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居敬(1509-1571),字行簡,號可齋,南平市人,是北宋理學家游酢之后。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選庶吉士。改監察御史,巡視盧溝橋,清理商人匿稅。巡按應天。嘉靖十七年為浙江省按察事。嘉靖二十年廣東省副使。嘉靖三十七年以山東省左布政使升右副都御史巡撫云南省。穆宗即位,擢南京刑部右侍郎,改左侍郎,隆慶五年(1571)二月十二日致仕,同年九月十日卒,年六十三。
人物簡介
生平事跡
游居敬為官廉潔,執法嚴明,不徇私情。他任監察御史,巡視蘆溝橋,檢查商人匿稅時,嚴詞指責戶部尚書失職行為。因此,戶部尚書對他既恨且畏。巡視應天府(今南京)時,他彈劾偽學,抓捕奸黨,平反冤獄,釋放久滯監獄的民眾。巡視池州市時,發現某知府倚仗其父是當朝宰相之勢,恣肆狂妄,擾亂鄉民,察明情況后,按律處之。轉任浙江省按察司僉事時,敢于大膽糾正官場惡俗,予民便利,在浙江三年間,節約許多經費。嘉靖二十年(1541)轉任廣東省按察副使,當時有位太學生犯法,企圖以千金行賄免罪,被游居敬斥逐。嘉靖二十六年任湖廣參政,仍按察浙江一帶,后接任左右布政使。母喪,服孝滿,又調回朝廷任原職。
明末,東南沿海倭寇猖,朝廷調動數以萬計士兵前往征剿。因開支太大,國庫軍餉不足,居敬便解散地方兵,組織邊境群眾,加以訓練,抵抗倭寇。地方兵聞言,聚集關隘鬧事,督府束手無策。居敬親自前往向地方兵解釋,鬧事風波平息。后又擔任右副都御史,派往云南省巡察。云南鎮守沐朝弼侵犯民田,獨霸恣橫于一方,游居敬依法裁奪其權利,追回被其無理侵占錢財。沐朝弼到巡方御史王大任(宦官)處,搬弄是非,誣陷居敬不等朝廷命令擅自用兵。王大任告狀,居敬被捕入京,杖刑后發配碣石鎮充軍。
李恒即位后,游居敬獲赦,回朝起用。隆慶三年(1569)任兩京刑部右侍郎。后受宰相高拱刁難,于隆慶五年(1571)五月辭官歸故里。
游居敬官至二品,平生學務實踐,生活儉樸,粗衣淡飯,一張草席用了10年。他不受賄,不徇私情,歷官40載,沒有留下家產。隆慶五年九月初十日壽終,享年63歲。欽賜祭葬于南山(今南平市大鳳鄉南山村)。著有《五經旁注》、《可齋文集》、《奏議》、《丹園集》、《延郡志》傳世。
親屬成員
曾祖父:游廷賜。
祖父:游佑。
父親:游綸,是一位貢生,曾擔任睢寧縣的知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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