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來源:互聯網

上海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機關事務管理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推進上海市機關后勤體制改革;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

(二)按照規定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督管理市國資委委托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承擔市領導受贈公務禮品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上海市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市級機關和區縣四套班子等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調配和權屬管理;審核市級機關和區縣四套班子等機關辦公用房建設規模以及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和專項維修計劃。

(四)負責上海市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編制和新增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的配備、更新,以及區縣四套班子公務用車的更新管理。

(五)指導、協調、推進上海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上海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對市級公共機構節能技改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六)負責對上海市機關后勤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定市級機關各部門引進后勤服務社會化準入機制和相關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上海市公務員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補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政策、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上海市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住房的規劃、管理、調配和服務保障工作。

(八)按照規定會同市公安局對上海市機關辦公場所內部安全技術防范實施業務指導;承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機關集中辦公場所的內部安全保衛管理工作;負責由其管理的市級機關后勤單位以及本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生產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運行保障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九)負責上海市有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保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基建經費的管理;承辦部分市級機關日常行政經費的會計核算工作。

(十)按照市級機關資產配置規定和標準,對納入預算的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物業管理等項目提出審核意見。

(十一)負責市級機關部分集中辦公場所計算機網絡系統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設和維護保障管理。

(十二)負責市級領導機關人防設施的規劃編制、基本建設、維修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市政府采購中心的日常管理,并依法督促其規范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十四)管理上海市孫中山宋慶齡文物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負責局政務工作的內外協調、局機關日常運轉的統籌安排。

(二)負責局公文審核、機要通信、文電處理等工作,承擔局工作總結、工作要點等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局重要會議材料的審核,按照分工配合做好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負責局系統運行目標管理和上級下達、局領導交辦事項及重大任務的督辦督查,參與局效能建設和績效考核工作。

(四)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對局工作信息進行綜合、審核、編發和報送;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五)負責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保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上海市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保障中的協調工作。

(六)牽頭承擔局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項目推進和預算審核,指導、協調信息中心落實局信息化建設、電子政務建設具體工作。

(七)負責局信訪、保密、檔案、值班、會議、出差等的管理工作;承擔局非集中采購和電子集市采購的具體工作。

(八)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公務出行保障工作。

(九)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和外省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人員在滬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承辦領導干部的有關服務事宜。

(十)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研究室)

(一)負責局法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發展規劃,做好規劃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工作。

(三)負責機關事務管理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負責編制局重點課題調研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局工作經驗交流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領導講話的組織起草、審核工作。

(五)負責局法律顧問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復議案件,組織協調重大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六)負責局政策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審查;負責開展局政策文件清理、評估及匯編等工作。

(七)負責《上海后勤》雜志的管理和編發工作。

(八)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處(老干部處)

(一)擬訂局干部人才發展計劃,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規定,協調推進局干部人才工作。

(二)按照管理權限,做好局機關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調整、選拔、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

(三)負責局機關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主要職責的管理和協調;審核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公開招聘方案和計劃;負責局受托監管企業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四)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干部教育培訓,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員工教育培訓工作。

(五)牽頭負責局政府效能建設的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六)按照規定組織實施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和先進評比、獎勵表彰等工作。

(七)負責局工資福利、社會保障、人員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局受托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管理工作。

(八)負責局離休干部和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做好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信訪維穩相關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做好干部人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處(審計室)

(一)負責局部門預決算編報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執行以及財務運行、制度執行、預算績效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會同局有關部門對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物業管理等項目預算提出審核意見。

(三)負責本局和市政府辦公廳等部門預算經費以及其他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日常財務收支業務等工作;負責局承辦的各項專項資金歸口申請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局基本建設項目資金預算編制審核和資金核算、財務決算等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及局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落實、控制、審核與結算以及財務監理的聘請工作。

(五)負責局各類合同經費的審核、預算、控制、結算等工作;負責承辦部分市級機關以及區四套班子公務用車的控購手續。

(六)負責上海市政府行政單位機關運行成本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局機關、局系統事業單位預算資金的執行情況、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對局受托監管企業、社會團體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八)受局委托對局系統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和局受托監管企業有關局管干部進行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局機關部門負責人離任前經濟活動進行專項檢查。

(九)按照規定對由市財政行政性資金安排的專項房屋裝修、維修、改造、設備設施維護等項目(屬市發展改革委批準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除外)的決算進行復審。

(十)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國有資產管理處

(一)負責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具體制度、辦法和標準并組織實施,開展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

(二)推進市級機關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推進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并實施動態管理。

(三)負責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解、清查核實、資產評估、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場所公共部位和局系統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受托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擬定保值增值有關目標責任和規章制度并組織考核。

(六)負責市領導受贈公務禮品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辦公用房與人防設施處

(一)會同市有關部門擬訂上海市機關辦公用房建設與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市級機關、區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權屬的統一管理,建立健全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數據檔案。

(三)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編制、使用調配;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新建、改擴建項目的計劃編制、項目審核和組織實施,以及作為業主方承擔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工作。

(四)審核市級機關、區機關及部分事業單位等辦公用房的建設規模。

(五)負責對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專項維修計劃和項目等提出審核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市級機關集中辦公點的維修工程。

(六)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市級機關人防設施規劃,督促做好市級機關人防工程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車輛管理處

(一)擬訂上海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方案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深化和推進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二)負責上海市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編制和新增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的配備、更新、調配和處置,以及區四套班子公務用車的更新管理。

(三)指導、監督、檢查上海市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中央以及上海市有關公務用車的規定和要求。

(四)推進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信息化,對區公務用車管理信息化建設進行指導;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牌證管理工作,對公務用車行車安全管理進行指導。

(五)負責市四套班子領導公務用車配備保障,以及住滬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離退休省部級領導用車配備保障等工作。

(六)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一)指導、協調、推進上海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制訂工作規劃、規章制度和定額標準,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二)組織、協調上海市公共機構開展能耗統計、能效對標、節能宣傳培訓、節能監察考核、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相關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工作。

(三)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市級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推進節能技改和物業服務單位節能管理。

(四)會同市有關部門對市級公共機構節能技改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對辦公建筑維修項目進行節能前置審核。

(五)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級機關能耗監管分平臺建設運營管理,推進上海市公共機構節能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服務監管處(后勤改革指導處)

(一)負責擬訂市級機關各部門引進后勤服務社會化準入機制,確定后勤服務項目內容及標準。

(二)負責對納入預算的市級機關后勤服務項目提出審核意見。

(三)負責對上海市有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保障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

(四)負責編制納入局預算的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場所后勤服務項目經費預算,并組織實施采購。

(五)負責對上海市機關后勤服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對市級機關后勤服務進行指導評價,組織開展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

(六)負責協調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場所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愛國衛生工作。

(七)負責推進、深化上海市機關后勤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市級機關后勤改革后續相關事宜。

(八)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住房管理處

(一)會同市有關部門擬訂上海市公務員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上海市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住房貨幣補貼管理工作,并對區機關公務員住房補貼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三)承辦住滬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住房保障和修繕工作,并做好相關經費預算工作。

(四)會同市有關部門擬訂上海市部級干部住房資源儲備規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上海市部級干部住房的管理、調配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上海市部級干部住房修繕費、物業管理費和住房貨幣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

(六)負責上海市部級干部宿舍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局屬住宅房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屬單位

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上海市機關事務行政服務中心)

1.受理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申報事項,承辦資產調劑、處置和重要事項委托調查等事務。

2.承辦市級機關房屋、土地權籍的登記、變更和界定事務。

3.承辦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巡檢、維修項目審核前論證和實施后評估工作。

4.承辦市級機關存量房屋資產管理中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5.承辦市領導公務活動受贈禮品管理中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6.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數據庫的維護和應用工作,負責資產中介機構數據庫的管理。

7.完成市香港機場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人防工程管理中心(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老干部活動室)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市級領導機關人防工程管理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市級領導機關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維修維護及大修、改造、新建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

3.負責市級領導機關人防工程啟用的各項準備保障工作和指揮體系合成聯動的技術管理工作。

4.負責市級領導機關人防工程的檔案管理和信息搜集。

5.承辦局離退休干部服務保障等工作。

上海市市級機關第二幼兒園

按規定為市級機關在職工作人員子女及其他學齡前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局管單位

上海市孫中山宋慶齡文物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孫中山宋慶齡文物管理委員會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范圍。上海市孫中山宋慶齡文物管理委員會機構規格為相當于正局級。

主要職責:

1.負責上海市孫中山宋慶齡文物管理、保護、研究工作,指導上海孫中山故居紀念館上海宋慶齡故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陵園管理處的業務工作。

2.負責管理上海宋慶齡研究會,承擔上海市對臺有關孫中山宋慶齡宣傳交流工作,參與組織相關重要紀念活動。

上海上勤(集團)有限公司

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汽車服務租賃、汽車貿易、技術咨詢、置業開發、施工設計、建筑裝飾、建筑咨詢、工程項目管理、會展服務、實業投資、資產管理、企業管理、從事貨物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內貿易(除專項規定)、承擔上海市各級機關政務活動的后勤服務保障,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出資人交辦項目或業務的經營、運作或投資。

上海展覽中心(集團)有限公司

經營范圍:資產投資、運作和管理,主辦、聯辦、承辦國內外展覽、展銷會,自有房產租賃及經營,出租展覽場地、會場、辦公房及設備、設施,勞務服務,展覽咨詢、設計、裝潢,利用自有媒體發布廣告,會議及婚慶策劃,花卉出租,停車場服務。

上海孫中山故居紀念館

1.負責上海孫中山故居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2.收藏、征集和管理孫中山及相關的文物資料,并組織開展文物藏品研究。

3.組織開展孫中山思想、革命實踐的研究和宣傳;撰寫、出版有關研究論著。

4.保持故居原狀陳列,舉辦與紀念人物相關的輔助陳列展覽。

5.宣傳孫中山的革命業績及思想品質,面向社會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

上海宋慶齡故居

1.負責上海宋慶齡故居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2.收藏、征集和管理宋慶齡及相關的文物資料,并組織文物藏品研究。

3.組織開展宋慶齡思想、革命實踐的研究和宣傳;撰寫、出版有關研究論著。

4.保持故居原狀陳列,舉辦與紀念人物相關的輔助陳列展覽。

5.宣傳宋慶齡的革命業績及思想品質,面向社會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陵園管理處(上海市萬國公墓管理處)

1.負責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宋慶齡陵墓的日常保護工作。

2.完成每年市領導清明節祭掃和中外貴賓參觀瞻仰接待任務。

3.積極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社會作用,完善基地建設。

4.組織開展宋慶齡思想、革命實踐的研究和宣傳;撰寫、出版有關研究論著。

5.組織開展相關文物的征集、保管、陳列、宣傳工作。

6.依照有關規定,管理名人墓園和外籍人墓園,組織開展相關資料的征集、保管、展示、宣傳工作。

參考資料 >

工作職能.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02

內設機構.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02

局屬單位.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02

局管單位.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02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