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日,前身為成都市人民法院。
法院簡介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日,前身為成都市人民法院。成都中院內設27個庭級部門,共有4個辦公區。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02248件(含執恢、執保案件,下同),審執結555016件,結案率92.16%,連續三年超過90%;法官人均結案455.08件。其中,成都中院受理67455件,審執結60771件、居全國中級法院第二。
內設機構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26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5個,審判綜合部門5個,行政部門6個。具體職能如下。
1.辦公室
職能: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院黨組會議、院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安排;負責綜合性會議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法院綜合治理組織協調和聯絡信息工作;負責上級部門和本院領導督辦和批辦事項的督查;負責本院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印、應急值守、報刊訂閱、圖書管理;負責與人大、政協聯絡工作;負責本院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及手續辦理和外事接待的聯系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務相關工作。
2.政治部
職能:負責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干部隊伍思想教育、表彰獎勵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鑒定人員及司法行政人員;負責全市法院人員招錄工作;負責本院干部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本院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成都市法官協會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統戰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協助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工作。
政治部內設干部處、教育處、法官管理處。
3.立案一庭
職能:負責本院各類案件立案登記工作;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辦理本院受理的上訴案件訴訟費減、免、緩等工作;辦理其他有關的立案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4.刑事審判第一庭
職能:依法審判除經濟犯罪、職務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范圍以外的一、二審刑事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
5.刑事審判第二庭
職能:依法審判除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范圍之外的刑事一審、二審經濟犯罪、職務犯罪、毒品犯罪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
6.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
職能:依法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行政訴訟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減刑、假釋案件、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7.民事審判第一庭
職能:依法審判人格權利、不當得利、無因管理,除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民事審判第四庭審理范圍之外的侵權糾紛、物權糾紛、執行異議之訴、保證、抵押、質押、定金合同糾紛案件的一審、二審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工作;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8.民事審判第二庭
職能:依法審判勞動爭議、人事爭議、勞動合同糾紛的一審、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9.民事審判第三庭
職能:依法審判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除由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產法庭管轄案件以外的第一、二審商事案件(含涉外)、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買賣、建設工程、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租賃、承攬合同糾紛以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的第一、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商事審判工作。
10. 成都知識產權法庭
職能:依法審判知識產權糾紛、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糾紛、信用證糾紛等民商事一審、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辦公地點:興隆湖辦公區
11.成都金融法庭
職能:依法審判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證券、一方當事人為金融機構的抵押合同、民間借貸、獨立保函等糾紛的第一、二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含涉外)和以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第一、二審涉金融行政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涉金融民商事審判及行政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涉金融民商事審判及行政審判工作。
12.成都破產法庭
職能:依法審判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成都市轄區內地(市)級以上(含本級)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及其衍生訴訟案件,跨境破產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13.成都國際商事法庭
職能:依法審判由四川省范圍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14.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職能:依法審判除環境資源審判庭、金融審判庭和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范圍以外的一、二審行政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行政審判工作事宜。負責司法救助工作。依法辦理應由本院審理的各類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賠償確認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
15.環境資源審判庭
職能:依法審判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的一、二審刑事案件,與環境和自然資源相關的一、二審民事案件,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相關行政管理范圍內的一、二審行政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破壞等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審判工作。
16.審判執行監督庭
職能:依法審判應由本院管轄的各類再審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依法處理全市兩級法院執行過程中的案外人異議、不予執行國內仲裁裁決和公證債權文書申請及相關異議;監督全市兩級法院已結執行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審判執行監督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全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執行監督工作。
17.執行工作局
職能:負責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負責依法裁決和實施訴前及訴中財全保全事項,會同相關庭室實施起訴時提起的證據保全事項;辦理本院和指導基層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中的委托評估、拍賣(含破產搖號)等;負責有關執行、爭議的協調以及委托執行、提級執行、指令執行等其他事項的管理。
執行工作局內設綜合處、執行一處、執行二處。
18.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委員會辦公室)
職能:負責全市法院審判管理工作及對全市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司法統計工作并運用數據宏觀管理審判質量與效率;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并微觀管理審判質量與效率;負責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并動態管理審判過程;負責本院檔案管理、院志編撰工作;負責本院審判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9.研究室(新聞宣傳中心)
職能:組織全市法院的調查研究工作和適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導;負責《當代法官》、《審判研究》、《示范性案例??泛汀冻啥际兄屑壢嗣穹ㄔ耗陥蟆返木庉嫻ぷ?;負責全市法院信息的收集、編輯和上報工作;承擔本院文秘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與審判工作有關的給人大常委會的專項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依法治市”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調研工作;負責“走進法庭聽審判”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法院系統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本院并指導基層法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組織策劃全市法院各項重大宣傳專項活動、先進工作經驗、重要典型、重大審判執行工作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全市法院網評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法院輿情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本院政務新浪微博等新媒體的管理、信息發布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廣域網稿件的監測管理、審核把關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0.訴訟服務辦公室(立案二庭)
職能:負責本院訴訟服務大廳、立案大廳、信訪大廳等各窗口的管理工作;負責窗口各項事務的申請受理、材料收集、資料轉遞、文書送達等工作;負責受理院長“四公開”平臺上收集的各類投訴、批評和建議工作;負責本院申訴復查信訪接待工作;負責不服全市基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審查工作;負責與提供訴訟服務、申訴復查和信訪接待有關其他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基層法院訴訟服務、申訴復查和信訪接待相關工作。
21.法警支隊
職能:負責司法警察警政、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工作局的執行事項;負責院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院維穩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管理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22.督察室
職能:指導監督全市基層人民法院審務督察工作,對全市基層人民法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本院規定、決定情況開展司法巡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根據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授權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負責協助院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全市基層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承擔本院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本院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機關黨委
職能:負責協助本院黨組加強班子思想建設,負責黨組中心組學習;負責全市法院系統黨建工作指導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本院機關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機關內部各類主題教育活動的組織開展;負責本院機關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法官文聯、扶貧攻堅工作;負責本院機關黨員作風建設、內部日常紀律作風檢查和機關紀委日常工作;負責本院機關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承擔本院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職能:指導全市法院系統的計劃財務工作;負責專項物資裝備、通訊設備的計劃、管理及分配;管理本院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投資和公費醫療;負責院機關后勤管理、設備維修和保障工作;指導人民法庭和審判庭建設;指導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的相關工作。
25.信息技術室
職能:負責全市法院信息技術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和本級法院信息技術工作的組織計劃以及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本院計算機網絡維護、安全保護和日常管理,以及各類軟件開發的統籌協調;負責本院通信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辦理本院和指導基層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中的委托審計、鑒定工作;負責指導基層法院信息化建設和法醫技術工作。
26.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職能:負責本院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學習、服務工作。
獲得榮譽
2018年12月18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審判管理優秀業務單位”稱號。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10月25日,成都中院榮獲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授予的“節約型機關”稱號。
參考資料 >
法院沿革.成都法院網.2023-10-23
成都法院簡介.成都法院網 .2023-10-23
內設機構職能.成都法院網.2023-10-23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榮譽稱號.成都法院網.2023-10-23
優秀!他們榮獲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今日頭條-四川法治報.2023-10-23
成都中院獲評國家級“節約型機關”.今日頭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