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敬(1896——1968),男,浙江人。中國哲學家,法學家,馬克思主義著作翻譯家和教育家。
何思敬于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延安期間,歷任抗日軍政大學教授、中共中央軍委編譯處研究員、延安大學法學院院長等,為中國共產黨政法干部和理論干部的培養做出了重大貢獻。1945年,何思敬作為中共代表團法律顧問,跟隨毛澤東、周恩來赴重慶談判。新中國成立后,何思敬先任教于北京大學,后應邀參與中國人民大學籌建工作,奠定了新中國法學教育的基礎。
何思敬是《共同綱領》和新中國首部憲法起草人之一,被譽為“紅色法學泰斗”。毛澤東曾評價何思敬是一位“有正義感、有勇氣、有學問”的人,并稱贊他是“全國第一流的法學家”。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幼勤奮好學,13歲喪父,進書肆當學徒,后轉銀行打雜。
教育經歷
1912年,進日本中等美術工藝學校學習。回國后,在杭州天章絲廠從事圖案設計。
1916年,再次東渡,留學日本,入東京第一高等學校預科班。一年后,轉仙臺第二高等學校,攻讀法學和哲學。1920年秋,以優秀成績取得中國政府的官費生資格,進入東京大學,攻美學、德語和社會學。
1926年春,又入帝大研究院進修。受經濟學家河上肇教授影響,閱讀卡爾·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參加帝國大學師生進步活動。
1923年入創造社,以何畏筆名發表文章。
工作經歷
民主革命時期
1927年2月回國,受廣東革命政府之聘,到臺灣中山大學任法學院教授兼法學院副院長。后多次在講臺上揭露蔣介石發動反革命政變的罪行。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取消赴德留學考察計劃,在上海參加文化界反日會,初負責宣傳工作,后主持會務。1932年一二八淞滬抗戰中,應中國社會科學家聯盟號召,傾囊捐款支持上海市軍民抗日,并撰文揭露日本侵略野心,抨擊蔣介石退讓政策,呼吁抗日。同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9月,重返中山大學,任文學院社會學系教授,何思敬在中山大學任教期間,就研究馬克思的哲學思想和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的法哲學、精神現象學,開設《經濟學》《方法論》和《戰爭哲學》等課程,講授《資本論》《黑格爾哲學和唯物辯證法》、卡爾·馮·克勞塞維茨《戰爭論 上下 影響世界歷史進程的書》和《歷史唯物主義》。舉辦學術講座,講述抗日形勢,宣傳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必勝。收集兩廣政治、經濟、軍事情況,寫成《關于紅軍西征(即長征)的報告》,向黨組織反映廣東省各階層對長征的反響;撰寫《上國聯書》,駁斥國際調查團為日本侵華辯解的《國際調查團報告》。
1935年3月,聯合近百名教授發布《反對中日親善通電》,痛斥蔣介石、汪精衛合唱的“中日親善”論,并以《塞皇帝與蔣皇帝》為題,撰文指斥蔣介石媚敵投降路線。中國共產黨《八一宣言》發表后,在《新宇宙》上撰寫《悲壯的民族史詩的序曲——抗戰之號召》一文,呼吁全國人民響應中共號召,奮起抗日。這年底,北京一二·九運動的消息傳到廣州市,中大學生群起響應,掀起廣州各界抗日救亡運動高潮。廣東軍閥陳濟棠血腥鎮壓學生愛國運動,釀成“荔枝灣慘案”,并陰謀加害何思敬、鄧初民等人。何被迫于1936年1月轉移香港特別行政區,組織社會輿論,抨擊廣東軍閥的倒行逆施。5月,應邀出席宋慶齡等在上海發起的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大會,被推選為常務委員。隨后,與陳汝棠等在香港成立全國各界救國會華南區總部,主持日常工作,編輯出版《存亡》月刊和《前夜》雜志,宣傳抗日救國。兩廣事變后,率南總代表團參加李宗仁、白崇禧召開的南寧會議,與“全救會”代表楊東等一起,按照中共《八一宣言》精神和“全救會”《抗日救國初步綱領》,為解決兩廣事變作出努力。
延安時期
1937年到達延安,歷任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教員,中共中央軍委編譯處譯校,延安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延安新哲學會負責人,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領導成員等職。抗日戰爭期間,翻譯了卡爾·馬克思、恩格斯的《哥達綱領批判》《哲學的貧困》《經濟學—哲學手稿》《論綜合技術教育》《國民經濟批判大綱》和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的《法律學批判》與《大邏輯》等著作,并受毛澤東的委托編譯了卡爾·馮·克勞塞維茨的《論戰爭》。1943年8月,在《解放日報》發表《駁蔣介石法律觀》,駁斥蔣著《中國之命運》一書。1945年,出席中共七大。次年,任中共代表團法律顧問,隨毛澤東、周恩來參加重慶國共談判。并先后在《解放日報》撰文揭露蔣介石推行“憲政”的欺騙性和《五五憲章》的反動實質,譴責美蔣制造“安平事件”的陰謀和罪行。
解放前后
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辦公廳法律組副組長、中央法律委員會委員。1948年3月,協助周恩來草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并為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作準備。1949年9月,參加首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此后歷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和哲學系教授、系主任、馬克思列寧主義發展史研究所教授,中央法律委員會委員,外交部專門委員,政法學會常務理事。
個人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繼續從事法律、哲學的研究、教學和翻譯工作,他一方面積極宣傳馬克思主義哲學,撰寫了介紹《德意志意識形態》《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實踐論》等重要哲學著作的文章,同時繼續以嚴肅的科學態度從德語原版翻譯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其中有《法律家社會主義》《國民經濟學批判大綱》《經濟學哲學手稿》等。
他還用譯述的方法發表了《恩格斯論教育和生產勞動底結合》和《馬克思、恩格斯論共產主義的全面教育》兩篇著作,批判了1958年出現的片面理解生產勞動與教育的關系的某些錯誤思想和做法,比較全面地介紹了馬克思、恩格斯關于教育革命的思想,捍衛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
參考資料 >
【黨史故事100講】②“紅色法學家”何思敬.人民網.2024-01-12
人大·人師 | 紅色法學泰斗:何思敬.中國人民大學.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