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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案件
來源:互聯網

重大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分類的一種。指犯罪情節嚴重的案件。如殺人致死或重傷的;爆炸、放火、決水、投毒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財產損失嚴重的;強奸婦女已遂或奸淫幼女的;故意傷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殘害婦女的;拐賣人口情節和后果嚴重的;制造販賣毒品的;以及使華僑、港澳同胞、來華外國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物損失較大的等。

凡屬重大刑事案件,均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調查研究和審查材料基礎上,分別進行立案、偵查、起訴和審判,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

類型綜述

重大標準包括致死或死傷多人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案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惡劣影響的爆炸、放火、投毒及綁架等案件;同一地區連續發生的對群眾安全感造成較大影響的系列案件,聚眾圍堵、沖擊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重要警衛目標或打、砸、搶事件,發生聚眾堵塞公共交通樞紐、交通干線、破壞公共交通秩序等。一般刑事案件標準: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具體類型

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刑法分則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具體包括: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投敵叛變罪,叛逃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資敵罪等12個罪名。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分則規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具體包括: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壞交通工具罪,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毒罪,破壞交通設施罪。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秩序罪(又屬于經濟犯罪)。刑法分則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具體又分為八類:

1、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2、走私罪

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4、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5、金融詐騙罪

6、危害稅收征管罪

7、侵犯知識產權

8、擾亂市場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行為。刑法分則規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具體包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奸淫幼女罪,強制職工勞動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拐賣婦女兒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侵犯財產罪

侵犯財產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刑法分則規定的侵犯財產罪,具體包括: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侵占罪,聚眾哄搶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設施勒索罪,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等12個罪名。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國家機關的社會管理活動,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規定的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具體又分為九類:(一)擾亂公共秩序罪(二)妨害司法罪(三)妨害國(邊)境管理罪(四)妨害文物管理罪(五)危害公共衛生罪(六)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七)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八)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九)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是指違反國防法律、法規,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國防利益,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重大刑事案件認定標準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條,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

重大刑事案件的管轄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第二十四條,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偵查發生在本轄區內的刑事案件。

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下列犯罪中重大案件的偵查:

(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二)恐怖活動犯罪;

(三)涉外犯罪;

(四)經濟犯罪;

(五)集團犯罪;

(六)跨區域犯罪。

上級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偵查下級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下級公安機關認為案情重大需要上級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請求上一級公安機關管轄。

重大刑事案件的強制措施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的相關規定,

第八十條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傳期限屆滿,未作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拘傳。

第一百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本條規定的“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管轄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第一百三十三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在根據第一款的規定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時,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具有社會危險性說明理由。

第一百四十九條? 下列案件在本規定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層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量刑標準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有關規定,無期徒刑罪犯減刑后的刑期整體提高2年,確有悔改表現或立功表現的,可減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提高了未被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刑后的刑期,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無期徒刑后,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減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減為23年有期徒刑,并將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最低實際執行刑期提高到15年,死刑緩期執行期間不包括在內。

相關案列

案列一

案列名稱:張某、葉某某故意殺人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張某隱瞞已婚已育事實,與被告人葉某某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葉某某在得知張某婚育情況后,仍繼續與張某交往。2020年2月,張某與妻子陳某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張某甲(歿年2歲)由陳某撫養,兒子張某乙(歿年1歲)由張某撫養至6歲后歸陳某撫養,張某分期向陳某支付80萬元撫養費。葉某某知曉上述離婚協議內容,仍將二被害人視為其與張某結婚的障礙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負擔。為此,二人多次共謀殺死二被害人,并決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之后,葉某某多次催促張某作案,以其家人因張某有孩子反對二人共同生活、不解決孩子問題就不見面和分手等為由,不斷催促、威逼張某動手殺人,并給張某限定最后時限。為便于作案,張某遂誘騙陳某將張某甲送至其家中。2020年11月2日下午,張某將在15樓家中次臥室飄窗窗臺玩耍的二被害人雙腿抱住掀出窗外,致二被害人死亡。

裁判結果: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張某、葉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張某、葉某某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對張某、葉某某執行死刑。

案列二

案列名稱:施暴者因不滿對方起訴離婚預謀殺人,依法判處并核準死刑

基本案情:被告人謝某宇與被害人文某某(女,歿年31歲)于2014年3月登記結婚。婚后謝某宇常年沉迷賭博,雙方家庭通過變賣房產等方式為其償還巨額賭債。謝某宇還多次無故毆打、辱罵文某某,甚至持剪刀捅扎文某某,致文某某多次受傷。2021年1月,文某某再次被毆打后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并提出離婚。謝某宇不愿離婚,揚言殺害文某某。同年7月7日,文某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謝某宇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后再度揚言殺害文某某。同月9日7時許,謝某宇攜刀到文某某父母家附近蹲守意圖行兇,因未等到文某某而未果。次日,謝某宇攜刀再次蹲守,待8時許文某某出門上班時,將文某某拉至樓梯轉角平臺處,威脅文某某撤訴未果后,持刀捅刺文某某數下,致文某某當場死亡。作案后,謝某宇逃至樓頂天臺,被接警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

裁判結果: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謝某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謝某宇常年沉迷賭博并多次對妻子實施家暴,因不滿妻子起訴離婚,經預謀后將其殺害,作案動機卑劣,犯罪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據此,對謝某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謝某宇已被依法執行死刑。

典型意義:家庭暴力施暴者因不滿受害方提出離婚而實施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等嚴重暴力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嚴重破壞家庭和諧,影響社會穩定,引起人民群眾強烈憤慨。針對此類案件,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案件起因、作案動機、過錯責任、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量刑情節,依法從嚴懲處,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本案被告人謝某宇不僅有賭博惡習,時常毆打、辱罵妻子,還因不滿妻子起訴離婚,預謀報復殺人,性質極其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人民法院依法對謝某宇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一方面彰顯了對嚴重家庭暴力犯罪堅決從嚴懲處的鮮明態度,另一方面旨在有力震懾犯罪,警示施暴者和潛在施暴者,家庭不是暴力的遮羞布,肆意踐踏他人尊嚴、健康乃至生命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參考資料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4-11-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華律網.2024-11-25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國政府網.2024-11-25

一站式建設|《訴訟指南500問》第300集:哪些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轄.澎湃新聞.2024-11-26

什么罪屬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中華網河南.2024-11-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24-11-26

重慶公布上年度刑事審判典型案例:張某、葉某某故意殺人案入選.百家號.2024-11-27

謝某宇,作案動機卑劣,已被執行死刑!.百家號.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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