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開(1816-1899),字子代,新化縣人,縣在城廂南門(今上梅鎮)人。他是晚清時期的一位官吏,咸豐元年(1851)成為舉人,并被選為知縣。在同治初年,他被調往三河尖司厘榷,以廉平著稱。光緒二十一年八月二十(1895年10月8日),由前廣東省布政使調任廣西布政使。光緒二十五年正月初六(1899年2月15日),因病解職。《清史稿》有傳。
生平事跡
同治四年(1865),署和州知州。在任常出巡四境察訪;考核諸生,關心教育;筑瀕江堤防,預防水患;改革征糧制度,減少胥吏勒索。旋補無為州,署泗州,嚴厲鎮壓民眾反抗。曾國藩曾稱其治行為江南第一。曾國藩為直隸總督,特調其署深州市,再補灤州。所至之處,興義學,減浮征,弛徭役,同時嚴厲鎮壓民眾起事。
同治十一年(1872),游智開永平知府。嘗巡閱遷安市獄,見獄吏私系囚犯勒索賄賂,即拘獄吏至縣懲處,縣令始驚覺。在永平8年,茸書院,筑城垣,修郡志,均著成效。永平瀕海產鹽,貧民多賴以為生。時部令禁私販,改行官引。他上書稱:“民間少一私販,即地方多一馬賊。鹽本宜行官引,永平則仍舊不便。”改官引事遂不果行。
光緒六年(1880),擢永定河道。親臨指揮搶護險工,后兩次以三汛安瀾獲優獎。十一年,擢四川省按察使。簡裝入蜀,密訪吏治得失,世情民隱,督率屬吏清厘積案。不久,兩權布政使。次年護理總督。時重慶市發生教案,他奏稱:“是案當以根究起釁之由,先收險要,及預定款目為關鍵。非贖回險要,無以服渝民之心;非嚴誅首犯,無以制洋人之口;非議賠銀兩,元以為結案之具。”下令拘捕肇事教首羅元義。又以羅身雖入教,仍屬中國人,自應治以中國法律,請敕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建筑遺存據理力爭,勿許各國公使干預。終置羅元義于法,以較少賠款了結教案。
光緒十四年(1888),游智開遷廣東省布政使,署理巡撫。在任劾貪吏,嚴賭禁,卻巨賄30萬金。十六年以老乞休。二十一年,復起任廣西布政使。適靈川發生鬧糧風暴潮,省令發兵剿辦。他以事變乃縣令辦理不善所激,止之。又念粵西地瘠,捐廉儲糧石,通飭各屬積谷備荒。二十四年因病罷歸,二十六年卒于家。
所著詩稿
別王荷夫墓
清 · 游智開 五言律詩
辛苦爾生前,聊憑一枕眠。
千秋孤竹國,三月落花天。
舊宅依鄰井,青山俯墓田。
移官吾在邇,來別益凄然。
雙刀歌贈仲蕓
清 · 游智開
長沙市城頭夜吹角,軍書頻報妖氛惡。
立散黃金募健兒,誓除亂賊安耕鑿。
酒酣奮臂登高臺,揮刀起抉浮云開。
繞身倏忽曳雌蜺,已覺狡兔無蒿萊。
寶物驚看買難得,炎天冷透冰霜色。
鏗然齊插短鞘中,余怒猶聞吼未息。
自言采鐵南山岡,鍛煉晝夜摩陰陽。
深鐫咸豐某年月,幾肯輕試韜鋒铓。
只今群盜被原野,雄心已逐嘶風馬。
若云佩此位三公,世間笑殺屠沽者。
把君袖,為君歌,唾壺擊碎當奈何。
區區金紫安足多,請君斫斷生黿鼉。
參考資料 >
游智開.博雅人物網.2024-09-07
湖湘人物.湖南圖書館.2024-09-07
游智開.詩文索引.202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