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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
來源:互聯網

大婚,又稱大昏,是中原地區古代天子或諸侯的婚娶儀式。通常情況下,皇帝大婚指的是皇帝在其登基前未曾有過正妻,即在登基后舉行的婚禮。

歷代皇帝大婚典各有不同。大婚的禮儀是從古代婚禮發展衍化而來的。中國古代婚禮的六禮產生于西周時期,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為其子娶婦者皆行此六禮。至漢代,雖然沒有形成完備的皇帝大婚禮儀,但漢代末年所出現的皇后冊立儀式,則成為皇帝大婚禮中冊后儀式的源頭所在。唐代,皇帝大婚禮趨于完備,形成了一整套嚴格的規定。唐宋時期,大婚禮儀大致有告天地聶氏宗祠、納采、問名、納吉、納成、告期等項。迎親時,皇帝要臨軒命使,代往奉迎。每項程序又有制文、答文。與唐宋相比,明代的大婚禮儀基本相同,趨向規范化,其變異之處在于更加注重“六禮”的隆重和盛大,不過,明代皇帝大婚禮中的“六禮”已有合并的趨勢,清朝大婚典亦大體如此,有納采、大征、發冊、奉迎、合巹、朝見、筵宴等儀節。

作為皇室家事,皇帝的大婚是一種民俗事象;作為國之大事,皇帝的大婚又是一項國事盛典。因此,皇帝婚禮被列在傳統吉、嘉、軍、賓、兇“五禮”中的嘉禮之首。大婚標志著皇帝已經成人,可以親政了。

詞源探析

大婚 一作“大昏”,在《禮記正義》卷五十《哀公問》:“大昏為大,大昏至矣。”鄭玄注:“大昏,國君取(娶)禮也。”孔穎達疏:“大昏謂天子、諸侯之昏也。”《孔子家語·大婚解》:“天地不合,萬物不生,大婚,萬世之嗣也。”后漸指皇帝婚娶。凡皇帝未婚而登極,待其舉行婚禮時,即稱大婚。

歷史演變

初創階段

西周開國之初,周公為了整飭民風,親自制作禮樂,教導百姓。相傳周公提出了規范男女婚姻的“婚義七禮,專門制定了從男女說親到嫁娶、成婚,共分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敦倫7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具體的規定。古代漢族從議婚到完婚,共分為六個程序,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六禮”。這種程序確立于西周時期。《禮記·昏義》記載:“昏(婚)禮有六:一曰納采,二曰問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徵,五曰請期,六曰親迎。”

西周時期,合禮合法的婚姻,必須通過“六禮”程序來完成,故“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為其子娶婦者皆行此六禮”。現今存世的《儀禮》一書中,并無天子、諸侯、大夫的婚禮記載。但通過考證相關文獻材料發現,其實天子、諸侯、大夫等各階層的婚禮都可以由士婚禮的規模而推知。朱熹《儀禮經傳通解·儀禮經傳目錄》云:“其所謂士禮者,特略舉首篇以名之。其曰'推而至于天子’者,蓋專指冠婚喪祭而言。”因此可知,先秦時期不管是哪個階層的婚禮,其儀式禮程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服飾和器物的使用上的區別。

由于禮儀過于繁縛,行之不便,故自西周以后,不同的歷史時期對“六禮”有所改造或變革。

發展階段

漢代,劉衎曾詔令劉向“雜定婚儀”,即根據《儀禮》和《禮記》中所提出的六禮,結合當時民間婚姻習俗而制定切實可行的大婚禮。據《漢書·外戚傳》,平帝娶王后時,先有納采、以禮雜卜筮、太牢祠聶氏宗祠等儀式,后遣人奉乘輿法駕迎皇后,并“授皇后璽紱,登車稱警蹕,便時上林延壽門,入未央宮前殿。群臣就位行禮”。

終漢代之前,皇帝大婚儀式還沒有形成完備的制度。秦及西漢并沒有皇后冊立儀式,到漢末劉宏敬隱皇后為皇后時,冊立皇后儀式才成為朝廷禮制。這成為以后王朝皇帝大婚禮中冊立皇后儀式的源頭所在。

東晉咸康二年(336年),晉成帝司馬衍奉迎杜皇后時,仍然沒有一個明確而翔實可以遵循的皇帝大婚禮儀。為此,司馬衍詔令太常卿華恒與眾博士商定大婚之儀。但是,從東晉司馬岳納皇后褚氏時的君臣爭論看,大婚禮仍然沒有達到完善的地步。

到康帝之后的晉穆帝議婚納后時,又不得不令“太常王彪之大引經傳及諸故事以定其禮。王彪之所制定的穆帝納皇后何氏的大婚禮儀,基本上是在華恒所制大婚禮儀的基礎上,按照“六禮”程序而設定的。并且,東晉穆帝大婚時采納了王彪之的意見,皇帝大婚禮不用鼓樂,也不舉行群臣朝賀。但至南梁時,此種制度被停止,皇帝大婚禮中又恢復了奏樂和朝賀,并一直延續到中國封建王朝被推翻。

完備階段

皇帝大婚禮發展至唐代趨于完備,形成了一整套嚴格的規定。對此,唐杜佑《通典·禮·開元禮·嘉禮》及《新唐書·禮樂志》《大唐開元禮》中都有記載。僅從大婚禮被作為皇家法典而載于典章和史冊這種行為看,說明大婚禮在唐代即已受到格外的重視而成為國家盛典了。其主要程序為:臨軒冊命皇后,行間名、納吉、納征禮、奉迎禮,同牢與合巹、朝賀、飲同心交杯酒,謝恩與拜見皇太后。洞房各禮行過之后,擇一吉日,帝、后同去太廟謁告祖宗(此禮稱“廟見”),以求得祖先神靈的接納。其他宗廟,則由太尉代表帝、后前去祭告。

唐代的大婚禮是把皇帝的完婚與冊立皇后結合在一起,構成了皇帝大婚禮的兩項主要內容,只是唐代大婚禮中冊立皇后的儀式較為簡單,還沒有形成一套繁瑣的禮儀。

宋代,皇帝大婚禮儀式與唐代基本相同。而且大婚禮中的皇后冊立儀式更加隆重繁瑣。宋代開始皇帝大婚把“請期”改為“告期”,改變了主動與被動關系,即由男方的被動轉為主動,女方由受“請”變為被告知。

明朝皇帝大婚禮儀事先由禮部等機構擬定。主要程序有納采問名、前期擇日、遣官告天地聶氏宗祠;次納吉、納征、告期,傳制遣制;次發冊奉迎;次日早,皇帝、皇后皆禮服拜見皇太后。至朱祁鎮大婚時,各種大婚禮儀趨向規范化。與唐宋相比,明代的大婚禮儀基本相同,其變異之處在于更加注重“六禮”的隆重和盛大,不過,明代皇帝大婚禮中的“六禮”已有合并的趨勢,從有關文獻看,明代皇帝大婚禮中的納彩,問名禮是同時舉行的。皇后選定之后,皇帝即擇吉日臨軒遣使行納彩、問名禮。

清代皇帝的大婚禮,除前述議婚選后程序外,還要舉行納彩、大征,冊立,奉迎、合巹、朝賀和賜宴等禮儀,其中,最主要的是冊立和奉迎禮。這樣,清代的大婚禮較之前代似乎有了簡化的趨勢,將問名,納吉和請期等禮分別與納彩、大征等禮結合了起來,使之在大婚禮中或被減省,或被弱化到無足輕重的地步。

儀式活動

六禮儀式

中國古代婚禮最為典型者是“六禮”。六禮之制最早見于《儀禮·士昏禮》和《禮記·昏義》中。《儀禮·士昏禮》規定,古人婚姻按六禮進行,由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六個步驟組成。

歷代皇帝大婚禮儀雖然各有不同,但是其中的儀式活動都由古代婚禮發展衍化而來的。

由于皇帝的特殊地位,用于普通百姓的婚前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在步驟和實施上發生了些許改變。大婚禮儀自然會比“六禮”復雜許多,比如各代皇帝大婚均要經過冊立禮,必須確立皇后這一特殊的身份,這是其他各種官民不能有的禮儀。皇帝大婚作為國家慶典,必要頒詔等等,這些是皇帝婚禮與士庶婚禮截然不同之處。

清代大婚

清初順治康熙帝的大婚禮儀尚不成熟,資料也相當缺乏,至晚清時期大婚禮儀已較為完備,其中光緒帝的大婚資料最為齊全。清代皇帝大婚禮儀按進行的時間歸納起來,可分為婚前禮、婚成禮、婚后禮三個階段,主要有納采、大征(納征)、冊立、奉迎、合巹、廟見、朝見、頒詔、慶賀、筵宴等儀式。清代婚儀保留滿族特色,如納采禮中的馬匹、甲胄,以及合巹宴上的滿語《交祝歌》。清代皇帝大婚尚有坐帳,跨火盆與馬鞍的習俗。

婚前禮

婚成禮

婚后禮

大婚意義

作為一國之主的皇帝和一國之母的皇后,地位的至高無上使他們的婚姻既是皇室家事,又是國家盛典、天下大事。特別是皇帝奉迎皇后入宮并同時舉行冊立皇后之禮的婚媾活動,除具有一般百姓婚姻所具有的意義之外,更加具有了國家和社稷重典的色彩,從而被稱之為“大婚”而具有著特殊的含義。作為皇室家事,皇帝的大婚是一種民俗事象;民間舉行婚禮要選擇黃道吉日,皇帝大婚事關國家盛典,更加重視吉期的選擇。大婚被列在傳統吉、嘉、軍、賓、兇“五禮”中的嘉禮之首。皇帝的大婚被視為皇帝的成人禮,標志著他已經可以親政了。

參考資料 >

皇帝大婚禮儀之一——婚前禮.故宮博物院.2024-11-18

清代皇帝的婚姻.故宮博物院.2024-11-26

婚成禮.故宮博物院.2024-11-26

皇帝大婚禮儀之二——婚成禮.故宮博物院.2024-11-26

婚后禮.故宮博物院.2024-11-26

皇帝大婚禮儀之三——婚后禮.故宮博物院.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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