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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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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軍事政策,又稱出戍法。北宋初年,趙匡胤采納宰相趙普的建議,以禁軍分駐京師與外郡,內(nèi)外輪換,定期回駐京師,故稱更戍法,但將領不隨之調(diào)動,使“兵無常帥,帥無常師”。此舉對防止將領專權有利,卻削弱了軍隊戰(zhàn)力。趙頊熙寧七年時,罷廢更戍法改置將法。

更戍軍冠以駐泊、屯駐、就糧等名目。通常出戍京東集團、京西、河北省山西省、陜西省、江南、淮南市、兩浙、荊湖、川峽、廣東省等地戍軍,以三年為期輪換。

簡介

出戍邊遠條件惡劣地區(qū)的軍兵,以半年為期輪換。朝廷臨時任命戍軍統(tǒng)兵將官,造成兵不知將,將不識兵,易于控制。此法雖對防止將領專權有利,卻削弱了軍隊戰(zhàn)斗力。宋神宗時,罷廢更戍法。

實施與影響

北宋初年,為了防范禁軍叛變和將帥專兵的情況,趙匡胤根據(jù)趙普的建議,頒行了禁軍更戍法。根據(jù)遠近不同,禁軍被分配到不同的地區(qū),以一到三年為期輪換或返京。屯駐為正常更戍,大多派往內(nèi)地州、府,屬當?shù)胤介L官知州知府管轄,帶有朝廷派駐地方治安部隊性質(zhì)。而更戍到邊防地區(qū)的禁軍則屬駐泊,具有朝廷派往邊境地區(qū)的邊防軍性質(zhì)。執(zhí)行屯駐和駐泊任務的禁軍,在更戍期間,家屬不得隨行,期滿得回原駐地。

朝廷會臨時任命戍軍統(tǒng)兵將官,這種做法雖然避免了將領將軍隊作為自己的私人武力,但也導致了“兵無常帥,帥無常師”的局面,從而大為削弱了軍隊的戰(zhàn)斗力。趙頊熙寧七年,因認識到更戍法的弊端,最終罷廢了這一制度,改置將法,以期提高軍隊的戰(zhàn)斗力和效率。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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