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是國家行政機關,對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并報告工作。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赤峰市人民政府每屆任期五年。
主要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赤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赤峰市林業和草原局
赤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赤峰市司法局
赤峰市體育局
赤峰市公安局
赤峰市交通運輸局
赤峰市商務局
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赤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赤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赤峰市科學技術局
赤峰市區域經濟合作局
赤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赤峰市自然資源局
赤峰市生態環境局
赤峰市信訪局
赤峰市鄉村振興局
赤峰市農牧局
赤峰市政務服務局
赤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赤峰市財政局
赤峰市民政局
赤峰市水利局
赤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赤峰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赤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赤峰市應急管理局
赤峰市審計局
赤峰市教育局
赤峰市統計局
赤峰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赤峰市醫療保障局
赤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現任領導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國政府網.2024-01-14
聯系我們.赤峰市人民政府.2024-01-14
機構職能.赤峰市政府.2022-08-11
張守海.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
趙財勝.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
林科聰、張國華、梁金昌等4位副市長上任!1位為“準80后”援藏工作隊領隊!.魯網濰坊-今日頭條.2025-09-02
孫海濤.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
楊牧.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
趙志剛.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
付守利.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
領導信息.赤峰市人民政府.2025-09-02