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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權基礎
來源:互聯網

自然法權基礎這本書是十年前由謝地坤和程志民兩位同志依據巴伐利亞州科學院版《費希特全集》第Ⅰ輯第3卷和第4卷分工譯出的。

簡介

這本德國古典著作作為世界學術名著,曾經以各種文字出版了好多次。就我個人所知,德文版共有六個:原版,上冊,耶拿與萊比錫市1796年;下冊,耶拿與萊比錫1797年。第二版,入伊·赫·費希特編《費希特全集》第Ⅲ卷,柏林1845年。第三版,萊比錫1908年。第四版,萊比錫1922年,入邁納“哲學叢書”,第128卷。第五版,漢堡市1960年,入邁納“哲學叢書”,第256卷。第六版,入巴伐利亞州科學院版《費希特全集》第Ⅰ輯,上冊入第3卷,斯圖加特足球俱樂部1966年;下冊入第4卷,斯圖加特1970年。它譯為其他文字的版本有:1.英文版,A.E.Kroeger譯,第一版,費拉德爾菲亞1869年;第二版,倫敦1889年;第三版,紐約1970年。M.Bauer譯,坎布里奇與紐約2000年。2.法文版,A.Renaut譯,巴黎1984年。3.意大利文版,L.Fonnesu譯,羅馬1994年。4.日文版,入《費希特全集》日文版第6卷,入間1997年。

這本書的全名是《以知識學為原則的自然法權基礎》;意思是說,這是一項應用知識學原理對人類社會的法治領域所作的研究,而約翰·費希特的知識學既是一種新的形而上學,也是一種新的邏輯學,因此,要從形而上學的基礎出發讀懂這本書,肯定會有一定的困難。我經常聽到一些友人說,這本書的后半部分好懂,前半部分難懂,原因恐怕就在這里。但是,正像我們研讀老子道德經》時不能只看相對易懂的“德經”,而略去難懂的“道經”一樣,我們在研讀一本法權哲學古典著作時也不能只看講法權的部分,而忽略講哲學的部分。為了克服這個難題,我們不妨在讀此書以前,先讀費希特耶拿時期的通俗知識學著作,例如《論知識學概念》和《知識學新說》,使自己能夠在形而上學領域里獲得必要的預備知識,這或許會有助于我們更深入地理解這部古典哲學論著。在我們中國的法學史和哲學史教科書里,總是大談伊曼努爾·康德黑格爾,而看不到約翰·費希特在法權哲學中作出的這一卓越貢獻?,F在,《自然法權基礎》中譯本,將有助于糾正這類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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