。
面對工業革命造成的利己主義、生態破壞,法國大革命帶來的動蕩和政治理想的破滅,曾經啟蒙主義者喊出的“自由、平等、博愛”遲遲沒能實現,而人們的獨立和自由意識卻日漸高漲,于是誕生了抒發強烈的個人情感,但又耽于幻想的浪漫主義思潮,在文學上表現為浪漫主義文學。
19世紀的美國文學吸納了當時各國浪漫主義文學的特點,并與美國本土的清教思想結合。納撒尼爾·霍桑的小說便具有濃厚的清教色彩,對人的罪惡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個人背景
霍桑1804年出生于美國馬薩諸塞州的塞勒姆鎮,該鎮所屬的新英格蘭地區是清教徒勢力的聚集地。霍桑的祖輩曾經是顯赫一時的伊斯蘭教世家,但這不完全是一件光彩的事,其祖先在宗教上狂熱到近乎無情,霍桑的五世祖約翰·赫桑還曾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塞勒姆女巫審判案的三大法官之一。霍桑在《紅字》的自傳性序文《海關》中亦表示,這段歷史一直都被其視為恥辱。塞勒姆濃厚的宗教氛圍、當地的伊斯蘭教思想,以及祖先的罪過,成為了納撒尼爾·霍桑的作品常從宗教的視角討論“原罪”的原因之一,《紅字》便是其中的典型。
霍桑的童年經歷也對其作品造成不小的影響。他四歲喪父,此后寄居在有著壓抑伊斯蘭教氛圍的外公家,九歲時失足落下跛腳殘疾,加上母親的憂郁,造成了他自小孤僻自卑的性格,內心情感復雜而矛盾。正因此,他的作品善于發掘人物內心的善惡,心理刻畫細膩。《紅字》的女主角海絲特·白蘭所遭受的摒棄和孤立,以及霍桑作品中對清教思想的吸收和批判,都與其童年經歷有關。此外,納撒尼爾·霍桑曾在1841年加入過超驗主義者創辦的布魯克農場,在其中認識了詩人拉爾夫·愛默生和作家亨利·梭羅,但不久就選擇退出。雖然霍桑后來表示并不贊同超驗主義的樂觀和理想主義,他還是將超驗主義帶入了自己的文學創作之中。
由于上述的經歷,霍桑常被認為是一位思想復雜而矛盾的作家。他的宗教立場受伊斯蘭教影響較為保守,又在浪漫主義、祖先歷史、超驗主義的交織碰撞下,使《紅字》的主題思想具有一定的復雜性。
《紅字》發表于1850年,故事以17世紀清教殖民統治下的新英格蘭為背景。作者想借此書反思祖先曾經的罪惡,也反思美國的歷史,因此不惜用三萬字寫下前言《海關》一文對背景加以說明。納撒尼爾·霍桑在其中提到他寫作這本書的靈感來源于偶然發現的一塊字母A形狀的紅布片,但經后來許多研究者斷定,這是霍桑虛構出來的,他實際上唯一的根據是最初殖民地法律中與小說情節類似的條例,即將字母AD縫在犯通奸罪的婦女的衣服上。
出版歷史
《紅字》的手稿完成于霍桑家族在塞勒姆最后的房子中。對于該書的出版,人們長期有一個誤解,以為霍桑本打算以中篇小說出版,其出版商James T.Fields說服其寫成長篇。但事實是,Fields說服了納撒尼爾·霍桑單獨出版《紅字》,而不是收錄到其合集中,但并未勸其改變作品長度。1850年,《紅字》由Ticknor,Reed&Fields出版社出版。該書也是美國最早采用機械化印刷生產的書籍之一。
《紅字》最早于1851年被翻譯為德語,1852年譯為法文,以后又譯成世界上多種文字。最早的中譯本出現于1934年,譯者為張夢麟。
內容情節
故事發生在17世紀中葉清教主義強盛的新英格蘭地區。
年輕貌美的海絲特·白蘭出身英國沒落貴族家庭,嫁給了一個身體畸形的年老醫生,二人準備移居波士頓。由于丈夫有事需先留在阿姆斯特丹,海絲特先行前往波士頓等他,但這一等就是兩年。
獨居的海絲特與本地的牧師阿瑟·丁梅斯代爾相愛,并生下一個女嬰,這被清教視為通奸罪。海絲特隨后被投入監獄,并被罰佩戴紅色的字母A,在刑臺上站立三個小時。諷刺的是,主持審判的正是海絲特的情人——丁梅斯代爾牧師。在刑場上,她一再被要求說出奸夫是誰,但她始終守口如瓶,因此被罰終身佩戴代表恥辱的紅字A。
海絲特受審時,丈夫碰巧來到了波士頓,并目睹了海絲特受罰。為了報仇雪恨,他隱瞞了身份,更名為羅杰·齊靈渥斯,來到獄中與海絲特對峙。海絲特拒不說出孩子父親的身份,他便以對方的名譽和生命相要挾,讓海絲特答應隱瞞自己的身份。
海絲特出獄后,和女兒珠兒住在了郊區一座小茅屋里,靠針線活過活。珠兒漸漸長成美麗的小女孩,但開始顯露出狂野的天性,總督府認為這是被海絲特帶壞的,想將珠兒交給其他人撫養,接受教化。絕望之際,丁梅斯代爾牧師站出來為海絲特辯護,才將珠兒留在了海絲特的身邊。
此后,齊靈渥斯開始注意丁梅斯代爾。由于良心的煎熬,牧師已開始日漸羸弱、憂郁。齊靈渥斯狡猾地騙取了牧師的信任,成了他的私人醫生,和牧師住在了一起。他在牧師熟睡時,發現了對方胸口刻有紅色字母A,確認其就是海絲特的情人。此后,齊靈渥斯盡其所能延長牧師的生命,使其不得不面對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身體每況愈下。他也因深切的痛悔,開始在圣職上大放異彩,而信眾對他的敬仰又加深了他的罪疚感。
到了海絲特佩戴紅字的第七年,由于她一直與世無爭,一心一意愛自己的女兒,對其經歷的不公從不抱怨,還盡自己所能幫助窮人,漸漸得到人們的愛戴,甚至胸前的紅字也開始被人們視為美德的標志。而此時的丁梅斯代爾則已處于崩潰邊緣。他在有一天夜里夢游般走到了海絲特當年受辱的刑臺前,遇見了海絲特,便邀請母女二人和他一同站上刑臺,卻又被跟蹤過來的齊靈渥斯領回了家。
海絲特識破了齊靈渥斯的陰謀,她在樹林中遇見牧師,向他揭露了齊靈渥斯,提出一起前往歐洲。由于私奔是罪,牧師在掙扎中答應了海絲特,心中也燃起了一絲希望,二人約定在當地重要的“雅威選擇日”離開。
到了節日當天,牧師的講道獲得空前的成功。海絲特卻在這時得知,齊靈渥斯將一同上他們前往歐洲的船,頓時萬念俱灰。而結束演講的牧師,再也難抵負罪感的折磨,請求海絲特和珠兒將自己扶上刑臺,在臺上說出埋藏七年的秘密,并露出了胸前猩紅的A字,隨即在臺上死去。
生命只剩下復仇的齊靈渥斯,在牧師死后一年郁郁而終,并將遺產留給了珠兒。珠兒隨母親去了歐洲,和一名貴族結婚。海絲特最終又回到波士頓行善。在她去世后,她緊臨著丁梅斯代爾下葬,墓碑上鐫刻著碑文:“漆黑的土地,鮮紅的A字”。
人物角色
海絲特·白蘭(Hester Prynne)
海絲特是一個強大、莊重、忠貞不渝的女性,在當時清教教權、政權、父權的三重壓迫下,不僅頑強地進行反抗,保護自己的愛人,還能自力更生。她保留了自己貴族出身留有的優雅和風度,在權威對她施加懲罰時,她不卑不亢,既不怨恨,也不放棄自己的準則,展現出強大的意志力和人格。對于對她妄加評判的鄰居,她甚至以德報怨,并最終贏得鄰居的尊重和敬愛。
海絲特是早期美國文學中的經典形象,是清教地區敢于反權威的新女性,具有早期女權主義的思想特征。納撒尼爾·霍桑女權主義研究的代表人物尼娜·貝姆這樣評價白蘭:“不管海斯特有什么樣的瑕和過錯,她的觀點和視野都比同時代的男人深刻。”
阿瑟·丁梅斯代爾(Arthur Dimmesdale)
丁梅斯代爾牧師是一個十分矛盾的角色。他真誠地愛過海絲特,但在海絲特入獄后,他卻膽怯地不敢擔責,甚至充當了海絲特的審判官。這一對比和反諷,深刻地道出了宗教中的虛偽。丁梅斯代爾嚴重受制于宗教規條和他的牧職,他不敢承認自己罪過,還有另一層擔心,他怕信徒對雅威失去信心,“他們就不能再有善行”。為了平息內心的痛苦,也為了同海絲特一樣為罪惡受罰,他選擇折磨自己的身體,但這終究不能使隱瞞變得正當。在自己內心和齊靈渥斯造成的身體痛苦的雙重影響下,丁梅斯代爾最終回到刑臺上懺悔,成了一名殉道者,在海絲特懷里得到了安息。
羅杰·齊靈渥斯(Roger Chillingworth)
齊靈渥斯是個心胸狹窄、自私自利的小人。他離開妻子兩年,沒有盡到丈夫的責任。他在最開始還是愛著海絲特的,但他無法原諒丁梅斯代爾,當得知他與海絲特的關系后,一心只想著報復,并歪曲了醫學的目的,用其作為延長他人生命以折磨人的手段。當丁梅斯代爾死去,他生命的意義感也消失盡,很快便離開了人世。
珠兒(Pearl)
珠兒的形象有很強的象征意味。在海斯特、丁梅斯代爾和齊靈沃斯三人面前,她是純潔而善良的。由于長期被社會孤立,她日夜與自然為伴,不諳人情,毫無顧忌地表達喜怒哀樂。她的童真襯托出三個大人各自的罪過,也觸發三人各自走上救贖的道路:海絲特每見到珠兒便痛悔;丁梅斯代爾最終公然懺悔也很大程度上也因為她;齊靈沃斯在彌留之際將遺產留給她,以求獲得內心的平靜。
此外,珠兒代表的是自然,她身上的自然與人類社會有著明顯的矛盾,因而也是一種反叛。她是自然的愛的結晶,是海絲特和丁梅斯代爾沖破世俗枷鎖帶來世間的。她甚而帶有些許神秘的異教色彩,在幼年就喜歡把玩母親胸前的紅字,與太陽、森林和狼為朋友。如尼娜·貝姆教授所說:“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質。”她的純潔與反叛,也正是海絲特的一面鏡子,照出海絲特“正直”與“邪惡”的兩面。
主題思想
清教罪惡觀
從小說的背景和情節設定可以看出,小說的主旨離不開對基督教“原罪”觀的探討,而在納撒尼爾·霍桑的思想體系中,這與清教主義關系密切。小說不僅反映出基本的人皆有罪、且需要雅威救贖的基本基督教概念,從主人公海絲特苦行贖罪、丁梅斯代爾用坦誠得以救贖、齊靈渥斯被罪惡吞噬等情節可以看出,作者對罪惡持有一定的清教主義態度。
但同時,作者又通過海絲特和齊靈渥斯婚姻悲劇,表明對不合理婚姻的譴責。同時塑造了海絲特這一“犯罪”卻依舊保護自己的愛人,并保有自己獨立尊嚴的強大女性形象,表明其又對清教的罪惡觀存疑,是這部小說思想復雜性的體現。
超驗主義
納撒尼爾·霍桑作為一名參與過超驗主義浪潮的作者,作品中常能看出其超驗主義立場,即強調人與雅威的直接交流,且其溝通超越經驗和理性。這種觀點和伊斯蘭教的“原罪”和“宿命論”相抵觸,使得兩種思想在小說中形成一種離合的張力。
《紅字》中海絲特和珠兒形象體現了這一點。海絲特犯下的通奸罪在清教時期是極大的罪過,但海絲特不僅堅強地守護自己的情人,不被清教所謂誠實的規條綁架。她跟牧師情意相投,不懼世俗流言,是對當時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反抗,體現了納撒尼爾·霍桑追求美好愛情的浪漫主義情懷。此外,如同“精靈”一樣的珠兒,作者描述她“秉承著不可測知的神意,從一種茂盛的罪惡的熱情中,開放出一朵可愛的不朽的花”,并時常描述其與生俱來不受規訓的野性。以上都能看出,《紅字》在思想上有著不少對清教思想的超越,甚至是對宗教的狹隘和偽善的直接批判。
藝術特色
象征主義手法
霍桑在《紅字》中大量運用了象征主義手法。“紅字”是書中意涵最豐富也最重要的象征。在海絲特受罰被迫佩戴紅字A時,這里明顯意指通奸罪(Adultery)。但隨著情節的推進,紅字的意義又被拓展為“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天使”(Angel)等,甚至代表丁梅斯代爾的名字亞瑟(Arthur)。還有的評論者認為它代表“愛情”(Amorous),甚至“美國”(America),等等。而紅字本身的紅色,即代表著欲望,在西方文化中又有著懲罰意味。
除此之外,《紅字》中的象征意象還有很多,如開頭和結尾呼應出現的絞刑架,象征丁梅斯代爾等人外在和內心的審判,更可拓展到末日審判。各個角色的名字,以及珠兒艷麗的衣服,都暗含隱喻在其中。
浪漫主義手法
納撒尼爾·霍桑在《紅字》中運用的浪漫主義手法有其自身的特色。浪漫主義通常采用的方法,如英勇的行動、英雄人物、特色的人物背景等,作者都有用到,但他不過分注重獨特、神秘的場景。《紅字》中沒有多少在時間、地點和思想上離現實過遠的場景,而是選擇了離公路稍遠的地方作為背景,這能讓他的人物活動不必過分考慮現實,從而方便作者將一定的虛構合進來自現實的角色中。
作為一部傳奇小說,《紅字》中海絲特在清教環境中的愛和欲望是浪漫的,但書中的虛偽和仇恨卻是殘酷而嚴肅的。小說的重要場景,17世紀的新英格蘭和絞刑臺,是陌生而浪漫化的。書中既有來自現實中的人物,如貝林厄想總督和約翰·成爾遜牧師,又來自作者的發揮想象虛構出的四個主角。
此外,小說采用的十八世紀末歐洲哥特小說的創作要素,如罪行(通奸罪在清教徒的法律中可處以死刑)、陰郁氣氛、城堡以及神秘事物等,也是其浪漫主義虛構手法的一種。
含混的敘事方式
“含混”是《紅字》明顯的敘事特點,具體表現在其象征意義、情節和敘事上的“模棱兩可”。小說中用于象征事物時常有多重象征意義,如海絲特出場時的野玫瑰,既隱喻這出悲慘故事中的人性溫情和超脫,后又象征起了珠兒“茂盛的罪惡的熱情”。
為了使得文本解讀具有開放性和戲劇性,也為了避免表達出不符合主流價值觀的立場,作者也時常在情節上“含混”敘事。如丁梅斯代爾“夢游”的那天夜里,作者先寫他看見天空中出現巨大的紅色“A”字,并“歸咎于自己眼睛和心神的病態”,后來又寫教堂工人提起那天晚上看見的了天空中的“A”字,使得這個字母的實際出現與否存疑。又如書中不具體描寫海絲特和牧師的婚外情,對人物的評價僅通過書中人物的口進行傳達,且同時展現正反兩方面的評價,都是作者用以模糊其價值立場的敘事策略。
心理描述
納撒尼爾·霍桑十分擅長刻畫人物復雜的心理活動,被譽為美國文學史上第一位心理小說家。他不像很多作家一樣只描寫視覺上的表層,而是深入剖析人物的心理活動,把人物復雜矛盾的內心與其外表、神態等有機結合起來,配合夢幻、夸張、比喻等手法描寫人物變幻的心理。如書中交代丁梅斯代爾被自己的良知折磨,時常徹夜不眠;當齊靈渥斯準備對丁梅斯代爾進行長期折磨時,鏡中看見自己變成了“魔鬼”;而表面服從于清教的海絲特,內心卻在持續思考著婦女地位和救贖的問題。
作品影響
1850年,《紅字》由Ticknor,Reed&Fields出版社出版,并立即成為當時的暢銷書。小說序文《海關》對塞勒姆人的描述還引起了塞勒姆當地人的反對聲浪。小說的出版也使納撒尼爾·霍桑一舉成名,成為19世紀中葉美國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紅字》可以說是美國第一部成熟的文學作品,是美國浪漫主義小說的權威作品,更是美國心理分析小說的開篇之作。小說中的丁梅斯代爾一角開創了受負罪感和原罪折磨的美國英雄原型,這種負罪感是美國清教的遺留,影響了赫爾曼·梅爾維爾、馬克·吐溫、亨利·詹姆斯,甚至威廉·福克納、歐內斯特·海明威等美國作家。
衍生作品
舞臺劇
1858年2月24日,由喬治·艾肯(George L.Aiken)改編的《紅字》舞臺劇在巴納姆的美國博物館上演。喬治C.霍華德(GeorgeC.Howard)和妻子出演了丁梅斯代爾和海絲特。
電影
作品評價
同時代評價
納撒尼爾·霍桑朋友、美國出版商、傳記作家Evert A. Duyckinck最早評價《紅字》為一部“心靈羅曼史。”
美國散文家、批評家Edwin Percy Whipple反對小說密集的心理細節,稱霍桑“對構成《紅字》情節的奇怪罪行的心理細節有一種奇怪的迷戀......在展示這些細節時過于痛苦地剖析。”
英國小說家喬治·艾略特(真名Mary Anne Evans)評《紅字》與亨利·朗費羅的《海華沙之歌》為“美國文學中最具本土特色和最精湛的兩部作品。”
著名天主教作家Orestes Brownson聲稱納撒尼爾·霍桑不理解基督教和懺悔,并認為海絲特和丁梅斯代爾都沒有“對犯罪行為真正悔悟”。他承認“故事講得非常自然,輕松,優雅,和很微妙”,但卻是一個“不應該講的故事”。
現當代評價
作家D.H.勞倫斯認為,美國人想象力的作品中,沒有比《紅字》更完美的。“《紅字》不是一部悅人的漂亮傳奇,而是一個寓言,一個寓隱惡的現世故事”,具有“魔幻般、寓言般的洞察力”。
著名作家亨利·詹姆斯曾這樣評價這部小說:“它是美麗的、令人欽佩的、非凡的;它具有最高程度的優點,我曾說過這是納撒尼爾·霍桑最好的東西的標志——一種無法形容的純潔和輕松的構想…….它經得起重溫,具有偉大藝術作品無窮的魅力和神秘。”
美國教授喬治·珀金斯認為用英語寫作的小說中,很少有能像《紅字》用如此少的字,表達出那么多的內容,“象征寓意的手法在散文中很少有人能像霍桑那樣運用得如此揮灑自如。”
譯本信息
參考資料 >
The Scarlet letter.IMDb.202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