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天津市文聯)成立于1950年9月,是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領導的文藝界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市文藝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基本職能,由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文聯、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聯合組成。天津市文聯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
發展歷史
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
(1950年9月~“文化大革命”)
1950年6月中旬,天津市文學工作者協會、美術工作者協會、音樂工作者協會、戲劇曲藝工作者協會的負責人,各文藝社團負責人及文藝界人士阿英、李霽野、方紀、孫樹勛、魯藜、馬達、李少春、孟波等19位同志發起組織“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成立大會籌備委員會”。經過籌備,同年9月14日至17日召開了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出席代表334人。李霽野致開幕詞,天津市市長黃敬、副市長劉秀峰出席大會并講話。阿英作《為新的人民文藝繼續努力,以爭取下階段的輝煌豐收》的報告,大會討論并通過了《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宣告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正式成立。大會選舉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37人,候補委員10人。
主 席
阿 英 (1950年9月~1951年)
副主席
李霽野 (1950年9月~“文化大革命”)
白云鵬 (1950年9月~1952年)
1956年下半年,先后正式成立了中國作家協會天津分會、中國音樂家協會天津分會、中國美術家協會天津分會、中國戲劇家協會天津分會。1958年7月成立了中國攝影家學會天津分會。1962年成立了中國曲藝工作者協會天津分會。
“文化大革命”中,文學藝術界受到嚴重摧殘,主要領導人和一些著名作家、藝術家受到殘酷迫害,文聯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11月天津市文聯機關被撤銷,工作人員全部到“干校”勞動改造,1969年7月全部下放到工廠、學校、農村。
1979年3月中共天津市委決定恢復天津市文聯。
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會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1982年1月9日至13日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會召開。出席代表680人。方紀致開幕詞。中共天津市委第一書記陳偉達、市長胡啟立、以張光年為團長的中國文藝網代表團出席大會。李霽野作了"走正路、出作品、出人才,努力攀登社會主義文藝新高峰"的報告。大會討論并通過了決議和《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孫樹勛致閉幕詞。
大會選舉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二屆委員會委員136人。
名譽主席
方 紀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之中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孫 犁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繆天瑞 (1982年1月~1982年12月)
梁 斌 (1984年~1987年10月)
主 席
李霽野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副主席 (以姓氏筆劃為序)
萬 力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弘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紀文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王 林 (1982年1月~1984年7月)
王莘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王雪波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田 明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馮驥才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孫 振 (1982年1月~1987年7月)
孫福田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陳 因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陳潔民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林 吶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張映雪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趙 路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駱玉笙 (女,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秦 征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袁靜 (女,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曹火星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蔣子龍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魯藜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
(1988年12月13日~2014年1月23日)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于1988年12月13日在天津賓館中禮堂開幕。市委書記、市長李瑞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振,市委副書記譚紹文、聶璧初、劉晉峰等市領導同志到會祝賀。
開幕式由主席團常務主席馮驥才主持。主席團常務主席李霽野致開幕詞。
譚紹文代表市委、市政府宣讀了給大會的祝詞。中國文藝網代表,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社聯、市臺聯的代表,天津警備區的代表以及市文化局的代表等在會上宣讀了祝詞。
全體代表聽取了市文聯第二屆委員會主席團提交的《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工作報告》以及關于修改文聯章程的說明。大會選舉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屆委員會委員87人。
榮譽委員
萬 力 方 弘 方紀文 王 莘 王雪波 田 明 孫福田 何 遲
主 席
副主席
馬獻廷 趙 路 秦 征 曹火星 蔣子龍
主席團成員
丁 元 王 王學仲 馮育楠 劉懷章 劉淑貞(女) 劉瑞森 張朝璽
秘書長
劉懷章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
(2014年1月24日~2020年11月18日)
2014年1月24日上午,天津市文聯第四次代表大會、天津市作協第四次代表大會和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六次代表大會在天津大禮堂隆重開幕。中共天津市委書記孫春蘭,中國文聯分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趙實,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肖懷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委員會主席何立峰,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王東峰等領導同志出席大會開幕式。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成其圣主持大會。孫春蘭在開幕式上作了重要講話。
天津市第四次文代會、第四次作代會和第六次社代會主席團全體成員在主席臺就坐。天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市直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的負責同志和來自天津市的410位文學藝術界代表和市第四次作代會、第六次社代會代表出席開幕式。
中國文藝網副主席、天津市文聯主席馮驥才致開幕詞。中國文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趙實代表中國文聯向大會召開表示祝賀并講話。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屆委員會委員名單
(共95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 蓬、萬 克、馬 路、馬桂平、王 平、王 蕓、王 宏、王 艷、王書平、王立揚、王存杰、王冠麗、王曉林、韋劍峰、方 衛、孔令泉、鄧國源、石春波、石曉亮、馮欣蕊、呂 洋、朱樹江、劉 軍、劉 紅、劉 穎、劉文江、劉國利、劉春雷、劉春慧、劉樹林、劉恒岳、劉桂娟、關牧村、孫 伯、孫光軍、孫敬忠、運志學、杜寶發、杜彩霞、李 瑛、李 鋒、李少波、李佩紅、李錦河、李毅峰、李耀進、楊 煥、楊 琨、楊君毅、楊樹友、肖嘉喜、張 宇、張 克、張仁剛、張凱林、張金元、張建會、張建津、張桂元、張海濤、陳 川、陳 春、陳 洪、陳文軍、范 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麗、金永偉、孟廣祿、趙 騫、趙秀君、趙洪俊、趙海軍、趙鴻友、鐘 海、侯泉根、倪祖銘、徐昌俊、高久林、郭振山、凌 珂、曹德森、商移山、寇士愷、琚俊雄、蔣連升、韓昌力、喻建十、傅長圣、曾昭娟、游慶波、謝 強、靳學東、蔡 勤、籍 薇
天津市文聯第四屆主席團成員名單
一、主席:
陳 洪
二、常務副主席:
寇士愷
三、兼職副主席(12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李錦河 孟廣祿 侯泉根 趙鴻友 傅長圣 籍 薇
四、主席團委員(2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趙洪俊 商移山
天津市文聯第四屆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推舉馮驥才為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名譽主席;聘請丁小平等135人為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榮譽委員。主席團全體成員鼓掌通過。
主席團通過了《關于聘任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秘書長的決定》,決定由商移山同志擔任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秘書長。大會向全市文藝家文藝工作者發出倡議書,號召全市文藝工作者要團結起來,同心同德,不辱使命,不負重托,以恢弘的氣勢和絢麗的色彩描繪時代的畫卷,以激越的豪情和優美的旋律謳歌火熱的生活,為天津文藝事業的大發展大繁榮,為建設美麗天津做出新的貢獻。
天津市文聯第四次代表大會圓滿完成各項議程,于1月25日上午在天宇大酒店國際廳勝利閉幕。
宗旨
天津市文聯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發展道路和群團發展道路,遵守憲法和法律,團結、動員全市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致力于繁榮天津市文藝事業,為把天津建設成文化強市、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機構設置
辦公室
人事部
組織聯絡部
權益保護部
文藝資源部
事業發展部
文藝家服務中心
天津市戲劇家協會
天津市攝影家協會
天津市雜技藝術家協會
天津市電視藝術家協會
天津市文藝志愿者協會
組織章程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2020年11月18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為天津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領導的文藝界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市文藝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基本職能,由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文聯、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聯合組成。天津市文聯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
第二條? 天津市文聯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發展道路和群團發展道路,遵守憲法和法律,團結、動員全市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致力于繁榮天津市文藝事業,為把天津建設成文化強市、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促進全市各民族文藝工作者的團結,積極促進同兄弟省市之間的文藝交流,努力推動京津冀文藝事業協調發展;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流合作,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二章? 黨? 建
第四條? 天津市文聯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及有關規定建立完善黨的組織,認真履行職責。
第五條? 天津市文聯黨組織要積極發揮政治引領、先鋒模范、監督管理和規范行為的主導作用,突出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不斷增強組織向心力,保障組織健康發展。
第六條 ?天津市文聯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接受上級黨組織的考評。
第三章 ?任? 務
第七條 ?天津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文藝工作者和新的文藝組織、新的文藝群體履行基本職能,加強對全市文藝工作者的思想引領、政治引領、價值引領,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行風建設,發揮在行業建設中的主導作用。組織開展常態化教育培訓、深入生活采風、主題創作實踐、成果展覽展示、先進典型推介、文藝評獎評論、理論研究研討、文藝志愿服務、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項工作。???????????????????????????????????????????????????????????????????????????????????????????????????????????????????????
第八條? 天津市文聯團結引導全市文藝工作者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弘揚“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核心價值觀,踐行《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努力提高文藝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積極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
第九條? 天津市文聯把推動創作生產優秀作品作為文藝工作的中心環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文藝創新,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特別是天津歷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傳承、弘揚,努力創作生產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
第十條? 天津市文聯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藝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第十一條? 天津市文聯加強文藝志愿服務組織及隊伍建設,廣泛深入開展文藝志愿服務,引導文藝工作者參與社會實踐、服務人民。
第十二條? 天津市文聯關注新文藝組織、新文藝群體發展,推動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聯絡服務機制。各團體會員應積極參與吸收新文藝組織、新文藝群體中的優秀人才成為會員,并在深入生活、教育培訓、展演展示、評比獎勵、宣傳推介等方面為其搭建平臺。
第十三條? 天津市文聯加強基層文聯組織建設,推動在條件成熟的街道(鄉鎮)、社區(村)、高校、大型企業等建立文聯組織。
第十四條 ?天津市文聯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積極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第十五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推動天津文化“走出去”,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為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貢獻。
第四章 ?會? 員
第十六條? 天津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
天津市文聯直屬的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縣文聯為天津市文聯團體會員。
天津市市屬各局、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提出申請并經天津市文聯主席團批準,可成為天津市文聯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天津市文聯章程;執行天津市文聯決議;完成天津市文聯交付的工作;開展符合天津市文聯章程的各項活動;維護天津市文聯的合法權益;及時向天津市文聯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團體會員的權利:參加天津市文聯組織的活動;監督天津市文聯工作,對天津市文聯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推選天津市文聯和中國文藝網代表大會代表;團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團體會員不能按照天津市文聯章程正常開展工作或不再具備團體會員條件的,經天津市文聯主席團審議通過,可予以撤銷團體會員資格。
第五章 ?組? 織
第十八條 ?天津市文聯的組織原則是在黨的領導下實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辦會、依章辦事。
第十九條? 天津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
第二十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和批準天津市文聯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修改天津市文聯章程;
三、選舉天津市文聯委員會;
四、討論并決定有關天津市文聯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醞釀協商,民主推舉,經天津市文聯代表審查委員會審核后產生。根據需要,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可設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二十二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文聯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監督執行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主席團委員1名,組成主席團,主持委員會工作;通過替換或增補主席團成員及委員會委員名單;聽取和審議天津市文聯年度工作報告;決定召開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其他應當由天津市文聯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天津市文聯委員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委員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委員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領導本會工作。
第二十四條 ?天津市文聯委員會委員由團體會員醞釀協商,民主推舉候選人,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文聯委員會委員選舉辦法由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提交代表大會通過。
第二十五條? 文聯委員會委員,因各種原因不能履行委員職責時,應由其所在團體推舉新的人選接任,或由天津市文聯與有關方面商定新的人選作為委員會委員,并報主席團備案。
第六章? 經? 費
第二十六條? 天津市文聯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社會捐贈和贊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天津市文聯必須嚴格遵循財經法規,切實遵守財務紀律,嚴格把握經費預決算,加強經費使用跟蹤監管。
第二十八條? 天津市文聯及直屬單位的經費使用,按規定實行審計。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天津市文聯的英文全稱:
“Tianjin 聯邦制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TJFLAC。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實施。解釋權歸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2014年1月24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為天津市文聯)是中共天津市委領導的文藝界人民團體,由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縣文聯,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聯合組成。
第二條? 天津市文聯履行人民團體聯絡、協調、服務的基本職能,面向社會文化生活,對各類文藝工作者發揮組織、引導、服務和維權的作用,是黨和政府聯系全市文藝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做好文藝界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 天津市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踐行“愛國、為民、崇德、尚藝”文藝界核心價值觀,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文化力量,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致力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繁榮文藝創作,扶持文藝人才,推動文化產業,同心同德為把天津建設成文化強市努力奮斗。
第四條? 天津市文聯堅持文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自主創新。
第五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促進全市各民族文藝家的團結,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二章??? 任? 務
第六條? 天津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獎、成果展示、理論研究、學術討論、調查研究、工作研討、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七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系,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繁榮發展我市文學藝術事業。
第八條? 天津市文聯加強對文藝工作者職業精神、職業道德的培養,積極推進文藝發展,表彰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和文藝作品以及各種優秀的創作、表演、研究、教學或其他文學藝術成果,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
第九條? 天津市文聯采取各種方式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學習和掌握各方面知識,加強藝術實踐,開展各種創作和理論活動,不斷提高文藝工作者素質及文藝創作水平,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作貢獻。
第十條? 天津市文聯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第十一條? 天津市文聯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積極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第十二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對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貢獻。
第十三條? 天津市文聯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積極發展服務文藝事業的文化產業。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四條? 天津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
天津市文聯直屬的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縣文聯為天津市文聯團體會員。
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提出申請并經主席團批準,可成為天津市文聯團體會員。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 :遵守天津市文聯章程;執行天津市文聯決議;完成天津市文聯部署的工作;開展符合《天津市文聯章程》的各項活動;維護天津市文聯的合法權益;及時向天津市文聯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團體會員的權利:參加天津市文聯組織的活動;監督天津市文聯工作,對天津市文聯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推選天津市文聯和中國文藝網代表大會代表;團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六條? 天津市文聯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條? 天津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審議和批準天津市文聯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修改天津市文聯章程;
三、選舉天津市文聯委員會;
四、討論并決定有關天津市文聯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醞釀協商,民主推舉,經天津市文聯代表審查委員會審核后產生。根據需要,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可設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二十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文聯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執行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決議;通過替換或增補主席團成員及委員會委員名單;聽取和審議天津市文聯年度工作報告;決定召開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其他應當由天津市文聯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文聯委員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委員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領導本會工作。
第二十二條? 天津市文聯委員會委員由團體會員醞釀協商,民主推舉候選人,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文聯委員選舉辦法由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提交代表大會通過。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常務副主席一人、專職副主席一人、兼職副主席及主席團委員若干人,由委員會選舉產生,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
第二十四條? 天津市文聯主席團根據需要聘任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在主席團領導下協調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天津市文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榮譽職務和榮譽委員。榮譽職務和榮譽委員由天津市文聯主席團推舉和聘請。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六條? 天津市文聯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社會捐贈和贊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天津市文聯必須嚴格遵循財經法規,切實遵守財務紀律,嚴格把握經費預決算,加強經費使用跟蹤監管。
第二十八條? 天津市文聯及直屬單位的經費使用,按規定實行審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天津市文聯的英文全稱:
“Tianjin 聯邦制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TJFLAC。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實施。解釋權歸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1988年12月13日)
第一條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天津市文聯)是天津市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和各市區、郊區、市屬各縣文聯的聯合組織。
第二條 天津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的文藝家協會和區、縣文聯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本會主席團批準后即為本會會員。會員有退會自由。天津市文聯作為團體會員加入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三條 天津市文聯在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領導下,遵循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力于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四個現代化而努力奮斗。
第四條 天津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與各團體會員保持密切的聯系,向有關方面反映團體會員的要求,并承擔各文藝家協會需要統籌安排和歸口管理的工作。
第五條 天津市文聯通過本身的活動并積極推動各團體會員加強文藝家之間的團結,增進各黨派無黨派文藝家之間、老中青文藝家之間、專業業余文藝家之間的友誼;擴大和加強同臺灣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聯系和友誼。
第六條 天津市文聯有責任支持、協助和推動各團體會員開展文藝理論研究、繁榮創作,加強文藝實踐、促進文藝交流,發現和培養人才,為鼓舞人民團結奮進、促進改革、實現四化和滿足人民群眾多方面、多層次的文化生活需要做出應有的貢獻。天津市文聯會同各團體會員對本市各種優秀的文學藝術成果予以獎勵。天津市文聯積極開展并協助各團體會員進行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交流藝術經驗。
第七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溝通黨、政府、社會各界同文藝家之間民主協商對話的渠道,并與政府文化藝術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人民團體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市文化事業。
第八條 天津市文聯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文藝家和文藝團體的一切權益。在他們的正當權益受到侵犯時,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 天津市文聯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發揮自身優勢,積極開展以文為主的有償服務,并支持、協助各團體會員的同類活動,爭取部分經濟收入,以改善文藝家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十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及本會特邀。天津市文聯委員由各團體會員按規定提名和大會主席團根據工作需要特約,經代表大會協商通過,組成天津市文聯委員會。文聯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若干人,并按規定確定主席團成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聘任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干人,處理日常會務并設立必要的工作機構。文聯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榮譽性職務。對不稱職的領導成員,可通過民主程序予以罷免和撤換。
第十一條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文聯委員會召集。文聯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由主席視情況需要召集。代表大會和文聯委員會,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1、市政府撥款;2、開展以文為主的有償服務所得的收益;3、社會贊助;4、文藝家捐贈。
第十三條 修改本章程須經代表大會討論批準。
獲得榮譽
2025年6月13日,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入選“2021—2024年度天津市文明單位”名單。
參考資料 >
文聯簡介.天津文藝界.2022-08-05
歷屆文代會.天津文藝界.2022-08-05
機構設置.天津文藝界.2022-08-05
文聯章程.天津文藝界.2022-08-05
關于認定命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的決定.微信公眾平臺.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