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拉特法典》,書名,全稱《蒙古衛拉特法典》。蒙古語稱察津·必扯克(法典、法律文獻之意)。明崇禎十三年,綽羅斯·巴圖爾琿臺吉、扎薩克圖汗召集厄魯特、喀爾喀諸部封建主會盟塔城地區(今塔城市。一說會盟于扎薩克圖汗駐牧處)時制定。用回鶻式蒙古文書寫。內容包括僧侶和宗教、驛傳運輸和賦役、氏族生活和婚姻、畜牧和狩獵、私有財產和繼承權、刑法和審判制度、諸部相互關系和攻防組織等規定。對協調諸部關系,鞏固封建秩序起過重要作用。有托忒文和蒙古文抄本,還有俄、德、英、日等文譯本。
鐵龍年中秋節第五吉日(1640年9月)在塔爾巴哈臺(今塔城)召開的喀爾喀、衛拉特兩部主要首領會議上制定。會議由喀爾喀扎薩克圖汗、準噶爾汗國綽羅斯·巴圖爾琿臺吉兩人共同倡議,與會者還有3位呼圖克圖和26位諾顏。其中有:恩振呼圖克圖,喀爾喀所屬扎薩克圖汗素巴第、土謝圖汗袞布,衛拉特所屬準噶爾部巴圖爾琿臺吉、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部岱青和碩齊、和碩特汗國部顧實汗,以及伏爾加河土爾扈特部的和鄂爾勒克等。法典確立了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在喀爾喀、衛拉特各部至高無上的地位,對各部之間的關系、作戰義務、社會組織、社會生活、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訴訟程序及量刑標準等都作了規定。是研究衛拉特宗教信仰、社會組織、政治經濟、生產生活、婚姻家庭、道德規范、風尚習俗等的重要資料,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和學術價值。
名稱問題
1、稱《喀爾喀 ·衛拉特法典》的:當代著作《蒙古族通史》稱之為《喀爾喀 ·衛拉特法典》,因為喀爾喀 和衛拉特都是后來人們所稱的蒙古族。
2、稱《蒙古 ·衛拉特法典》的:此“蒙古”指喀爾喀,是狹義蒙古。法典第一條和第四條規定,大敵來犯之時,“蒙古和衛拉特互相通報”,“蒙古和衛拉特一致對敵”。(見民族出版社2000年《蒙古族通史》中卷“喀爾喀—衛拉特聯盟”章214頁)因此,有的人稱為《蒙古 ·衛拉特法典》。歷史背景是:本來的 狹義蒙古族沒有衛拉特的,衛拉特是成吉思汗時期蒙古族北方的游牧民族歸附于蒙古族的,歸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圖哈薩爾統轄,后來才屬于 廣義蒙古族的,衛拉特里和碩特汗國部首領家族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圖哈薩爾的后代,其中的鄂齊爾圖汗及其祖父作過衛拉特的盟主?!獨v史上,民族是變化的,有的民族分為不同民族如羅斯族(東斯拉夫)分為俄羅斯族、烏克蘭族和白俄羅斯族,漢族如長江不斷匯入支流一樣是很多民族的匯合,水族又是漢族一個小群體后來分化成長為特殊人族的。
3、有的人簡稱為《衛拉特法典》,但這個名稱容易產生誤解,以為是衛拉特制定的。
時代背景
杜榮坤論文《論衛拉特法典》的說法:
17世紀中期,面對沙俄入侵的威脅和清軍統一漠南蒙古的形勢,漠西蒙古和喀爾喀蒙古的封建主意識到了維護封建統治,加強封建秩序,鞏固和加強部落的內部團結,一致對外的重要性?;谶@種共同利益的認識,公元1640年(崇禎崇禎十三年、皇太極崇德五年)九月,在準噶爾汗國部首領綽羅斯·巴圖爾琿臺吉的倡導和支持下,聯合喀爾喀蒙古札薩克圖汗,在塔城市召開了厄魯特和喀爾喀的蒙古封建主會議,有各部44位蒙古封建主參加,制訂了《 蒙古高原衛拉特法典》,以此作為維系內部統治、協調各部關系、加強封建統治、共同對外的基礎,從而大大加強了準噶爾部的實力地位和蒙古各部的團結,使漠西蒙古地區出現了安定和穩定的局面。當時在俄國伏爾加河駐牧的土爾扈特部首領和鄂爾勒克,也率其子書庫爾岱青等參加了這次會盟。
《蒙古 ·衛拉特法典》是當時形勢下蒙古族社會發展的產物。制定這一法典的目的,在于鞏固封建主對勞動人民的統治,調整厄魯特與喀爾喀各部之間的關系,建立共同抵御外族勢力的同盟。
民族出版社2000年《蒙古族通史》中卷“喀爾喀—衛拉特聯盟”章213-215頁的說法:
1636年,喀爾喀俄木布額爾德尼對衛拉特所施加的戰爭壓 力,不久以和平而告終。俄木布額爾德尼之所以接受和平,表示 不再進犯衛拉特,并不是偶然的。當時,以札薩克圖汗為首的喀 爾喀有見識的汗、臺吉和黃教活動家們,早已注意到漠南蒙古地 區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另外,沙俄侵略的力量很大,衛拉特盟主圖魯拜呼曾帶領衛拉特與沙俄斗爭】。于是,全力調解衛拉特和俄木布額爾德尼 之間所發生的爭端,使嗜爾喀衛拉特和平相處,乃至尋求喀爾喀 衛拉特攜手合作結成聯盟的途徑。
17世紀30年代,漠南蒙古各部完全處于清朝的統治之下。 1636年,清朝譴責喀爾喀馬哈撤麻詩車臣汗與明朝互市,警告 他應以“察哈爾省為戒。若不與明朝絕市,將不與喀爾喀講和”。 1638年,喀爾喀札薩克圖汗素巴第率兵前來呼和浩特市,準備與明朝交易。皇太極得知,發兵迎擊。札薩克圖汗退回了喀爾喀。清朝遣使威脅札薩克圖汗,“速悔罪來歸順”氣漠南地區的巨大變化及清朝咄咄逼人的威勢,震動了七旗喀 爾喀地區。喀爾喀三部汗和濟農們開始考慮如何進一步加強內部 團結,彼此協調,以防來自清代的軍事壓力。札薩克圖汗和黃教 活動家們認為,只憑喀爾喀三部本身的力量,不能保障喀爾喀的 安全。必須與衛拉特諸部攜手聯合,彼此承擔義務,共同維護喀 爾喀和衛拉特,的利益,才能有效地防御來自清朝的壓力。這一倡 議,得到了準噶爾汗國鄂齊爾圖車臣臺吉和綽羅斯·巴圖爾琿臺吉的積極響應和支持??柨托l拉特、濟農、臺吉之間經過反復的協商和醞 釀,決定召開聯盟會議。為了避開清朝的耳目,聯盟會議地點,選擇了衛拉特鄂齊爾圖車臣固有的領地,塔城市的烏蘭伯勒奇爾地方。
1640年9月,在喀爾喀札薩克圖汗素巴第的主持下,召開 了喀爾喀衛拉特汗、洪臺吉、濟農、大臺吉、章嘉呼圖克圖、堪 布諾們汗和咱雅·班第達及喀爾喀、衛拉特二十七位首領參加的聯 盟會議。其中包括從遙遠的額濟勒河來的和鄂爾魯克和書庫爾岱 青,從青海省趕來的和碩特汗國圖魯拜琥顧實汗。與會者廣泛深入地討 論了清代征服漠南蒙古后的喀爾喀、衛拉特內外形勢,彼此交換 和研究了今后可能面臨的威脅及應采取的措施。與會者認識到,只有喀爾喀衛拉特攜手聯合,緊密合作,才能有效地維護和保障 嘻爾喀衛拉特的共同利益和安全。并且,以法律來保證彼此承擔 的義務,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經過廣泛地協商和討論,制定了著 名的《喀爾喀衛拉特法典》。這是喀爾喀衛拉特聯盟精神的結晶, 也是喀爾嘻衛拉特希望成為統一體的具體嘗試。
《喀爾喀衛拉特法典> 的精神,在于鞏固各部封建秩序,加 強封建統治。同時,體現了各部妥善解決內部矛盾,消除彼此紛 爭,以求加強團結,共同對敵的意志和愿望。《法典〉以立法形 式確定了喀爾喀衛拉特是互相聯合,彼此負責,統一行動,統一 意志的整體。他們將此精神,作為重要內容,列入《法典》的前 四條之中,堪稱《法典》的宗旨。
法典內容
《法典》極力保護封建領主所有制,明確規定土地、牧場歸領主占有和支配,嚴禁牧民離開所屬封建領主而自由遷徙,重懲逃亡和盜竊。《法典》清楚地規定“游牧區之主或游牧地的領主”及“王公禁獵區”。第6條規定:“接納逃人者科[其財產]的一半,并將人送回”;同時又對殺人者(指殺害逃亡者)加重處罰。第99條規定:“殺害被收容的從其他地方來的逃人者,罰九五;把逃亡人扭送王公處者,受到箭筒多少個即給馬多少匹的褒賞。捕獲企圖越境到[別的國家]的逃人者,除逃人外,可得他的其他財產之一半。”對于逃亡罪,噶爾丹洪臺吉第一項補充敕令作了更明確的規定,即鄂托克旗(小領地)內部,無論是愛馬克(鄂托克下的經濟、行政單位,每個蒙古牧民都必須加入一個愛馬克,不得擅離)整體或個人,都不能變更其游牧地,逃亡者應帶回其所屬愛馬克,若愛馬克長變更全愛馬克的游牧地時,則被科以財產刑。《法典》對盜竊罪有許多具體規定。如第60條規定:“偷竊駱駝者,罰十五個九,馬及種馬者罰九九,母馬罰八九,母牛、二歲小馬及羊罰六九。”第67條規定:“捕獲迷路的牲畜而轉交給遠處之人者,則科同(盜竊)一樣的刑罰,轉交給近鄰者,則罰三九?!薄斗ǖ洹返?8條規定對盜竊戰具者處以重罰,如“盜竊頭盔及甲者罰十九,盜竊頭盔、胸甲、良弓及裝箭一支的箭筒者各罰三九……”噶爾丹洪臺吉第一項補充敕令規定得更為明確:“犯竊之罪兩次被處罰后,第三次又犯相同之罪者,沒收其妻子、全部財產,且淪為奴隸?!?/p>
《法典》規定,藏傳佛教為蒙古各部共同信仰的宗教,嚴禁用言語和行動侮辱僧侶。為了使喇嘛教成為惟一的信仰,《法典》對薩滿教作出了種種的限制?!斗ǖ洹访钊∠绦枺ㄅ枷瘢`反者科財產刑(第110條)。邀請薩滿教的男女巫師來家者,科邀請者以馬一匹的財產刑以及科來家的巫師馬一匹(第110條)。關于喇嘛教僧侶的來源,《法典》還規定:“十人中必有一人獻身于佛,但此人的親戚可用牲畜贖回獻身者,是王公則出牲畜五頭,是平民則出牲畜三頭?!保ǖ?條)同時,《法典》還規定了僧侶的種種特權。如第19條規定,向喇嘛及博爾濟吉特·班第(上層喇嘛的徒眾)征用大車者,處以母牛一頭的財產刑,將獻佛之馬用于運輸賤役者,處以馬一匹的財產刑。第17條規定,以言詞及行動侮辱僧侶者,處以重的財產刑。第5條又規定,掠奪僧侶所屬愛馬克者,處以鎧甲百領、駝百只、牛千頭之財產刑。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蒙古封建主極力提倡藏傳佛教,并從法律上加以確認和保護,使喇嘛教成為合法的思想統治工具。
《法典》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封建領主享有各種特權。如第20條規定:“以(言詞)侮辱大王公者沒收其財產;侮辱中王公或其塔布囊者罰一九,毆打者罰五九;侮辱小王公或其塔布囊者罰五(牲畜),重打者罰三九,系輕打者罰二九。以言詞侮辱內侍官或收楞額者,罰馬羊各一頭,重打者罰一九,輕打者罰五?!倍豕F族、大小官吏可借口執行公務,對牧民進行體罰,甚至打死人也不算犯罪。這充分說明,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法典》在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如婚姻、繼承等)也有許多規定。當時社會中盛行一夫多妻制的族外婚及買賣婚姻,如《法典》第35條規定:“位高的王公同塔布囊之間的婚約,其聘禮為貴重(品)三十、馬一百五十匹、羊四百頭;小王公同塔布囊之間的婚約為貴重品十五、牛五十頭、羊百頭?!笨傊鶕鐣匚徊煌付Y的數量也不同。昂貴的聘禮,使許多貧困戶承擔不起,所以又出現義務婚姻。如第37條規定:“四十戶中有四戶每年必使其兒子結婚,十人必為一人的婚姻給予援助……結婚之際不予幫助者科駝兩只、馬五匹及羊十頭的財產刑。”
在當時的社會里,男女是不平等的。這一點,《法典》有關財產繼承權的規定表現得最為明顯。如第34條規定:“父親應按照慣例分給兒子以遺產;父親貧困時,可從家畜五頭中取一點。”這就是說,只有男子才有財產繼承權,女子是沒有的。
《法典》對強奸婦女罪也有具體規定。如第69條規定,強奸婦女者應科以罰牲畜一九之刑,強奸處女罰二九;強奸女奴仆亦罰馬一匹。第73條規定,侮辱婦女的行為,即揪扯婦女頭發或帽纓者,必處以罰牲畜一九的財產刑。第22條規定,侮辱或嘲弄善于騎馬的婦女者罰馬一匹。
1678年前后,噶爾丹統一衛拉特四部時頒布了補充《蒙古高原衛拉特法典》的命令,包括第一號和第二號兩篇敕令,內容有賦稅、救濟、防盜、訴訟及審判程序等。遷至伏爾加河的土爾扈特部敦多布達什汗于公元1741—1761年間又對《蒙古·衛拉特法典》作了補充,制定了《敦多布達什補充法則》,又增加了宗教教規、社會治安、司法制度、文化教育、抵御外敵侵略等方面的內容。
產生影響
《蒙古·衛拉特法典》和后來的補充條例,內容極為廣泛,它是研究17世紀前后蒙古族社會制度、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文化藝術等的重要文獻。它在蒙古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對后來《喀爾喀三旗法典》、《理藩院則例》的制定,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蒙古·衛拉特法典》是蒙古游牧民族一部較早和較為完備的反映封建統治階級意志的法典。
歸順清朝
法典是1640年面對新形勢的聯盟合作,很快清朝強大了,因此,順治三年(1646),衛拉特各部首領二十二人聯名表貢,清廷賜以甲胄弓矢,命其統轄諸部?!_定了主權歸屬關系。后來喀爾喀蒙古也歸順清朝。
參考資料 >
蒙古衛拉特法典.中國邊疆網.202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