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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呂正義》
中國清代康熙、乾隆兩朝宮廷敕撰的,以樂律學為主要內(nèi)容的音樂百科專著。分上、下、續(xù)編,后又增加了后編。上編有《正律審音》和《旋宮起調(diào)》兩章,論述歷代有關(guān)十二律損益相生之說,總以復古為歸宿。該書觀點承認明代樂律學家朱載堉《樂律全書》的管律倍半不相應(yīng)說,而反對他提出的“異徑管律”和“新法密律”(即平均律)理論。下編《和聲定樂》章,詳細說明排簫、簫、笛、笙、頭管、、塤、琴、瑟、鐘、、鼓、柷、14種樂器的形制構(gòu)造的變化和發(fā)音的特點。續(xù)編《均協(xié)度曲》取材于基督教傳教士葡萄牙人徐日升和意大利人德格里先后傳來的樂書,介紹歐洲樂理知識。是最早介紹歐洲樂理知識的漢文著作。后編120卷,成書于乾隆十一年(1746)。主要記載清代初年的宮廷典禮音樂。分祭祀樂、朝會樂、宴樂、導迎樂、行幸樂、樂器考、樂制考、樂章考、度量權(quán)衡考、樂問等10類。其中還保存了當時滿、藏、維吾爾族、蒙古、朝鮮等民族的樂曲和樂器圖,尤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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