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議會(Parliament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亞的最高立法機構。澳大利亞聯邦議會體制采取了英國的組織方式對社會進行管理。
澳大利亞聯邦議會成立于1901年,由女王(澳總督為其代表)、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議會實行普選。眾議院有150名議員,按人口比例選舉產生,任期3年。參議院有76名議員,6個州每州12名,2個地區各2名。各州參議員任期6年,每3年改選一半,各地區參議員任期3年。2022年5月,澳大利亞舉行聯邦大選,產生新一屆議會。現任澳大利亞聯邦議會參議長為萊恩斯、眾議長為迪克。
歷史沿革
1842年,英國議會通過條例,規定新南威爾士州(澳當時的一個洲)成立立法會議,成員有5至7個,均由英王任命。
1850年,英國議會作出相關規定,在澳大利亞的5個州分別組建立法會議。其中,成員構成比例設定為,三分之一的成員由政府負責提名推薦,而另外三分之二的成員則依據高額財產資格條件通過選舉的方式產生。并且,授予這5個州起草新憲法的權力,不過,所起草的新憲法在正式生效前必須提交給英國議會予以審核批準。
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議會成立,議會由女王(澳總督為其代表)、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議會實行普選。隨著人口的增長,眾議員人數由開始的75名增長到現在的150名,參議員人數也由開始的36名增長到現在的76名。目前,除昆士蘭州、北部地區和首都地區為一院制外,聯邦和其他5個州均為兩院制。
2022年5月21日,澳大利亞舉行聯邦議會選舉,選舉改選眾議院全部151個議席和參議院76個議席中的40席。
2024年11月27日,澳大利亞聯邦議會眾議院通過法案,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
2025年3月28日,澳大利亞總理阿爾巴尼斯宣布,澳大利亞會于5月3日舉行聯邦選舉,以組成澳大利亞第48屆議會。阿爾巴尼斯領導的工黨與反對黨領袖達頓領導的聯盟黨會正式展開約5個星期的競選活動。
議會地位
澳大利亞的國家立法機構是聯邦議會,國家行政機構是聯邦政府,國家司法機構是聯邦高等法院。三者采取三權分立的原則。
總督宣布召開和有權解散議會;所有議會通過的法律需經過總督批準才能生效。但實際上,總督只是根據總理的提議行使權力。
議會監督政府、審查和批準政府預算、更換領導人和政府。
聯邦法院的法官由聯邦政府向總督提名任命,但在解釋和運用法律時,法官獨立于政府。法官的任期得到法律保護,基本是終身制。
議會產生
澳大利亞于國家結構形式層面采用聯邦制,其層級依次為聯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州之下的地方政府。相應地,澳大利亞的選舉主要分三個層級展開:其一為聯邦選舉,此選舉將選出聯邦眾議員與參議員;其二是州議會選舉;其三則是州以下地方政府的選舉。在政體方面,澳大利亞聯邦大體效仿英國議會制模式,依照憲法規定,聯邦議會作為聯邦最高立法機構,由女王(由聯邦總督代表)、參議院和眾議院構成。并且在組織結構上,又在很大程度上參照美國國會模式,實行兩院制。
議員選舉
因為總督是由女王任命的,所以需要由澳大利亞民眾直接投票選出的只有參議院和眾議院的議員。
眾議院選舉按照人口分布劃分選區,平均每個選區人口約85300人;參議院的構成則基于各州。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24條明確規定,聯邦眾議院成員應由民眾直接選舉產生。參議員和眾議員的選舉都需遵循一系列規則:首先是普遍選舉規則,只要是澳大利亞公民,無論男女,年滿18周歲且在澳大利亞連續居住達半年以上,就擁有選民資格,而想要成為候選人則需在澳居住滿3年。其次是強制性選民登記與投票規則,選民必須主動辦理登記手續,個人選民信息有任何變更時也要主動申報,并且必須參加投票活動,若無故不投票,會被處以20澳元罰款,若不繳納罰款,將會被起訴至法庭,面臨更嚴厲的罰款或其他處罰。再者是平等規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票且每票價值相等的制度,不允許委托投票。然后是直接選舉規則,選民直接對兩院議員進行投票選舉,并非通過間接選舉代表后再由代表來選舉議員。最后是秘密投票規則,選民進入專門的秘密劃票間進行無記名投票,以此保障投票過程的絕對秘密性與自主性。這種秘密投票制度由澳大利亞率先創立,因此也被稱為“澳大利亞投票制”。澳大利亞選舉委員會(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簡稱AEC)承擔著選舉的關鍵組織工作。AEC作為獨立的選舉機構,在聯邦選舉進程中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在眾議院中,每位議員對應一個選區,通過優先選擇投票的方式產生,正常任期為3年(直至下次大選),若出現職位空缺,由原議員所在選區進行補選。在聯邦大選中,贏得眾議院多數席位的政黨成為執政黨,該政黨領袖將擔任總理職務,各部部長從該黨在聯邦的眾議員和參議員中選拔任命。
選舉經費來源
自1984年起始,澳大利亞的選舉與競選活動所需經費由政府予以提供。參與競選的黨派唯有獲取不少于4%的有效選票,才具備領取公共經費的資格。政府對每張有效選票提供2澳元的資金支持,與此同時,參選黨派被要求公開其競選經費的使用明細與狀況。
議會職權
眾議院的主要職權
立法或修改現有法律;組成并監督政府;審批預算以及代表選民表達意愿。
參議院的主要職權
擁有與眾議院幾乎相同的立法權,僅不能提出或修改有關稅收和政府財政支出的法案。所有的法案都必須經過兩院批準才能成為法律,因此參議院扮演著重要的制衡政府的角色。
組織結構
眾議院:議長1名、副議長2名。
眾議長負責組織并主持眾議院的會議,確保眾議院的會議能按照憲法規定及眾議院的議事規則有序進行。任何時候都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同時管理議會的行政工作。
澳大利亞聯邦議會專門委員會有三種形式:
1.參、眾兩院各有16個專門委員會。
2.為了更有效的加強兩院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提高效率,參、眾兩院聯合組成13個專門委員會。
3.每屆議會眾、參兩院可根據特殊情況設立臨時專門委員會,待其任務完成后,即撤銷。本屆國會眾議院沒有設立臨時委員會,參議院設立了6個臨時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席均由執政黨議員擔任。而臨時專門委員會的主席均由反對黨議員擔任。委員會成員基本由黨團指派,也有少數根據個人要求決定的。每個委員會的人數相對固定。澳議會專門委員會情況如下:
參考資料:
會議制度
眾議院每年的會期為20周左右(根據形勢而定),一般從2月份到3月份,5月份到6月份,8月份到12月份,每星期的會期則從星期一到星期四。例如:2023年具體會期如下:
2月:4日—6日、10日—13日
3月:25日—27日
4月:7日—10日、14日—16日
5月:6日—8日、12日—15日、26日—29日
6月:3日—5日、23日—26日
8月:5日—7日、11日—14日
9月:1日—4日、8日—11日
10月:13日—16日、27日—30日
11月:3日—6日、24日—27日
參議院每年的會期為14周左右(根據形勢而定),一般從2月份到3月份,5月份到6月份,8月份到12月份,每星期的會期則從星期一到星期四。例如:2023年具體會期如下:
2月:6日—9日
3月:6日—9日、20日—24日、27日—30日
5月:9日—11日
6月:13日—16日、19日—22日
7月:31日
8月:1日—3日、7日—10日
9月:4日—7日、11日—14日
10月:16日—19日
11月:6日—10日、13日—17日、27日—30日
12月:4日—7日
澳眾、參兩院法定出席人數為各自議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表決辦法有兩種,重大的法案、議案、動議和決議投票表決;其余可通過口頭表決。
立法程序
澳大利亞議案的立法流程如下:首先,內閣對相關事宜進行研討并整合形成議案草案,隨后將其提交至眾議院。眾議院隨即開啟一讀程序。接著進入二讀環節,此時執政黨與反對黨展開辯論,核心在于確定是接受還是拒絕該議案。若接受,便轉至對應的專門委員會展開全面討論,討論結束后形成報告并呈交回眾議院。之后眾議院開展三讀,針對議案進行逐條款的研討與辯論,一旦通過便轉至參議院。參議院在接收到眾議院傳來的議案后,先進行一讀。然后展開二讀,在此期間進行深入的討論與辯論。若獲得通過,則轉至相關專門委員會進行整體討論,待形成報告后匯報給參議院。最后參議院進行三讀,若順利通過,再由總督簽署,至此議案正式生效。
議員制度
澳大利亞以法律條文清晰地規定了眾議院和參議院議員所享有的權利與需履行的義務。其核心權利義務包括:擁有豁免權,在特定范疇內可免予法律訴訟困擾,使其能更自由地履行職能;享有免受“反議會罪”權,為其在議會相關事務處理中撐起法律保護傘;肩負著代表民意的重任,這是其作為議員的關鍵使命。在待遇上,議員的年薪頗為豐厚,達127060澳元。每年赴首都參與議會事宜的差旅費用均由公款報銷,議會開會期間,每日還有相應額度的住宿費補貼。不僅如此,每位議員還配有3名助手,助手的薪資亦由政府負責支付。
議會黨團
澳大利亞工黨、澳大利亞自由黨、澳大利亞國家黨、澳大利亞綠黨。各黨都有自己的委員會,經常召開會議,討論制定本黨活動以及政策。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每個政黨都設有黨鞭,監督黨員。
辦事機構
主要辦事機構有3個:
眾議院工作機構
秘書長、副秘書長、3位秘書長助理管理9個工作部門。即:秘書局、專門委員會事務局、儀式和典禮局、研究室、外事局、人事局、項目和聯絡局、經費和采購局、信息和出版局。
參議院工作機構
秘書長、副秘書長、4位秘書長助理管理15個工作部門。它們是:新聞局、專門委員會事務局、參議員服務局、文件局、研究室、臨時委員會事務局、信息技術局、個人信息局、聯合委員會事務局、人力資源局、議會教育局、財務局、外事局、議長辦公室等。
議會服務局
秘書長1名、8名副秘書長。
議會服務局有兩部分組成:
1.圖書館
議會研究機構。工作人員140人左右。分為兩個部,研究部和信息部。研究部包括經濟、外交、國防、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政治、公共管理、科技、環保、資源、社會政策等(工作人員80人左右)。信息部包括數據庫、信息收集與管理、出版物等(工作人員60人左右)。
2.服務部
主要工作是議會、議員、工作人員、議會活動的電視和電臺轉播、安全、設備服務和維修、通訊網絡、檔案、議會大廈等的后勤服務。
對外交往
一、交往范圍限定方面,議會整體的對外交往僅聚焦于外國議會以及議會國際組織,不過,議員個體在國際交往上卻不存在類似限制,擁有較為寬泛的自由度。
二、外事執行機構職能上,隸屬于議會的外事局接受眾、參兩院共同領導,其人員編制設定為9人。主要承擔諸如妥善安排并接待外國議會代表團的來訪活動,嚴謹規劃澳大利亞議會代表團的出訪計劃,積極參與各類國際議會相關會議,為議會整體及議員個人提供精準且專業的咨詢服務,同時還肩負著為其他國家議會人員開展培訓指導等重要任務。
三、經費預算與管理層面,每年議會外事工作所分配的經費額度為150萬澳元,其資金來源依托于政府的財政撥款。一旦出現經費難以滿足實際需求而需要追加的狀況,就需要眾議院議長與參議院議長攜手與政府展開協商溝通。但常規情況下,經費追加的情形較為罕見。
四、代表團往來數量規劃中,每年所接待的外國來訪代表團數量穩定在12個左右,而組織開展的出訪代表團數量則為15個(這其中涵蓋因參與國際會議而形成的出訪安排)。若遭遇特殊事件或特殊時期等特殊情況,則可視具體情形對出訪或接待的代表團數量予以適當的擴充調整。
五、代表團人員規模限定來看,眾議院議長和參議院議長帶隊出訪時,代表團的人員總數不得超出10人;由議員組成的代表團開展出訪工作時,其人數上限為6人;在接待外國來訪代表團時,所接待的代表團人數規模通常設定為7人。
六、出訪報批程序分類如下:
澳大利亞議會已經和87個國家議會成功構建起了議會小組,小組的組建遵循議員自主自愿參與的基本原則,每個小組的成員數量不少于10人,且在人數上限方面沒有嚴格限制。此外,澳大利亞議會還與中國、越南、柬埔寨這三個國家專門建立起了交流機制,以此促進雙方在議會層面更為深入、系統的交流與合作。
參考資料 >
Home – Parliament of Australia.aph.2024-11-28
澳大利亞聯邦議會.中國人大網.2024-11-28
澳大利亞舉行聯邦議會選舉.人民網.2024-11-28
李強集體會見澳大利亞聯邦議會參議長、眾議長.中國政府網.2024-11-28
澳大利亞眾院通過禁止16歲以下人群使用社交媒體法案.騰訊網.2024-11-28
澳大利亞將于5月3日舉行聯邦選舉.環球時報-今日頭條.2025-03-28
Parliamentary sittings.pmc.2024-11-29
EVENTS SEARCH RESULT.aph.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