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大學是中國境內重點支持建設的大學,在不同時期它的含義也隨之變化。重點大學制度最初是由政府主導的高等教育重要制度,以此提高高等學校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形式有重點投入、重點資助,合理分配高等教育資源,調整利益格局,以此提升人才資源質量。
該制度在中國大致經歷了初步形成階段、曲折發展階段、制度重建階段和制度創新階段等四個階段。
重點大學政策是以政府為主導,以提高重點大學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為政策目標,通過重點資助重點投入的形式,調整高等教育資源與利 益分配格局,實現預定的國家與政府需要的政策。
發展歷程
基礎初創期
在新中國建設初期,重點大學建設目的被定位為經濟發展培養實用型高級人才以及為其他學校培養師資力量。實行重點大學建設的目的是:“為了使這些學校在貫徹中央所規定的方針政策,學習蘇聯先進經驗,取得經驗,以帶動其他學校,共同前進。” 1954年12月,時教育部出臺了《關于重點高等學校和專家工作范圍的決議》中,指定以下6所學校為全國性重點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農業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前身)、北京醫學院(北京大學醫學部前身)、哈爾濱工業大學。
加速成長期
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為了吸收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發展經驗,與上一階段對蘇聯經驗全方位、強制性、自上而下地進行模仿不同,對于歐美經驗中國采取的態度是具有選擇性、自主性、自發性的借鑒。重點大學建設的視野不再局限在國內,而是轉向放眼全球。
穩定成熟期
當中國重點大學建設進入攻堅期與深水區,他國經驗與模式已經難以解決前進道路上所遇到的問題,在這種情勢下,為了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世界一流學建設道路,解決中國大學所遇到的發展障礙與難題不僅必要,“雙一流工程”,“211工程”“985工程”相繼問世。 此外,教育部直接管理一批高等院校,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學、科研和服務社會方面發揮示范作用。經過世紀之交全國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一批實力較強、學科特色鮮明的高校劃歸教育部管理,目前總數為72所。
建設內容
歷史建設
原國家重點建設大學
“七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15所)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四所大學校長聯名向中央寫信,并于1984年確定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六所大學納入首批國家“七五”重點投資建設項目。
名單: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大學醫學部、北京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原985工程
這些大學全部為中央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全部具有若干院士、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學科、博士點、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博士后流動站、教授任職資格審批權、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自主劃線權。
名單: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南京大學、同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天津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東南大學、南開大學、中山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國防科技大學、吉林大學、四川大學、湖南大學、山東大學、中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東北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海洋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
原211工程
1995年12月,第一批進入“211”工程的15所大學是: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1996年又增加了12所: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同濟大學、東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山大學
1997年12月,搞了第二批,共計67所: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工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天津醫科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東北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東北農業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醫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南昌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鄭州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云南大學、蘭州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大學、空軍軍醫大學、新疆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入選時的名稱為北京廣播學院)
2005年,啟動的第三批(共計12所):
西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合肥工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貴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北京體育大學
第四批(1所):
第五批(5所):
現代建設
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36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B類建設高校(6所)東北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大學、云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新疆大學
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交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體育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大學、蘇州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林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安徽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河南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暨南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海南大學、廣西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石油大學、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農業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西藏大學、西北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青海大學、寧夏大學、石河子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寧波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中西部重點建設大學
一省一校14所
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是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單位)直屬高等學校的14個省份,專項支持一所本區域內辦學實力最強、辦學水平最高、有區域優勢的高水平大學。從該工程按照內涵發展、提高質量、建設本地區“有特色、高水平”大學的要求,明確建設目標,增強辦學綜合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促進這些大學重點加強特色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科學研究水平,增強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是繼省部共建大學政策之后國家推動中西部省屬高校發展設立的又一重大項目,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的一部分。這14所高校2018年起由“省部共建”升級為“以部為主、部省合建”高校行列,將獲得國家專項資金支持。
高校名單
江西省:南昌大學
貴州省:貴州大學
海南省:海南大學
青海省:青海大學
西藏自治區:西藏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大學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大學
其他重點大學
13所重點軍事院校: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炮兵防空兵學院、防化指揮工程學院、解放軍電子工程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裝甲兵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戰略支援部隊信息工程大學、解放軍外國語學院、海軍工程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工程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航空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空軍工程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勤務學院、陸軍軍醫大學
建設成效
通過重點支持部分學科和高校,中國高等教育體系在資源分配、學科布局和人才培養方面得到了優化和提升。首先,重點大學制度建設使得部分學科能夠獲得更多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進而提高其水平和知名度。同時,這些學科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也不斷提升,為中國高等教育體系在國際競爭中贏得了更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其次,重點大學制度建設對于推動高等教育體系布局結構調整和完善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重點學科的建設也助力高校分層,進一步強化了高校金字塔能級結構,有利于提高高校的競爭力和綜合實力。培養了大批精英型人才,同時也提高了中國高等教育體系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總之,重點大學制度建設對于中國高等教育體系和學科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通過加大對優勢學科和高校的投入和支持,中國高等教育體系在資源分配、學科布局和人才培養方面得到了優化和提升,從而提高了整個高等教育體系的發展水平和質量。
評價與爭議
中國大學建設中存在“馬太效應”現象,即重點大學制度建設導致資源過度集中,使得重點大學得到大量支持,而一般大學和省級大學則面臨生存困境。這種現象具有一定的時代合理性,但在不同的時代可能會成為障礙、隱患和危機。不同大學在獲得資源和支持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可能會導致一些大學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難以生存。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來平衡這種差異。雖然重點大學得到大量支持,但這種支持是否會帶來負面影響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參考資料 >
中國重點大學演進史.澎湃.2023-12-23
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全國重點大學有什么區別.中國教育部.2023-12-23
浙江大學.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2023-12-12
復旦大學.中國建設新聞網.2023-12-12
西安交大招辦:西安交大2023年高考招生6100人.今日頭條.2023-12-12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新聞網.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新聞網.2023-12-12
關于985、211名單的咨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23-11-21
“雙一流”高校及學科名單公布.河北新聞網.2023-11-26
第二輪“雙一流”名單公布.今日頭條.2023-11-21
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23-11-20
新一輪“雙一流”名單公布.今日頭條.2023-11-21
財政部將推動中西部14所高校建成高水平大學 南昌大學在列.今日頭條.2023-11-21
省招辦舉行軍事院校咨詢專場會.今日頭條.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