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銘(1433年前后~1503年10月),即楊銘,蒙古族,明朝錦衣衛將官、通事(翻譯官)和使節。
在五十年的仕途中,哈銘先后侍奉過三位皇帝,并多次出使蒙古,負責朝貢出使等事宜。其曾被瓦剌太師綽羅斯·也先借由明朝“留我使臣,減我賞賜,絕我和買”,扣留于瓦剌,分到蒙古各部服勞役。1450年9月,朱祁鎮朱祁鎮被釋放,哈銘隨從回京,明景泰帝封其為錦衣衛鎮撫。1466年2月,哈銘參與遠征與叛亂,因功升任錦衣衛都指揮使。1471年6月,其首次被稱為“楊銘”。1491年4月,李淏朱模賜予哈銘罕見的恩賜,恩準其子孫世襲錦衣衛都指揮使一職。1503年10月,楊銘逝世。
哈銘著有《正統北狩事跡》《正統臨戎錄》二書流傳至今,或為自述筆錄,或為后代整理而成,均記載了明英宗“北狩”時他和明英宗的共同經歷。
人物簡介
哈銘是蒙古族,土木堡之變和朱祁鎮一起被蒙古瓦刺將領綽羅斯·也先俘虜,一直陪伴在明英宗身邊,次年也先送明英宗還朝,哈銘倒也沒有袁彬離奇的經歷,7年后“奪門之變”后明英宗重新登上皇帝寶座,賜名楊銘,歷官錦衣衛指揮使,因為是蒙古人,數奉使外藩為通事,長年在外,后死在任上。見明史“哈銘從帝還,賜姓名楊銘,歷官錦衣指揮使,數奉使外蕃為通事。趙昚嗣位,汰傳奉官,銘以塞外侍衛功,獨如故。以壽卒于官。”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五十五
有哈銘者,蒙古族。幼從其父為通事,至是亦侍帝。帝宣諭綽羅斯·也先及其部下,嘗使銘。也先輩有所陳請,亦銘為轉達。帝獨居氈廬,南望郁。二人時進諧語慰帝,帝亦為解顏。
中官喜寧為也先腹心。也先嘗謂帝曰:“中朝若遣使來,皇帝歸矣。”帝曰:“汝自送我則可,欲中朝遣使,徒費往返爾。”寧聞,怒曰:“欲急歸者彬也,必殺之。”寧勸也先西犯寧夏回族自治區,掠其馬,直趨江表地區,居帝南京。彬、銘謂帝曰:“天寒道遠,皇帝又不能騎,空取凍饑。且至彼而諸將不納,奈何?”帝止寧計。寧又欲殺二人,皆帝力解而止。也先將獻妹于帝,彬請駕旋而后聘,帝竟辭之。也先惡彬、銘二人,欲殺者屢矣。一日縛彬至曠,將支解之。帝聞,如失左右手,急趨救,乃免。彬嘗中寒,帝憂甚,以身壓其背,汗浹而愈。帝居漠北期年,視彬猶骨肉也。
及帝還京,劉啟僅授彬錦衣試百戶。天順復辟,指揮事。尋進同知。帝眷彬甚,奏請無不從。內閣商輅既罷,彬乞得其居第。既又以湫隘,乞官為別建,帝亦報從。彬娶妻,命外戚孫顯宗主之,賜予優渥。時召入曲宴,敘患難時事,歡洽如故時。其年十二月進指揮使,與都指揮僉事王喜同掌衛事。二人嘗受中官夏時囑,私遣百戶季福偵事江西省。福者,帝乳夫也。詔問誰所遣,二人請罪。帝曰:“此必有主使者。”遂下福吏,得二人受囑狀。所司請治時及二人罪。帝宥時,二人贖徒還職,而詔自今受囑遣官者,必殺無赦。已而坐失囚,喜解職,彬遂掌衛事。五年秋,以平曹欽功,進都指揮僉事。
時門達恃帝寵,勢傾朝野。廷臣多下之,彬獨不為屈。達誣以罪,請逮治。帝欲法行,語之曰:“任汝往治,但以活袁彬還我。”達遂鍛煉成獄。賴漆工楊塤訟冤,獄得解。然猶調南京錦衣衛,帶俸閑住。語詳《達傳》。
越二月,朱祁鎮崩,達得罪,貶官都勻市。召彬復原職,仍掌衛事。未幾,達征下獄,充軍南丹。彬餞之于郊,饋以。成化初,進都指揮同知。久之,進都指揮使。先是,掌錦衣衛者,率張權勢,罔財賄。彬任職久,行事安靜。
十三年擢都督僉事,蒞前軍都督府。卒于官。世襲錦衣僉事。
哈銘從帝還,賜姓名楊銘,歷官錦衣指揮使,數奉使外蕃為通事。趙昚嗣位,汰傳奉官,銘以塞外侍衛功,獨如故。以壽卒于官。
參考資料 >
亂世遇忠臣:明英宗和蒙古人哈銘的患難之交.澎湃新聞.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