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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清安(1767年-1834年),字正修,一字慎修,號竹汀,葉赫納喇氏,正白旗人,清代大臣。愛新覺羅·颙琰十年進士,曾任戶部主事、翰林院侍講,后升任內閣學士。嘉慶二十四年,擔任禮部侍郎,歷任刑部、工部。
基本介紹
愛新覺羅·旻寧元年,命赴直隸獄,左都御史,管光祿寺事,兼都統。尋遷兵部尚書,調刑部。四年,出為熱河都統,偕左都御史松筠等赴土默特讞獄,事竣,疏言:“蒙古惡習,常有移尸訛詐,為害滋甚。《蒙古律例》 ? ,凡軍流徒犯,罪止折枷,情重法輕。請嗣后遇有假捏人命詐財者,所擬軍流徒罪即行實發,不準折枷,以懲刁惡。”下所司議行。六年,召授左都御史。逾年,復任熱河都統,召對,詢知其母年老,命仍還左都御史任。十一年,復授兵部尚書,典順天鄉試及會試。十四年,以疾乞解職,允之。尋卒,贈太子太保,謚恭勤。
那清安工為館體應制詩,時皆誦習。因與郭佳·穆彰阿同榜成進士,晚乃受李忱知,迭秉文衡。既卒,會兵部以慶廉送武會試有殘疾,為監試御史所劾。先是那清安為監射大臣,曾以慶廉殘疾扣除,上追念其持正,予其子全慶加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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