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坪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下轄的一個鄉鎮級行政單位。
歷史沿革
清代,屬桃源縣上鄉下白石、黃沙2村。
民國,屬楊溪鄉。
1958年9月,屬沙坪公社。
1961年4月,析置寺坪公社。
1984年2月,公社改鄉。
2015年10月,撤銷寺坪鄉,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鄭家驛鄉管轄。
自然地理
位置境域
寺坪鄉地處桃源縣西南部,東與鄭家驛鄉接壤,東南與沙坪鎮為鄰,南抵楊溪橋鄉,西南連茶庵鋪鎮,西北鄰興隆街鄉,北與凌津灘鎮、剪市鎮隔江相望。人民政府駐常吉村,距縣城38千米。行政區域總面積87.8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寺坪鄉地勢略為西高東低,南高北低。地形大部分為丘陵。境內最高點位于青銅溪村康家山頂,海拔229米,最低點位于新石村木子坪,海拔40米。
水文
寺坪鄉境內河道屬沅江市水系。主要河流江自青銅溪村入境,由西向東境內流長11千米;有沅江一級支流8條。礦藏及其他自然資源境內已探明地下礦藏主要有金剛石、沙金、脈金等。
自然環境
寺坪鄉耕地面積28800畝,人均2.1畝。
行政區劃
2011年末,寺坪鄉轄常吉、寺坪、梨子崗、新石、鮮花、鄭家河、游鹿溪、青銅溪8個村民委員會,下設128個村民小組。
截至2015年9月,深水港鄉轄8個行政村。 鄉人民政府駐常吉村。
人口
2011年末,寺坪鄉轄區總人口13753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424人,城鎮化率3.1%。另有流動人口1980人。總人口中,男性7128人,占51.8%;女性6625人,占48.2%;18歲以下2250人,占16.4%;18~35歲2880人,占20.9%;35~60歲6137人,占44.6%;60歲以上2486人,占18.1%。總人口中,以漢族為主,達13725人,占99.8%,有回族等5個少數民族,共28人,占0.2%。2011年,人口出生率8.7‰,人口死亡率6.5‰,人口自然增長率2.2‰。
經濟
綜述
2011年,寺坪鄉財政總收入413萬元,比上年增長15%。其中地方財政收入380萬元,比上年增長10%。從各主要稅種看,完成營業稅20萬元,增值稅35萬元,企業所得稅30萬元。人均財政收入300元,比上年增長10%。
農業
2011年,農業總產值6200萬元,農業增加值占全鄉地區生產總值的36%。糧食作物以水稻、玉米為主。2011年,生產糧食10800噸,人均785.3千克,其中玉米420噸。主要經濟作物為黃豆、花生。2011年,黃豆種植面積1000畝,產量150噸;花生種植面積700畝,產量4.5噸。
寺坪鄉畜牧業以飼養生豬、家禽為主。2011年,生豬飼養量8000頭,年末存欄3700頭;家禽飼養量12萬羽。
截至2011年末,寺坪鄉林地面積83600畝,其中用材林13500畝,經濟林16000畝,孟宗竹37500畝,林木覆蓋率60%,活立木蓄積量49700立方米。
工業
寺坪鄉工業以糧食加工、竹木加工為主。2011年,工業企業3家,職工280人;工業總產值8900萬元,實現工業增加值1800萬元,比上年增長13%,占全鄉地區生產總值的52%。
商業
2011年末,寺坪鄉有商業網點393個,職工706人。2011年,社會商品銷售總額62000萬元,比上年增長11%;城鄉集貿市場1個,年成交額20000萬元。
金融
2011年,寺坪鄉財政總收入413萬元,比上年增長15%。其中地方財政收入380萬元,比上年增長10%。從各主要稅種看,完成營業稅20萬元,增值稅35萬元,企業所得稅30萬元。人均財政收入300元,比上年增長10%。
2011年末,寺坪鄉境內金融機構各類存款余額600萬元,比上年增長5%;各項貸款余額500萬元,比上年增長10%。
郵電業
2011年末,寺坪鄉郵政業務總量50萬元,其中純收入20萬元。2011年電信業務收入68萬元。
社會事業
文化事業
2011年末,寺坪鄉有鄉文化站1個;村級文化活動中心3個,各類文化專業戶5個;各類圖書室8個,藏書10萬余冊;音樂、美術、書法、攝影及文學業務創作人員達42人。1994年寺坪鄉建成鄉廣播電視站。2011年末,寺坪鄉有線電視用戶1000戶,入戶率31%。
教育事業
2011年末,寺坪鄉有幼兒園5所,在園幼兒562人,專任教師18人;小學3所,在校生506人,專任教師32人,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658人,專任教師46人,初中適齡人口入學率、小升初升學率、九年義務教育覆蓋率均為100%。
2011年,寺坪鄉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20萬元,比上年增長5%。預算內教育經費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為5%,比上年提高了3個百分點。
醫療衛生
2011年末,寺坪鄉有鄉級醫療衛生機構1個,門診部(所)15個;病床23張,每千人擁有醫療床位1.7張,固定資產總值480萬元。專業衛生人員25人,其中執業醫師15人,執業助理醫師6人,注冊護士4人。2011年,醫療機構(門診部以上)完成診療12500人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100PERCENT。
體育事業
2011年末,寺坪鄉有學校體育場2個。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人員占常住人口的10%。
社會保障
2011年,寺坪鄉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戶數29戶,人數35人,支出8.4萬元,比上年增長20%,月人均200元,比上年增長10%;城市醫療救助10人次,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合作醫療710人次,共支出4.2萬元,比上年增長10%。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戶數340戶,人數450人,支出43.2萬元,比上年增長10%,月人均80元,比上年增長5%。
寺坪鄉有國家撫恤,補助各類優撫對象248人,撫恤事業費支出54.6萬元,比上年增長10%。敬老院1家,床位40張,收養農村五保40人。
郵政電信
2011年末,寺坪鄉有郵政代辦所1個,報紙、期刊累計發行1700份(冊)。寺坪鄉有電信企業1家,服務網點3個,程控電話交換機總容量3000門,固定電話用戶1200戶,移動電話用戶1200戶,互聯網用戶200戶。
交通
2011年,寺坪鄉有常吉高速、高雄—成都公路過境,其中常吉高速境內設有出口。
命名由來
清愛新覺羅·颙琰年間(1796-1820年)。境內建一寺廟,稱凌峰寺,后人將此地稱“寺坪”。
引導創業
寺坪鄉政府大力宣傳各項創業政策,幫助農民用好政策,并與鄉信用社聯系,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給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激發群眾的創業熱情。該鄉根據自身竹木資源豐富的特點,今年計劃引進兩個中小型竹木加工廠,增加100名左右農民就業,同時還將在七鳳山村建成面積約200畝的大葉茶生產示范片,大力引導農民創業。此外,該鄉即將上馬6000畝國土整治項目、300畝杉樹林示范片項目和以青銅溪村為主的河道整治項。
管理細則
為了加大財政調控力度,嚴控經費支出,經研究特制定以下財務支出管理細則:
一、招待費:
接待各級來客,事先必須由辦公室歸口管理,按招待標準開出"就餐通知單"后,由辦公室或接待人、經辦人在政府食堂安排就餐,嚴禁在餐館吃喝。
1、一般招待標準,縣級來客每桌150元,市級來客每桌200元。限飲米酒,嚴禁裝包包煙。
2、因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確需超標準接待,在征得書記、鄉長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超標準部分一律自行負擔。
3、結帳辦法:食堂憑"就餐通知單"在一月內與財政所審核結帳,逾期不予辦理,且費用自負。
二、用車費:
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確需租用社會車輛(突發事故、防汛搶險、森林防火等),必須報經書記、鄉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否則,無論何種情況,租車費由租車者自行負擔(報告最遲不能超過當天)。
三、會議招待費:
1、各線召開村級干部會議必須經書記或鄉長審批。
2、召開村級干部會議等開支,嚴格統一伙食開支標準,每桌為100元,超標由主持人負責。
3、召開村干部會議,食堂必須憑辦公室的通知單方能開餐,否則不予報銷。
四、打印費:
文件、報告、統計表冊等公文的打印與復印,需先在辦公室進行登記由辦公室填寫通知單,書記、鄉長或分管財貿的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打印,否則財政不予報銷。
五、辦公費:
文稿紙和工作記錄本由財政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供應外,其他辦公用品根據需要采購。辦公室電話捆綁機按50元/月補助。
六、電費:
除接待室、會議室、走廊、廁所等公共場所用電由財政負擔,其余用電全部由個人或單位承擔。
七、培訓費:
干部、職工學習、培訓必須事先經組織批準方可參加,否則作曠工論處。經批準同意參訓或參加學習的,其培訓費由所在單位支付;學歷教育經費則由本人負責,單位不予報銷。
八、站所工資福利待遇:
站所職工工資待遇必須嚴格按照政策標準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不得擅開口子,否則除責令退回多發亂補的外,還將給予通報批評。
九、財務審批:
鄉屬站所的收、支帳目統一由財政所單位會計管理,各站所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大額開支需報鄉黨委政府集體研究。
1、審批程序:站所經辦人簽字,站所長審核,分管領導審批。
2、凡應由鄉財政開支的費用,必須先向書記或鄉長請示同意后方能辦理,否則由單位自行負責。
3、財務人員結帳時,必須嚴格遵照財務制度執行。凡審核審批權限不符而入帳的,由財務人員負相應的經濟責任,并嚴肅查處。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