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道應訓》是西漢初年劉安招集門客,于劉啟、劉徹之交時撰寫的一部論文集。劉安(公元前179年一前122年)是漢高祖劉邦的少于劉長劉長之子。劉安曾羅致賓客數干人,內中不乏碩學之士,共同編定《淮南子》一書。該書共21篇,最后一篇名《要略》,是全書的序言。從《要略》看,全書寫作有統一的計劃和安排。但從內容看,并未完全統一。《漢書·藝文志》把它列入“雜家”是有道理的。書中內容,除道家思想外,還兼收了儒家、法家、陰陽家之言。范文瀾先生說:“《淮南子》雖以道為歸,但雜采眾家”,仍表現出一定的融合傾向。”
《淮往南子》與先秦道家思想
在宇宙觀本體論方面,《淮南子》繼承了先秦道家的思想,并加以唯物主義改造。該書《天文訓》說:“道始于虛”、“道始于一”,認為在天地未形之前,整個宇宙是個渾然一體、沒有定型的“虛霩”,是個渾涵未分的“一”。《原道訓》說:“所謂無形者,一之謂也;所謂一者,無匹合于天下者也。卓然獨立,塊然獨處,上通九天,下貫九野,圓不中規,方不中矩,大渾而如一。”據上可以這樣分析:“道”是“虛霩”之道,是“一”之道,歸根結底,是物之道。這就把先秦道家“道生物”的觀點,改造為“物有道”的觀點,這是明確的唯物主義。在宇宙生成論方面,該書《天文訓》指出:“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陰陽。陰陽合和而萬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并認為:宇宙之氣“清揚者薄靡而為天,重濁者凝滯而為地”,陽為日,陰為月,陰陽分化為四體,這是明確的宇宙構成論,在近代科學出現以前,幾乎成為古代唯物主義公認的定論。
《淮南子》還對先秦道家“無為而治”的觀點進行積極的改造和談釋,明確指出: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因勢利導的主動行為。《修務訓》中批評了“無為者,寂然無聲,漠然不動,引之不來,推之不往”的消極無為論,指出:歷史上公認的“先圣”都是積極有為的,如神農氏教民“播種五谷”,發明醫藥,“一日而遇七十毒”;堯積極從事政治管理與社會教化,“西教沃民,東至黑齒、北撫幽郡,南到交趾,放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流共工于幽州,于羽山”;舜“辟地樹谷,南征三苗,道死蒼梧縣”;禹休風榨雨,“決江疏河,鑿龍門,辟伊闊”;湯夙興夜寐。勤于政務。這些古圣先王,一生致力于興利除害,屢建奇功,“圣人憂民如此其明也,而稱以‘無為',豈不悖哉!”此可知:“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動,思慮不用,事治求成者,未之育也!”該篇給“無為”以一種正確的解釋,它說,老子的無為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因勢利導:“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工焉,故五谷得遂長。‘聽其自流,得:之其自生,則鯀、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也。”這是《淮南子》關于客觀規律性與主觀能動性關系的正確說明,把先秦道家思想大大升華了。
順便指出,《淮南子》與漢初黃老學派也有密切的關系。漢初假:托黃帝以為書名的著作甚多,大都失傳。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中就有《道原》、《經法》、《稱》、《十六經》四篇古佚書。《淮南子》與這四篇黃老帛書有一定的關聯。《原道訓》與《道原》都是論“道”專篇,言辭極為一致。此外其他相互仿佛之處也很多。如《從間訓》:“禍福同門”,《經法》:“禍福同道”;《原道訓》:“萬物之總,皆閱一孔”,《十六經》:“萬物之多,皆閱一空';《詮言訓》:“圣人不為始,不專己,循天理,不豫謀,不棄時,與天為期,不求得,不辭福,因天之則”,《稱》:“圣人不為始,不專己,不豫謀,不為得,不辭福,因天之則。”如此等等,不勝枚舉。這也可以從一個側面看出。《淮南子》汲取道家思想營養的比重較大。
(二)《淮南子》與先秦儒家思想
首先,《淮南子》繼承并發揮了先秦儒家“仁者愛人”的原始人道思想。《主術訓》說:“國之所以存者,仁義是也。”又說:“遍知萬物而不知人道,不可謂智;遍愛群生而不愛人類,不可謂仁。仁者愛其類也,智者不可惑也。”這一觀念是來自先秦儒家而又高于先秦儒家的,特別是《淮南子》對“人道”、“人類”概念的使用,在中國文化史上是有重要價值的。《淮南子》也主張以民為本。《把論訓》說:“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主術訓》說:“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國之本也;國者,君之本也。”在此基礎上,《泰族訓》提出以仁義治國:“所謂仁者,愛人也;所謂知者,知人也,愛人則無虐刑矣。知人則無敵政矣。治由文理,則無悖謬之事矣。刑不侵濫,則無暴虐之行矣。”這可以視為孔孟“德政”、“仁政”學說的進一步弘揚。《淮南子》主張人性本善。《泰族訓》認為“人之性有仁義之資”,這是對孟子思想的繼承。不過不完全認同孟子,《淮南子》強調“仁義之資”必須與后天教育相結合,才能臻于完美:“故無其性,不可教訓;有其性無其養,不能遵道。繭之性為絲,然非得二女煮以熱湯而抽其統紀,則不能成絲;卵之化為雛,非嘔暖復伏累日積久,則不能為雛。人之性有仁義之資,非圣人為之法度而教導之,則不可使向方。”即是說,善性是內在根據,教育是后天條件,只有兩者結合才能成人之善,這顯然與孟子偏重于反本內求有所不同。至于把外部條件歸結為“圣人之教”的觀點、是古代哲學在社會歷史觀方面的共同缺點。
(三)《淮南子》與先秦法家思想
《淮南子》繼承、發揮了商鞅、韓非的歷史進化觀念,提出:社會生活是變遷的,法令制度也應當隨時代變遷而更改,即令是“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記論訓》說:“圣人制禮樂而不制于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茍利民主,。不必法古;茍周于事,不必循舊。”又說:“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是也。”這些言論,從思想觀點到具體言詞,與商、韓是一脈貫通的。從當時社會現實看,“漢承秦制”,未加徹底改造。景、武之交,漢王朝的經濟已經恢復,客觀上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制度,當然這套制度決不完全等同于商、韓所鼓吹的制度,但是法家更法改制的思想原則,仍是具有現實意義的。可貴的是,《淮南子》認為法令制度的制定,應適乎人群之需要,應考慮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主術訓》說:“法生于義,義生于眾適,眾適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這顯然是比先秦法家更進步的觀點,其所以如此,也是儒法融合的結果。
《淮南子》與《呂氏春秋》有沒有關系?從原著看,《淮南子》無一字提到《呂氏春秋》,這可能與漢初反秦氣氛有關。但事實上,正是《呂氏春秋》給予《淮南子》以最大和最直接的影響。兩本書都是由上層貴族親自主持,招攬眾多學者集體寫成的。成書的程序都是先擬定計劃,次分頭撰寫,最后綜合編。書的結構統一,篇目規整,理事相連,言辭精審。兩書都是總結先秦各家學說,博采眾家之長,形成一個綜合性的、能貫通天地人的龐大理論體系,為統一的封建大帝國提供全面的思想理論根據。所不同的是,《淮南子》成書之時,處于黃老盛行的文化氛圍之中,因此對道家學說特別看重,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淮南子》是集黃老思想之大成的著作,當然這絕不妨礙它也融和攝取了道家之外其他學派的思想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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