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字魯玉。父礎,進士,文辭知名。元和五年,進士第,登宏辭科。風儀修飾,操履甚堅,累辟諸侯府。元和中,入朝為監察御史,再遷起居舍人,副鄭覃宣慰于鎮州。長慶中,累歷員外郎。十四年,以職方郎中知制。寶歷元年二月,轉御史中丞。
人物生平
時李逢吉為宰相,與璠親厚,故自郎官掌誥,便拜中丞。恃逢吉之勢,稍橫。嘗與左仆射李絳相遇于街,交車而不避。上疏論之曰:“左、右仆射,師長庶僚,開元中名之丞相。其后雖去三事機務,猶總百司之權。表狀之中,不署其姓。尚書已下,每月合衙。上日百僚列班,宰相居上,中丞御史列位于廷。禮儀之崇,中外特異。所以自武德、貞觀已來,圣君賢臣,布政除弊,不革此禮,謂為合宜。茍有不安,尋亦合廢。近年緣有才不當位,恩加特拜者,遂從權便,不用舊儀。酌于群情,事實未當。今或有仆射初除,就中丞院門相看,即與欲參何殊。或中丞新授,亦無見仆射處。及參賀處,或仆射先至,中丞后來,憲度乖宜,尊卑倒置。倘人才位,自合別授賢良;若朝命守官,豈得有虧法制?伏望下百僚詳定事體,使永可遵行。”敕旨令兩省詳議。兩省奏曰:“元和中,伊慎忝居師長之位,太常博士韋謙削去舊儀。今李絳所論,于禮甚當。”逢吉素惡絳之直,天子雖許行舊儀,中書竟無處分,乃罷璠中丞,遷工部侍郎。尋罷絳仆射,以太子少師分司東都。其弄權寵如此。
璠二年七月出為河南郡。太和二年,以本官權知東都選。十月,轉尚書右丞,敕選畢入朝。三年,改吏部侍郎。四年七月,拜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十二月,遷左丞,判太常卿事。六年八月,檢校禮部尚書、潤州刺史、浙西觀察使。八年,李訓得幸,累薦于上。召還,復拜右丞。璠以逢吉故吏,自是傾心于訓,權幸傾朝。九年五月,遷戶部尚書、判度支。謝日,召對浴堂,錫之錦彩。其年十一月,李訓將誅內官,令璠召募豪俠,乃授太原市節度使,托以募爪牙為名。訓敗之日,璠歸長興里第。是夜為禁軍所捕,舉家下獄;斬璠于獨柳樹,家無少長皆死。
王璠在元和五年(即公元810年)成功考中進士,并進一步登上宏辭科。王璠在考中進士后,因風儀修飾、操履甚堅,多次被諸侯府征召。在元和中,他入朝擔任監察御史,后升任起居舍人,并曾副鄭覃宣慰于鎮州。長慶年間,王璠歷任員外郎等職。到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他以職方郎中的身份知制誥。寶歷元年(公元825年)二月,他轉任御史中丞。在李逢吉為宰相期間,王璠因其親厚關系,自郎官掌誥后便拜為中丞。然而,他也因此恃勢稍橫,曾與左仆射李絳在街上相遇而不避讓,引發爭議。由于李絳上疏論及禮儀尊卑問題,王璠的御史中丞之職被罷免,改任工部侍郎。后雖復起,但仕途也多有起伏。他曾在宋申錫謀劃誅殺宦官王守澄的事件中泄露機密,導致宋申錫被貶謫并最終病歿貶所。這一行為使他在歷史上留下了賣友負國的污點。王璠在晚年仍活躍于政壇,但已不復當年之勇。他曾在太和年間擔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等重要職務,但終究未能逃脫政治斗爭的漩渦。甘露之變后,王璠因被指控參與謀反而被捕入獄。最終,他被腰斬于市,親屬也全部被殺。這一結局不僅是他個人政治生涯的終點,也是其人生悲劇的高潮。
軼事典故
璠子遐休,直弘文館。李訓舉事之日,遐休于館中禮上,同職駕部郎中令狐定等五六人送之,是日悉為亂兵所執。定以兄楚為仆射,軍士釋之,獨執遐休誅之。初璠在浙西,繕城壕。役人掘得方解石,上有十二字,云:“山有石,石有玉,玉有瑕,瑕即休。”璠視莫知其旨,京口老人講之曰:“此石非尚書之吉兆也。尚書祖名,崟生礎,是山有石也。礎生尚書,是石有玉也。尚書之子名遐休,休,絕也。此非吉征。”果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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